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作文大全 > 县级墓地生态建设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县级墓地生态建设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2-06-09 12:56:01 浏览次数:

县级墓地生态建设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生态XX,美丽XX建设,根据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墓地生态建设整治工作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13〕24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殡葬改革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稳步推进。此次整治主要针对高速公路、铁路、省道等主干道沿线裸露地表的,目光所及的坟墓,经过做细致的工作后,愿意迁移的进入公墓、骨灰堂,其余通过植树披绿方式,限期集中整治,恢复生态植被,达到高速公路、铁路、省道等主干道沿线看不到坟墓的目标。

二、工作步骤

县政府成立墓地生态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民政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参加(名单附后)。乡镇要成立一把手亲自抓的领导机构,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乡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于2013年3月10日前报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占土火,联系电话:23223068,传真:23269416)。墓地生态建设整治工作由各级政府负责并组织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2013年3月上旬至4月1日)

各乡镇要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宣传发动、摸清底数等工作。要利用广播、报纸、宣传栏等各种媒体,并采取社会公告、派发传单等形式,做好法规政策宣传,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高速公路、铁路、省道等主干道沿线进行实地勘察,摸清坟墓底数,查明墓主,登记造册,逐级上报(调查表见附件2)。各乡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3月20日前将整治工作调查摸底情况上报至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植树披绿、生态整治(2013年4月1日至6月1日)

各乡镇在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基础上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开展植树披绿、生态整治工作。整治任务要采取区分路段、分区包片等方式落实到具体单位、个人。对“活人墓”要予以坚决拆除。民政部门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并负责汇总需要整治的坟墓数量;林业部门根据需要整治的坟墓数量,结合“四绿工程”建设,测算苗木数量,无偿供应绿化苗木,指导绿化工作;财政部门做好专项资金保障工作;交通运输部门加强高速公路、铁路、省道等主干道沿线巡查,及时通报违法占地建坟情况,协助民政、林业、国土等部门做好查处整治工作;公安部门对阻碍、干扰整治工作的依法进行处理。

(三)检查验收,督促整改(2013年6月1日至8月25日)

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跟踪督促检查,对整治工作不力,草遮、搭棚、涂漆等弄虚作假行为予以通报,对妨碍整治工作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追究。各级政府要组织实地验收、总结工作,为下一步拓展整治范围积累经验。各乡镇在6月10日前将墓地生态建设整治工作情况上报县政府,同时抄送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效能办、民政局牵头,国土、林业、水利、交通等单位配合,全程开展跟踪督查,各乡镇整治实行十日一进度的汇报制度。

三、工作要求

(一)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宣传、民政、林业、国土、交通运输、财政、公安、监察等部门要明确具体职责任务,严格落实责任制,既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工作衔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讲究方法,注重实效。在整治过程中,要把握工作策略,注意工作方法,坚持以人为本,做好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努力取得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标本兼治,长效监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协调联动,着力完善长效机制。在开展墓地生态建设整治工作、营造绿色生态环境的同时,严禁违规土葬行为,从源头上解决乱埋乱葬问题。要强化殡葬服务机构监督,依法规范骨灰管理,推进农村公益性骨灰楼堂(公墓)建设,完善农村骨灰安葬基础设施建设,满足群众丧葬需求。

 

附件1:XX县墓地生态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2:XX县乡镇辖区高速公路、铁路、省道主干道沿线坟墓调查表

 

附件1

 

XX县墓地生态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推荐访问:墓地 县级 整治 生态建设 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