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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党员干部述职述德述廉述法报告

时间:2021-10-17 10:26:36 浏览次数:

  优秀党员干部述职述德述廉述法报告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升综合素养

 二、真抓实干,倾心以赴干好本职

 三、遵纪守法,身体力行率先垂范

  按照县委分工,2020年,我继续协助县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持县纪委工作。一年来,本人立足工作实际,加强学习、埋头苦干,真诚待人、廉洁从政,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简要述职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升综合素养

  始终把学习摆在突出位置,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和业务水平。一是紧跟中央精神学。坚持县委中心组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认真学习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同时,充分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政策要求,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始终使思想和行动与党中央、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二是紧扣党性修养学。主动适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自觉过党组织生活,积极参加民主生活会上,自我检查、自我剖析,不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政治上不说糊涂话、不做出格事,对他人调侃时政的行为坚决抵制。三是紧盯业务知识学。重点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论述、新要求,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纪条规,努力做到知行合一,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使自己的业务素质真正跟上工作实践需求。

  二、真抓实干,倾心以赴干好本职

  一年来,主要从以下方面发力:一是当好参谋助手。协调县委将全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细化分解,逐项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协办单位以及工作目标、时限和要求,并通过签订责任书、进行“两个责任”专题约谈等促进责任落实。围绕年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对重点对象开展明察暗访、随机抽查、走访询查,形成了责任落实监督检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强化追责问责,党内问责X起X人,党政纪处分X人;对违规用地、项目招投标、XX安全、扶贫等工作中履职不到位的领导干部,问责X起X人,形成了有力震慑。二是强化监督检查。部署了XX 企业行政许可监督、公职人员干预插手XX 行业安全监管问题专项整治等活动,组织开展了对全县重点工程项目、文明城市创建、“文明交通行动年”等的检查,促进了活动有序推进。加大了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重点督查和明察暗访 X 次,查处问题 X 起 X人次,并通过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促进了党员干部转变作风、提振精气神;强化扶贫领导监督执纪问责,查处问题 X 个,处理 X 人,党政纪处分 X 人,诫勉谈话X人,为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三是严惩腐败行为。始终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全县立案X件,结案X件,党政纪处分X人(次),涉及科级干部X人,查处的典型案例有XX山管委会原党委副书记高凌严重违纪案等;全年共部署X批常规巡察,共巡察X个单位,发现问题90余个,针对问题较突出的重点项目、民生资金、脱贫攻坚三个领域开展了专项巡察;对党员干部在推进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和错误,严格落实“三个严格区分”, 同时注重抓早抓小,教育挽救干部,全年函询 X 人,提醒谈话 X 人,诫勉谈话 X人,较好保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强力查处基层“微腐败”,梳理

  问题线索 X 个,查处问题 X 个,处理 X 人,着力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四是营造廉洁氛围。把握五一、国庆等重要节点,以文件、微信、短信等为载体,及时进行廉政提醒,实现了党员干部廉政提醒全覆盖;指导各乡镇打造了 1—2 个廉政文化精品项目,开展了“树清廉家风,创美好家庭”等活动,组织参与楚萍廉文化课题研究,大力发掘XX 廉政基因,营造了廉洁浓厚氛围。五是锻造执纪铁军。着眼于促进监察体制改革后更好融合,突出“内涵发展”,强化建章立制,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和培训力度,相互补短板,共同促提高。组织了迎“七一”、XX干部学院参观等支部活动;开设了“XX纪讲坛”和“微课堂”;大力倡导“负责任、抓紧办、说真话”精神,形成了创先争优的好风气;注重自身监管,对X名乡镇纪委书记和X名乡镇纪委副书记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作出了严肃处理。

  三、遵纪守法,身体力行率先垂范

  秉持“公心处事、诚心待人、真心为民”理念,严格践行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把党执纪与国家执法有机贯通起来”要求,不断提升道德修养和纪法观念。一是坚持律己从严、防微杜渐。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为镜,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尺,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自己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生活上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培养健康生活情趣,慎重结交朋友,远离“小圈子”,注重培养好的家教、家风,正确对待亲情,严格划清工作与亲情的界限。二是提升道德修养,陶冶道德情操。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权力观,注重加强个人道德修养、夯实道德基础,不断提高道德水平、养成道德习惯,做到自重、自省、自尊、自爱。同时,将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相结合,正心修身、涵养文化,对上对下

  对同事,坦诚相待、光明磊落。三是加强法纪学习,提升法纪意识。在工作中切实加强法律的宣传、教育,使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工作中扎根,在每个细小的工作环境中体现。同时,从此身做起,利用好工作和业余时间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自觉尊重法律,严格用法律规范自己、要求自己,不知法犯法,不侥幸放任,增强讲规矩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一年来,本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没有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没有用公款大吃大喝及参与高消费活动,没有在企业兼职和领取报酬。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也意识到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如:监督执纪效果与群众期盼相比还有差距,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还禁而不绝;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统筹协调的工作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高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认真贯彻十九大和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勤奋务实的工作作风,勇于担当,忠诚履职,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述职,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加强党内监督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专题党课

