公司考勤制度第1篇一、目的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纳速拉丁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考勤制度集锦13篇,供大家参考。
公司考勤制度 第1篇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纳速拉丁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所有员工。
2、要求:员工在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严禁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员工必须遵守公司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三、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实行单双休交替制。
单休:周一至周六;
双休: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中间作为午餐、休息时间,不作为工作时间。
因工作需要,公司可将正常工作日与公休日调换,员工应予服从。如果员工未履行请假手续而无故不上班的,作“旷工”处理。
四、考勤奖惩
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一次扣工资30元;
迟到(或早退)10至30分钟,一次扣工资50元;
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一次扣工资50元,并记过一次。无故及未申报迟到2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每月给予两次10分钟以内迟到只计考勤不扣工资的特例,但要上报部门领导原因,并告知行政部特例处理。
旷工一天,扣除当天双倍工资,并作出书面检讨,记过一次;
无故旷工两天(含两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并扣除当月工资,且须三天内到公司交接完毕。如交接未完毕,造成公司损失的,上报司法部门处理。
全年记过累计达到4次,给予辞退。
5.员工在一个自然月里无请假、迟到、早退等事项者,视为全勤,公司给予全勤奖励100元。
五、考勤管理
公司考勤由行政部考勤员负责每日登记考勤表。
因公外出不能按时到岗,应提前向相关负责人及行政部说明外出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并书面登记以做考勤。
办公室不定时到各部门查岗,应在岗而不在岗者,按旷工论。
行政部负责检查、复核确认考勤记录,并在每月5日前汇总交总经理处。总经理审批后,交由财务部据实计算当月工资,并于每月10日按时发放工资。
六、加班管理
对于因工作需要,部门负责人安排在日常工作时间以外长期固定超时工作的,尽量安排员工按实际加班时间在当月补休。如确实不能安排补休的,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支付员工加班工资。
七、休假及其他假期
周末实现单休双休交替制;
其它节假日遵从国家标准,具体情况由公司安排通知。
每月事假不得超过3天,事假按日扣发工资。
病假需提供医疗机构的证明。3天以内的,按日扣发工资;
生病住院3天以上30天以内的,按日发给80%工资;
病假30天以上,公司视情况给予相应慰问补助。
婚假1周,产假45天,男职工配偶生育的,享受7天陪产假,工资照常发放。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公婆、岳父母)不幸去世时,员工享有3日的丧假,工资照常发放。
年休假天数按以下标准计算:
(1)春节假按国家标准为8天。
(2)累计工作年限为3年的,享受休假3天;
累计工作年限为4年的,享受休假4天;
累计工作年限为5年的,享受休假6天;
累计工作年限为10年以上的,享受休假10天。
(3)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4)年休假为带薪假期,按正常工资标准发放。
八、请假制度
请假流程:请假员工填写《员工请假审批单》→请假员工持单到本部门负责人审批→总经理审批→请假员工持单到行政部办公室做考勤备案。
1天的请假由部门经理审批,2-3天的请假须由总经理审批。4天以上的请假,总经理批示后,再由董事长批示。
病假、事假或其它非正常上岗天数(带薪假期除外)超过60个工作日的,不再享受年终奖。
九、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公司行政办。
公司有权对制度进行不定时的修订或补充,员工应按经修订或补充后的内容执行。
本制度自总经理签发后生效。
公司考勤制度 第2篇
一、出勤要求:
员工必须准时上、下班,并按公司规定进行出勤打卡,不得找人替代。违者给予当事双方经济处罚。
员工因工作无法到公司进行上、下班打卡登记,需提前向办公室负责考勤人员进行说明,以便其补充登记。
员工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请假或旷工,违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经济处罚。
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考勤登记,考勤分出勤、迟到、早退、事假、病假和旷工,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将考勤表汇总至办公室。
二、出勤时间:
公司实行双休日制度,每周五个工作日;
每日工作时间为:9:00~17:00,
其中12:00~13:30为午餐时间。
三、考勤制度:
部门员工因事、病请假,须提前一天向部门经理申请批准,部门经理以上员工需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批准。
如遇突发事件不能及时到岗,须在上班后1小时内电话通知有关负责人。
员工请假时间不超过一天(含一天)可由部门经理派驻;一天以上的须报请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员工需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批准。
请病假三天者,须提供区以上医院证明,请事假须提交假条给部门负责人。
员工超过上班时间十分钟到岗视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视为早退;半天无故不到视为旷工一天。
四、管理规定:
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
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可由主管领导视工作需要,进行调休。
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
员工享受带薪直系亲属丧假3天。
员工享受带薪工资病假半天。
员工请事假并获得批准,扣发当天伙食补贴。
员工在一个月内连续或累计请病、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按薪金全部扣发相应天数的工资。
计算公式为:全部薪金所得÷22×实际请假天数
迟到一次从当月工资中扣发5元;二次从当月工资中扣发10元;旷工半天扣发一天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旷工一天扣发二天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岗位二天扣发三天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月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者)予以除名。
旷工半天扣发一天基本工资,旷工一天扣发三天基本工资,旷工三天或累计三天,予以除名。
