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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心态分析与发挥职务作用的对策

时间:2022-05-09 09:42:0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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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掌握我市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发挥作用的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我们就此进行了专题调查,全面掌握了我市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基本情况,深刻分析了这些干部的心态及其成因,并提出了充分发挥他们作用的有效途径。

一、我市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现状及结构

我市现有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255人,占全市科级干部总数的29.65%。其中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142人,在市直享受科级待遇45人,在乡镇享受科级待遇68人。平均年龄为46.53岁,其中35周岁以下15人,占5.88%;36-50周岁135人,占52.94%;51-56周岁72人,占28.24%;57周岁以上33人,占12.94%。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中具有大学学历43人,占16.86%,大专学历85人,占33.33%,中专55人,占21.57%,高中以下学历72人,占28.24%。在2002年乡镇班子换届和市直二层班子调整中共有18名表现优秀的干部被提拨到科级非领导职务岗位上,有65名实职领导转任为非领导职务,其中有46人因工作需要从实职岗位转任,19人从副职岗位提拔为主任科员或享受正科级待遇。

二、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中的不同心态及其成因分析

两年来,我市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中大部分能够正确对待岗位的调整,保持良好的工作心态和情绪,能认识到自己在领导岗位上工作多年,有较丰富的工作阅历、经验以及较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正是发挥所具有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和业务优势的时候,积极自觉地参加单位的中心工作或协助单位领导当好参谋助手,搞好“传、帮、带”;而新提拔担任科级非领导职务的干部能用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不断完善自我,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工作能力水平,在工作中能够遵守组织纪律和有关规定,服从组织安排。有的积极参加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计生工作、效能督查及清理整顿农村基金会、乡镇换届选举工作队等;有的在本单位负责股室的具体业务,成为单位的业务骨干,他们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发挥着积极的作用,较好地完成市委市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但是也发现一些干部退居二线后几乎不上班、不承担工作、不与单位联系,处于“离岗休息”状态,影响了其他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经调查分析,这些干部主要有这么四种心态:

一是乐得清闲,不事公务。这部分干部在市直机关部门中占多数,他们在转任非领导职务前均担任过一定职位的领导职务,转任后普遍有“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想法,滋生了卸担子混日子的思想,有的视“转非”如“离退”,当起了“甩手掌柜”;有的认为经常过问别人分管的工作,会有“指手划脚”之嫌,只要能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任务就可以了。

二是安分守己,得过且过。这部分干部认为自己是非实职的,工作上不用负主要责任,很自觉地“摆正位置”,认为服从就行了,不必绞尽脑汁出点子,用不着那么卖力干。还有一些新提拔为非领导职务的年轻干部认为自己处于领导和一般干部之间,在工作上配合好班子,做好上下协调就够了,工作主动性不够。

三是无所适从,期待留用。这主要是一些工作热情较高的非领导职务干部,认为自己的身体状况、精神状态、工作能力各方面都还可以,且在上一任担任实职领导期间表现不错,对具体业务也比较熟悉,对转任非领导职务没有心理准备,满腔热情无处发挥,内心无所适从,希望所在单位能够安排一定的工作任务。

四是失落惆怅,不思进取。一些相对较年轻的非领导职务干部总认为好不容易走上领导岗位,正是干事业的时候,就让“退二线”,心里不平衡,感到仕途到此为止,工作角色转换较慢,有较强的失落感。此外,一些因犯错误或被一票否决转任非领导职务的干部总认为运气不好而葬送了前程,感到前途茫然,丧失了进取心。

经分析认为,造成以上四种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消极心态的原因主要有三个:

1、认识有偏差,对非领导职务干部如何发挥作用问题存在思想障碍。一是有的单位领导班子对发挥非领导职务干部作用心存顾虑。认为这些干部退二线了,应好好休息,再让干工作,怕被说不关心老同志或对老同志指手划脚,还担心这些同志不接受。还有认为让这些干部继续发挥作用,会干扰自己的工作,增加麻烦。二是一些非领导职务干部对自身发挥作用存在模糊认识。有的缺乏进取精神,认为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图个清闲自在。三是社会舆论的负面影响。有些人认为非领导职务干部继续发挥作用是多余的,把提建议说成是闲操心,且对这些干部尊重不够,导致部分干部顶不住舆论的压力,不敢大胆开展工作。

