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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间管理制度17篇(完整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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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间管理制度第1、应经过安全和本工种专业技术培训,通过考试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2、严格执行《选煤厂安全规程》、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和其他有关规定。3、严格执行本工种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设备间管理制度17篇,供大家参考。

设备间管理制度17篇

设备间管理制度 第1篇

1、应经过安全和本工种专业技术培训,通过考试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2、严格执行《选煤厂安全规程》、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和其他有关规定。

3、严格执行本工种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拒绝违章指挥。

4、掌握原煤的数、质量情况及原煤、产品的贮运情况,生产计划和产品指标等,知道好生产。

5、掌握所有化验器具上各种信号的指示意义,按照顺序熟练操作设备。熟练其工作原理、操作方法、维护保养的基本知识,充分发挥其性能,为生产服务

6、参加班前、班后会,及时对煤质存在问题提出主导性意见。

7、及时联系班组维修人员对化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8、按规定及时认真如实填写各种记录,字迹要清晰工整,不得出格或漏填,做好交接班工作。

9、岗中用心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勤观察设备的`运行状况,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处理,杜绝“三违”现象。

设备间管理制度 第2篇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动火作业分类、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等。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

本标准不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的固定动火电厂区作业和固定用火作业。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HG23012―1999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HG23014―1999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动火作业

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3.2易燃易爆场所

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GBJ16―87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4、动火作业分类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4.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4.2一级动火作业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4.3二级动火作业

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4.4凡厂、车间、或单独厂房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厂安全防火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4.5遇节日、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5、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5.1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

5.1.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HG23012、HG23014的规定。

5.1.2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管理。

5.1.3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5.1.4凡在处于GBJ16-87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管道、容器、塔罐等生产设施上动火作业时,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5.1.5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5.1.6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5.1.7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其氧含量不得超过20%。

5.1.8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5.1.9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5.1.10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5.1.11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应不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均应不小于10m,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

5.1.12在铁路沿线(25m以内)的动火作业,如遇装有化学危险物品的火车通过或停留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5.1.13凡在有可燃物或难燃物构件的凉水塔、脱气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

5.1.14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5.2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在符合5.1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5.2.1在下列情况下不准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5.2.1.1生产不稳定。

5.2.1.2设备、管道等腐蚀严重。

5.2.2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动火作业时,车间主管领导、动火作业与被动火作业单位的安全员、厂主管安全防火部门人员、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必须到现场,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

5.2.3动火作业前,生产单位要通知工厂生产调度部门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5.2.4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设专人负责监视生产系统内压力变化情况,使系统保持不低于980.665Pa(100mm水柱)正压。低于980.665Pa(100mm水柱)压力应停止动火作业,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火作业,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5.2.5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要良好,以保证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6、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

6.1动火分析应由动火分析人进行。凡是在易燃易爆装置、管道、储罐、阴井等部位及其他认为应进行分析的部位动火时,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分析。

6.2动火分析的取样点,均应由动火所在单位的专(兼)职安全员或当班班长负责提出。

6.3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应保留到动火结束。

6.4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min,如超过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时,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如现场分析手段无法实现上述要求者,应由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签字同意,另做具体处理。

6.5使用测爆仪或其他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必须经被测对象的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

6.6动火分析合格判定

6.6.1如使用测爆仪或其他类似手段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气浓度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0%。

6.6.2使用其他分析手段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0.5%;
当被测的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0.2%。

7、《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7.1《动火安全作业证》

《动火安全作业证》为两联,特殊危险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安全作业证分别以三道、二道、一道斜红杠加以区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格式见附录A。

7.2《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程序和使用要求

7.2.1《动火安全作业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办证人应按《动火安全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然后根据动火等级,按7.4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最后将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交动火项目负责人。

7.2.2动火负责人持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将《动火安全作业证》交给动火人。

7.2.3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动火后,由动火人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7.2.4《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7.2.5《动火安全作业证》一式两份,终审批准人和动火人各持一份存查。特殊危险《动火安全作业证》由主管安全防火部门存查。

7.3《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限

7.3.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为24h。

7.3.2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为120h。

7.3.3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7.4《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审批

7.4.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经主管安全防火部门复检签字后,报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终审批准。

7.4.2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后,报主管安全防火部门终审批准。

7.4.3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的主管领导终审批准。

8、职责要求

8.1动火项目负责人

动火项目负责人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8.2动火人

独立承担动火作业的动火人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并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若带徒作业时,动火人必须在场监护。动火人接到《动火安全作业证》后,应核对证上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单位主管安全防火部门报告。动火人必须随身携带《动火安全作业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作业。动火前(包括动火停歇期超过30min再次动火),动火人应主动向动火点所在单位当班班长呈验《动火安全作业证》,经其签字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8.3监火人

监火人应由动火点所在单位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消防知识的人员担任,必要时,也可由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共同指派。新项目施工动火,由施工单位指派监火人。监火人所在位置应便于观察动火和火花溅落,必要时可增设监火人。

监火人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随时扑灭动火飞溅的`火花;
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监火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作其他工作,在动火作业完成后,要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8.4动火部门负责人

被动火单位班组长(值班长、工段长)为动火部位的负责人,应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并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检查《动火安全作业证》。对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安全作业证》有制止动火作业的权力。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8.5动火分析人

动火分析人应对动火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地点所在单位的要求,亲自到现场取样分析,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

8.6安全员

执行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应负责检查本标准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特殊危险动火、一级动火,安全员必须到现场。

8.7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

各级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审批动火作业时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确定是否需作动火分析,审查并明确动火等级,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7.2要求。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作业。

设备间管理制度 第3篇

为规范政府机关单位网络和设备的稳定运行,保证中心内部计算机与网络信息安全,适应信息安全等方面的需要防止计算机网络失密泄密事件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理安全防护制度。