一经发现代替打卡,扣发当事人双方本月基本工资50%;
公司负责现场施工人员,因工作的特殊性,不要求每天打卡,考勤由工程部负责人考核登记,所有现场工程师要严格遵守相关考勤规定,并随时准备接受公司领导检查。
本制度自xx年6月1日起实施。
公司考勤制度 第3篇
第一章:工作时间规定
第一条:全体员工每月26个工作日;
每工作日时间为8小时。
第二条:具体作息时间,由公司根据季节特性制定、公布、执行。
第三条:因工作需要加班,由生产部门安排。原则上公体日加班时间不超过8小时,夜班加班不超过2、5小时。
第二章:考勤办法
第四条:公司员工上、下班实行刷卡制度。考勤卡由监管员负责发放和收存。
第五条:刷卡时不得弄需作假,不得相互替代,不得为难监管员。
第六条:刷卡时间为上班前15分钟~下班后10分钟。超过该时间到岗员工,以持卡找分管生产经理签
第七条:员工上班途中因交通障碍,突发性疾病等原因而无法按时到达,应先打电话向分管生产经理
第三章:请假规定
第八条:员工因私事,疾病等不能到岗上班,应先办理请假手续后休假。除特殊原因外,不得事后补
第九条:员工请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应先办理请假手续并经公司经理审批后方可休假,休息
第十条:员工因工伤、病假需要休息,还应出具经公司分管生产经理核实后的医疗单位证明,休息期
第十一条:车间主任批假权限为每次1小时。生产员工请假超过1小时,应先办理请假手续并经分管
第四章:违章处罚规定
第十二条:1、一次迟到、早退:10~30分钟,扣罚10元。
2、一次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扣罚30元。
第十三条:违章作业,造成人体损伤,不得享受工伤待遇,按病假处理;
造成公共财产损坏,视情节
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赔偿。
第十四条:旷工一天,扣罚50元。全年累计旷工达5天以上,取消年度奖金。连续旷工15天或全年
累计旷工30天,给予除名。
第十五条:违反刷卡规定,每替代他人刷卡一次,扣当事人10元。
第十六条:工作期间,未经请假批准,离开厂区,参照迟到、早退处罚规定处理。
东辰机械公司20___—___—___
公司考勤制度 第4篇
一、操作方法
1、打卡时,手指平压于指纹考勤机的指纹采集窗口上,指纹纹心尽量对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倾斜或放在指纹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纹采集头上,并且覆盖尽可能大的面积,不要垂直点击指纹在指纹头上面;不要快速的敲击手指,也不要滑动手指,指纹输入结束后,出谢语音提示“谢谢”为成功验证指纹。
2、若出现语音提示“请重按手指”为指纹验证失败,需重新验证指纹。
3、指纹考勤机上其它的按健不许随便按动,刷指纹成功后,不得重复、随意乱刷。
4、刷指纹时,如考勤机不能识别指纹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时间向人力资源部反映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视为未出勤或旷考。
二、规章制度
1、全体员工上、下班必须严格按程序打考勤卡。
2员工因故不能打考勤卡时,必须三天内填写《缺打考勤卡审批表》,经部门经理签字后上交人力资源部。否则按无故缺打处理,无故缺打考勤卡一次扣除月奖金10%。
3、全体员工打卡时应排队,按先后秩序进行,不得争先恐后,否则,违反一次扣除当月奖金的15%,依次递增。
4、全体员工必须是上下班时打卡,不得在打卡后吃饭再上班或吃饭后再打卡下班。否则,发现一次,扣除当月奖金的20%,依次递增。
5、严禁员工穿便装打考勤卡,每发现一次扣除当月奖金的50%。
6、全体员工下班后,除特殊情况经批准外,不得进行工作区域,否则,发现一次扣除当月奖金的10%,依次递增。
7、全体员工必须服从考勤机管理人员的管理,对不服从管理者,依照《员工手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员工要严格按照指纹考勤机的操作规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将水、油、灰土、砂砾等物质留在指纹考勤机的指纹采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东西接触指纹考勤机。对故意损坏指纹考勤机人员,除照价赔偿外,将按照《员工手册》第四十二条进行从严处理。
公司考勤制度 第5篇
一、工作时间
1、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7小时为标准。
2、工作时间: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二、考勤办法
1、每日上班时,在公司考勤打卡机上进行打卡,因故未能打卡者须向主管请示并在考勤登记本上写明原因,行政部严格按打卡记录统计每月考勤,做为当月工资发放的依据。
2、迟到:上班时间10分钟后为迟到。天气恶劣情况可放宽。
3、早退:下班时间10分钟以内提前下班者为早退。
4、旷工:
(1)上班时间30分钟后签到以旷工半日论处,上班时间1个小时后签到以旷工一天论处。下班时间30分钟前下班者以旷工半日论处,下班时间1个小时前下班者以旷工一天论处。家有特殊情况者经经理办公会讨论,本人提出申请后,每天可适当推迟或提前1小时。
(2)未请假或假满未续假不到工者,以旷工论处。
5、员工外出办事,由主管领导批准后,在外出登记簿上登记外出地点和离开公司时间。不打卡也不登记者依据请假处理。
6、出差:
总部人员出差前后各一天,可在家适当安排休息,不计考勤,如果正常上班,可做加班予以换休。出差遇节假日计加班可以换休,其余时间必须在公司打卡,严格按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三、请假管理办法
1、手头有重要和紧急工作事物者,原则上不予准假或换休。
2、请假或换休一天者由部门批准;
两天者,由公司常务副总批准;
三天以上者,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3、请假或换休不能影响本人工作或与其他人的工作协作衔接,必须在休假前有安排交代。
4、请假或换休必须到行政部上交请假单、换休单,否则按旷工处理。中层领导以上(包括中层领导)请假一天者,必须经常务副总批准。
四、加班的管理办法
1、公司着重考评员工在有效工作时间内的工作效率,一般情况不安排普通员工加班基础,但结合公司总部的工作特点,为处理好当日各项业务工作,下午17:00—19:30的时间不计入加班时间,零星延长工作时间不累计计算加班时间。
2、因工作需要晚上加班或节假日加班者,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工作至晚上11:30之后计一个加班日,节假日工作六小时以上者计一个加班日。加班换休尽可能安排在当月换休完。当月换休有困难者,可以顺延类推。因工作岗位特殊,同时加班时间又较多,年度未休完者,可以给一定的加班补偿费,清偿年内剩余的全部加班换休假,但需常务副总批准。
五、对**现象的处理办法
1、迟到、早退4次以上(含4次)处以10元/次的.罚款。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2、换休完的请假按照日工资标准在当月工资中予以扣除。即(基本工资+岗位工资)/22天
3、对旷工者按日扣发工资,并予以50元/次的罚款,连续旷工五天以上者予以除名。
本规定适用于总部除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外的所有员工。
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执行,望各部门、各位员工自觉遵守、严格执行。
公司考勤制度 第6篇
一、工作时间
办公部门: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生产部门:以临时通知为准,确保正常生产。
二、全体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因公离开岗位的,应向上级主管请示,经批准后才能离开。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情形,依有关规定处理。(详见六、七条)
