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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人民调解工作汇报材料

时间:2022-06-04 08:14:01 浏览次数:

某县人民调解工作汇报材料


尊敬的市社会管理创新课题调研组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XX县司法局对调研组各位领导莅临XX调研指导表示热烈欢迎,下面,我就XX县近年来的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汇报,请各位领导提出宝贵意见。

近年来,XX县司法局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帮助指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紧紧围绕构建平安和谐XX的总体目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主线,以创新机制为突破口,全力推进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基层维稳防线进一步筑牢,为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主要做法

(一)建强组织机构,落实场所人员。一是落实调解工作机构。遵循“好中选优、优中择能”的原则,把品德好、有文化、掌握一定法律知识、熟悉当地情况和群众公认的2574名优秀党员和年轻干部推荐为人民调解员,建立健全了县乡村组人民调解组织,壮大了人民调解工作队伍。目前,全县8个乡镇109个村(居)民委员会791个村民小组均设立了乡(镇)、村、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村民调解小组,在100人以上的企业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形成了县乡村组四级调解网络。同时,与周边接壤地区签订了接边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工作协议,形成了接边地区社会矛盾纠纷联防联调机制,真正做到了人民调解工作横到边、纵到底,有组织、有领导、有人员、有职责,为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落实调解工作场所。遵循“因地制宜、因陋就简、经济适用”的原则,在各乡(镇)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与司法所合署办公,在村委会设立独立的人民调解室,做到“四有”,即有房子、有牌子、有印签、有桌椅,保障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有序开展。三是狠抓业务工作规范化,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工作考评、业务学习以及定期排查、卷宗规范、档案管理、重大纠纷逐级上报等规章制度,实现了组织、制度、工作、报酬“四落实”。按照部颁标准统一印制了“人民调解协议书”,统一了调解文书格式和台帐表册,有力地促进了调解业务规范化。同时,从提高调解队伍素质着手,采取举办培训班、现场观摩、案例分析、参加法庭旁听、业务练兵等形式,加强对调解员培训,提高了基层调解员的整体素质。

(二)创新体制机制,激发工作热情。在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集中统一排查、信息联络反馈、领导定期接待接访、社会重大热点难点问题联合调处、已调矛盾纠纷回访反馈和责任追究落实六个方面的人民调解工作长效机制的基础上,积极推行“以案定补”调处工作机制,2008年,县司法局提出了“以案定补”意见,旨在通过“以案定补”打破“大锅饭”,多调多得、少调少得、不调不得。经过向县委政府请示报告后,出台了《XX县人民调解组织调处矛盾纠纷“以案定补”实施意见》,按照“谁调解补偿谁”的原则和矛盾纠纷的难易程度制定补助标准,以口头形式解决并有登记记录每件补助10元,解决一般纠纷并规范制作卷宗每件定补50元,调解复杂疑难纠纷规范制作卷宗每件补助100元,调处重大社会热点纠纷规范制作卷宗每件补助200元,调处特别重大热点纠纷规范制作卷宗每件补助300元,把调解案件与落实报酬按调解案件难易程度以“计件”补助方式固定下来,按季度从司法局、财政局、纪委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进行实地考核抽查兑现补助,从根本上解决基层调解员报酬问题,进一步激活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

(三)规范操作程序,提升调解水平。一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按照“重在基层、立足岗位、注重实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每年组织一批基层调解主任到上级进行专业培训和辅导。同时,由司法局牵头,以乡(镇)为单位,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分批组织调解人员对人民调解工作适用的法律法规、调解工作的性质任务、人民调解组织的受案范围以及人民调解工作的原则、程序、技巧和调解格式文书制作等进行现场授课,面对面辅导讲解,提高了基层调解人员的法律法规应用水平,为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打下坚实基础。二是明确各级职责,严格调解程序。始终遵循“矛盾不上交、责任不推卸”的原则,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特点,节约当事人经济开支,立足一般纠纷基层一线解决,复杂疑难纠纷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解决,重大热点难点问题逐级上报联合调处解决,做到一般纠纷不出村、复杂纠纷不出乡、热点难点问题不出县。三是规范文书格式,注重痕迹管理。本着对群众负责、对历史负责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卷宗规范化、文书格式化的要求,全面收集人民调解工作中产生的各种材料,规范制作卷宗,建立台帐,实行一案一卷管理。