物理安全为核心机房及相关设备的根本,是机房安全稳定运行的基础。全体人员应该明确责任,了解相关安全措施的具体操作流程,当发生问题、事故时,全体工作人员有义务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协助专业人员解决问题。具体制度、措施如下:

1、防盗安保措施和门禁准入制度。政府核心机房及相关设备间在无人进入时,应保证门、窗处于闭锁状态。相关监控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并根据需要随时调取相关影像信息进行监控。工作人员、到访人员出入应进行准入登记。对于有访客进出机房,机房相关的工作人员应负责该客人的行为安全,并全程陪同。最后离开机房的人员必须自觉检查和关闭所有机房门窗、锁定防盗装置。应主动拒绝陌生人进出机房。

2、消防措施。政府核心机房和设备间应保证有相关的消防设备,全体人员应熟悉机房内部消防安全操作和规则,了解消防设备操作原理、掌握消防应急处理步骤、措施和要领。任何人不能随意更改消防系统工作状态、设备位置。需要变更消防系统工作状态和设备位置的,必须取得主管领导批准。工作人员更应保护消防设备不被破坏。如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应即时采取措施解决,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向相关负责人员提出解决。应严格遵守张贴于相应位置的操作和安全警示及指引。

3、防水、防雷措施。禁止将供水管道和设施安装在机房内。应格遵守张贴于相应位置的安全操作、警示以及安全指引。日常清扫时,如需带水作业,应多人配合,及时通风、除湿,防止出现漏电、短路等事故,保证机房正常运行。降水多发期,工作人员应该注意逢雨巡视机房及设备间,防止发生漏水所致的相关事故。注意防雷措施,注意巡视防雷设备的状态正常,定期请专门人员对防雷设备进行清点和检测,尤其雨季更要加强巡查,避免雷击对电路、设备造成危害。

4、防尘防静电措施。保证机房地面洁净,无水无尘。保证机房湿度适宜,以保证一定程度上的除尘效果。设备线路部署时,尽量通过专业的线槽或者静电地板下层空间,以此方式防止强、弱电线路裸露引起的电离粉尘,进而减小飞尘对设备的运行状态和使用寿命负面影响。工作人员在增加设备时,应对线路等进行及时整理,对污物及时清洁,防止静电对设备产生损害。

5、机房安全用电措施。机房人员应学习常规的用电安全操作和知识,了解机房内部的供电、用电设施的操作规程。机房人员应基本掌握机房用电应急处理步骤、措施和要领。应安排有专业资质的人员定期检查供电、用电设备、设施。不得乱拉乱接电线,应选用安全、有保证的供电、用电器材。在真正接通设备电源之前必须先检查线路、接头是否安全连接以及设备是否已经就绪、人员是否已经具备安全保护。严禁随意对设备断电、更改设备供电线路,严禁随意串接、并接、搭接各种供电线路。如发现用电安全隐患,应即时采取措施解决,不能解决的必须及时向相关负责人员提出解决。外来人员需要用电的,必须得到工作区负责人员允许,并使用安全和对机房设备影响最少的供电方式。禁止在无人看管下在机房中使用高温、炽热、产生火花的用电设备。在使用功率超过特定瓦数的用电设备前,必须得到上级主管批准,并在保证线路保险的基础上使用

6、机房环境保障措施。保证UPS供电设备的稳定运行,以防止突然断电对机房设备、数据造成损害。保证机房空调的正常工作,定期检查空调工作状态,定期冲洗空调,更换防尘过滤网。工作人员应定期巡视UPS、空调等辅助设备状态,如发现异常应及时报知领导,将问题现象记录在案,并联系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二、机房资料、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机房设备安全运行、数据保存安全是机房安全稳定运行的基本要求。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机房资料、数据、文档、日常工作应遵循以下管理制度:

1、机房资料、文档保管制度。资料、文档等必须有效组织、整理和归档备案。禁止任何人员将机房内的资料、文档、数据、配置参数等信息擅自以任何形式提供给其它无关人员或向外随意传播。对于牵涉到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的重要信息、密码、资料、文档等等必须妥善存放。外来工作人员的确需要翻阅文档、资料或者查询相关数据的,应提供正式的申请,后由机房相关负责人陪同查阅,并只能向其提供与其当前工作内容相关的数据或资料。重要资料、文档、数据应采取对应的技术手段进行加密、存储和备份。对于加密的数据应保证其可还原性,防止遗失重要数据。

2、机房设备安全使用制度。全体人员必须熟知机房内设备的基本安全操作和规则。应定期检查、整理硬件物理连接线路,定期检查硬件运作状态(如设备指示灯、仪表),定期调阅硬件运作自检报告,从而及时了解硬件运作状态。禁止随意搬动设备、随意在设备上进行安装、拆卸硬件、或随意更改设备连线、禁止随意进行硬件复位。对会影响到全局的硬件设备的更改、调试等操作应预先发布通知,并且应有充分的时间、方案、人员准备,才能进行硬件设备的更改。对重大设备配置的更改,必须首先形成方案文件,经过讨论确认可行后,由具备资格的技术人员进行更改和调整,并应做好详细的更改和操作记录。对设备的`更改、升级、配置等操作之前,应对更改、升级、配置所带来的负面后果做好充分的准备,必要时需要先准备好后备配件和应急措施。不允许任何人在服务器、交换设备等核心设备上进行与工作范围无关的任何操作。未经上级允许,更不允许他人操作机房内部的设备,对于核心服务器和设备的调整配置,更需要小组人员的共同同意后才能进行。要注意和落实硬件设备的维护保养措施。

三、机房财产登记保护及清扫制度。

机房的设备、工具、资料都是政府的财产,都属于国家和人民。机房内任何设备的使用和损耗,都应该一一记录在案,并应建立完备的保护措施,注意节约,减少消耗。相关制度如下:

