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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党委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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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2020 公司党委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

 ( 200 20 年 年 0 06 6 月) )

 上半年,在×××的坚强领导下,我公司严格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建设,扎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公司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识到位,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公司党委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建设工作,充分认识到加强意识形态建设对统一思想、汇聚力量所具有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的要求,牢牢把握宣传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

 一是加强安排部署。召开党建工作会议,制定《党建工作要点》和工作清单,在对全年党建工作进行部署的同时,对意识形态工作也做了具体安排,要求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和宣传队伍建设,重点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宣传,展示公司形象和职工风貌,扩大公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公司党委书记作为抓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与各党支部书记签订年度党建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党支部书记抓意识形态工作职责,各分管领导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各部门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本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形成了党委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助抓,党支部书记和部门负责人具体抓

 的工作格局。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宣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公司企业文化写进《年度党建目标责任书》,作为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在新修订的 “三个办法”中,进一步明确规定“对部门范围内意识形态方面出现严重错误导向,造成不良影响,经公司研究认为确实存在问题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其进行免职处理”。通过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强化党支部书记和部门负责人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意识。

 二、措施到位,做好意识形态工作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公司党委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4 次,党委委员积极参加厅党组组织的学习教育活动,为全体党员配发《×××》等学习资料,各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党员学原文、悟原理,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质。在推进“×××”专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过程中,持续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学习贯彻,强化领导干部政治意识,坚定政治站位。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参观×××纪念馆,现场举行新党员入党宣誓、老党员重温入党誓词仪式,让全体党员深刻感受入党的庄重性和严肃性,进一步强化党员身份意识、责任意识。动员全体党员干部积极投身“不忘

 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当前严峻的市场形势下,牢记党员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永葆党员的政治本色,充分发挥带头作用、骨干作用、示范作用,以坚强的意志品质、优良的工作作风、昂扬的干劲韧劲破解发展难题,为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是加强舆论宣传管理。明确宣传重点,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和依托××门户网站、《×××报》等平台,积极做好公司党建宣传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积极宣传“×××”专题教育的进展和成效,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宣传工作,向××报送政务信息××篇,在××门户网站发布信息××篇、《×××报》发布信息××篇,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的发声,引领主流思想文化在企业生根发芽。

 三是加强网络领域意识形态。印发通知严格规范党员干部的网络行为,强化对所属党员干部互联网账号的日常监督管理。教育全体党员旗帜鲜明传播党的声音,积极主动地在互联网上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进一步增强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严格网络信息发布,加强网络舆情监督,切实把好内容审核关,确保网络空间风清气正,提高处理网站隐患漏洞的能力,重点把控重大会议、活动等关键时期的公司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订阅号等网络平台运行工作,

 以防被不法分子利用,造成不良影响。

 三、持续深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 我公司扎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意识形态领域没有发生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保持工作力度,继续抓紧抓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公司党委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议,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和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公司党委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党委书记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分管领导、各党支部书记和各部门负责人担当负责,切实做好分管领域和本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

 二是切实加强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专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依托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和“三会一课”,持续深入学习贯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决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四个自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三是努力建强企业文化。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和依托××门户网站、《××报》等平台讲述企业好故事,传播企业正能量,展现企业好形象,切实做好公司对外形象宣传,推动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和带女工建设工作,开展职工喜闻乐见、参与度高的文体活动,当好企业发展的宣传者、

 保障者、支持者,为经营工作开展摇旗助威、加油鼓劲。

 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不动摇,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推动公司系统各级党组织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省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根据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委实施细则精神,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照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委(党组)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委(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三条

 各级党委(党组)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査、一同考核。

 第四条

 各级党委(党组)主要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是: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党中央或者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

 (三)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指导和督促检查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加

 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四)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意识形态阵地主要包括:各类新闻媟体和网络媒体,各类出版物和文艺作品,各类社科研究机构和思想文化类学术协会等社团,高等学校、中小学、职业学校和民办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千部学院和社会主义学院,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各类演艺场所、博物馆、陈列馆、展览馆等。严格落实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加强对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等的管理,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基金会在境内活动的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坚决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境内渗透。

 (五)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党委(党组)书记应当亲自抓,领导、组织互联网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体制。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奥论,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深入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清理行动。

 (六)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

 思潮和言论,应当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通过党报党刊及其所属网站或者党内通报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不能爱惜“羽毛”,当“开明绅士”。对坚持错误思想的意见领袖、网络“大 V”、敏感人物、“异见分子”等重点人物,应当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七)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做好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应当注重同社科理论界、新闻出版界、广播影视界、文学艺术界、教育科技界知识分子交朋友,做好各领域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和新媒体中代表人土的工作。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的文艺组织、文艺群体中知识分子的联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八)选优配强各级宣传思想文化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确保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坚强有力。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

 争的同志,应当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适合、不适应的应当及时作出调整。高度重视城乡基层宣传文化千部队伍建设,切实解决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第五条

 党委宣传部门作为各级党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主要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是:

 (一)根据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拟订工作计划,并督促抓好落实。

 (二)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三)组织协调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间题的处置。针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突发事件、敏感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权威信息发布和與情信报送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论 (四)牵头建立意识形态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五)指导和督促检查意识形态工作。每年对本地区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向同级党委报告,并报上级党委宣传部门。

 第六条

 各地区应当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各地区党委宣传部部长由同级党委常委兼任,党委宣传部门对下级党委宣传部部长的任免提出意见。高等学校党委宣传部部长担任党委常委,不设常委会的担任党委

 委员 第七条

 各级党委(党组)应当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由本地区党委宣传部门会同组织、统战、政法、教育、民族宗教、公安、国家安全、文化、民政、新闻出版广电、社科联等部门,通过随机抽査、交叉检查、问卷调査、座谈、民主评议、专题汇报等方式,对本地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第八条

 各级党委(党组)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次意识形态工作。各地区党委宣传部门应当于每年 6 月和 12月底前,汇总本地区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宣传部门专题汇报。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将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城情况报告,及时报送当地党委宣传部,配合做好意识形态专题汇报工作。各级党委常委会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全会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九条

 各级纪检机关应当把落实党中央、上级党委和同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第十条

 巡视巡察机构应当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巡视巡察范围,加强监督检査。

 第十一条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

 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査、进行通报批评,给子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級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與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委(党组)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四)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五)所属新闻媒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六)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七)丧失对管辖范围内报刊、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 (八)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九)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高等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千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课堂教学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十)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三条

 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千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第十四条

 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应当由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作出。党委宣传部门可向实施问责的党委、纪委提出问责建议。对领导班子、领导千部问责情况,应当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

 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可以根据本细则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第十六条

 本细则由省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省委办公厅商省委宣传部承担。

 第十七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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