三、各部门的考勤表必须由部门经理亲自对本部门的员工记考勤,每月的考勤表由部门经理签名后,上报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及分管副总经理签名,再送财务部,财务部按考勤表执行计发工资及奖金。
四、凡请病假者,应持有医院出具的病假单或诊病发票等有效凭据,在看病当日或次日上班之前交上级主管核实。凡请事假者,要写书面请假条。请假为半天的,由部门经理审核批准;
请假天数超过一天(含一天),由部门经理核实并上交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批准。副主管或以上管理人员请假要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批准;
以上人员必须办理相应请假手续,否则均按旷工处理。
五、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休息一天,如当周不休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可享有调休的权利,未经安排批准的加班一律不给予补休,超出8小时属加班时间(以考勤卡记录时间为准)加班时间给予补休或调休。冲抵后工时累计统一年底核算,多出工时给予加班工资。
六、迟到、早退(离岗4小时以内的)一次扣20元,离岗超过4小时的按旷工处理。连续迟到、早退三次的计一次旷工,旷工一次扣50元。
七、连续旷工时间超过三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十天的,予以除名处理。
八、休息休假
(1)员工按照排班安排,每周休息1天。连续生产时,按生产需要合理安排轮休。
(2)法定休假日
a、元旦(1月1日)一天
b、春节(初一、初二、初三)三天
c、“五一”国际劳动节(5月1—3日)三天
d、国庆节(10月1—3日)三天
e、妇女节(只限于女员工)(3月8日)一天按国家规定放假,安排加班的人员和值班人员除外。
(3)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
a、事假:事假期间不得计算相应薪资。
b、病假:须提供公立医院医生证明给予请假,不计薪资和奖金。
c、婚假: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婚假为3天(须提供结婚证)婚假期间薪资照发。
d、产假:女员工达到国家生育年龄,给予90天产假(请产假时须附准生证明)计发底薪。
e、丧假:遇员工直系亲属亡故者,给予带薪丧假3天(须提供死亡证明资料)。
f、工伤假:因工伤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须治疗或休养,经公立医院医生证明须请病假的"计发薪资。
公司考勤制度 第7篇
一、总则
1、考勤是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据,各级人员都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运营管理部负责,并指定专人担任考勤员,逐日认真记录考勤情况。
3、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监督及审签,运营管理部负责审核和抽查,审核后的考勤记录作为公司发放薪金的依据。
4、公司指定专人负责员工请销假、串休和出差的审批工作,除本制度指定的负责人以外,其他任何人没有权利进行审批。
5、公司考勤为指纹考勤,新进员工在入职后当天由负责考勤行政专员为其操作演示。
二、考勤员的职责
1、按考勤要求及时认真、真实记录、检查考勤情况;
2、如实反映本单位考勤中存在的问题;
3、妥善保管各种考勤(请、休假)凭证和考勤记录;
4、每月按时、如实汇总考核结果,经运营主管审核,报总经理签字后,将考勤结果上报财务。
三、工作时间
1、公司实行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5天的工作制度;
2、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3、公司员工应按规定时间要求准时上班,不提倡下班后无事在公司长时间逗留。
四、指纹考勤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实行指纹考勤管理,并以指纹考勤为准;
五、迟到、早退
1、迟到、早退的次数之计算,以公司的计薪周期1月为限;
2、上班10分钟后30分钟以内到岗列为迟到,超过40分钟到中午12点按照实际不到岗时间按日均工资扣除,中午13:00仍不到岗者列为事假一天。以上时间以指纹考勤记录为准。
3、迟到一次扣款20元,>5次后迟到一次100元。
4、早退者一律按事假半天处理,不得补请事假、病假,违者按旷工半日论。
六、旷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以旷工论处:
1、采取不正当手段,私自涂改、骗取、伪造病假证明;
2、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擅自不到岗或者事毕后不补办请假手续或补办手续未批准;
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4、打架斗殴,违纪违规造成无法上岗,并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
5、其他违纪行为造成的缺勤;
6、没有进行指纹考勤、外出公干没有填写“外出登记表”,请事(病)假没有请假单的情况下,一律按照旷工论处。
7、旷工一天扣发当日2倍薪金,累计3天以上者扣除当月全部薪金(包括工资、奖金、业绩提成等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连续旷工3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5天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七、事假
1、员工因私人原因,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申请事假,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2、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并注明事由及请假天数;
3、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先请假,可通过电话(短信无效)在第一时间内向直管领导请假并尤其转告考勤员知晓(仅通知考勤员无效)。返回单位后,要及时当天(隔日无效)补办请假事宜,并注明补请事假原因,经直管领导及运营部主管签字确认后交至考勤员;
4、主管级以上员工请假报总经理审核后交运营部主管处批签;
5、如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或者未经主管同意请假者而缺勤的,将按旷工处理。
6、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部分按2倍扣发薪金。
八、病假
1、员工因身体不适请病假或需要住院治疗,由医院开具病休证明(具体说明病因)报分管领导批准(病休天数视具体情况而定);
2、一年内病假累计不超过10个工作日(每月不超过1天)病假不扣除薪金,请病假者必须要提交医院医疗证明。累计超过一个月仍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按北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一个月工资,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3、对故意自伤、打架斗殴、参与违法犯罪活动致伤、致残者医疗期按旷工处理,一切费用自理,公司有权予以除名。
4、试用期员工不享受带薪休病假。
九、串休
