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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防汛措施和应急预案设计&河道防洪防汛应急预案

时间:2021-10-21 12:16:25 浏览次数:

 中学防汛措施和应急预案设计

 安全,是学校进行正常教育教学的保证,是每个家庭幸福的保证,是孩子健康成长的保证。汛期来临,我校地处天河岸边,学生又分散居住在沟沟岔岔,防汛形式很严峻,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防汛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如下:

 一、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见附表 1),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安排 24 小时值班(值班表见附表 2),确定安全工作职责,明确各部门分工,作好指挥调度及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体制。落实逐层承包制,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由年级组长到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家长,形成层层有人抓,人人有责任的承包机制。学校与各部门负责教师签定安全工作责任书,并在“四考”中实行重大安全事故一票否决。

 2、全体师生要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将防汛工作抓深抓实抓到位。大力学习宣传安全知识,利用校会、班会、主题班会以及校园广播、板报、演讲等形式宣传防雷电、山洪、泥石流等安全知识,使师生认识到什么事有危险,什么事不该做,做了会有哪些后果,应该怎样做,怎样避免危险;如果发生危险,应当怎样自救,怎样互救,怎样求救。如:遇雷雨时,防止雷击,要求孩子不到高树、电杆、墙下等处躲避,也不要站在山脊等高处,也不要接打电话等。

 二、防洪措施和应急预案 1、建立防洪抢险指挥组织,遇到紧急情况指挥有序。校长为总指挥,政教处和总务处,年级组长到老师的四级指挥负责体制。值班教师 24 小时到岗,住校教师积极配合,如有情况立即上报、下传。

 2、关注天气形式,收看天气预报,如出现异常,早做安排。

 3、建立上游预警机制。与上游的富贵山小学、歪脖沟小学建立联系,如出现局部大雨,发生山洪,马上通知中学,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实施紧急预案 4、如果在放学时发生雷雨,必须推迟放学,雨后没有洪水,可自行结伴回家,天晚时可联系家长,或由老师护送回家。如果发生山洪,必须由家长来接,或由老师护送方可离校,如遇特殊情况,应留校住宿或请老师想别的办法。

 5、白天上课期间发生山洪,危及到师生安全,要求学生听从老师安排,有秩序的转移,转移到距学校 500 米的东坡村(路线:沿公路南行,向东)。情况紧急时,要求学生要抓紧课桌、椅子等漂浮物,尽可能与老师、同学在一起,等待营救,千万不能独自回家。

 6、夜间发生山洪,危及到学校安全,值班老师、住宿老师马上组织男女住宿生学生转移,并逐层上报。水不太大时,可转移到教学楼,水过大,按预案 5 转移。

 7、汛前准备。思想准备,加强防洪意识,遇事不慌;修渠

 筑坝,重点排查,消除隐患;物品准备,准备好药品、手电、铁锨、编织袋等防汛物资;保证通讯的畅通;组织师生进行防汛模拟演练。

 河道防洪防汛应急预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之规定,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防指成员单位一定要抓早、抓实、抓好,做到有备无患,全面落实领导、队伍、方案、物资等各项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保证防汛指挥调度正常运转。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做好河道防洪应急调度和抢险工作,全面提高政府应对突发洪涝灾害的能力,有计划、有准备、有措施地防御和控制洪涝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持和促进社会政治稳定及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特编制该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工作制度》、《洪涝灾害统计报

 表制度》、以及《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河**县境内河道洪水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1.4.1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不断提高抗洪救灾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1.4.2 抗洪救灾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1.4.3 抗洪救灾工作以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 抗洪救灾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 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

 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1.4.6 坚持依法抗洪,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

 2 基本情况 2.1 自然条件 **县地处山东省的东南部,总面积 1752 平方公里,其中山丘区面积 1384 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 79%。境内地质构造复杂,出露的地层:西部的太古界、元古界的奥陶系、石炭系,中生界白垩系,新生界第四系;东部的太古、元古、白垩和第四系。整个地势由东北向西南倾斜,高程一般在 100m~400m 之间,最高峰 662.2m(马亓山顶),最低处 19.9m(陈家河)。

 **县属暖温带季风区,半湿润过渡性气候,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为 12.7℃。多年平均年蒸发量为 1116.5 毫米,多年平均降雨量为 856.7 毫米。降水年际、年内变化较大,最大值 1314.2 毫米(1974 年),最小降水量 491.9 毫米(1981 年),6-9 月份降雨占全年的 74%。