(四)倡导以人为本,挖掘调解文化。 一是抓好调解室文化建设。以建立温馨、和谐氛围为立足点,按照平等、人文、协调的原则设置首席调解席、调解席、记录席,双方当事人席和旁听席,在调解室醒目位置设立调解温馨提示,在调解室显眼位置摆设人民调解告知、调解流程、当事人权利义务板面,在显眼墙体制作伦理道德、民间传统习俗、古今中外调解名言警句、民间谚语民谣等书幅字画,以墙体画的形式绘制邻里和睦、家庭和谐、尊老爱幼、以和为贵的调解宣传墙体图画,把法制与德教相互融和于人民调解文化建设当中,使当事人在平静、平和的气氛中沟通心灵、减少摩擦、消除隔阂,消除化解矛盾纠纷。二是抓好调解文化与教育群众学法用法相融合。采取庭式调解、现场调解、进村调解等形式组织群众现场旁听,以案释法,以理说教,以案件向群众剖析法理,用道德感化教育当事人,分析矛盾纠纷发生的因果关系和自我预防、自我调节、互谅互让的重要性,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学法用法守法,把矛盾纠纷调处解决的过程变为教育群众学法用法的过程。三是抓好法制宣传文化建设。把抓好法制宣传教育作为遏制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的大事来抓,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在每个村委会、村小组挑选出1至2户威信高、群众信任、法律意识强、有公益心的法律明白人农户家作为“法制宣传中心户”,配备必要的法律书籍,《举案说法》和《法在身边》等普法光碟,开展多位一体的日常法律辅导、调解及法律咨询工作。同时,结合各乡镇具体情况,采取散发资料、广播标语、法制讲座、咨询解答、庭式调解、以案释法、旁听教育、进村入户讲法等多种形式开展全民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以乡镇集市为载体,深入开展对新近颁布出台和群众生产生活中经常适用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与各行政执法主体部门密切合作,开展专业法部门法的宣传,突出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做好矛盾纠纷“事后调处”为“事前防控”,每年受教育群众达30余万人次。四是挖掘和包装民间调解文化。突出地方特色,加强民间调解文化建设,在丰富调解文化内涵上下功夫,取其各地乡土人文精华,博古引今,把一些独具特色的经典案例、典型例证、民间调解谚语、和谐温馨提示语、法制文艺戏剧、普法宣传民谣及民间调解技巧等地方文化进行整理包装,编印册子、绘制漫画图册、壁画、墙体画等形式宣传和为贵、调为先的调解理念,编印人民调解文化《让和谐永驻百姓心间》图文汇编2万余册,在全县8个乡镇109个村委会(社区)调解室显著位置都设有温馨提示语,在农村显眼墙体绘制了普法季节歌、孝顺父母十六要、劝孝诗、二十四孝图、忤逆不孝图、“留余”书幅等,在县城社区、国道省道沿途村委会和乡镇集镇村委会建设了以民间典故、民间谚语、儒家思想、伦理道德、仁和礼让为主要载体的人民调解文化长廊。五是抓好农村法制文艺宣传。结合各地民风民俗,在乡镇农村人口密集地区组建法制宣传文艺队,利用农闲、节庆和大型活动广泛开展贴近农村、贴近生活、通俗易懂寓教于乐的法制文艺宣传活动,以歌舞小品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多渠道多形式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乡村入农户,进一步引导群众思想观念转变,为扎实做好矛盾纠纷的预防控制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强化信息搜集,掌控稳定动态。各地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充分依托和发挥当地村组干部、基层调解组织扎根基层、联系群众,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及时搜集掌握矛盾纠纷信息源头,实行领导联挂乡(镇),乡(镇)领导和基层维稳单位联村,随时随地发现新情况,掌握新动向,在一线遏制消除矛盾纠纷苗头。各地对排查梳理出来的矛盾纠纷信息情报,按照及时准确、客观真实的原则,提出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按月进行上报分析,做到矛盾纠纷情报信息来源准确及时,为预防和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类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提供了可靠的信息资源。

