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进行检查考核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镇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水平,加强基层组织和民主政治建设,检验换届后村民委员会和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运行情况,切实保障群众在村级事务中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凤办字(2012)125号文件要求,对全镇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1、各村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机构健全,工作人员落实;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有安排,坚持每季度检查通报一次,每半年评比一次;开展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创建活动;
2、对换届选举后新当选的村组干部及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开展了全面培训;
3、村务公开栏面积应不少于4平方米,组务公开栏不少于1.5平方米,档案资料真实、完整、规范;
4、村民自治制度健全,重要村务和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决策;
5、各村对村民反映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问题能及时进行查处,把矛盾化解在村内,无群体上访和越级上访现象发生。
二、考核方式和步骤
(一)考核方式
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和走访党员群众的形式进行。
(二)考核步骤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各村开展全面自查,检查公开内容是否齐全、规范,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各项制度是否上墙、档案管理是否规范。
第二阶段:考核阶段(11月11日---11月15日):镇上将分三个组逐村检查,逐项打分。
三、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各村要把此次检查考核作为推进村级民主管理的有利契机,周密部署,合理安排,专人负责,落实责任,确保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检查考核工作顺利实施。
2、全面自查。各村要对照考核表内容要求,全面认真进行自查总结,查缺补漏,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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