 **河,滨海水系。源于**县石河峪村北,途经文疃、涝坡、相邸、坊前、壮岗四个乡镇至江苏省朱蓬口入海。河长 74 公里,流域面积 552 公里。其中县内长 47.5 公里,流域面积 423 平方公里。该流域山高坡陡,沟壑纵横,支流众多,系季节性河流。多

 年平均径流量 1.41 亿立方米,枯水年径流量为 3951 万立方米。

 该流域属鲁东南水土流失中轻度侵蚀区,主要表现为水力侵蚀,重力侵蚀次之。在水力侵蚀中,主要以面蚀,点蚀为主,其次是沟蚀。面蚀、点蚀主要分布在流域内的坡耕地、疏林地和全垦农用地上;沟蚀主要分布在荒山荒丘、沟道、沟头或土质疏松的荒滩处。重力侵蚀多发生在失去植被的陡坡及公路、沟河两侧的悬崖处。流域内现有水土流失面积 110 km,平均土壤侵蚀模数928t/km.a,年土壤侵蚀量39.26万t。区内建中型水库1座,小(一)型水库 10 座,小(二)型水库 58 座,塘坝 297 座。

 2.2 社会经济情况 **河莒南境内涉及文疃、涝坡、相邸、坊前、壮岗四个乡镇,145 个村,17.85 万人。是**县重要的粮食、果品、茶叶、花生、木材、石雕和畜牧生产基地。特色产品有石雕、绿茶、煎饼、水晶梨、花生等。著名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毛泽东主席批示的王家坊前和国家级示范小流域大崮子沟均在**河流域。20XX 年,**河流域国民生产总值 16.68 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

 3 领导体制和指挥机构 3.1 领导体制 **县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各负其责。

 3.2 指挥机构

 县人民政府设立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县的抗洪抢险工作,其办事机构县防指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办)设在县水利局,并在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城市防汛办事机构。

 县防指由县长任指挥,县政府、县人武部、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建设局、县发改局、县安监局、县财办、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卫生局、县广电局、县环保局、县供电公司、县农机中心、县气象局、县邮政局、县交警大队、县武警中队、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网通公司、县移动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副指挥或成员。

 3.3 职责 3.3.1 县防指职责 县防指负责领导、组织、监督、协调全县的防汛抗洪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实施有关防汛抗洪工作的法律、法规和 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的命令,拟订全县防汛抗洪规章制度,及时提出防汛抗洪工作具体部署,组织制定实施全县防汛和抗洪预案,及时掌握全县汛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洪减灾措施,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3.3.2 县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抗洪工作必须在县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抗洪工作。各成员单位职责是: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县防汛抗洪重大事件协调。县水利局:负责防洪排涝工程的行业管理;提供雨情、水情、灾情的调度;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县防汛抗洪措施;为全县防汛抗洪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县发改局:负责防汛抗洪设施、重点工程规划和建设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抗洪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洪物资以及破坏防洪抗洪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洪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

 县民政局:负责洪涝灾害地区灾民的生活安置和救灾工作,及时向县防指提供灾情。

 县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县防汛抗洪、应急抢险救灾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及时下拨资金并监督使用。

 县建设局:负责城市防汛排涝的制定和监督实施,加强城市防汛排涝、城市供水工程设施的安全运行管理;组织城市规划区防汛排涝抢险工作。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监测和预防地质灾害,对重大的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勘察和防治工作。

 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负责所辖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道路畅通;优先运送防汛抢险、防疫人员和物资、设备;为紧

 急抢险和撤离人员及时组织提供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

 县农业局:负责洪涝灾后农业生产救灾与恢复,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洪涝等灾情信息。

 县卫生局:负责洪涝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县防指提供洪涝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县环保局:负责水质污染的监测、预报,向县防指及时通报全县水质污染情况,作好城乡水源地保护,制止向河流、水库等水域违法排放污水和固体废物的行为,应急处理水污染事故。

 县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从气象角度对影响汛情、灾情的天气形势作出监测、分析和预测。

 及时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滚动预报,并向县防指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

 县安监局:负责督促、指导和协调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抓好工矿企业的防汛安全工作。及时提供洪涝灾区的工矿企业灾情。

 负责做好抗洪安全工作,按《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对抗洪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督查,确保抗洪安全 县移动、网通公司:负责通信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防汛抗洪通信畅通,做好发生特大洪水时应对的通信手段,保障抢险现场通信。

 县广电局:负责组织指导广播电台、电视台对防汛抢险、抗

 洪救灾工作的宣传报导,按县防指要求及时向公众发布雨水情、汛情、灾情等信息,跟踪报导防汛抢险和抗洪救灾活动,以及向社会宣传防汛抢险、抗洪救灾灾、抗灾自救知识,宣传防汛抗洪的法律法规。