1、机房财产登记制度。机房的日常物品、设备、消耗品等必须有清晰的数量、型号登记记录,对于公共使用的物品和重要设备,必须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借取和归还制度进行管理。全体人员应有义务安全和小心使用机房的任何设备、仪器等物品,在使用完毕后,应将物品归还并存放于原处,不应随意摆放。对于使用过程中损坏、消耗、遗失的物品应汇报登记,并对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允许向他人外借或提供机房设备和物品。

2、机房巡视、清扫制度。运维中心机房(一楼与四楼),工作人员进出频繁,应每半月进行一次巡视、清扫。外围机房每月进行一次巡视、清扫。机房清扫范围包括地板、工作台、机柜、公用柜物品摆放。清洁后要达到地板干净、无尘无杂物;
工作台面整洁、无杂物;
机柜内设备尽量上架,线路有序;
地板平整,无掀起、线路裸露现象;
门窗清洁,各种柜表面洁净、公用柜柜内物品摆放整齐。在巡视、清扫过程中,若发现问题,如服务器状态异常,空调不正常工作等,应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全体人员均要予以配合。如果无法立刻解决,应第一时间联系专业人士,并制定应急预案,保证机房运行的持续稳定。在巡视、清扫结束后,由负责人对当次工作进行记录。对当次清扫中发现、已处理和未处理的所有问题进行记录,并上报领导。

设备间管理制度 第4篇

1、按时巡视设备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2、认真准确抄录各种仪表读数。

3、正确执行双票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

4、发生事故时应按电气负责人命令处理,并把事故详细情况和处理经过,记录于运行日志。

5、管理好安全用具,仪表工具、做好环境卫生和设备卫生。

6、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撤离职守。

7、高压巡视检查制

8、有人值班的配电站,每班巡视检查四次即:

白班:10:00;
15:00

晚班:20:00;
22:00

早班:2:00;
5:00

9、无人值班配变站每日巡视检查两次10:00;
15:00

10、车间配变站每日巡视一次10:00

11、电气负责人每月巡视一次,全面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和设备缺陷,确保安全运行。

12、班、站长每月进行一次夜间巡视,事故后对设备全面巡视一次。

13当发生大风、雷雨、冰雪、高温时,值班人员应进行特殊巡视。

14、在巡视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并记入缺陷记录薄上。

15、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进行其他工作,不得打开网门,不准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出配电室随手将门锁好。

16、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值班人员和非值班人员名单必须主管领导批准,并书面公布。

设备间管理制度 第5篇

1、具有空调的、日常需要有人值守的机房属于重要机房。

2、每周例行巡视两次,巡回检查电源(包括UPS)状况,空调状况,网络设备状况,门窗、暖气和相关技术指标,并做好记录。设备间检查学生网管的进出记录。

3、每3个月对UPS充放电一次,每月检查电池状况。

4、每半年对空调组进行一次保养(包括内外机故障检查、氟利昂补充等),两周清洗空调过滤网,定期清洗空调外机(春夏季每两周一次、秋季每月一次)。

5、对于精密空调需要经常检查空调进水和出水管路,防止跑水事故发生;
供水管道要用特殊的颜色标识,标明管路的走向;
供水阀门要求标示常开或常闭的标示牌,以防止被非正常关闭。

6、机房内必须配置足量的消防器材(灭火器、沙子、消防锹等),相关人需经常参加消防演练,并注意检查消防器材的使用期限。

7、机房和设备间电源开关如果位于公共场所时,必须加装常开标识并涂以不同颜色,防止非正常关闭。

8、机房内要求一直保持清洁,箱柜内线路整齐有序。

9、保证机房视频监控和监测设备的可靠运行。

10、增加调整设备前需要对设备功率进行测算,设计完整的实施计划和步骤,对电源及插座等部件进行确认。

11、机房、设备间内及周边区域严禁吸烟。

12、跟踪停电信息,根据停电计划进行服务停止公告,记录全部计划和非正常停电信息,对非正常停电进行原因分析。

设备间管理制度 第6篇

凡临床不能使用的",符合医疗设备报废条件的,应予以报废。

(一)医疗仪器设备的报废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属固定资产的医疗仪器设备应按报废处理:

1.严重损坏无法修复者;

2.超过使用寿命,基础件已严重损坏或性能低劣,虽经修理仍不能达到技术指标者;

3.技术严重落后,耗能过高(超过国家有关标准20%以上)、效率甚低、经济效益差者;

4.机型已淘汰,主要零部件无法补充而又年久失修者;

5.原设计不合理,工艺不过关,质量极差又无法改装利用者;

6.维修费用过高,继续使用在经济上不合算者;

7.严重污染环境或不能安全运转可能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者;

8.计量检测或应用质量检测不合格应强制报废者。

(二)医疗仪器设备的报损条件

属固定资产的医疗仪器设备由于人为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毁损,丧失其使用功能的,按报损处理。

(三)医疗仪器设备报损、报废的处理原则

1.需要报废报损的属固定资产的医疗设备均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并填写"报废、报损固定资产审批单",经由技术鉴定部门鉴定确认无法修复使用的,再由医疗设备科审核(对十万元、二级医院为五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须经医院仪器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同意),报主管院长同意后,由财务部门负责填写《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报卫生行政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2.凡减免税进口的医疗设备,除以上规定外还应按海关有关规定办理。

3.对于可供家用设备的报废处理,应加强审核,严格控制。

4.待报废固定资产在未批复前应妥善保管,已批准的报废的大型医疗设备应将其可利用部分拆下,折价入账,入库保管,合理利用。

5.已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可办理财务减账手续。其残值收益应列入医疗设备更新费、改造基金项目专项使用。