 同志们:

 今天我以《加强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为题,给大家共同交流一下加强党内监督的有关问题。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程,内涵十分丰富。下面,我主要从党内监督的发展历程、党内监督的内容和特点、充分把握党内监督、如何落实党内监督等四个方面,和大家谈一些看法和意见。

 一、党内监督的发展历程 党内监督,就是党员之间、党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依据党章和其他重要的党内法规相互监察、相互督促的活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就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作出顶层设计,是规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内监督的基本法规。长期执政条件下,党要实现肩负的历史使命,带领人民坚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必须不断强化自身监督,始终保持赤诚初心和旺盛斗志。关于党内监督的重要意义,这里就不再多讲,下面,我重点讲一下党内监督的发展历程,使同志们有个清晰的认识,希望大家能够站在政治和历史的高度来充分认识党内监督。

 (一)国外党内监督的发展变化 党内监督的思想,早在 1847 年 6 月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世界上第一个共产党组织——共产主义者同盟时就被提出来了。《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为了盟的利益必须对被暂令离盟者,被开除盟籍者和可疑者加以监视,使他们不能为害。”其中“监视”一词,就是监督的意思。1864 年,马克思在为国际工人协会(简称第一国际)撰写的章程和条例中,强调了总委员会具有一个基本功能,即“加以干预时能一致行动”的党内监督功能。国际

  工人协会关于“加以干预”的党内监督思想和功能,与共产主义者同盟所作的“加以监视”规定的精神,是一脉相承的。

 到了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的列宁时期,党内监督成为一项重要的制度设计并得到广泛、有效贯彻执行。苏共党章规定,中央委员会要“建立党的各种机关并领导它们的活动”。1917 年 7 月,苏共建立了中央检查委员会。中央检查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领导之下,监督党的中央机关是否迅速和正确地处理事务,中央书记处是否正常地进行工作等。由于中央检查委员会还只是隶属于中央委员会的一个内设机关,不可能有效地对整个党中央特别是对党的高层领导实行检查监督。因此,列宁在1920年9月苏共九大上决定,“成立一个同中央委员会平行的监察委员会”,并提出“由党内最有修养、最有经验、最大公无私并能够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的同志组成”。1921年3月,苏共十大专门作出《关于监察委员会的决定》。监察委员会分中央、区域和省三级,分别与本级党的委员会平行行使职权,并向本级党的代表大会负责。1922年3月,苏共十一大又进一步制定了《监察委员会条例》,强化了监察委员会的独立性和至高无上的监察职能。

 除了党的监督机关外,在苏联国家机构中也设有政府的监督机关。1917年11 月,在苏维埃政权建立后设立的 3 个人民委员部中就有国家监察部。1920年 2 月,国家监察部改组为工农检查院,并在 1923 年 4 月召开的苏共十二大上成立了工农检查院和中央监察委员会的联合机关。中央监察委员会和工农检查院两家合署办公,开创了一种新的监督模式,可以同时加强对党政工作及其党政干部的监督。在列宁执政期间,得益于强有力的权力监督,尽管政治险象环生,苏联“经历了世界上从来没有过的灾难、贫困、牺牲”,但苏共党内民

  主生机勃勃、民主监督与民主决策有力有效,并取得了夺取政权、保住政权、巩固政权的一系列胜利。

 斯大林成为领导人后,苏共党的监督委员会的职能逐渐缩小,独立性也逐渐丧失。苏共十七大把党的中央监察委员会归属中央委员会领导,这在领导体制上局限了对党的执行机关本身及其领导人实行有效的监督。同时,为了集权的需要,斯大林对列宁创设的监督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变,逐步建立、发展起一整套权力高度集中的党内监督运作机制,党内监督机制中的“集中”功能被极端强化,而监督本义上的“民主”功能则被极端弱化,由此给苏共乃至其他国家工人阶级执政党造成了灾难性的后果。

 斯大林之后,赫鲁晓夫、勃列日涅夫等苏共领导人深刻感受到苏共政治运行中的严重问题,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但并未把完善党内监督机制积极有效地向前推进,导致在苏共党内和苏联社会上贪污腐败、以权谋私成了普遍现象。1985年3月戈尔巴乔夫上台后,虽然从形式上恢复了列宁时期的监督体制,但此时苏共的威信严重下降,已无法对国家实施有效的领导,监督体制也已无法发挥任何作用。1991年戈尔巴乔夫建议苏共自行解散,这一建议被苏共中央书记处接受,苏共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消失了。

 苏联共产党 1898 年 3 月成立,1917 年 11 月开始执政,最多时拥有 2000万名党员,但却于1991年12月丧失政权,同时苏联解体。这与苏联共产党由早期注重加强党内监督,到后来党内监督制度不断弱化乃至于形同虚设的嬗变,造成干部任用失去监察、领袖专断司空见惯、个人崇拜蔚然成风、官僚特权阶层逐步形成不无关系。惨痛教训令人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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