2、非领导职务干部发挥作用的途径不明确,工作任务不饱和,一部分人经常处于“赋闲”状态。目前我市对发挥这些非领导职务干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还没有进行具体明确的界定,使有的单位对安排这些干部从事什么工作,赋予什么权力,承担什么责任,感到不好处理,干脆不安排具体工作任务,默许他们不用上班。导致有些干部想继续发挥作用而没有机会或不知怎么发挥。有的新提任非领导职务的干部认为职级待遇是解决了,但既不是班子成员,又不再担任中层干部,遇事不能表态、拍板,只能领导叫什么就做什么,对工作被动应付,反而不如担任中层干部时作用发挥的充分,造成人才资源的闲置和浪费。

3、管理制度执行不力,激励措施不到位,影响了非领导职务干部作用的发挥。虽然我市于2000年制定了《关于加强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和使用的若干规定》,但是有的单位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没有严格按市委有关规章制度执行,导致部分干部特别是从领导岗位转任非领导职务的干部,游离于组织管理之外,上班随意性大,个别的甚至未经请假,长期外出或呆在家中。另一方面,我们对非领导职务干部选拔、教育、管理、监督方面的研究较少,对作用发挥得好、政绩突出的非领导职务干部的激励措施不到位。比如,对提任非领导职务的干部是否可以兼任下一级领导职务,对非领导职务干部年度考核等次的确定,对年富力强、表现优秀的非领导职务干部的提拔使用等问题,都没有具体配套的规定。这也是影响非领导职务干部作用发挥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充分发挥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作用的对策与思考

随着机构改革的进行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非领导职务干部已经成为各级党政机关干部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以上情况,结合我市实际,建议在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中,根据分层分类管理的原则,加强管理,拓宽渠道,积极创造条件,进一步发挥好我市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作用。

(一)组建两个职能工作组。

(1)项目开发攻关组。从政府系列经济部门的现任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中抽调部分人员组成项目开发攻关组,具体职责是协助有关职能部门搞好项目的规划、开发、联系、协调、引资、实施和管理等工作,下设农业、花卉、林业、水利、水电、工业、矿产、城建、土地等项目小组。由市委农办、市计划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畜牧水产局、经贸局、外经局、科技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经济技术开发中心等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分别任各项目小组的组长。各项目小组根据职能分工依托在对应的职能部门相对集中办公并进行日常的管理,每个项目小组由5-6名成员组成,成员主要是根据干部的学历、专业、技术、职称、特长、工作经历等不同情况,从相应职能部门或其他部门中选调部分文化素质较高、有一定专业技术特长和经济工作经历、熟悉项目开发工作、年龄在57周岁以下、身体状况较好的现任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组成。各项目小组在一段时间内相对集中时间和精力从事所对应小组的项目开发攻关工作,平时的日常工作由相应职能部门根据阶段性工作做统一部署安排。经费由所依托的职能部门负责统筹解决。项目开发攻关组通过组织调研协助各职能部门搞好项目开发、招商引资、项目管理等工作,达到促进我市经济总量提升的目的。