(六)狠抓协调配合,保障维稳效能。一是以“以案定补”为支撑,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建立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县、乡、村、组调解组织“四级联动”,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三调对接”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在具体工作中,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联系基层、贴近群众、信息灵通、方便快捷的优势,摸排清查和梳理掌握各地矛盾纠纷信息情报,积极做好矛盾纠纷的预防预测和排查调处工作;实行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联动对接,建立人民调解协议履行和诉前民事纠纷调处机制,开展人民调解进驻法庭联合办案,由人民法院委托人民调解组织在立案庭、中心法庭庭前调解和法庭诉讼调解工作中参与调解;实行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联调对接,开展人民调解进驻公安派出所、土地、林业等相关部门工作,人民调解组织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办案、现场办公,以机制联动应对处理各种行政争议,解决处理因山林、土地、资源争执、劳动用工、企业改制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实行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三调对接,对涉及葬坟、边界、工业建设、征地拆迁等容易引发社会热点的复杂疑难纠纷,县、乡、村、组四级联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对接,整合调解力量,以“四级联动”、“三调对接”处理化解各种复杂疑难社会热点问题。二是坚持县级领导联系调处矛盾纠纷。对于问题复杂、调解难度大或涉及部门多的矛盾纠纷,由县级领导牵头联系,协调部门联动调处,最大限度地做到了小矛盾不出村、大问题不出乡,复杂疑难问题不出县。三是开辟维权绿色通道。在县残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工会等群团组织和各乡(镇)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对老年人赡养就医、未成年人抚养就学、侵害残疾人和农民工合法权益等矛盾纠纷进行法律援助。四是认真抓好法律咨询服务和来信来访答复办理。在全县8个乡镇司法所开通“148”法律服务咨询电话,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和答复办理群众的来信来访。

体制机制的创新发展,制约瓶颈的破解激活,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调解组织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充分调动。“以案定补”以“计件工资”的形式把人民调解员的报酬真正落到实处,打破了人民调解员原来工作中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大锅饭思想,充分激活和调动了各级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全县调解案件的数量和质量都逐年大幅提升。2008年以前全县每年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在2000件左右,2008年达到了4759件,2009年达到了8358件,2010年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218件,2011年为11149件,2012年以来受理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3917件。全县2008年立刑事案件1314件,受理治安案件1628件,信访部门受理来信206件、接待来访362批1470人次; 2009年立刑事案件1351件,受理治安案件1868件,信访部门受理来信217件、接待来访358批2279人次; 2010年立刑事案件2027件,受理治安案件2309件,信访部门受理来信217件、接待来访280批1842人次;2011年立刑事案件2109件,受理治安案件2300件,信访部门受理来信289件、接待来访172批1324人次。虽然自2008年以来,每年司法行政部门和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受理调处的各类矛盾纠纷逐年大幅上升,且调处成功率和协议履行率也同步大幅提升,但随着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经济格局的不断调整,各种经济往来、城市建设、进城务工、企业改制、资源开发以及山林土地、边界争议、葬坟取土、婚姻家庭引发的矛盾纠纷逐年增多,加之有的矛盾不断碰头叠加,情况也随之变得错综复杂,因此,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的机制创新,人民调解文化的挖掘打造和大调解机制的联动对接,从根本上达到了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信访分流、为公安减压、为法院减负、为群众解愁的这一根本目的。人民调解组织的健全延伸和人民调解队伍的扎实工作,2008年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38件513人次,防止群体性械斗44件2044人次,防止聚众上访31件467人次,防止民间纠纷引发自杀37件41人次;2009年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30件528人次,防止群体性械斗45件2306人次,防止聚众上访51件570人次,防止民间纠纷引发自杀54件54人次;2010年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79件328人次,防止群体性械斗67件1676人次,防止聚众上访108件737人次,防止民间纠纷引发自杀44件44人次;2011年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62件502人次,防止群体性械斗73件2740人次,防止聚众上访66件4644人次,防止民间纠纷引发自杀24件43人次。可以说如果没有人民调解队伍的主动作为,没有大调解工作的协作联动,一些民间纠纷可能因为处理不及时引发社会矛盾,一些社会矛盾可能激化演变成刑事案件、群体性械斗或聚众上访,所以群众都说,人民调解工作是小组织发挥大作用,对筑牢基层维稳“第一道防线”可以说是意义重大。三是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激励机制的建立和落实,各种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在初始阶段得到预防,在萌芽状态得以化解,复杂疑难纠纷“三调对接”及时妥善处置,调解成功率和协议履行率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对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满意率从2008年以前的90%上升为96%。2009年初时任省委副书记、现任省长李纪恒到XX调研时,对XX的调解工作,特别是“以案定补”机制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XX县的经验做法很好,值得在全省学习推广,云南日报头版头条刊登了《平安和谐奔小康》一文,对XX基层调解室建设、“以案定补”工作做了专题报道。国家司法部政治部、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市委、市政府和省市人大领导先后到XX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调研。省司法厅对此组织各州市司法局长到XX现场参观交流,市委、市政府组织在XX召开了全市大调解工作现场会,推广学习XX“以案定补”经验。求是杂志、法制日报、云南日报、云南法制报、春城晚报、云南电视台、曲靖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到XX对“以案定补”和人民调解文化建设进行了专题报道。由于人民调解工作成绩突出,XX县司法局被省司法厅记“集体二等功”,XX县司法局党支部被曲靖市司法局表彰为曲靖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丹凤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国家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龙庆、XX两个司法所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表彰为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黎建国同志先后被中央政法委表彰为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省司法厅表彰为云南省司法行政系统“六十佳”司法行政干警,李志平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表彰为云南首届百佳人民调解能手,顾敏莉、陈丽文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表彰为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8名基层人民调解员被曲靖市司法局表彰为曲靖市司法行政系统百名调解能手,1名党员被中共曲靖市委政法委表彰为曲靖市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2名党员被曲靖市司法局表彰为曲靖市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共产党员,1名党员被中共XX县委、县人民政府表彰为全县优秀共产党员。

