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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有感10篇(范文推荐)

时间:2024-04-23 15:40:03 浏览次数:

读后有感第1篇《西游记》我以前看过,当时我只觉得《西游记》主要是写孙悟空的,也只喜欢看有关孙悟空的内容,因为他刚强正直、机智勇敢,一个筋斗就十万八千里,有迷惑妖怪的七十二变,重达一万三千五百斤,可大可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后有感10篇,供大家参考。

读后有感10篇

读后有感 第1篇

《西游记》我以前看过,当时我只觉得《西游记》主要是写孙悟空的,也只喜欢看有关孙悟空的内容,因为他刚强正直、机智勇敢,一个筋斗就十万八千里,有迷惑妖怪的七十二变,重达一万三千五百斤,可大可小的降魔利器“如意金箍棒”,取经路上一路斩妖除魔,是个大英雄。而唐僧则显得很无能,一天到晚只会念经,并且不能识破妖魔诡计,经常冤枉孙悟空,大念紧箍咒。猪八戒就真的是一只好吃懒做,贪生怕死的“大懒猪”。而只会挑行李的`沙和尚则是一个无足轻重的角色。

利用今年暑假的时间我再次读完了这本厚厚的《西游记》,心里有了与以前不一样的感触。现在我眼中的唐僧师徒四人不在是一个个分离的角色了,他们是一个整体,一个共同历经了九九八十一难,斩除了千万妖魔,排除千难万险最终取得真经成佛的超强团体——“西天取经四人组”。在这个组合里,唐僧是四人的中心,只有唐僧有着西取真经的执着;悟空是斩妖除魔的主力;八戒是探敌先锋;沙僧是勤恳的后勤部长;这四人缺一不可。如果没有这四人的紧密团结,就不会有这流传千古的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就不会给读者展现出西行路上一出出精彩绝伦的降妖除魔故事。

通过这次的阅读,我从《西游记》中体会到了一个真诚相待,紧密团结的团队,在如今社会中的重要性。只有这样的团队才能排除千难万险最终取得成功。

读后有感 第2篇

自从学校开展"诵读经典"以来,我一直坚持背诵《三字经》。每每读过几句话以后,我还要仔细揣摩一下,遇到不懂的地方就请教妈妈。今天早上我读到了"融四岁,能让梨"。讲的是一个叫孔融的孩子,年龄仅仅四岁就懂得谦让的故事。当妈妈把洗好的梨端到桌上让孩子吃时,孔融主动拿起了一个很小的梨,而把大梨让给了哥哥,他说:"我应该吃小梨。"我当时真是吃惊,这么小的孩子就知道歉让,想想我自己的做法,真觉得脸红。

在家里,我总是和弟弟抢着吃,抢着玩,从没有想着弟弟小,我应该有个姐姐的样子,为这事爸爸妈妈也没少跟我讲道理,可我就是不服气。现在我读了这几句话,觉得自己确实不应该那样做,应该懂得谦让。再想今天发生的"一件事更让我脸红了。今天妈妈用面蒸了一条小鱼,非常漂亮,当时吃饭的时候我还在屋里躺着,跟妈妈怄气呢,弟弟敲门说:"姐姐快来吃饭,有小鱼。"我想我不出去,你也不敢给我吃完了,后来弟弟又来喊我,唉,再不出来估计妈妈又要生气了,算了,吃饭吧。我出来一看,那条小鱼一动也没动,我看看妈妈,妈妈说:"弟弟本来已经拿到手里了,想了想还有你呢,说等你呢。"我二话不说几口就吃没了,弟弟端菜来了一看说:"你怎么这样啊你!"当时我还沾沾自喜,现在想起来觉得羞愧不已,弟弟还知道让着自己,而我却从来不体会弟弟的感受,真的不应该。

《三字经》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深刻的道理。以后,我不仅要坚持背诵《三字经》,我还要坚持学习主人公们良好的行为习惯,让自己越来越优秀。