1、非工作日需要出团带队的员工,可以得到二天并一天,一天并半天的串休日,以带队外出执行单为准,一个月内有效,不予累计。
2、其它职能部门因事务性工作需要周未加班的员工,可以适当调休工作时间以作为周未加班之补偿。
十、员工外出登记表
因工作需要外出公干(拜访客户)销售人员必须提前在头一天下班前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并报销售直管领导审批签字后交由行政专员统一保存管理,并做为考勤及绩效(销售人员)的依据。从公司出发到返回公司都要以指纹考勤为准,没有批准外出,又没有进行指纹考勤,只能按照事假处理。
十一、出差
因公外出须详细填写《出差申请单》,并经部门主管签字,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外出。返回公司后持《出差申请单》到考勤员补签考勤。未经同意擅自公出,视同旷工。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出差而来不及办理手续或未能按预计日期返回公司,应通过电话向分管领导申请延长出差时间,在返回公司三日内补办出差手续,否则不予补签考勤。
十二、全勤奖
为了奖励表现突出的员工,公司特别设立全勤奖
1、一个月内不迟到、不早退、不请事(病)假、不倒休、不旷工者为全勤;
2、全勤奖以月、年为核算单位;
3、每月全勤人员将额外获得100元全勤奖,包括正式员工及试用期员工;
4、每年全勤人员,除每月获得100元奖励外,在年底时还将额外获得500元奖励;
十三、年休假
1、公司员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2、年休假天数根据员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
3、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不享有公司同等其他福利;
4、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5、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6、公司根据本企业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公司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7、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①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
②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③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8、符合休年假条件的员工应提前20个工作日向公司运营部提交休年假的申请(分管领导签批),并注明具体时间及工作交接事务,并指定工作代理人。否则按照事假处理。
十四、婚假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公司员工工龄满1年以上者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增加奖励婚假4天;
共计婚假7天;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并不在另给予路程假;
4、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5、请婚假的员工请提前20个工作日将申请报告(附上结婚证复印件)上报至公司运营部主管,并对自己在婚嫁期间工作作周详安排,在交接无误的情况下公司给予批准婚嫁。如不提前申请或工作不能正常交接,公司有权不予批准。
十五、审批程序
1、所有请假事宜,经报运营部主管批准后交至行政专员保管;
2、部门主管不在公司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时,可由上一级主管代为批准。
十六、附则
1、本制度自20xx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2、本制度由运营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
公司考勤制度 第8篇
第一条
请销假
1、请假一天的由主管领导批准,请假两天及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并在行政部备案。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员工。
2、请假手续以书面为准,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则应电话请假,书面手续后补。短信请假无效。
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记录考勤的,应在归岗后尽快在行政部进行登记,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第二条
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主管领导批准,报行政部备案。连续请病假超过三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应于当日九点前向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员工须在病愈上班当日将病假条交给行政部核查存档。
4、病假工资发放,1—10天以内按照基本工资的30%发放;10天以上按照《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有关规定发放。
第三条
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请事假的,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事假按照日标准工资100%扣除。
3、工作时间如有私人紧急事务需要离岗处理,按照事假的规定向主管领导请假,违反规定者以旷工计罚。
第四条
年假
1、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假天数的计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为准,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应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审批方可进行休假。
3、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特殊情况除外)。
第五条
婚假
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填写婚假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交行政部备案。假后须拿结婚证及证明销假。婚假时间: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2、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六条
产假
1、根据《计划生育条例》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
2、晚育
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育妇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延长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规定。