6.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使用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处理,一律交回设备主管部门统一处理。如有违反者应予追查,交主管部门处理。

设备间管理制度 第7篇

1、各种机械设备包括其零部件的设计、安装和修理,都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2、各类传动带、明齿轮、砂轮、电锯、易接近的联轴节、转轴、皮带轮、飞轮等危险的机械部分均要安设防护装置。

3、各种辗压、剪断等压力机械施压部分以及其它有对人体发生伤害危险的机械部分都要有安全设施。

4、未封闭、隔离的运转设备,未封闭的传动危险部位,人体不能触及;严禁未停机清扫、维修设备以及从运转设备外延、上方传递工具、物件。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停机后再检查维护或清扫。严禁从正在生产作业或运行的皮带、辊道等设备上行走或跨越。

5、机器的转动摩擦部分要设自动加油装置或蓄油器;如用人工加油,应使用长嘴注油器,对运转中的设备应先停车再注油。

6、辊道、传动皮带等要设置供跨越的且有栏杆的安全桥,职工只准从安全桥上通行。

7、起重机应标明起重吨位,要有信号装置。必须保证卷扬限制器、起重控制器、行程限制器、自动连锁装置、缓冲器等装置齐全和灵活好用。

8、起重机械必须由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专职人员操作。

9、起重机械应按规定统一的指挥信号作业,并严格执行下列“十不吊”:

(1)斜吊、斜拽或吊拔埋在地下与凝结在地面上的物体;

(2)五人指挥或信号不明;

(3)挂钩不当;

(4)物体有尖锐楞角未垫好;

(5)重量不明或超负荷;

(6)起重机械有缺陷或安全装置失灵;

(7)悬臂下及其转动范围内站人;

(8)光明阴暗,视物不清;

(9)悬臂与高压电线未保持应有的距离;

(10)人站在起吊物上、起吊物下或与吊物安全距离不够。

10、严禁用烧烫、生锈、打结、断股和磨损严重的各种钢绳吊挂物品,也不准将空钢绳担在吊钩上。

11、各种起重机械的性能不准随意改变。

12、各种机械设备必须建立使用、检查、维修、保养制度,不准超温、超压、超负荷、超期和带“病”运行。

13、安装机器和起重机械的地基、地桩和缆绳都必须稳固,能安全地承受运行时的最大负荷。

设备间管理制度 第8篇

一、发电机房管理制度

非公司领导或维修人员须经管理处主任同意后,在值班机电维修工的陪同下方可进入发电机房,其它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平时机房门应加锁。

机房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严禁明火。

发电机平时置于自动待发状态,蓄电池定期充电保养。

配电房值班机电维修工必须熟悉机组开停操作及机组正常运行参数,发电机运行时,应派专人值班。

每月启动机组运转检查半小时,确保机组正常自动投入使用。

发电机实行定人定机操作、保养和每月定期运行检查。非值班或维修人员不得操作。

机房及机组的清洁卫生由发电机责任人打扫。

机房及油库内消防须定期检查,确保设施完好、有效。

发电机检查时须将主令开关置于停止档,以避免意外停电,导致发电机运行,发生意外伤害。

二、水泵房管理制度

水泵房是提供住户生活、小区消防用水的关键部位,水泵房能否正常工作直接影响到住户人身财产安全。为及时向住户提供合格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管理好水泵房,特制定如下制度:

值班机电维修工应对水泵房进行日常巡视,检查水泵、管道接头和阀门有无渗漏水。

经常检查水泵控制柜的指示灯指示、观察停泵时水泵压力表指示。在正常情况下,生活水泵、消防水泵、喷淋泵、潜水泵的选择开关应置于自动位置。

生活水泵规定每星期至少轮换使用一次,消防泵每月自动和手动操作试机一次,确保消防泵在事故状态下能正常启动。

泵房每星期由分管责任人打扫一次,确保泵房地面和设备外表的清洁。

水池观察口应加盖并上锁,钥匙由指定的机电维修工管理;透气管应用纱布包扎,以防杂物掉入水池中。

按照水泵保养要求定期对其进行维修保养。

保证水泵房的通风、照明,以及应急灯在停电状态下的正常使用。

三、空调制冷设备房管理制度

空调设备房是中央空调系统的控制中心,为确保空调设备的安全、高效运行,特作如下规定:

空调制冷机房的全部设备,必须由指定的机电维修工管理操作,非本职人员禁止操作。

无关人员必须经管理处主任许可,方能进入制冷机设备房。

室内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照明、通风并严禁烟火,严禁明火。

做好设备运行记录,分析机组各种压力表、温度计的读数是否正常准确,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并上报。

须每月对中央空调系统抄一次电能表,并做分析。根据空调负荷的变化调节机组,确保机组运行在节能状态,费用不超标。

定期保养检查,及时更换磨损的零件,并作好记录。

定期对冷冻水系统、冷却水系统进行清理、水处理。

调整冷却塔风扇角度或加挡板,减少冷却塔的飘水。

控制冷却塔托盘的水位,避免溢水。

空调值班室每天清扫一次,制冷机设备房每周清扫一次,新风空调机房每月清扫一次,制冷冷水机组每月清洁一次。

设备间管理制度 第9篇

1、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系好衣扣、袖扣、鞋带、安全帽带,女工发辫要可靠地盘放在工作帽内,严禁穿短裤、背心、拖鞋、高跟鞋等非劳防用品从事生产活动。冬天严禁穿大衣上岗,凡有违者一次罚款50元。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与巡回检查制度,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和处理,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以安全为主。