读后有感 第3篇

对于狼群来说,只有雄性才能成为狼王,叱咤风云。但在沈石溪笔下,却有一个女狼王,她柔弱但有勇敢,柔情似水又霸气侧漏。

她本来只是只四岁的狼后,名叫“紫葡萄”,她和狼王在一起恩爱地生活了两年,膝下还有五只三个月大的小狼崽。一次虎口夺食,狼王盔盔不幸遇难,小狼崽白燕燕也命归西天。为了狼群的安全,紫葡萄只好临危受命,成为帕雅丁狼群的首任女狼王。然而,这狼王路上可谓是“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起初,由于决策失误,一只大公狼小嚏死于野耗牛蹄下,紧接着大嚏、歪歪脖、斜斜眼几只大公狼也死于非命,而后雌狼踢踢、老母狼朵朵菊和红毛绒也离她远去。但她没有怨天尤人,而是从失败中吸取教训,用自己的关爱、柔情,把帕雅丁狼群发展的越来越好。

在这本书里,有着许多的反派,紫葡萄最恨断牙血瘤虎,它无恶不作,但最后还是被帕雅丁和宛莫沙狼群打败。从此我知道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种什么因得什么果,正如断牙血瘤虎最终丧命,而紫葡萄成为一代霸主。你种下邪恶的种子,你也会遭到应有的报应。多行不义必自毙,所以我们都应坚守本心,相向爱前行。

此外,生活中女性的地位为什么总是低于男性呢?为什么干什么都是男人来?紫葡萄用她的女王传奇告诉广大女性:巾帼不让须眉,我们不是男人的装饰品!

读后有感 第4篇

“丛林母爱绝唱,狼国女王传奇”,这是《狼国女王》中的一句话。《狼国女王》是一本由“沈石溪”创作的动物小说。在假期间,我和妈妈阅读了这本小说,让我深有体会。

这本小说讲述了在一次虎口夺食中,狼王盔盔不幸遇难,母狼紫葡萄临危受命,出任为帕雅丁狼群首任女狼王,狼群命运自此改写。这之中有灾难和痛苦,有危险与争扎,有无奈和坎坷,也有柔情与关爱。凭借出众的胆识、魄力,仁慈与宽容,紫葡萄谱写了一部荡气回肠的狼国女王传奇。

这本书中不但讲述了紫葡萄的故事,还讲了狼群在野外生活的艰辛和危险以及狼群的生存规则。记得有一次紫葡萄的两个孩子,不听指挥,跑入了猎人的陷阱,从远处还传出了猎狗的叫声。由于小狼的跳跃能力不强,跳不出陷阱,在这千钧一发之时,紫葡萄命令小母狼趴下,让小公狼踩在小母狼的身子上跳出来,当小公狼逃走时,猎人已经赶到了……回到狼群后,紫葡萄大义灭亲的把不听指挥的小公狼赶出了狼群。这个故事说明了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上,“规则”有多么重要,狼群有规则才可以生存;
也说明紫葡萄一视同仁、坚持原则的精神,有了这种精神才可以成就大事。

《狼国女王》是一本感悟人生的优秀小说,将各种人世间的情感融入到小说中,充分写出了动物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之上如何生存,这也是小说的精华所在。作为我们,在狼群的生存上有很多可以学习借鉴的地方,比如:坚韧的耐力;
不可想象的智慧;
顾全大局的思想等。如果将这些放在一个国家上,这个国家定会立于不败之地,如果放在一个人身上,此人必成大器。

读后有感 第5篇

曾今有一个没落的绅士,他怀着一个骑士的灵魂,执着的去寻找真理——他,就是堂吉诃德。

——题记

堂吉诃德是西班牙作家米盖尔太塞万提斯笔下的一个“荒唐”的小人物,原名阿伦索吉哈达,明白他的人都认为他很可笑。我可不是这样认为的。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穷乡绅士堂吉诃德读骑士类的书籍入了迷,一心想要复兴骑士制度,于是他背井离乡,离家出走,想锄强扶弱,干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以垂名史册,堂吉诃德的辛苦奔波最终智能惹成一系列的笑话,他狼狈的回到故乡,在悔恨中死去。