3、女员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20—30天妊娠假,怀孕三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42天妊娠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90天产假。
4、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报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
5、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3天,若妻子属于晚育(生育时满24周岁),则再延长7天,共计10天带薪假期。
6、女职工享有90天有薪分娩假,假期从其申请休息之日起计算。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不计发相应补贴及奖金。
第七条
丧假
1、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3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行政部备案。
2、丧假期间工资的发放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发放。
第八条
旷工
1、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缺勤,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三倍工资;
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6倍工资;
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同年北京市最低生活标准工资;
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第九条
迟到、早退
1、工作时间:根据《劳动法》的条款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经营特点及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办公室、设计人员实际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况者可调休)。
辅助说明:本公司设计人员即为不定时工作时间。
2、上班时间
09:00—18:00(午餐时间:11:30—13:00)
09:00以后到达,视为迟到,18:00以前离开,视为早退。(每人每月可以有三次迟到10分钟以内的机会不予计算)。
3、迟到、早退60分钟以内,缴纳公益基金1元/分;迟到、早退60分钟到120分钟,缴纳公益基金2元/分;超过120分钟且无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缴纳公益基金;连续三次以上迟到30分钟以上者,记请假半天。(公益基金作为公司活动经费,由行政部按月进行统计并公示。)
4、迟到早退情节严重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处理。
5、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酌情处理。
第十条:打卡
1、公司实行指纹打卡制,员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时需上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对没有打卡条件的,按照登记要求实行签名登记制度,记录上下班具体时间并亲笔签名确认。在工作期间,离开公司的情况需填写相应的手续对于有打卡条件的填写相应手续的同时要打卡离开。
2、若员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且没有证据证明确实上班的,没有按照要求亲笔签名登记考勤的1次罚款10元。对于无法查证的,公司一律按请假计算。
3、如果员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时到公司打卡者,须在工作日志上明确写明原因,由部门主管负责于次工作日将未能打卡的员工的数据统计出并报送行政部。
4、因设备故障,停电等因素,造成无法完成指纹考勤登记的,由行政部统一记录。
第十一条
加班、调休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无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计算。
2、若因额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记录加班时间。按月总结核算,以奖金或假期形式(调休)兑现。如申请调休的,原则上须提前三天申请,由主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领导批准后,到行政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工资。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点以后的员工,次日到岗时间可延迟至10点,加班至凌晨可调休半天(领导提前批准的情况下进行)但到岗后应主动向行政部说明情况,并进行登记。
4、公司安排加班的员工,地铁、公交停运之后,可乘坐出租车,车费据实报销。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员工自行加班行为不享受加班调休,且不得影响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为,由公司负担员工加班工作餐。
7、享受业务提成奖金的"部门和员工,不再享受加班奖金或调休待遇。
公司考勤制度 第9篇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考勤制度,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工作效率,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二条公司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第三条办公室考勤规定
1、公司办公室人员实行签到考勤制度。
2、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或本人电话通知办公室负责人员,并在考勤表中注明事由。
3、迟到、早退规定
上班签到时间在公司规定的时间10分钟后的"为迟到,下班提前5分钟无故擅自离岗的视为早退。
4、旷工规定
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未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口头形式向上级领导请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四条员工应当按照本考勤制度严格要求自己,按时上下班,如有违反,按以下规定处理:
1、无故迟到30分钟以内者,每次罚款20元,迟到一小时以上者扣罚当月半天工资。一个月内迟到五次以上者除经济处罚外,取消各类嘉奖、先进资格评选。
2、早退一次每次罚款10元,若当月早退三次者扣罚当月半天工资。
3、旷工半天扣罚当月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当月两天工资以此类推。旷工超过五天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4、员工如遇特殊情况,如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未能按时签到考勤时,需提前通知办公室考勤人员,否则按迟到处理。
第五条本规定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公司考勤制度 第10篇
