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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局乡林草地内违建墓地摸排整改方案

时间:2022-08-01 18:28:02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市林业和草原局开展违规建设墓地专项摸排实施方案》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我乡林草地内违建墓地摸排整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全面摸清全乡林地、草地内各类安葬(放)设施中存在的违规建设问题。各村要对照《市林业和草原局开展违规建设墓地专项摸排实施方案》要求,重点对我乡境内林地、草地内未经审批擅自兴建、未办理建设用地手续、擅自扩大建设用地面积违规建设墓地等情形,进行全面排查,排查要求全覆盖、无死角。摸清问题底数。(此次摸排整治不包含回民公墓、寺庙内骨灰存放设施、烈士陵园)

(二)依法依规整治违建“住宅式”墓地、硬化大墓、活人墓等问题。对全乡林地、草地内住宅式墓地、硬化大墓、活人墓进行全面核查,并会同其他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整治,确保全市林地、草地内不存在“住宅式”墓地、硬化大墓和活人墓现象。“住宅式”墓地的认定,指在未审批的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以外,未办理合法手续私自建设、专门用于存放骨灰或遗骨、类似住宅造型和规模大小的建筑物。大墓的认定,参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关于埋葬遗体单人墓占地不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占地不超过6平方米的上限规定。未石化硬化的土坟不纳入此次整治范围。

(三)对新增问题“零容忍”。对2018年以来,林地、草地内新增的违建墓地全部予以拆除,对新的顶风违建行为予以坚决打击、严肃问责、公开曝光,形成震慑效应。对苗头问题强化源头管控,早预防、早发现、早制止,坚决刹住违建墓地反弹甚至蔓延歪风。

二、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成立领导小组,制定落实方案,开展全面摸排工作。(2020年11月至12月)

各村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林地、草地内各类违建安葬(放)设施逐一登记造册,并详细列明摸排的各类违规建设经营情形。

(二)第二阶段。全面整改,逐项销号,按时汇总上报(2020年12月至2021年9月)。

各村在前期全面核查的基础上,建立完善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责任时限,逐一抓好落实,做到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把问题分析透、改到位,不留后遗症。并按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工作实施,成立市林草局违建墓地专项摸排工作领导小组。

四、有关要求

(一)要严格把握行动原则。各村全面核查整治毁坏林地、草原违规建墓情况。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范围。

(二)把握政策边界,依法分类整改。要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针对不同情况,突出重点,抓住要害,分类制定整治措施,视情节采取拆除、部分拆除、缩小规模、改造复绿等措施分类处置,并完善监管措施和处罚手段,避免“一刀切”。对各类违建墓地,要根据墓位建造时间、规模大小、硬化程度、所处位置等情况,分轻重缓急,分步稳妥有序实施,重点查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违建、顶风违建等行为,特别是对墓位硬化面积大、严重破坏生态环境、2018年专项整治后新增违建问题,发现一起,整治一起,绝不姑息。对没有公益性安葬设施或相关设施不足的地区,不得强行整治、一拆了之。对涉及普通群众坟墓改造迁移和历史遗留问题,要做深做细群众思想工作,以政策宣传、说服教育为主,以服务保障、示范引导为先,严禁简单粗暴、蛮干硬推。

(三)要严肃督导问责。各村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行动进展缓慢、推诿扯皮、避重就轻、清理排查不彻底的,对禁而不止、弄虚作假、瞒报漏报、压案不查、整治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排查整治结果上报。各村于11月25日前上报摸排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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