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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信委十一五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总结

时间:2022-05-26 19:42:02 浏览次数:

省工信委:

根据你委(产业〔2010〕635号通知要求,现将我市“十一五”期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任务繁重,工作艰巨,政策性强。它不仅涉及到企业业主的根本利益,还涉及到职工的生活就业等根本利益,涉及到企业的债务纠纷及承包经营未到期等等十分尖锐复杂的社会问题,由此导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十分艰难。同时,由于技术的不断进步,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也必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有始无终。尽管如此,我市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在原省经委,现省工信委的正确指导、帮助、支持下,市委、政府坚决果断,县、区政府高度重视,各级经贸部门在各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积极努力工作、克服困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使我市“十一五”期间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全面完成。

一、“十一五”期间我市淘汰落后产能的基本情况

“十一五”期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针政策,坚决按照“云政办发[2007]135号”“云政办发[2007]145号”“云政办发[2009]30号”“云政办发[2010]99号”以及国家工信部(工信部产业[2010]111号)文公告的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并结合我市实际积极开展工作。通过采取关闭落后产能企业、拆除企业落后产能、淘汰落后产能转产、淘汰落后产能技改扩建先进产能等方式,共淘汰落后产能198万吨,关闭火电2.26万千瓦。触及电石、水泥、小炼铁、铁合金、小火电、黄磷、造纸、小氮肥八个行业。涉及相关企业64户,其中彻底关闭企业53户,转产3户、淘汰技改4户。其中,关闭注销国家、省计划外落后产能企业10户,涉及落后产能22万吨。全面超额完成了国家、省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计划任务。

1.电石行业。2007年以来,我市共淘汰落后电石产能20.32万吨,拆除电石炉35座(涉及变压器容量10.2万千伏安),涉及企业29家。其中关闭注销电石企业27家,淘汰落后技改扩能的企业2家。除列入国家、省计划的25户企业,拆除落后电石炉30座,淘汰落后电石产能16.62万吨(涉及变压器容量8.35万千伏安)外,我市还计划外拆除电石炉5座,淘汰落后电石产能3.7万吨,涉及企业4家。

  2.水泥行业。2007年以来,我市共淘汰落后水泥167.5万吨(熟料产能128.8万吨),拆除机立窑19座,涉及水泥生产企业14户(计划外关闭注销水泥企业1户,淘汰落后水泥熟料产能6万吨)。其中:关闭注销水泥企业6户,转产粉磨站3户,技改淘汰落后2户。

3.小炼铁。2007年来,我市共关闭小炼铁企业7户,拆除炼铁高炉7座(容量78立方米),淘汰落后产能3.85万吨。其中计划外关闭注销1户,淘汰落后产能1.25万吨。

4.铁合金行业。2007、2009年,我市分别共关闭铁合金企业7户,拆除矿热电炉9座涉及变压器容量1.96万千伏安,淘汰铁合金产能2万吨。其中,计划外关闭注销企业2户,淘汰落后产能0.9万吨。

5.小火电。2007年,我市共淘汰小火电装机2.26万千瓦,关闭拆除了我市仅有的4户火电企业落后设备。

6.黄磷。2009年拆除了6300KVA黄磷生产电炉一座,淘汰落后产能3000吨。

7.小造纸。2009年我市关闭注销拆除了计划外的彝良互援纸业有限公司全部造纸设备,淘汰落后产能1500吨。

8.小化肥。2009年我市关闭注销拆除了计划外的彝良县云南九欣化工有限公司,拆除全部设备,淘汰合成氨2万吨,碳酸氢铵8万吨。

二、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完成情况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云南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0〕99号)文、国家工信部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公告(工信部产业[2010]111号)文及《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下达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云工信产业[2010]611号)文,我市2010年需淘汰落后水泥熟料生产能力14万吨,需拆除机立窑2座,涉及水泥生产企业2家(他们是鲁甸县江底水泥厂、XX得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另外列入2009年淘汰计划未能淘汰的镇雄县板桥水泥厂,镇雄县天源建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落后水泥熟料产能38万吨;需淘汰的电石落后产能1.25万吨,涉及变压器容量6300KVA。

根据今年的目标任务,年初市政府与有关县区签订了目标责任状,明确了目标任务。我委根据目标任务,多次到基层与经贸局、企业讲解政策,分析情况,共同研究制定办法措施,帮助指导寻找淘汰落后产能后企业的发展思路及方向。由于我委领导重视,工作到位,各县区经贸局积极配合,工作努力,使镇雄县板桥水泥厂,镇雄县天源建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在9月27日全部拆除机立窑,完成去年未完成的淘汰任务。同时盐津福新电石有限公司也在8月15日停产,8月20日开始拆除设备设施,9月30日前主机设备全部拆除;鲁甸县江底水泥厂在2010年9月27日停产开始拆除设备,12月6日前已将机立窑主机设备拆除。

根据《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对XX得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延期拆除机立窑生产线的意见》(原材[2010]701号)文,同意XX得云建材有限公司延期淘汰机立窑生产线,不纳入年度考核目标任务,等该企业4000t/d生产线技改项目投产后再淘汰现存机立窑生产线。因此,到2010年国家、省列入我市的淘汰落后产能计划任务已全部完成。

同时,我市绥江县还计划外拆除了页岩实心砖落后生产线二条,淘汰落后产能4800万块,涉及生产企业二家;拆除土立窑石灰生产线二条,淘汰石灰落后产能6万吨,涉及生产企业二家。