目的:
明确出勤纪律,确保正常工作秩序,如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为员工传效评估提供依据。
适用范围:
全体员工
责任人:
行政部经理、各部门、车间考勤员、值班门卫
内容:
1、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本公司实行人机联动,二级管理,门卫监督的考勤办法。设有行政部一级考勤员(兼),部门(车间)考勤员(兼),考勤监督门卫和电脑考勤系统。
行政部一级考勤员负责公司全体员工的日常考勤检查、请假、休(调)假登记、月终考勤核对和公司员工月度考勤报表的汇总编制。
部门、车间考勤员负责本单位日常考勤登记,请假、休假报批和考勤表报送。
各考勤员须如实记录员工的出勤、告假、加班等情况,协助领导做好本单位纪律管理。
值勤门卫负责对员工出入刷卡进行监督,并对当班人员外出进行登记。
2、工作时间
部门工作时间。
部门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12:00-13:30为午餐、休息时间。
部门员工指总经办、总工办、行政部(不含保安和食堂员工)、财务部、制造部、物流部、工程部、质监部和中心化验室等单位工作人员。
生产单位工作时间。
生产单位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2:30-16:30,12:00-12:30为午餐时间。
生产单位员工指制造部属下的一、二、三、四车间、仓库;
工程部属下的空调、制水、锅炉等单位的工作人员。
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不在工作时间范围内。
各部门、生产单位因工作需要安排所属员工在工作时间外上班,视为加班。
3、刷卡管理
公司全体员工上、下班时须由本人新自在电脑考勤系统刷卡,不得由他人代为刷卡。
正常刷卡时间为:上午7:30-8:00,下午17:30-18:00。
在正常刷卡时间内刷卡,属准时上、下班;
在正常刷卡时间外刷卡或不刷卡者,按迟到、早退、旷工或缺勤论处,特殊情况按下列各款办理:
值班、加班人员按其当日上、下班刷卡记录,由本单位考勤员确认并记录其工作时间(按小时四舍五入计,下同)。
部门、车间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上、下班时间的员工,可在正常刷卡时间外刷卡,其工作时间由本单位考勤员确认并录入考勤表。
调休或请假的员工在正常刷卡时间外刷卡的,其请假(或调休)单应有确切记载,否则按迟到或早退计勤。
当班员工外出办事时不必刷卡,但须在门卫处办理出入登记手续。外出办事至下班时间不能回公司刷卡,应于次日报告本单位领导,由本单位考勤员出具核实证明交行政办备案
4、考勤表管理
各部门、车间的考勤员应于每天上、下班时对本单位员工的出勤、告假、加班等情况予以考查,并如实记录考勤表。
各部门、车间的考勤员应于每月五日前将本单位上月的考勤表(应附上当日员工请假、调休或出差单)报送行政部,由行政部劳资员(兼)汇总编制公司员工月度考勤报表后报送给财务部。
5、相关规定
行政部总考勤员在编制公司员工月度考勤报表时,以电脑考勤系统的记录为准。各部门、车间报送的考勤表与电脑考勤系统记录有出入,报送人(考勤员)应作出合理解释,否则不予认可。
凡不到岗上班亦未按“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的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者按旷工论处。
凡上、下班迟到、早退5-30分钟者,每次罚款5元;
月累计四次以上者,扣罚岗位工资。迟到、早退30分钟至90分钟者按缺勤计,迟到、早退9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论处。
凡工作时窜岗、溜岗、睡岗者,每次罚款50元。
凡上班时干私活,办私事者,每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停工一个月处理,取消年度奖金。
凡当年迟到、早退累计6次以上者;
窜岗、溜岗、睡岗累计达3次者;
上班时干私活、办私事达2次以上且经教育不改正者,不得参加年度先进员工评比,年度考核不得评为良好或优秀。
6、附则
本管理制度各款规定与其它smp冲突时以本制度为准。
公司考勤制度 第11篇
考勤制度
(1)考勤周期为每个自然月,即每月1日至当月最后一天。
(2)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门店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作息时间为。在周一至周五由店面安排轮休两天,周六、周日不休息。
(3)公司下属门店员工的考勤由门店店长手工考勤,所有考勤表必须以公司人事部下发公司LOGO的考勤表为标准。店长休假由店长指定员工负责考勤。店长在月初制订本门店工作排班表,门店员工应严格按排班表上下班,如员工临时有事休假在确保有人换班的情况下,店长方能准假;
门店员工如有加班则应填写加班审批表并报分管领导审核,门店上月考勤表、上月加班审批表、当月工作排班表在每月5号前提交人力资源部。
(4)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工作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5)上班需严格按照店面作息时间规定,由店长负责登记每日出勤及请假情况,由人力资源部不定时抽查。员工考勤表字迹晰,严禁涂改,名字和员工本人身份证上的名字一致。
一、迟到
员工上班迟到时间在10分钟以内的,每次罚款10元。鉴于城市交通突发状况,员工每月前二次10分钟以内的迟到可免于处罚;
超过10分钟至30分钟(含)者每次罚款20元;
超过30分钟至1小时(含)者每次罚款50元以上者;
1小时以上则按旷工半天进行罚款处理。在一个月内连续或累计迟到或早退3次以上,予以谈话并扣除本月所有奖金,负责人如有包庇加倍同罚。
二、早退
(一)未获得上级批准,提前30min内下班的视为早退。
(二)早退30min或超过30min的视为旷工半天。
(三)当月有早退发生则扣除当月的全勤奖。
(四)早退一次扣除一天的基本工资、津贴与补助,以及当天的销售提成。
(五)一年内累计早退三次或当月早退两次做解雇处理。
三、外出
(一)店员外出办理公事2小时内须由店长批准,超过2小时需门店经理批准。
(二)上班时间外出办理私事半小时以内需店长批准,超过半小时需要请假。
四、事假
(一)店员请事假必须提前申请,并填写“请假条”交予店长留底。
(二)如遇特殊情况未能提前请假的,必须在当班前电话通知店长,并在上班后当天补请假条。
(三)请假时间超过一天的应由店长批准。
(四)每月事假天数不得超过3天,超过3天以后做旷工处理。
(五)事假须扣除相应天数的基本工资、津贴与补贴,以及提成。
五、用餐
(一)店员用餐必须轮流替换,确保有店员在店,以防偷盗等事件发生。
(二)用餐时间40min,但不能在门店营业场所内就餐。
六、病假
请假三天以下的,应附上相关药店购药或诊所就医证明材料,请假三天及以上需出示正规医院(凡纳入医保范围的医院均可)病历及医生开具的请假建议条等相关证明,因病休假期间不包括法定假日和正常休息日。员工因违法乱纪、打架斗殴等个人原因造成伤病,不得按病假处理,肇事者按旷工处理并接受纪律处分。
病假期间扣除收入标准:折算后的日工资标准×请假天数×30%,扣除后余额不低于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七、旷工
(一)无正当理由而缺勤或未取得上级批准而缺勤的,做旷工处理。
(二)每月累计旷工不超过一天者,扣除旷工天数的3倍基本工资,同时扣除对应的津贴与补贴。
(三)当月有旷工发生,则扣除当月的全勤奖。
(四)当月累计旷工2天或当年累计旷工3天,予以辞退。
八、审批
(一)店员请假一天以内需店长批准。
(二)店员请班需店长批准。
(三)店员请假超过一天需要经理的批准。
(四)店长请休假需有经理的批准。
全勤奖
(一)当月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未出现任何迟到、早退、请假、旷工者,给予全勤奖。
(二)当月无论请事假或病假,均扣除本月100%全勤奖。