初看《堂吉诃德》,我认为它就是一部滑稽可笑的庸俗之作,主人公“神经质”的“勇敢精神”在书中表现的淋漓尽致,让人越发看不起他。可是细细品味,又觉得书中蕴含了一些道理。在实现梦想的过程中,那位高粱杆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连篇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善良、正直的本性,那是人类崇高的精神,只是因为他太单纯了所以才闹出许多笑话。

曾记得小时候看这部动画片,只看到一个疯疯癫癫的骑士,做出一些蠢事,把我逗得咯咯发笑,那时只觉得他是个疯子,可是此刻读起来却有新的体会。随着故事情节的深入,我被他的执着精神所打动,切不说他是真疯还装疯单他对认准的那个目标锲而不舍追求的精神就值得我们去学习。堂吉诃德有不言败的精神也令我敬佩,虽然一次次的失败,但他仍然像骑士那样要求自我——不畏强暴,坚持正义!

当再次回味这本书时,我体会到了一种忠贞不渝的精神,也的确是蕴含在他的心中。他勇敢、坚毅地追求自我心中的梦想,他有执着公正的品质,他嫉恶如仇,总是向他的“敌人”发出不屈不挠的冲锋。就是这样一种充满世界的勇气和英雄的品质,才使他的仆人桑丘一向不离不弃的跟在他的身边……

堂吉诃德是善良的,只是因为他善良到单纯的程度,所以,他的梦想和报复都功亏一篑。但他的仆人桑丘却发现了堂吉诃德的英雄品质,并给予了他理解和支持。是的,他正直,他执着,他永不放弃,虽然,堂吉诃德所做出的行为滑稽可笑,可是,我们再回过头来想一想,他拥有的品质我们有吗?

正直,很多人都有,执着,少部分人拥有,永不放弃,极少部分人拥有,如果把这三点加在一齐,我们便能够成为一个成功的人。我们想想看,堂吉诃德为了实现自我的梦想,能够向敌人进行不屈不挠的进攻;
为了自我的梦想,落得一身悔恨,可他放弃了吗?没有,他依然执着,依然勇猛,依然正直,虽然这都已经成了历史,但他永不言败的精神确实这的我们后人学习。

骑士的灵魂必将永垂不朽!

读后有感 第6篇

今天,我读完了小说《城南旧事》。《冬阳,童年,骆驼队》的最后一小节读完后,我的心里只剩下静默,是一种伤痛的浪涌过之后的寂默。

读完这本书,我才明白什么是人生的不如意,不是一时的愤懑,而是原以为自己会拥有的人,会拥有的快乐,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却都突然全部失去的那种深深的痛。对英子来说,随着长大,给过他快乐的人,妞儿、秀贞、厚嘴唇年轻人、兰姨娘、宋妈、甚至爸爸,全部离开了她。

然而,在醒悟的同时,我更亲陪她一次一次重新站起来的勇气,和那颗远离封建思想、持久保持的一颗纯洁坚韧的心。

“我分不清好人和坏人,就像分不清海和天一样”,这句纯真的话让我想起一部电视剧《我们与恶的距离》中的一句话,“什么是好人,什么是坏人,有标准答案吗?”,这确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如果生活中有一个疯子,或者是小偷,敢于亲近他们的人是没有的,但从书中,我们通过英子,却发现了他们的苦衷和温和的`心。

岁月会蒙上双眸清澈的一角,当别人都在说他坏时,我是否有勇气自己判断他的真善丑恶?

最后,我想提一下书中说到的“我们看海去”,我觉得英子想去看海,不只是想分清海和天,也是对所有朋友一起看海的模糊构想,是对幸福的向往。一排英子不想失去的人牵着她感受海涛的声音,回忆一起走过的故事,应该是对她来说最幸福的事情吧?