3、任何设备发生故障后不得随意进行处理,必须由专人进行检修。

4、禁止在设备和管道上乱放衣物、工具、杂物,更不准随意在厂内、车间、岗位焚烧垃圾和其它杂物。

5、任何人不准随意靠近标有警示的区域,更不准在警示区域打闹、观望。

6、发现有违规喝酒上岗者,由带班长负责强行将其护送离岗。

7、严禁携带引火物和发火物进入带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场所。

8、严禁用汽油等极易挥发可燃性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9、各种传动机械及电器设施的检修、移动、加油、清扫及故障处理时,都必须在切断电源停机后进行,挂停送电牌,并执行工作票制,过程中不准任何人随意开机和送电。

10、未经申请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打桩,更改设施管道、电路、电器

11、发生事故所在工段,当事者应立即上报调度和带班长,在15分钟内不上报者要追究其责任。

设备间管理制度 第10篇

1、一切运行中的电气设备上的工作,均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使用工作票,或按口头、电话命令执行,除事故检修外,严禁不使用工作票在运用中的电气设备上工作。

2、工作票必须使用统一格式,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应字迹清楚。

3、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不得兼任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工作票,工作证许可人不得签发工作票。一个工作负责人,不能同时接受两张工作票,只有完成了一张工作票的任务之后,并办理了工作终结手续,方可接受另一份工作票。

4、工作票,一份由工作许可人收执,另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已执行的工作票,一份存配变站备查,另一份由工作负责人带回保存。

5、配变站,一张工作票上所列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但安全措施一次做完的下列情况允许几个电气;
连接部分共用一张工作票。连接于同一母线上的几个电气连接部分,同时停送电者(但需在各备注栏内办理工作转移手续)。

(1)一台主变压器停电检修时,其保侧开关也配合检修,且同时停送电者。

(2)一个配电装置全部停电时,所有不同地点不同类型的工作。

(3)一个配电装置虽未全部停电,但只有个别引入线带电,并对带电部分采取了可靠的隔离安全措施者。

(4)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依次进行不停电的"同一类工作,可以发给一张第二种工作票。

6、线路第一种工作票第张只能用于一条线路或一个工作地段。但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填用一张第一种工作票或一张第二种工作票。

(1)一条线路或同杆架设且同时停、送电几条线路。

(2)与停电检修线路交叉,邻近的另几回线路,同时停送电者。

(3)一个工作班在同一天内对同一电压等级,在不同的几条线路上的多处配电变压器上进行同一类工作,配电线路无需停电。

(4)第二种工作票,对同一电压等级,同类型工作,可在数条线路上共用一张工作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不需要履行工作许可手续,但开工前应与调度联系,工作结束后应通知调度。

(5)几个工作班共用一张工作票时,分组负责人应持有工作总负责人签发的工作命令单,并必须得到总负责人的许可后方可开工。

(6)非电气工作人员在配变站工作,应有专人监护。

(7)工作票保存一年。

设备间管理制度 第11篇

1.目的:

使物料储存、保管、搬运有序进行,以达到维护品质之功效。

2.范围:

公司所有物料

3.储存期限规定。

3.1电子元器件的有效储存期为12个月。

3.2塑胶件的有效储存期为4个月。

3.3五金件的有效储存期为6个月。

3.4包装材料的有效期为6个月。

3.5成品的有效储存期为12个月。

3.6化工及危险品的储存期按供应商提供的期限为准。

4.储存区域及环境。

4.1储存区分为:待处理区、良品区和不良品区。

4.2储存条件:仓储场地须通风、通气、通光、干净,白天保持空气流畅,下雨天应关好门窗,以保证物料干燥,防止受潮。

4.3仓库内物料以常湿常温(5―35°c,相对湿度为45%―85%)环境储存。

4.4易变质物料在仓储期,要采取封保鲜纸、消毒等适当措措,防止产品变质。

5.储存规定。

5.1储存应遵循三原则:防火、防水、防压;定点、定位、定量;先进先出。

5.2物料上下叠放时要做到“上小下大,上轻下重、中间常用”。

5.3易受潮物料,严禁直接摆放于地上,应放货架或卡板上进行隔离。

5.4呆料废料必须分开储存。

5.5不允许有火种进仓,晚上下班前应关好门窗及电源。

6.安全

6.1对危险化学物品的保管,须遵守“三远离,四严禁”的"原则,即“远离火源,远离水源、远离电源,严禁混合堆放、严禁阻塞通道、严禁阻塞灭火器、严禁超高”。

6.2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物品要进入指定区域,并有专人保管。

6.3认真执行货仓管理的“十二防”安全工作,即:防火、防水、防锈、防腐、防蛀、防磨、防爆、防电、防盗、防晒、防倒塌、防变形。

6.4仓内严禁烟火、严禁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6.5定期检查电线绝缘是否良好。

6.6消防设施齐全,按消防部门颁布的标准配备,每季度定期检查一次,确保其使用功能。

7.保管。

7.1仓管员应将仓库内储存区域与料架分布情形绘制《物料储位图》挂于仓库明显处,当物料存放区域有变更之时,储位图应做相应变更。

7.2坚持每回巡仓和物料抽查制度,定期清理仓库呆滞料和不合格品。

7.3对仓库内保存期满的产品,应及时通知iqc重验。一经发现物料变质,要书面呈报上级。

7.4所有物料必须建立完整的账目和报表。

7.5每一物料应建立一张物料卡,除表明该物料之名称与储存位置外,并依卡的颜色分为a、b、c类,以示重点与一般管理。

7.6对不同的物料,在进厂后要有明显的标识。

7.7贵重物品要入箱入锁,并有专人保管。

7.8严格执行“5s”活动。

7.9查出变质物料及时隔离及处理。

8.收发。

8.1送领物料的资料手续不全或缺损时,无特殊批准,货仓严禁收发。

8.2遵守货仓收发料的时间规定,严禁私自收发料。

8.3严禁收发已经确认的不合格品(特殊情况需征得主管或品管部门的书面同意)