(三)当月旷工一次即扣除100%全勤奖。
公司考勤制度 第12篇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作息时间,在上午上班,下午下班时自觉打卡,以打卡记录作为考勤登记的依据。
三、在1:00以前打卡的,相应计入上午上下班时间纪录;
在1:00以后打卡的,相应计入下午上下班时间纪录。
四、工作人员在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时间以外自行加班的,不用打卡。
五、经公司统一安排,工作人员在双休日、节假日加班,执行正常作息时间,并需要换休的,应按规定打卡,并以打卡记录进行换休。没有打卡记录的,不予换休。
六、遇停电或考勤机发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时,工作人员需在管理部登记补卡证明并有主管签字。
七、工作人员每次打卡须得到考勤机确认有效。在没有确认打卡有效情况下放弃打卡或因疏忽忘记打卡、无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机记录为准,分别按以下情况处理:
1、上班时打卡,下班时不打卡的,按照早退处理;
2、上班时不打卡,下班时打卡的,按照迟到处理;
3、上下班均不打卡的,按照旷工处理。
八、经多次打卡考勤机不予确认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通知办公室考勤人员重新录入,由此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本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部办理补卡登记。工作人员不主动向办公室打招呼重新录入或办理补卡登记手续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九、工作人员因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公休假等原因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办公室根据本人的请假条办理核销登记。工作人员事先未向办公室递交请假条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十、部门员工因下列情况之一,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本人于当天或次日持部门负责人签批的补卡登记向办公室办理补卡登记。未及时办理补卡登记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1、因公出差的;
2、需连续在外工作,不能到公司打卡的;
3、确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开会、办事的;
4、上班后外出办事、下班时不能按时返回的;
部门经理有上述情况者,由总经理签批补卡登记,并由本人负责向管理部办理补卡登记。
公司员工或部门经理在形成上述事实之前,应分别征得部门经理或总经理的同意。
十一、经调查核实,工作人员确因疏忽忘记打卡的,可按照本制度第十项规定的方法和程序,经部门经理或总经理审批后办理更正。
十二、故意不打卡形成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即认同为迟到、早退或缺勤,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工作人员因个人失误,在非打卡时间打卡或打卡次数不够、操作不当,导致考勤机错误记录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十四、对个人考勤记录有异议的,可以到管理部查询。
十五、本制度与《公司请假制度》配套使用,考勤结果作为兑现工资奖金和工作人员考核、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
十六、为了维护公司的整体形象,严肃工作纪律,自觉遵守考勤打卡管理制度,不得出现有损于团队的言论和行为。工作人员出现无理取闹,与考勤管理人员争执的,或管理人员营私舞弊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十七、员工互相之间不得代打卡,如若发现代打卡现象,按照公司规定代打卡者和被代者都进行处罚。
十八、考勤卡丢失或者人为损坏的话,及时向管理部申请新卡,并支付制卡费用。
公司考勤制度 第13篇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为了确保出勤的准确统计,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
2、考勤方式及对象
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均使用卡钟进行打卡考勤。
集团总部副总级以下员工、下属公司副总经理级以下员工为考勤对象。集团及下属公司经理级(含)以上员工每天打卡二次(上下班各一次),集团及下属公司经理级以下员工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
市场业务人员在公司上班应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员凭《因公出差申报单》记录考勤。
3、工作时间
集团总部实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集团的某些特殊岗位及下属公司可依据营业特点、工作岗位性质调整上班时间和休息时间,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批并备案。
4、打卡管理
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经发现即予以记大过处分,再次发现即予以开除。
人事部门负责考勤制度的执行与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结果直接与工资挂勾。
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记录,违者扣薪50元/次。
员工在打卡时,应自觉遵守秩序,打卡完毕将卡依位插入本部门区域,不得乱放。
因卡钟出现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门登记上下班时间。
因公出差若预计会影响正常打卡者,须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经规定的审批人审批后,由本部门文员于每周六下午交至人力资源中心,作为考勤的依据。如因特急事而无法预先填单者,可事先电话知会人事部门,待出差返回后及时补卡。补卡时间为每周六下午。
每月25日,各部门文员到人力资源中心领取考勤卡,按员工工号填写下月考勤卡,于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门区域。每月于1号将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资源中心,并附考勤原始报表。
在市内办理公务不能按时打卡或已按时上、下班但忘记打卡者,须在次日填写《出勤解释单》,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
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下属公司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作缺勤处理。
因公外出当天不能往返的为出差。出差人员须提前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一式两份,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
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