读后有感 第7篇

这篇文章主要描述了圆明园昔日的"辉煌景观和它的毁灭,揭露了帝国主义的野蛮罪行,表达了作者对祖国文化的热爱之情和对侵略者的痛恨之情那是我们中国历史上最悲哀最黑暗的历史时期,是我们中国人应当永远铭记的一段屈辱的历史。

原本华丽的圆明园,如今已是一片废墟,是英法联军一把火烧了的瑰宝与精华呀!惋惜之余,问题悄悄爬上了心头,为什么英法联军敢在中国的土地上肆意抢掠、烧杀、毁坏呢为什么中国人不敢去制止呢思考再三,当时的清政府太弱,太弱,弱到不堪一击。想管却力不从心。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它的毁灭。

读完了《圆明园的毁灭》,我在沉默。这是一种被刺痛后的沉默,内心像在被火燃烧。这是历史留给我们的耻辱!这样的耻辱在旧中国又何止这一次呢为什么堂堂的中华民族会有这么屈辱的一天呢是闭关锁国,是政治黑暗,是封建专制……我们应当牢牢记住这一历史,我们应当更加发愤图强,在21世纪成为真正的世界今日,我们是21世纪的接班人,我们不要忘记国耻,要理解锻炼,迈开坚定而沉着的步伐,向光辉的未来前进!

读后有感 第8篇

童年,这是每个人心中的一段美好的回忆。犹如一颗繁星,闪耀在每个人自己的心中。

《城南旧事》这本书是作家林海音写得描写自己童年生活的一部著作。书中,作者以“英子”来叙述自己那童年故事。

全书有五个故事组成,而《惠安馆》则是这本著作的开篇之作,这个故事中的悲剧色彩是最为浓厚的。主人公英子有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孤女”妞儿,另一个便是大家眼中的“疯女人”秀贞。但命运是捉弄人的,往往悲剧就只发生在那一瞬间。妞儿与秀贞阴差阳错的成为了一对苦命母女。原本的悲惨,艰苦生活已经使她们分别近10年。就在相认的那天晚上,在一场大雨中,母女二人一同惨死在火车轮下,结束了苦难的一生。

读到这儿,我的心灵被感触了,同时也为秀贞与妞儿而感到悲哀,命运如此,谁也改变不了,正如这对母女一样,最终还是令人痛心的结束了苦难的一生。

而这本书的最后一篇故事《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则写出了父爱的深沉伟大,抒发了作者对父亲的深深怀念。“爸爸的花儿落了”,这句话不只有字面上的意思,也象征着夕爱花的爸爸永远的离开了英子。我的心被揪了一下,眼泪情不自禁的流了出来,多么令人感动,多么令人伤心,在作者的"心中,那一位她无比爱的爸爸永远地活在了她的心中。

读后有感 第9篇

父女母子之间的缘分,是将你和他手上系了一根线,他的渐行渐远不能拉动你,却有了一丝痛楚,是牵挂,是回忆,是生的意义。

《目送》这本书讲的就是:自己目送儿子从小时候与她的亲密眷恋到长大后的疏远冷淡,目送儿子的身影渐渐走远;
目送父亲因生病而离开自己。总的来说就是儿子和父亲渐渐离开了自己。

最近我在读龙应台的《目送》,里面有一句“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对于14岁的我来说,人生才刚刚起步,还不能完全体会龙应台“目送”中饱含的深意;
但是我想,那些路我一定会走,那些目送背影的瞬间我一定也都会经历。

看着书中的故事,我突然发现,现实中的我们在与长辈的相处中忽略了很多很多。上小学时,每次上学或者出门妈妈都会目送我拐过大门,直到看不见我的身影。当然我是知道妈妈在目送我,所以即便行走的方向不改,视线不改,我也会背对着妈妈伸出小手在空中摇摆说着“再见”;
拐过大门即将消失的那一刻我还会侧过头用目光和妈妈说一声“再见”。那时的我从不会用冷冷的背影告诉我“不必追”。而现在每次早上去上课,要离开妈妈时总是打开大门,听见“啪”的一声算是打个招呼,然后像风一样飞走;
要么跨上爸爸的车子去学习,头也不回的决绝离去。竟从没顾及背后那一双迟迟不曾离去的目光。而作者他们一家人是佝偻着瘦小的身子站在空空的大街上就这样默默地目送她心爱的儿子,而她的儿子只用那冷冷的背影告诉她三个字“不必追。”此刻的我下定决心:下次出门时,一定不时的回过头来大声的喊一句“妈妈,我走啦!”直到家楼下,看不见妈妈的身影。