8.4未经iqc检验或无标识的物料不准入仓。

8.5严禁私自使用货仓物品。

9.搬运

9.1搬运时,重物放于底部,重心置中,并注意各层面之防护,堆放整齐于卡板上,用液压叉车入匀速推行。

9.2严禁超高、超快、超量搬运物料。

9.3物件堆叠,以不超过厂区规划道路宽度为限,高度不得超过200厘米为原则。

9.4人力搬运注意轻拿轻放,放置地面应平稳。

9.5货物承载运行应避开电线,水管及地面不平的地方。

9.6电梯载物应遵循《电梯安全使用规定》

9.7下雨时,应对搬运的物料进行防淋措施。

设备间管理制度 第12篇

各类设备、设施是集团固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设备、设施的技术状况和完好率,直接影响着集团和小区的能耗、修理费用及居民生活。设备设施管理工作的成效,对集团的开发成本和经济效益,有着直接的关系。所以必须从技术、经济、组织等各个方面加强综合管理,以达到最大限度地发挥设备设施的综合效能和投资效益。

一、设备管理组织机构

物业总公司设备工程主管

分公司(处)设备维修主管

电工班水暖班瓦工班热力站

二、设备设施技术资料管理

设备、设施管理资料,主要指其应具的台帐、卡片、档案等的建立和管理。

1、设备分类:

A.供暖、供热水设备;

B.供电设备;

C.给排水设备;

D.通讯设备;

E.交通运输设备;

F.办公设备

G.生活设备

H.机械加工设备

I.土建设备

J.社区文化宣传设K.社区文娱健身设施

L.其它设备

2、设备设施编号:

3、A、已经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设备设施,在转入固定资产的同时,均应由设备管理员统一建帐登记。台帐、卡片一式两份,由主管部门和财务部各执一份。

3、设备设施台帐和卡片的管理:

台帐和卡片由设备管理员管理,财务部由分管设备的财会人员负责。

B、集团新添设备设施和退出使用的设备设施,凭有关凭证,记入台帐卡和销帐注销卡片。

C、设备设施折旧、大修、事故、内部调配、调出、报废等,都应根据有关凭证登记在卡片内,集团内部调配转移时,卡片随机转移接收单位。

4、设备设施的.档案管理:

设备档案包括设备一生的规划、设计、制造、购置、安装、使用、维修、改造直到报废过程中所形成的图纸、文字、使用说明、计算数据、科技参数、凭证照片、记录文字等文件资料,通过收集整理签字归档建立而成。是综合记载设备设施管理成果,是完善管理的重要依据和条件。

A:要为每台设备建立档案,一台设备一个档案,袋内主要内容为:

设备选型和技术经济论证报告书;

设备购置意向书和竞标内容;

购置合同或协议签字副本;

设备验收合格证;

设备装箱单及开箱检验记录;

进口设备索赔相关资料;

设备安装记录和验收移交记录;

设备登记卡片;

设备调试、运行记录;

设备故障分析报告、事故报告;

设备定期检查和监测记录;

设备维修、检修工作记录;

设备报废申请和记录、其它记录。

B、设备施档等管理原则和办法:

1、设备设施档案内主管单位资料室统一管理,设备设施档案应建立目录和索引。

2、设备档案原则上不外借,只供查阅,特殊需要,需经主管单位领导批准。

三、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

1、新置设备设施一经验收应及时入库妥善保管。

2、在用设备设施分级管理,责任落实到部门、班组和个人。

四、设备的日常使用和维护:

1、设备在使用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设备的结构、性能、维护和技术、安全等方面的业务知识,熟悉所操作的设备的关键部位,严格遵守本工种的技术安全规程。

2、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要落实到人,表面保持整洁,安装要牢固可靠,部分设备设施要按时加油,润滑油装置种类齐全并符合技术规定。

3、设备在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做到;
"三好";
即管理好、使用好、维修保养好。

五、设备的调迁、租赁、报废:

1、集团设备因需要内部调迁使用部门,必须由主管领导批准,交接双方共同检验设备现状,签字并移交附属设施物品。

2、集团的设备向外租赁,需先交押金。在合同或协议中对租赁期限、租金标准、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明确体现,经集团总裁批准后方可租赁。

3、设备报废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有关负责人、技术人员和财务管理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并写出报告,经总裁批准后方可办理报废手续。

六、设备事故:

4、设备事故类别:

A.一般事故(直接损失在500元以下)

B.设备大事故(直接损失在2000元以下)

C.重大设备事故(直接损失在2000元以上)

5、事故责任划分:

A.由于人为原因或操作者违规造成的"设备事故。

B.因设计、制造质量不好、安装不当造成的属质量事故。

C.设备在正常使用下,因自然灾害或非人力所能抗拒的灾害造成设备事故属自然事故。

6、设备事故处理:

A.一旦设备发生事故,设备管理员组织操作员、技术人员、有关领导共同分析原因,确定事故类别、责任并写出报告和处理意见。

B.一般事故由主管单位领导做处理决定。

C.大事故和重大事故由集团总裁签署处理决定。

七、设备的维修保养:

1、要根据本部门所管设备的性能特点,使设备的维修保养各项规定落实到人,多人操作的设备每一台都要有专人负责,集团公用设备指定专人保管维护,根据设备实际使用情况建立日常检查保养制度和定期检查保养制度以及日常巡回检查制度。

2、考核指标:

A.设备完好率:热能、供电、供水在90%以上。

B.故障停机率小于3%。

C.一、二级保养完好率98%以上。

D.巡回检查率达100%。

3、交接班制度:交班作者下班前,负责清扫卫生,完成本班次交班设备运转记录并签字;
接班操作者必须提前十五分钟到达岗位,对照交班记录认真检查设备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必要时拒绝接班,请主管负责人协调处理。设备运转记录应字迹清晰、描述真实,各类记录不准撕毁和丢失。