 县林业局:负责林区防汛及国营林场、苗圃的救灾、生产恢复工作,组织乡镇政府搞好清除河道行洪区内的阻水林木。

 县供电公司:负责所辖电力设施的防汛安全,保障防汛抢险、排涝、抗洪救灾的电力供应。

 县人武部和武警中队:根据汛情需要,担负抗洪抢险、 营救群众、转移物资、抗洪救灾及执行重大防洪抗洪措施的任务。

 县法院和检察院:负责依法解决防汛抗洪工作中的矛盾和纠纷,查处防汛抗洪违法违纪行为。

 3.3.3 县防办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决定、调度命令以及县委县政府的指示;承办县防指的日常工作,组织全县的防汛抗洪工作,督促检查防汛抗洪措施的落实;负责组织全县防洪抗洪预案的编制、审查和审批辖区内水工程的洪水调度方案;组织协调各级、各有关部门实施防汛抗洪责任制,参与组织抗洪抢险工作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负责防汛通讯、调度现代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汛抗洪物资计划储备和使用管理工作,提出防汛抗洪经费的分配使用建议计划,并

 监督实施;及时准确地掌握汛情、灾情和水利工程的运行状况,必要时发布雨水情信息、水情预报和汛情公报;提出全县防汛抗洪部署和决策意见,供县政府和县防指决策。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防汛抗洪重大事故。

 3.3.4 乡镇政府及部门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辖区内的各项抗洪工作。认真落实好抗洪救灾物资及编制本辖区抗洪救灾预案;组织抗洪安全大检查,并限期整改隐患;加强辖区内灾情调查和统计工作;及时组织群众防汛救灾和灾后生产自救,尽力减轻洪灾损失。

 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属地管辖的要求,认真做好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及业务职责范围内的抗洪救灾工作。一是落实好抗洪救灾队伍和物资;二是组织抗洪救灾安全大检查,并及时整改隐患;三是落实好抗洪预案和救灾方案;四是树立抗洪是全民义务的意识,服从抗洪统一调度和指挥,积极参加抗洪救灾工作,尽力减少洪灾损失。

 4 险情监测与报告 4.1 险情监测和巡查 汛期要力口强险情的巡查、观测。每次洪水发生及洪水过后要进行详细观察记录,由县河道管理所协助沿河乡镇办负责包段管理登记,及时上报县防汛办公室。对**河左右岸堤防上存在的路口、薄堤、险堤等险工隐患,河道管理员每个星期至少检查一次,发现新的情况应立即上报。在巡视检查中发现有垮岸溃堤或

 决等险情要发生时或已发生,要立即向县防办报告险情的地点、方位、状况及抢险应急预案,以便防办通知沿河乡镇、村庄及时采取抢险措施。

 汛前对河道堤防进行拉网式检查,及时发现险情隐患,及早进行整治,对汛前来不及处理的,汛期内进行重点防守,河道工程管理单位 24 小时值班,坚持沿堤巡查,及时报告水情、工情。检查的主要内容:洪水涨落形势、水面有无异常状况、对堤身单薄段和低洼段重点防守,遇较大洪水坚持 24 小时不问断巡查堤防。

 4.2 险情上报通报 4.2.1 工程险情监测巡逻组由沿河乡镇技术人员和护堤员以及沿堤村干部组成,在巡查过程中发现险情及时向河道防汛指挥部汇报,由指挥部逐级上报。

 4.2.2 向河道主管部位和上级防汛指挥部报告险情的方式:发现险情时通过电话、电台和派人直接通知等方式向**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4.2.3 向河道应急指挥机构的成员单位及其它相关部门通报险情的方式:发现险情时通过电话、电台和派人直接通知等方式向县防汛指挥部和其它相关部门通报。

 5 监测预警

 5.1 预警级别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的降雨强度,并结合我县山区的实际情况及前期降雨情况等,将洪水灾害预警分为三个级别:

 1、当气象部门预报或实时监测到降雨强度为暴雨(24 小时降雨量 50~100mm)时或预报日降雨 25~50mm 之间,但前期降雨较多,土壤饱和、库塘蓄满,为洪水灾害危险预警,称为三级预警。

 2、当气象部门预报降雨强度为大暴雨(24 小时降雨量100.1~200mm)时、或预报日降雨 50~100mm 之间,但前期雨量大、土壤饱和时为洪水灾害中度危险预警,称为二级预警。

