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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物价局价格收费管理科述职述廉报告

时间:2022-06-22 18:56:01 浏览次数:

一年来,价格收费管理科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围绕“稳物价、保增长,惠民生”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应对通胀预期,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强化价费管理,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认真解决好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价费难点热点问题,服务全区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和谐。现就一年来的工作作述职述廉如下:

一、2010年的主要工作

(一)积极应对通胀预期,努力保持市场物价的平稳运行

一是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强化对民生价格和重要商品价格的监测,准确把握粮、油、肉、菜、水产品、液化气等群众生活必需品及成品油、化肥等生产必需品的价格变动情况,密切与工商、粮食等部门的联动,定期分析市场价格走势,及时报送价格监测信息,为政府决策服务。今年1—11月,价格监测采价209次,及时上报异常时期价格监测专报三期,价格监测分析11篇,编写《价格监测信息》31期,反映价格监测信息9篇。二是进一步完善民生价格信息监测公布工作。对城区五个菜市场的36个“菜篮子”品种和14个粮油品种,定期监测,每月三期、每期三天在《普陀电视台》公布,每月一期在《今日普陀》报刊上刊登,同时在普陀价格信息网公示,方便消费者了解“菜篮子”价格行情,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二)加大价费热点问题整治,促进民生价格和谐

一是规范教育收费。全面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住宿费,调整了高中段代收费。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公办幼儿园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民办幼儿园实行价格备案制,开展幼儿园收费成本监审,对全区37家幼儿园(其中公办幼儿园13家、民办幼儿园24家)生均教育成本进行了调查摸底,重点对1所省一级幼儿园、1所省二级幼儿园及2所民办幼儿园的生均教育成本进行专项监审。二是加强医药卫生服务价格监管。我区自今年2月25日起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区52个社区医院服务中心和一体化社区卫生服务站均按规定严格执行落实了药品零差率销售,跟踪督查城乡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执行情况。三是加强政府定价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新的浙江省《定价目录》,坚持依法科学调定价,认真把握调价时机和幅度。今年以来,共核定经济适用房价格、岛际客运价格、高速客轮票价、景区门票价格、物业服务收费、停车场收费、城市道路挖掘收费、短期培训班收费、幼儿教育收费等35批次。四是开展收费年审,规范收费行为。会同区财政局开展2009年度收费年审和《收费许可证》换发工作。年审从2010年3月份开始,至5月底基本结束,采取自审、送审和上门验审相结合的方法,充分发挥物价办证窗口的作用,一个窗口对外服务,共年审52家单位,年审率100%,通过窗口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11批次,核发、换发《收费许可证》61家。对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降低和暂停的收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重点验审,巩固清费减负成果,确保各项收费政策规定落实到位。五是开展对重要民生价格的调查监审。认真做好农村客运班车经营情况、景区门票价格、污水处理收费情况的调查,开展农村自来水价格、民办教育收费的成本监审,积极做好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视听收费的成本监审工作。

二、增强服务意识,勤政廉洁

按照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的要求,科室认真查找工作机制和服务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积极帮助解决企业和部门解决价费问题。对重大的、影响面广、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调定价项目,严格成本监审,事先都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士,召开定价方案座谈会、论证会,广泛征求、听取有关方的意见建议,充分兼顾各方面利益,提高了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根据重点岗位廉政风险排查防范工作的要求,依据上级业务部门的工作规程,制定和完善了价格收费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和规程,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调定价,依法科学开展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工作,严格调定价项目的成本监审。

加强政治学习,严格要求自己,做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尽职尽责;增强服务意识,从大局出发,落实在具体工作细节之中;认真执行《首问责任制》、严格履行价格《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规定》、《工作人员外出执行公务的纪律规定》和《机关干部“八不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警钟长鸣。

一年来,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领导的要求、群众的愿望还有较大的差距,深入基层调研还不够,工作缺乏主动性,创新意识不强,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新的一年里,将进一步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加强自身修养,不提高业务素质,服务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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