三、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办法措施

(一)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部门工作积极有力

市委、政府高度重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每年年初,市政府都要召开全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国家、省政府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并与各县区政府签订年度淘汰落后产能目标责任书。2010年9月,《云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0]123号)文下发后,市政府及时制订了《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0]123号)文,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为成员的“全市淘汰落后产能领工作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市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并下设办公室于市工信委负责开展淘汰落后产能的具体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工信委主任担任。自此,我市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二)经贸部门工作扎实、认真负责

为了完成国家、省规定我市的淘汰落后产能计划任务,我委领导高度重视,指定具体科室负责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工作人员认真负责,全面学习深刻领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意义和作用。并经过详细的调查研究,在全面掌握我市落后产能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出切合实际的落后产能淘汰规划和年度淘汰计划。每年根据国家、省下达的年度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分解落实到具体的生产装置企业。由于工作认真负责,基础工作扎实,贯彻落实国家、省的方针政策及时有效,使我市每年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都取得较好的效果。

(三)积极争取国家、省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

2007年以来,我市扎实工作,精心组织,积极推荐申报中央财政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据统计,2007至2009年期间,共有33个企业经过国家财政部的现场检验合格,共获取国家财政奖励资金 2312.8万元,获得省财政厅工作经费30万元,有力的推动了我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弥补了一定的经济损失,特别是关闭企业获得了一定的职工安置补偿。这些资金虽然与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成本相差甚远,但也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资金困难,对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积极性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为下一年度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减轻了一定的障碍。

(四)地方政府工作细致,化解矛盾,做好维稳工作。

淘汰落后产能,涉及到企业职工的根本利益。为了完成国家、省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地方政府高度负责,多数县都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理淘汰落后产能后关闭企业的一些遗留问题。各级政府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工作细致,化解矛盾,有效地解决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维稳工作成绩显著,为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奠定了基础。因此,“十一五”期间,尽管我市淘汰落后产能涉及企有64户,关闭企业高达53户,各县区政府都基本把问题处理在基层,没有出现到市、省级上访事件。

(五)广泛宣传,形成淘汰落后产能的社会氛围

为了使淘汰落后产能深入人心,让全社会关心、关注、监督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形成广泛的社会影响力。今年9月底,我市根据省工信委工作要求,部署安排有关县区积极开展淘汰落后产能的社会宣传活动。在此期间,鲁甸县、盐津县、镇雄县借现场拆除落后产能之机,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单位到现场参与拆除和现场报道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新闻播出后,产生了积极良好的社会效果。特别是在镇雄县板桥水泥厂、镇雄县天源建筑建材公司南台水泥厂淘汰拆除落后产能时,县委、政府组织了声势浩大的现场拆除新闻报道活动。镇雄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张进亲自挂帅到现场出席拆除仪式并发表重要讲话,副县长陈刚主持拆除仪式,新闻在镇雄电视台播放后,社会反响极大,对镇雄县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起到了积极重要的推动示范作用。

四、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

2011年,我们将在省工信委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0〕123号)文。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实际,真抓实干,全面做好“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规划,和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检查清理 “十一五”期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的遗留问题,进一步完善淘汰落后产能资料,特别是加大未拆除设备的督查工作力度。并在确保完成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任务的基础上,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省淘汰落后产能财政奖励资金申报。同时要充分发挥我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督察力度,严防落后产能死灰复燃。

五、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落后产能企业是地方的主要财政收入和就业场所,关闭后严重影响到地方的财政收入,地方就业压力增大。

二是淘汰落后产能涉及一系列的债务纠纷、职工补偿、就业等问题,矛盾尖锐复杂,导致地方政府工作难度极大。

三是地方财力不足,中央财政奖励有限。许多关闭企业,业主一走了之,留下债务、职工补偿等遗留问题丢给地方政府处理。导致许多落后产能企业虽停产多年,但由于缺乏资金并没有拆除设备。

四是关闭淘汰的落后产能企业都是民营企业,家族式经营。一旦政府行文关闭,业主和主要管理人员为躲避债务纠纷和职工纠缠,就难以寻找,导致企业档案资料无法全面提供,使企业难以得到中央财政资金奖励。

六、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建议

一是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任务重,工作艰巨,政策性强,它不仅涉及到企业业主的根本利益,还涉及到职工的生活就业,涉及到企业的债务纠纷及承包经营未到期等等十分尖锐复杂的问题,导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十分艰难。目前,虽然中央财政奖励资金政策明确但数额极为有限,只能起到政策导向作用,不能解决实质性问题,而省、市、县都没有具体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对一些没有符合产业政策的生产设备同时又不允许技改的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就意味着企业关闭,然而企业关闭后的职工安置、银行债务、民间借贷、承包纠纷等问题如何处理,目前都没有明确的政策。因此希望各级政府积极探索,尽快出台可操作性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来推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二是淘汰落后产能主管部门工作经费不足。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政策性强,需要主管部门到企业反复细致的做工作,而且工作时间长,任务重。为保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任务的按时完成,每年各级主管部门都要多次召开会议布置落实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频繁到基层督促淘汰落后产能进度,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开展淘汰落后产能的指导、检查、督促、验收、资料整理上报等工作,导致主管部门工作经费都十分拮据。

因此,为了缓解工作部门经费不足的压力,更好地开展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建议省政府每年安排一定的淘汰落后产能专项工作经费补助各级工作部门。

附表一:《“十一五”XX市淘汰落后产能情况统计表》

附表二:《2011年XX市淘汰落后产能计划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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