 3、当气象部门预报降雨强度为特大暴雨或 24 小时降雨量超过 200mm 时为高度危险预警,称为一级预警。

 另外,由于我县山区汛期降雨极为不均,气象部门可能预测不到局部小范围的强对流天气,因此一旦发生局部强降雨时,必须根据降雨时的降雨强度判断洪水灾害预警级别。我县在山区设有一定数量的雨量观测点,当每一观测点一小时降雨量超过50mm 时,即可发布该点所在乡镇为一级预警。

 5.2 实时监测 监测的内容有降雨量监测,库塘、溪河水位监测,泥石流和滑坡监测等。目前,**县境内设国家级水文站两处,雨量站 9 处,县级观测雨量站 15 处,小(一)型以上水库均 设有水位泄量观测设施。国家级水文、雨量站均设了雨水情

 信息自动采集传输系统。县级水利、气象部门建立了雨水情及气象信息共享平台。对泥石流、滑坡监测采取有目的、有针对性的进行,以群测群防为主,专业监测为辅。

 5.3 通信 监测信息的传输方式有自动化的采集传输系统、人工通过电话、传真、无线电台等。预警信息传递采用电视、广播、电话、传真、锣鼓号等。

 5.4 预报预警 5.4.1 预报内容及发布部门 预报内容有气象预报、溪河洪水预报、水库水位、泄流量预报、泥石流和滑坡预报。气象预报由气象部门发布,溪河洪水预报、水库水位预报由水利、水文部门发布,泥石流和滑坡预报由国土资源部门发布。

 5.4.2 预警内容 暴雨洪水预报信息;暴雨洪水监测信息;降雨、洪水位是否达到临界值;水库塘坝水位监测信息;可能发生泥石流或滑坡的监测和预报信息等。

 5.4.3 预警启用时机 (1)当接到天气预报或发生的降雨接近或将超过各级预警规定的临界雨量值时,应发布暴雨预警信息;(2)当上游水位急剧上涨,将对下游造成洪水灾害,应立即向下游发布预警信息;(3)当出现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征兆时,应发布泥石流、滑坡灾

 害预警信息;(4)水库、塘坝发生溃决性重大险情时,应发布相关信息。

 5.4.4 预警发布权限及程序 根据调查、监测、分析,按临界雨量、水位、洪水灾害征兆等,及时发布警报。(1)在一般情况下,洪水灾害防御预警信号由县防汛指挥部发布,按照县→乡(镇)→村→组→户的次序进行预警(见图 1)。(2)如遇紧急情况(滑坡、水库塘坝溃决等)由村或水库塘坝管理单位直接报告县防汛指挥部和乡(镇)防汛指挥机构,并直接发布预警信号,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预警工作(见图 2)。

 5.4.5 预警实施措施 三级预警实施措施:由乡镇防指根据县防指提供的雨情、工情、地质等信息发布三级预警,并组织有可能受洪水威胁的群众组成由村干部带队的巡逻小组。开始降雨后,巡逻小组携带报警及通讯工具进行巡逻,发现异常情况时,立 即采取有效方式向附近群众报警。群众接到警报后,立即向指定的地点撤离。在向群众报警以后,要马上报告所在乡镇防指。

 二级预警实施措施:由县防指根据气象、水文、国土资源等部门提供的信息发布二级预警,并通知相关乡镇在启动三级预警的基础上,由包村乡镇干部带队巡逻,降雨后,每隔 1 小时向乡镇防指报告巡查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向附近群众报警。群众接到报警后,立即向事前指定的地点转移,巡

 逻队发出警报后,要马上报告县防指。包片防指成员及乡镇领导干部要迅速赶向该地区,指挥抢险救灾。

 一级预警实施措施:由县防指根据气象、水文、国土资源等部门提供的相关信息发布一级预警。县防指成员单位、乡镇主要领导根据事先的分包任务,在降雨前到达分包地区,靠前指挥。降雨后,每间隔半小时由巡逻队向该分包地区的防指领导报告巡逻情况,并严格实行零报告制度。发现异常情况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向附近群众报警。群众接到报警后,立即向事前指定的地点撤离,巡逻队报警以后,要马上报告县防指,县防指领导及有关技术人员立即赶向该地区,指挥抢险救灾。同时,卫生、交通、电力、通讯、民政、预备役等有关防指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5.4.6 报警方式 报警可采用电话、手机、敲锣或鸣号,考虑到降雨时可能伴有大风、雷鸣等干扰及停电的可能,巡逻队应配备强力探照灯,锣鼓号等灯光、声音报警工具,并事先约定灯光、声音警报信号,采用灯光和声音信号报警时,应有专人时刻监视报警信号。

 6 转移安置 6.1 转移原则 转移应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应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

