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作文大全 > 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时间:2022-05-22 13:14:01 浏览次数: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九届六次全会、三届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及公安部、公安厅、市公安局、县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按照党政一把手是本单位第一责任人的原则,×××县公安局与局属二层各单位签订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一、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公安部党委、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关于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精神和市公安局及县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执行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日程,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支部书记、行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支部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责任。结合实际,组织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和工作实施计划。每半年检查分析一次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发生问题及时解决。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必须经班子集体讨论决定。领导班子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认真总结党风廉政建设经验教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存在问题,认真整改。民主生活会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接受群众监督,并报告县公安局党委。  

三、遵守纪律,转变工作作风。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决定、指示,求真务实。坚决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八要八不要“的要求,切实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作风不实等不正之风,确保政令警令畅通。对自行其是、阳奉阴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处理。  

四、严格要求,廉政自律。要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工作规划》、“五个严禁”,自觉抵制各种腐败思想和不正之风的侵蚀,继续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认真执行《公安机关纪委谈话制度》,按要求落实上级公安机关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谈话、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  

五、认真抓好制度建设,加强监督检查。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政工领导对廉政制度的贯彻落实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发现重大情况要随时报告。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要求,严格管理,督促其认真履行领导职责,切实管好队伍、带好队伍。  

六、加强教育,强化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把党纪国法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结合起来,开展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及作风纪律教育。坚决执行“五条禁令”,强化内部管理,整治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争创公安机关无违法违纪案件单位活动。及时发现、认真查处民警违法违纪问题,对于重大案件,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全力协助、支持县级纪检监察部门查办。不允许瞒案不报、压案不办、拖案不结。  

七、切实抓好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的贯彻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凡领导干部对自己分管或主管的责任范围内发生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有失察、失教、失管、失究、失职等五种情形之一的,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对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不进行查处的,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纪律责任。  

八、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总结。年终要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考核,并写出专题报告,报县公安局党委、纪委。  

九、本责任书由县公安局党委和纪委监督执行。  

   

   

   

×××县公安局                中层单位:  

   

局长、政委签名:            主要领导签名:  

   

二00九年五月  日            二00九年五月   日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九届六次全会、三届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及公安部、公安厅、市公安局、县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按照党政一把手是本单位第一责任人的原则,×××县公安局与局属二层各单位签订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一、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公安部党委、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关于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精神和市公安局及县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执行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日程,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支部书记、行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支部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责任。结合实际,组织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和工作实施计划。每半年检查分析一次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发生问题及时解决。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必须经班子集体讨论决定。领导班子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认真总结党风廉政建设经验教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存在问题,认真整改。民主生活会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接受群众监督,并报告县公安局党委。  

三、遵守纪律,转变工作作风。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决定、指示,求真务实。坚决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八要八不要“的要求,切实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作风不实等不正之风,确保政令警令畅通。对自行其是、阳奉阴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处理。  

四、严格要求,廉政自律。要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工作规划》、“五个严禁”,自觉抵制各种腐败思想和不正之风的侵蚀,继续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认真执行《公安机关纪委谈话制度》,按要求落实上级公安机关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谈话、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  

五、认真抓好制度建设,加强监督检查。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政工领导对廉政制度的贯彻落实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发现重大情况要随时报告。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要求,严格管理,督促其认真履行领导职责,切实管好队伍、带好队伍。  

六、加强教育,强化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把党纪国法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结合起来,开展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及作风纪律教育。坚决执行“五条禁令”,强化内部管理,整治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争创公安机关无违法违纪案件单位活动。及时发现、认真查处民警违法违纪问题,对于重大案件,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全力协助、支持县级纪检监察部门查办。不允许瞒案不报、压案不办、拖案不结。  

七、切实抓好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的贯彻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凡领导干部对自己分管或主管的责任范围内发生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有失察、失教、失管、失究、失职等五种情形之一的,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对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不进行查处的,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纪律责任。  

八、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总结。年终要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考核,并写出专题报告,报县公安局党委、纪委。  

九、本责任书由县公安局党委和纪委监督执行。  

   

   

   

×××县公安局                中层单位:  

   

局长、政委签名:            主要领导签名:  

   

二0一0年 月  日            二0一0年 月   日  

推荐访问:责任书 党风廉政建设 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