(2)基层组织建设创新组。为提升我市党建工作水平,市委成立基层组织建设创新组。具体职责是负责全市基层组织建设创新项目的规划、设计、部署、联络、督查、反馈以及协助指导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创新等工作。成员从熟悉党务工作的现任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抽调组成,依托在市委创先办进行日常管理,抽调人员平时在原单位上班,具体业务工作由市委创先办统一协调部署。每半个月由市委创先办常务副主任负责召集召开例会,部署具体的工作任务。抽调的成员根据市委的工作部署,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有权督促、指导基层党委(党工委)按照市委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工作。工作中应充分发挥三大“员”的作用,一是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工作督查员。每个督查员挂钩1个党委(党工委),对所挂钩党委(党工委)的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了解,为市委党建创先工作提供决策依据。二是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工作联络员。每个联络员挂钩1个党委(党工委),负责联系指导党委(党工委)的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工作以及后进支部整顿、“五好”村党组织建设、“五好”乡镇党委建设、基层事务公开民主管理、党建检查指导、干部管理等工作,平时要经常深入到各自挂钩党委(党工委)了解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工作及其他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市委创先办,做到上情下传、下情上报。三是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工作设计员。选派一些有较丰富的农村基层工作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经验的非领导职务干部到村(居)党支部兼职,指导带领村支部全体党员根据当地实际开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工作,引导帮助发展农村经济,夯实村级组织建设基础,从而推进我市基层组织建设上新水平。

(二)其他管理渠道。对参加上述两项主要工作以外的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可以采取下面几种形式:(1)继续履行原职责。对新提任科级非领导职务的干部,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应根据他们的特长,可以安排他们继续履行或兼任原股级岗位职责,也可以让其协助单位领导分管某项工作,或独立承担某项阶段性重要工作,以发挥业务骨干的作用。(2)离岗待退。对男满57周岁、女满52周岁的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可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情况,按照适宜、适度的原则,适量分配工作任务,在管理方式上不作统一的硬性规定,本人身体欠佳的,经组织批准可以离岗待退,即使是身体状况好的,本人乐于继续工作的,在管理方式上也要灵活掌握。(3)负责技术性业务。对有专业技术专长的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可以授权他们负责专业技术性工作或允许他们在相应的企事业单位兼职,发挥他们的技术专长。(4)参与中心及阶段性工作。对一部分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较高、工作经验较丰富、刚从领导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安排他们参与全市的中心及阶段性工作,如效能办、督查中心、教育办、纲要办等临时机构,发挥他们熟悉政策、协调能力较强、善于处理复杂问题和矛盾的优势,协助完成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及阶段性工作。(5)兼职“智囊团”成员。抽调一些资历较深的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兼职政策调研员、计生督导员、干部监督联络员、专项工作督查员等,组织对市委、市府以及市有关部门的重要事项进行调研、督查。(6)鼓励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根据市委《关于鼓励事业单位干部参与经济建设主战场的意见》,放宽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进入经济主战场的条件,简化手续,只需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市委组织部批准即可。从而鼓励一部分有技术专长、有经营管理能力的非领导职务干部在本市境内领办创办经济实体或到私营企业接受聘任,服务经济建设。市委对这部分干部实行优惠政策,在经济待遇上每月领取原单位实发基本工资的90%,对其实行“四保”,即保留身份、保留编制、保留档案工资、保留职级,工龄、晋薪晋级、各项保险等按在职人员同等对待。

(三)健全配套管理制度,激励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履行好工作职责。要完善健全三个方面的配套制度,切实解决好非领导职务干部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一是要与实职领导干部一样对待非领导职务干部年度考核等次的确定。非领导职务人数较多的单位,年度考核时,可按规定的比例在非领导职务干部中产生优秀等次,非领导职务人数较少的单位,年度考核十分优秀的非领导职务干部,应与实职领导干部一视同仁,符合优秀等次条件的要确定为优秀等次。二是要关注优秀非领导职务干部的提拔使用。对年富力强、德才兼备、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非领导职务干部,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可以按程序由非领导职务转任同级领导职务,符合提拔任用条件的,也可以提任上一级非领导职务或领导职务。三是加强对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组织纪律约束。对于男不满57周岁、女不满52周岁的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要按在职干部一样进行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单位的工作纪律,有事不能上班的要履行请销假手续。对长期无故不上班、不承担所安排工作、不与组织联系的干部,要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党章有关规定进行批评教育和党政纪处分,降免其非领导职务,直至辞退或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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