 6.2 转移地点、路线

 转移地点、路线的确定应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各乡镇汛前拟定好的转移路线、安置地点,进入汛期后必须经常检查,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改变路线。转移路线要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带。不要顺着溪沟谷口下游、泥石流沟口下游、滑坡的滑动方向转移,应向溪河沟谷两测山坡或滑动体的两侧方向转移。

 危险区居民转移地点、路线,详见乡(镇)、村洪水灾害防御预案。

 6.3 灾民安置 受灾群众安置应因地制宜地采取集中、分散等安置方式。

 灾民安置地点详见各乡镇群众转移安置计划表 6.4 转移安置纪律 转移工作采取县、乡镇、村干部层层包干负责的办法实施、统一指挥、安全第一。

 7 抢险救灾 7.1 抢险队伍 7.1.1 应急抢险机动队 全县需组织 785 人的应急抢险机动队,其中县直单位 285 人(公安 100 人,人武部 50 人,武警 30 人,消防 25 人,水利 40人,建设局 40 人)。沿**河文疃、涝坡、相邸、坊前、壮岗每个乡镇 100 人。

 7.1.2 抢险队 抢险队由基干民兵和预备役组成,河道抢险共需人,其中中

 型水库每座不少 150 人,由包库行政领导和水库管理单位共同组织;小(一)型水库每座不少于 100 人,小 (二)型水库每座不少于 50 人,由乡镇包库责任人和工程 所在村共同组织,塘坝每座不少于 20 人,文疃、涝坡、相邸、壮岗每个乡镇 700 人。

 7.2 抢险物资准备 1、麻袋、编织袋:全县共计 30 万条,其中水利局备 10 万条;各个乡镇各备 5 万条,共计 20 万条。其他有防汛任务的企业企业单位也要根据自己的防汛要求备足防汛物料。

 2、木桩:全县共需备木桩 14.5 万根,其中防汛办公室、建设局各备 0.5 万根;防指成员单位各备 0.1 万根,共备 2.5 万根;每个乡镇备 1 万根,共 11 万根;其他有防汛任务的单位根据自己的防汛需要备足。

 3、铁丝:全县共需备铁丝 30 吨,防汛办公室和各乡镇各备2 吨,其余 6 吨由指挥调度组筹集。

 4、土工布:共需备 5 万平方米,其中防汛办公室备 2000 平方米,其余由指挥调度组协调解决。

 5、土砂石料:由工程所在单位和包工程责任人共同指定砂土料场,必须满足抢险需要,石料每个中型水库应具备 1000 方,小型水库应备 500 方。由工程所在单位和包工程责任人负责备足。

 6、小型抢险工具:镐头 1100 把、铁锨 2200 张、八磅锤 550把、斧头 1100 把、油锯 12 个、发电机组 5 台、探照

 灯 100 个、电缆线 3000 米。其中镐头、铁锨、八磅锤、斧头由各乡镇准备,其余由指挥调度组调配。

 7、救生器材:共需救生衣 500 件,救生舟 6 艘,由指挥调度组调配。

 8、抢险机械:挖掘机 20 台,装载机 20 台、拖拉机 200 辆、凿岩机 10 台、除水利局约定号用的 6 台挖掘机、10 台装载机、3台凿岩机外,其余指挥调度组调配。

 9、运输车辆:需运输防汛物料、防汛抢险队伍等运输车辆30 辆,由交通局负责组织调配。

 10、防汛指挥车辆:每个防指成员单位和每个乡镇各出一辆。

 7.3 救灾物资的准备 救灾物资由民政局负责筹措,包括食品、粮食、衣被等,数量以满足灾民的临时生活需要为限。

 8 保障措施 8.1 汛前检查 汛前、各乡(镇)要对所辖区域进行全面普查,发现问题做好记录,并及时处理,对危险区内可能发生洪水灾害的区域安排专人负责防守。

 8.2 宣传教育及演练 对本预案的主要内容,各乡镇要利用会议、广播、电视、墙报、明白纸、标语等多种形式,向辖区内群众进行宣传,并组织危险区内群众熟悉转移路线及安置方案。各乡镇和防指成员单位

 应组织抢险机动队和抢险队进行汛前抢险演习。

 8.3 纪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之规定,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防指成员单位一定要抓早、抓实、抓好,做到有备无患,全面落实领导、队伍、方案、物资等各项责任制,进一步强化防汛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逐级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保证防汛指挥调度正常运转。各有关责任人要按照责任分工,深入到分管的防汛区域现场检查指导,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发生汛情时,要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抗洪抢险和救灾,切实履行职责。凡因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出现问题,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防洪法》及《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坚决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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