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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时间:2022-06-30 09:56:02 浏览次数:

今天召开市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扩大会议,主要有三个目的:一是通报国务院食安委食品安全评议考核情况。二是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中期评估迎检工作作专题安排。三是对“国庆”及党的十九大期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进一步安排部署。刚才,安建忠同志传达了国务院食安委食品安全督查工作情况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四个单位做了交流发言,讲的都很好。今天会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主任马忠英同志还要作重要讲话,请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抓好落实。下面,我就做好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取得的成绩

今年以来,各县区政府、各食药监管部门、各相关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四个最严”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忠实践行“两个绝对”,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以日常监管为重点,以专项整治为突破口,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确保了全市人民饮食安全。

(一)“党政同责”落到实处。新《食品安全法》从三个方面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落实党政同责;二是落实属地化监管责任;三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这几年的努力,全市各地区、各相关单位坚持把食品安全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和重要的基础民生来抓,细化实化工作责任,强化督查考评,“党政同责”工作落到了实处,且成效明显,有效推动了各项工作落实。市政府印发了《西宁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2017年西宁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食品安全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措施。把食品安全纳入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目标考核内容,指标权重从2%提高至3%,这是西宁市食品安全工作的亮点,也体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市、县(区)、乡镇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负责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不断巩固和加强。

(二)专项整治取得实效。4月份以来,结合创城攻坚、环保督察、旅游旺季服务保障等工作,持续有力地开展了“百日攻坚”“会战黄金季”“夏秋季攻势”等一系列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狠抓重点品种、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环节排查治理。可以说,每项工作都落实到了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的各个环节,涉及到每一个区域、每一个行业、每一个单位、每一处场所,工作力度大、覆盖面广、成效明显。

(三)“双安双创”扎实推进。各县区、各部门以“双安双创”工作为载体,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细胞”工程建设,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打造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示范企业10家、食品安全示范街6条、示范广场2处、示范店和示范企业358家,在7家大型超市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大通县、湟中县成功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湟源县创建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四)监管举措不断提升。一是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大随机抽检和公示力度,提高市场经营主体诚信自律意识,媒体曝光34家违法违规企业,公开67件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投入1100万元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建成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和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远程视频监控示范点574个,创建“阳光厨房”5026户。三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食药监管部门与检察、公安部门合作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查处了168起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8人,停业整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5家。

(五)社会共治初显成效。大力开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守护百姓食品药品安全”、食品安全“五进”等主题宣传活动,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和鉴别力不断提高。全市设立了28个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点免费开展农残检测,开展食品安全“随手拍”活动,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受理举报投诉458起,办结率100%,全市人人关心、人人支持食品安全的氛围日渐浓厚。

二、正确认识食品安全面临的形势和问题

近期,全市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充分暴露了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短板和薄弱环节,也说明了监管形势依然严峻,希望各地区、各部门始终保持高度警惕,不能有一丝的麻痹大意和松懈心理。现在我们就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希望大家能有一个更加深刻的认识。一是监管形势依然严峻。全市有各类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单位3万余家,其中小作坊、小摊贩和小餐饮占15%,监管难度大,风险隐患依然很多。食用农产品生产滥用农药、兽药现象还是存在,食品生产加工非法添加、使用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二是基层基础比较薄弱。这次国务院反馈意见中重要的一条就是基层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在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检查中发现,企业台账制度、索证索票制度不完善,监管部门对企业的指导在细节上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提升,下一步要重点强化基层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三是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协调。市政府食药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配合不到位、履职不尽责,有时还存在推诿扯皮现象,特别是在一些食药案件的查办过程中,存在移送不及时、措施不得力、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四是个别县区重视不够。最近,我们在日常的督查、暗访中也发现了不少问题,比如,城西区餐饮单位较多,存在日常监督检查覆盖面低的问题;大通、湟中县每月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未按时录入国家直报系统;城东区、湟源县对发现问题跟踪落实不够,整改不到位,食品违法案件查办不及时;各县区普遍存在食药监管执法装备、执法车辆和工作经费等保障不到位的问题。五是监管手段单一滞后。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技术支撑体系薄弱,各县区均无检验检测机构,基层快检设备有限,技术落后,专业检测人员少,在日常执法过程中更多的还是采取手摸、眼观、鼻闻等原始的、传统的做法来判断,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执法水平和监管质量。六是信息报送制度不完善。在北区和中区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中发现,全市监管系统内部信息报送存在一定问题,出现问题时没有第一时间向市级部门报送信息,下一步,市食安委办公室要进一步简化、完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流程,形成有效的信息报送机制,能够更好地、主动地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对于食品安全监管而言,思想上的隐患是最大的隐患,细节上的疏忽是最大的疏忽。所以,我们只有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识、正确研判所面临的形势和问题,科学应对各类风险和隐患,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才能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三、进一步狠抓工作落实