设备间管理制度 第13篇

1、倒闸操作必须根据电气负责人或值班负责人命令执行。

2、电气倒闸操作必须由熟悉现场设备,熟悉运行方式和有关规章制度并经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有权担任电气倒闸操作和有权担任监护的人员名单,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并书面在现场公布。

3、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其中一人担任操作,有监护权的人员担任监护,在进行操作的全过程不准做与操作无关的事。

4、倒闸操作票必须填用倒闸操作票,操作票必须票面整洁,任务明确,书写工整,并使用统一调度术语。

5、在进行倒闸操作时,严格按照基本步骤操作,电气倒闸操作的基本步骤为:

(1)受令、审令;

(2)填票、审票;

(3)操作准备;

(4)模拟演习;

(5)执行操作;

(6)复查;

(7)汇报记录。

6、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所谓“一个操作任务”具体含义如下:

(1)将一种电气运行方式改变为另一种运行方式。

(2)将一台电气设备由一种状态(运行、备用、检修)改变以另一种状态。

(3)同一母线上的电气设备,一次倒换到另一母线。

(4)属于同一主设备的所有辅助设备与主设备同时停送电的操作。如一台主变和所供电的全部出线间隔设备,由一种状态改变为另一种状态。

(5)操作票由当班执行操作的人员填写,填票人按照调度命令,弄清操作目的,运行方式,设备状态后,再填写操作票。填票人和审票人应对操作票的正确性负责。自设安全措施的装、拆、要填写操作票。

7、下列情况可以不用操作票操作:

(1)事故处理。

(2)单一操作,仅拉、合一台开关;
拉、合一组刀闸;
投、退一块压板。

(3)拉开全厂(站)仅有的一组接地刀闸或拆除全厂(站)仅有的一组接地线。

(4)为了解救触电人或为了避免即将发生的人员触电事故。

(5)压负荷。

8、操作票保存一年。

9、评价与考核。

(1)每值应对上一值已执行的操作票进行评价。班长和电气负责每月进行一次评价。

(2)操作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

(3)按规定应填写操作票而未填用者(称无票操作)。

(4)操作项目遗漏,操作顺序错误,主设备、开关、刀闸等编号,以及拉、合、投、退等重要词句写错者。

(5)操作任务不明确,安全措施不具体,人员不符合规程的要求,应经审查签名的手续不完全。

(6)执行不认真,不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7)涂改超过三处,致使票面模糊不清者。

(8)已执行的操作票遗失者。

10、操作票合格率计算办法:

操作票月合格率=(当月使用票数-不合格票数)/当月使用票数×100%。

设备间管理制度 第14篇

1.0目的

确保采购的物料符合服务质量的要求。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服务质量有影响的物料采购。

3.0职责

3.1各部门负责提出物料采购申请,做好物料使用记录。

3.2综合事务部负责审核采购申请,并负责物料的采购。

3.3综合事务部负责组织对服务供方的调查、评估、选择。

3.4各相关部门负责对供方的服务过程进行监督与考核。

4.0程序

4.1公司确定要采购服务后,对单件采购金额超过2000元的物料,综合事务部负责进行市场调查,收集供方资料,对服务供方进行初审。

4.2初审内容包括:供方资质证明、公司简介、人员等。

4.3同一服务项目,除特殊情况外,通常至少应选择两家以上单位,并将初审结果予以记录。

4.4综合事务部将初审评价结果报总经理,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复评会议,并填写《服务供方复审表》,确定服务供方。复审内容包括:技术设备资料、服务价格、质量保证的承诺等。

4.5每年根据服务供方的合同执行情况及部门、管理处的反馈意见,对其进行一次年审,年评审不合格者,取消其合格服务供方资格。

4.6综合事务部负责合格供方档案的建立。

4.7服务供方在服务提供过程中,如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应取消其合格服务供方资格,并重新选择评价。

4.8常用物料的采购

4.8.1使用部门填写《采购申请单》。

4.8.2报综合事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4.8.3综合事务部按批准后的采购申请单要求进行采购。

4.8.4对采购的物料由使用部门与采购人员共同验货,并在《采购申请单》内注明验货情况,办理领用手续。

4.8.5使用部门在使用时发现不合格材料应记录,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并与综合事务部联系,由综合事务部负责处理。

4.8.6物料领用人到各部门办理领用手续。

4.9应急采购处理

4.9.1由于材料使用部门无法预料,确属急需,使用部门可在综合事务部授权后直接在认可供应商处购买。

4.9.2材料购回后,使用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做好标记、记录使用地点、质量情况,事后需补办相关申请采购手续。

5.0物料验证

5.1公司所采购的物料均需检验,检验地点在公司或管理处。

5.2对于一般日常物料的采购多属零星采购,所以通常选用名牌产品,进货时只作数量、外观、规格等的验证,物料数量少于10个的,抽样100%。

5.3检验方法

5.3.1所有物料要求有合格证,物品数量应与《采购申请单》数量相符。

5.3.1所有物料要求有合格证,物品数量应与《采购申请单》数量相符。

5.3.2物料规格应和《采购申请单》上所列规格相符。

5.3.3外观:

5.3.3.1从包装看有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标志,是否在有效期内。

5.3.3.2物料本身接口处是否有不应有的松动;连接部位是否转动灵活;验证物品质地、颜色、尺寸符合购买要求;附件是否齐全。

设备间管理制度 第15篇

一、目的

规范设备房管理工作,确保各类系统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二、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所属各物业服务中心设备房管理。

