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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组织公推直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实践与探索

时间:2022-06-01 15:49:01 浏览次数:

基层党组织公推直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实践与探索
        为探索党内民主建设新途径,改进和完善基层党组织选举制度,XX自治县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三个基层党组织开展公推直选领导班子成员试点工作,取得了圆满成功。

        一、基本情况

        结合基层党组织任期届满和职位出现空缺的情况,选择两个县直单位党支部和一个乡镇党委开展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试点工作。其中县直单位党支部直选支委委员和党支部书记,乡镇党委直选委员。经过宣传动员,3个试点单位党组织共有43名党员报名参选,其中组织推荐18人,个人自荐25人。经严格审查,除1人不符合参选条件被取消外,其余的42名均参加了选举。通过实地调研、民主测评、推荐投票、组织考察和大会选举等程序,最后选举产生了支委委员8名,党支部书记2名,镇党委委员1名,实现了组织意图和党员意志的完美结合。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高度重视。县委主要领导对公推直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试点工作高度重视,专题召开常委会议,研究确定了公推直选的基本原则、范围、资格条件、程序和方法。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公推直选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县委组织部设置公推直选试点工作办公室,明确3名熟悉基层党建工作的同志负责具体工作。试点工作启动后,县委领导多次听取工作汇报,掌握工作动态,督促工作进度,为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部门精心准备。采取两项措施做好公推直选准备工作。一是制定方案,落实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研究制定了《XX自治县公推直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实施方案》。在此基础上,制定了《资格审查注意事项》、《公开推荐办法》、《考察办法》、《直接选举办法》等,对参选人员资格审查、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大会选举等关键环节作了明确规定。明确县直机关党委指导2个县直部门单位党支部公推直选工作,县委组织部指导乡镇党委委员公推直选工作,确保试点工作有章可循,忙而不乱。二是广泛宣传,全面动员。县委及时召开全县公推直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动员大会,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的安排部署和动员;在县电视台开辟专题栏目,滚动播出市、县对试点工作的安排部署,宣传推行公推直选的重要意义和试点工作的推进情况;各试点单位通过发布公告、制作公开栏、印发宣传资料、刷写和悬挂标语、召开党员会议等方式对试点工作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试点工作的积极性。
        (三)各方协调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安排专人对试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每个环节都在阳光下运行;宣传部门在搞好宣传动员的同时,及时对试点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各试点单位更是积极协助、配合领导小组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了动员大会、公开推荐大会、组织考察和直接选举大会等关键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严肃工作纪律。本着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干部充实到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中的目的,在试点工作中,始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从制定方案到大会直选,每个环节都严格按照党内规定和程序开展工作。为防止以欺骗、拉票、贿选等违法手段干扰推荐和选举,或妨碍党员、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畅通党员、群众对试点工作的信息反映渠道,县委还设立并公布了监督热线电话,明确专人24小时值班,接受党员干部的咨询。

        三、取得的主要经验

        公推直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试点工作取得圆满成功,为进一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多种实现形式积累了经验。
        (一)领导重视是关键。县委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并主动过问公推直选试点工作,给相关部门和试点单位领导作出了表率,进一步增强了相关领导重视试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为试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按要求开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阳光运行是保障。将公推直选试点工作的报名、资格审查、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和大会选举等整个过程都置于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并由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的同志全程参与,真正做到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操作,更大程度地激发了广大干部和党员群众参与的热情,推进了整个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别是各个环节的全面公示和候选人竞职演讲,有效拓宽了党员和群众了解候选人能力和品德的渠道。
        (三)群众路线是根本。在公推直选试点工作中,县委只管制定选拔标准和工作程序,只管资格审查,不定调子,不划框子,不定人选,坚持走群众路线,把选拔干部的权利完全地交给群众,既充分尊重干部群众的选择权,又汇集了大多数人的意愿,从根本上确保了组织意图和群众意愿相一致。

        四、存在的问题

        此次“公推直选”试点工作在营造民主选举氛围、选准“能人”、改善班子结构等方面取得了成功,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组织推荐干部与党员自主选择存在差别。从试点实践看,如果仅在党员数量较少的个别机关基层党组织开展公推直选工作,组织配置干部的意图与党员群众自主选择的意愿对接起来比较容易,操作起来也相对简单。但由于基层特别是农村党员素质参差不齐,思想统一存在一定的难度,如果大面积推广运用公推直选办法,前期的思想动员工作做得不扎实,就难以实现组织意图与党员选择相一致的目标。特别是在推荐投票环节,如果没有组织引导,很可能会出现无序或混乱的情况,影响公推直选的质量和效果。
        (二)程序设置复杂,操作难度较大。由于县直单位党组织与乡镇、村党组织的工作内容、党员素质、衡量标准存在较大差异,一份总的实施方案难以实现全面工作的规范统一。试点工作中发现,县直单位党组织开展公推直选时,民主测评环节参会人员范围与推荐投票环节参会人员范围相一致,民主测评结果没有实际运用效果,体现出当前的县直机关党组织公推直选方案设计尚有欠缺,不仅程序复杂,需要时间多,工作难度大,而且增加了工作成本。因此,应该立足于各级党组织的实际,区别对待,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设计制度程序和方法步骤,不能一个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
        (三)有关配套制度不够完善。一是党务公开不够全面。参选人员的基本情况特别是工作中的优点和工作业绩未向党员群众公开,不能很好地引导党员从发展的高度去选择党的领导干部,仅凭较为直接的感观选择干部,给只埋头工作、不注重外表形象的“老实人”带来不利;二是操作层面的制度不够具体。对如何有效扩大党员参与面、保证党员投票率等没有直观可行的制度,公推直选工作质量没有保证;三是后续配套制度不健全。由于公推直选与其他选举方式和直接任命存在一定的差别,因此,对其他方式产生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管理、考核和监督不一定适用于公推直选产生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而目前对公推直选产生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尚无一套科学、完整的教育、管理、考核和监督制度,需要及时建立健全,为他们履职行权、兑现承诺创造条件。

        五、对策和建议

        针对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工作。
        (一)科学确定候选人资格条件。注重结合实际设置候选人资格条件,既坚持硬的指标,又确保一定的竞争度;既强调年龄、文化等资格条件,又要坚持把工作能力强、具有发展思维和眼光、党员群众信得过的优秀干部选拔出来。
        (二)严把环节,规范操作。基层党组织选举除了受个人恩怨、宗族、派别等因素影响外,还与选举制度的规范化程度有很大关系。因此,一方面要对公推直选制度作进一步深化完善,尽可能做到规范、优化,使其更具操作性。另一方面,在推行过程中,要对具体从事公推直选工作的党员干部进行详细的业务培训,使其能够熟练、规范操作,确保选举工作的顺利完成并实现组织意图与选举结果相一致。
        (三)提高党员群众参与意识。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做好群众思想疏导工作,强化宣传引导,鼓励党员、群众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激发他们平等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积极营造党内民主的浓厚氛围。
        (四)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探索建立与选举制度相配套的任期目标承诺制、“公推直选”实施办法、防止拉票贿选办法、党内关怀激励机制等,鼓励引导外出党员能人、优秀青年党员、返乡大学生党员、优秀退伍军人和本村离退休干部党员参与竞争,拓宽选人用人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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