在下步工作当中,我们将坚持预防为主、调防结合、重在预防和抓排查、治源头、控苗头的工作思路,整合司法行政资源,把各项司法行政工作融入到人民调解工作中,进一步挖掘内在潜力,创新体制机制,以“四群”教育和“两增强、三提高”主题实践活动为抓手,深入基层一线,广泛联系群众,收集信息情报,发现规律特点,找出解决办法,依法处理化解,把联系群众这根线抓牢,把化解矛盾这根弦绷紧,真正做到苗头在萌芽发现,问题在基层掌握,矛盾在一线化解,“第一道防线”维稳保障职能显著发挥。

一是继续深化打造人民调解文化。在总结包装成功做法的基础上,争取法制文艺演绎、手机短信、法影现说栏目、民间歌舞戏曲和古今伦理道德对人民调解文化再度包装升华。体现时代特色和地方特点,把挖掘人民调解文化作为弘扬法治理念、预防减少纷争的思想武装灌输到广大民众头脑当中。通过净化思想、美化灵魂,促使群众在潜移默化中相互尊重,以和为贵,自觉预防遏制不和谐因素的发生。

二是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协作,相互支持配合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完善企业人民调解、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创新引入律师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以机制联动和资源整合调处化解各种利益纷争和行业性、专业性社会问题。

三是积极与各行政执法主体部门联合互动,发挥部门特点和职能优势,应对处置因山林土地、资源争执、征地拆迁、就业用工等引发的复杂、疑难社会热点问题。

四是抓好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工作,完善和落实民事案件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和人民调解组织参与诉讼调解活动,与人民检察院联动,开展民事案件申诉前置调解,尽最大限度促使民事纠纷通过调解程序消除化解;与信访部门对接,一方面做好信访案件发生前的预防预测工作,另一方面对发生的信访案件,引入律师参与调处活动,依照政策和法律规定,释明法律条文和政策依据,坚持尊重事实,公平公正的原则妥善处置,从源头预防和遏制各种信访案件激化升级导致聚众上访的情况发生。

五是引导纠纷当事人依法对调解文书进行司法确认,对经调解达成协议的调解文书,引导其进行司法确认,同时督促协议履行,防止已调矛盾纠纷再次出现反复。

各位领导,我县的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在下步工作中总结成功经验和做法,找准差距和不足,大胆创新,锐意进取,全力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更新更大的贡献!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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