召开今天会议的根本目的,就是抓好国务院食安委食品安全督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做好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中期评估迎检工作。今天会上印发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请各县区、各部门认真对照“标准”和“办法”,围绕“落实好1次专项行动,开展好1个创建,提升1项工程,抓好8项重点工作”的目标,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一)落实好一项行动。就是要落实好目前正在开展的“喜迎党的十九大,食药保平安”专项行动。一是持续推进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深入开展“三小”行业及早市、“私房菜”、畜禽水产品以及保健食品欺诈和夸大宣传专项整治工作。二是依法严厉打击“两超一非”(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制假售假、互联网食品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一旦发现,在经济上重罚、法律上严惩,列入“黑名单”管理,让违法者付出沉重的代价。三是加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将校园及周边地区作为日常检查、随机抽查的重点,加大对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门店专项检查,教育部门要加大对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从内从外联合开展综合治理,切实确保学生食品安全。四是抓好网络食品经营违法行为整治。加大网络销售食品抽检力度,严格查验辖区入网食品经营持证情况,从严查处无证经营、借用、编造、伪造许可证和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开展好一个创建。要扎实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全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近期,国务院食安委重新修订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标准,由原来的7大项39小项,修改为现在的7大项53小项,否决项由原来的3项增加到4项,关键项由10项增加到17项,要求更严,标准更高,比如,《标准》规定,食品检验量达到每年每千人4份被列入否决项,我市完成9200余份才能达到国家标准,这就要求我们落实抽检经费,加大抽检力度;专业执法队伍建设到位设置为关键项,要求食品安全监管岗位设置与监管人员数量满足监管工作需要,刚才也讲到了,这是我们的短板;要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达97%以上。不难看出,目前,我们离国家标准还有一定差距,各县区政府和相关成员单位要认真对照标准,逐条逐项进行分解细化指标,抓紧时间查漏补缺、缩小差距,真正做到否决项要达标,关键项拿高分,基本项不失分,鼓励项争取得分,要多出成绩、多出亮点、多总结经验,确保各项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三)提升好一项工程。全面实施“餐饮业食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以深入推进餐饮单位实施“阳光厨房,透明操作”为主线,以规范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及订餐单位经营行为、大宗商品台账追溯信息电子化管理、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提高餐饮安全管理水平、强化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为支撑,全面落实量化分级管理,扎实开展“持续提升餐饮质量、确保群众饮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治理“餐桌污染”,深化餐厨废弃物管理,努力创建餐饮服务示范企业,进一步发挥示范企业、示范店、示范街的引领作用,切实提高餐饮行业食品质量。

(四)抓好八项重点工作。一是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品种、重点时段、关键环节开展重点监管,严控食品生产经营各类风险。加快构建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防控体系,加大畜禽肉及制品、调味品、食用油、乳及乳制品等重点食品监督抽检力度,保证全年抽检任务完成。二是严管重罚食药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加大行刑衔接,建立联合办案制度,发现和查办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无证生产、无证经营、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活动,严惩重处食品违法行为。三是全面贯彻落实《青海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按照“许可一批、登记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要求,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工作,推动“条例”在我市落地生根。四是抓好食品药品信息监管建设。加快建设食品“快检速查”网络监管体系,进一步扩大“非现场电子化监管”范围,通过互联网信息平台,对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食品经营企业的快检速查监管信息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执法、第一时间处置,健全从生产到消费全过程监管链条,严守从市场到餐桌每一道防线。五是加强技术支撑力量建设。抓紧时间启动市级检验检测中心,各县区加快整合检验检测资源,设立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为基层监管机构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在大型农贸市场、超市建立快速检测站点,构建四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支撑食品监管,把好源头关。六是提升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食药监管系统要组织开展全方位、全员额的能力素质教育培训,突出一线监管人员执法能力培训,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业务过硬的监管队伍和专业化检查队伍。七是努力构建社会共治格局。要完善投诉举报奖励制度、“黑名单”制度及社会信用体系制度,积极动员广大群众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八是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和“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药品安全大讲堂”等主题活动,以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形式,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强化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提高社会公众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知晓率和满意度,大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维护食品安全、人人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

同志们,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大家一定要强化责任意识、忧患意识,齐心协力,迎难而上,扎实做好我市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以优异的成绩、扎实有效的工作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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