三、工作内容

1、机房门口醒目位置悬挂机房名称,并张贴"机房重地,非请勿进"的告示牌。

2、凡易燃、易爆的设备场站、高电压、危险等设备场所,在外围的入口或通道等显眼位置挂贴规范的警示牌。

3、各系统的设备必须在显眼位置张贴有统一规格的标识。

4、各系统按有利工作和安全原则在相应的设备管理阀门和电器开关上挂贴表明用途和状态的告示牌。

5、机房钥匙是专用钥匙,未经领班批准并登记在册,任何员工不得持有或随意配制机房钥匙。

6、未经工程组领导批准,外来人员(包括参观学习和施工等)禁止进入机房;经批准进入机房的外来人员必须遵守机房有关规定,服从机房工作人员安排指导。

7、政府职能工程部门如消防局、供电局、电讯局突然到场检查或抽查相应的机房,当班人员在查验证件核实身份后,应热情接待,主动配合,做好记录,并应立即通知工程主任或上级领导。

8、保持机房的安静、严肃、整洁,严禁在机房内聚会、聊天、嬉戏、睡觉、喧哗等,不得有影响工作,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9、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易燃、易爆的设备场站和电子类设备机房,严禁在机房内吸烟。未经书面批准并落实安全措施,不得在机房内进行动火作业。

10、机房的内线和外线电话,均为值班专用电话,应时刻保持待机状态,严禁打私人电话或长时间占用电话。

11、各机房工作员工必须按要求如实认真填写各种表格,主要设备的参数记录必须齐全,工作记录应清晰明了。

12、层间配电房管理要求

(1)层间配电房门及房内的电柜、电箱平时应锁闭,房间内各种开关应标志清晰。

(2)配电房内每月清扫一次,严禁吸烟、堆放杂物。

(3)工程组每月一次检查内部设备,发现异常立即维修。

(4)工程组根据计划定期保养配电房内设施,重点做好设备清洁和紧固接线端子。检查和保养结束后填写设备保养记录表。

13、设备房防火管理要求

(1)不得在机房内吸烟。

(2)维修工作中需使用易燃物品要事先清除火源,工作中要防止易燃物外泄。机房内不得存放易燃物口。

(3)动火作业时,由技工填写机房动火作业申请表,领班签名同意后方能施工。施工前应清除动火现场的易燃物品,施工后认真检查,确无火种方能离开。

(4)当班技工在当班期间,应注意检查机房内的灭火自救措施,并要清楚和掌握各种灭火器械的性能及处理各种消防信号的正确方法。

(5)当班技工应巡查责任管理辖区域内消防报警器和消防设备的情况,及时报告、处理火警信号。

(6)机房内的楼梯、走道、出入口要保持畅通无阻,严禁堆放物件。

(7)机房内的火灾探测器、喷淋头、防火门、防火帘、防排烟设备、灭火器、防烟面罩、疏散标志和指示灯等设施,必须保持完整好用。保安部应每月检查、保养,确保使用时不出故障,并附相应记录上报上级领导。

(8)发生电气火灾时,当班技工施救时应坚持"先断电,后灭火"原则;如油路发生火灾,应立即关闭油阀并用沙袋堵截油路,防止扩散,并用二氧化碳或其他干式灭火器扑救。

(9)火灾时设备操作应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并做好防火措施。

(10)遇火灾时,要及时上报消防中心,并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灭火后,要详细记录火灾成因及灭火情况,书面上报公司领导。

14、设备房卫生管理要求

(1)机房内不得吸烟、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2)各班技工必须按时清洁机房地面,做到无明显污渍,无杂物、无粉尘。

(3)机房内各设备必须按时擦拭,使设备表面光洁无尘。

(4)机房值班技工必须按时清洁机房通风系统滤沙网。

(5)机房内电气控制箱及电器开关表面必须按时清洁除尘。

(6)领班负责对机房卫生负责检查

(7)工程组主任每月组织一次巡检,对各系统所辖区域进行卫生检查评比。

设备间管理制度 第16篇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根据省局通知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搞好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选煤厂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厂长

副组长:副厂长

成员:技术员、各班班长

二、安全隐患排查范围:

1、生产车间的各生产岗位、机电设备、皮带运输、防汛防火等生产或施工过程中潜伏的可能发生影响安全生产的安全隐患。

2、技术管理、设备检修等方面潜伏的可能发生影响安全生产的安全隐患。

三、安全隐患种类:

1、由矿职能部门或上级安全检查查出的安全隐患。

2、本单位、班组自行检查查出的安全隐患。

四、安全隐患的治理:

1、凡上级职能部门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纳入安全管理重点,由厂长组织整改落实。隐患整改做到五落实(项目落实、措施落实、时间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

2、属单位自行查出的问题,若治理难度较大,需由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要及时上报。现场或限期整改的要跟踪复查,限期内不整改的或直接危及安全生产的必须停产治理。

3、发现隐患隐瞒不报又不及时组织整改而强行生产或施工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隐患排查与治理,必须按照本制度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应做好相应记录,负责人签字。

设备间管理制度 第17篇

为了强化油脂库管理,规范油脂的储存,确保油脂的安全供应,特制定本制度。

一、油脂具有易燃爆、易挥发,易渗漏的特性。油脂库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积极采取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的保障能力。

二、任何人员进入油脂库不得携带火柴、打火机等发火易燃物品。

三、油脂库区域严禁吸烟,油脂库区域30米内严禁使用明火。

四、油脂库应有醒目的“严禁明火”、“严禁吸烟”等安全警示标志。

五、油脂库按规定配置灭火器,并确保灭火器安全有效。

六、油脂库人员能熟练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油脂库区域的所有防火设施应定期检查。

七、油脂库内应按各种油脂的名称分类、分区域摆放。每个区域应有醒目的区域标志牌。

八、油桶一律立放,桶身紧靠,不得平倒斜置,以免发生油脂泄露。

九、空桶废油收回后必须按名称妥善包管,分类处理,不得随意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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