孩子一天天地长大,母亲一天天地老去。作为龙应台,有不舍,有留恋,有辛酸,有无奈。可是,她没有就此停步。她尝试着与爱子沟通,写下了《亲爱的安德烈》——致他的儿子;
她尝试着记录,写下了《目送》;
她尝试着追念,写下了自己的心路历程,并且努力做到最好。

读后有感 第10篇

这是余华的一篇长篇小说。也是他的代表作,和许三观卖X记一起入选中国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20世纪90年代最有影响的10部作品,和获得一些国内外奖项,以及在多个国家出版。

对于作者的文笔和才华是毋庸致疑的,但是我们要看的是故事本身。

作者对自己的作品是这样描述和评价: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就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
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它没有断;
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
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
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对于作者自己对作品的这样描述已经很透彻了,但我还要要加几句,不然写这篇也没有意义。

首先得归功于我住院了,身体的破败在某种程度上让我有了歇息的机会,虽然我总没有做什么事情,但是现在更闲了,也因此为了打发时间看起了书,并且是耐心的:所以我说要归功于住院。插句废话,现在的我全身上下只有大脑好用了,其他的不是未老先衰就是毛病不断。

得了这样好的机会,我把活着仔细看了两遍,看完后觉得有些话要说,但还是没有底,然而最后还是写了。

福贵这个人物的性格是洒脱的,也是可以逆来顺受的。做为主角,别人可以死,他必须要活,为了活着他就不得不承受命运给他的苦难和遭遇。

福贵拿自己当牛,从他的承受能力来说,他也确实堪比头牛,压不垮。但是牛的结局是注定悲剧的,因为牛不能反抗命运;
也正因为这样,作者就没有写下结局,就单从“活着”的理念开始故事,到讲述故事,最后结束故事。

活着即是主题,就不能讲死去,但也不是不能讲死,而是用别人的死来反应主角的活。

福贵是一个纨绔子弟开始,含着银勺子出生,吃喝嫖赌都行,典型的阔少爷形象。既可以说传承了他爹的习性,也可以说传承了广大少爷的秉性。但是当他遭龙二算计后,输光了家产,他清醒了,到了这里也端倪的反应活着的内涵。不然福贵是可以设定他想不开而去死的;
然而作者没有这样去做,而是让福贵继续落魄。

家产没了,他爹死了,又被抓了壮丁,遭遇战争;
眼看解放了,回到家才知道母亲已病死了,女儿也因病聋哑。故事讲到这里似乎已经描述活着的艰难了,但是苦难并没有结束,而是接踵而来。

玉珍得了不治之症;
有庆在一次献血献出了生命;
凤霞好不容易苦尽甘来,嫁给了“偏头”二喜,却生下儿子苦根后大出血死了;
二喜也随后出了事故离开人世;
苦根眼看是独苗了,是最后的希望了,但是命运还是无情的把他带走;
终于只留下福贵一个人和一头老牛活着。

这里面最苦当然是福贵,但是他没有哭,而是用笑来迎接痛楚。

小说的主题也就在这样的悲剧下反应得彻底。

起起落落。死的人早已经消失无踪了,但活着的人还要继续承受活着时的所以痛苦。没有办法,如同待宰的老牛只能眼泪汪汪,然而福贵洒脱和顺受的性格,没有让自己眼泪汪汪终日叹息,而是如洞察人生,买下老牛,和它为伴当牛如己了。

活着的意义在此无限放大,他用福贵告诉人们,不管你遇到多大困难,也不要悲秋伤春,要坚强乐观开朗的活着。

相信现实中比福贵更惨的绝没有,但我们可以拿他做面镜子,遭遇苦恼时就告诉自己:活下去,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事物而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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