集团总部副总级(含)以上员工及下属公司总经理由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初核,集团总经理审核,集团董事长批准。下属公司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作缺勤处理。
需到国外出差的,出差人员须提前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一式两份,并附申请报告(说明内容、目的、地点、时间、费用预算等),由集团总经理审核,集团董事长批准。
5、请假流程
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并在批准后交人事部门备案,未在人事部门备案的请假无效,强行请假作旷工处理。
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三天(含)以下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复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
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三天以上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复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并交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请假三天(含)以下由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
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请假三天以上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并交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集团总部副总级(含)以上员工及下属公司总经理请假报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复核,集团董事长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
下属公司员工请假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员工请产假必须提前三十天向人事部门申请,并附医院或当地政府相关证明。
凡请假员工,假期未满上班或超假必须到人事部门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未办理销假手续者假期内上班不计工资,超假但未办理续假手续者以旷工论。
6、缺勤处理
迟到、早退者,5分钟以内每次扣薪5元,15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15元,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30元。每个季度考勤有迟到、早退记录,将不能获得年度的晋职、晋级资格。
当月忘记打卡超过一次(含)以上,没有合理理由的;
迟到或早退30分钟(含)以上的;
没有事先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以旷工论。
无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旷工处理,当日旷工小时以内的计半天旷工,2-4小时以内的计全天旷工。旷工扣当天工资总数并进行相关的行政处罚,旷工一天扣薪100元,旷工二天扣薪200元,依此类推。连续旷工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达四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计发当月工资,不做任何经济补偿。
7、加班管理
公司提倡高效运作,员工的本职工作应于正常上班时间内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实际加班时间应与考勤纪录相符,加班工资计算以考勤纪录为准。如有加班考勤纪录而实际并未加班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扣薪50—100元的处罚。
员工加班需提前半天提出申请,详细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总监批准后交人事部门备案,未经批准而擅自加班的,公司不予计算加班费。如加班时间与所填报时间不符的,部门经理需在次日上午补填《加班申请单》,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交人事部门备案。
如确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并经过相关领导审批的,可计为加班:
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内,公司因为生产、业务等原因要求员工加班的。
必须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进行物资盘点、对帐或不影响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召开会议的。
由于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灾害,为避免公司财物遭受损失而进行抢救的。
突发性、不属于正常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而必须通过延时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完成工作的。
下列情况不属于加班:
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经理级(含)以上员工(除司机)在星期日、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延时工作时间。
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延时工作时间。
凡属正常工作范围之内,但因个人工作效率必须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继续上班的。
因工作需要出席社交场合的。
因公差旅期间。
加班时的就餐时间。
市场销售人员的业务时间。
加班工资计算
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经理级以下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及司机)在正常上班时间外(非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150%的基本工资。
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200%的基本工资。
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300%的基本工资。
加班时间不足30分钟者不予计算加班费.
8、其他
本制度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资源中心。
本制度应与相关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实施。
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以往如有与此制度相抵触者,以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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