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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时间:2022-06-23 08:35:02 浏览次数: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特征,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为贯彻落实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切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推动静海县精神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使全县精神文明建设上水平,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静海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坚持“三贴近”原则,着力服务全县工作大局,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公民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为“打造崭新静海”,加快实施县委“一三四三五”工作思路和奋斗目标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方针原则

(一)持续良好态势。持续“十一五”期间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思路和经验,持续发展城乡文明程度和市民综合素质不断提高的良好趋势。坚持不懈地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多样性的思想观念和社会思潮,坚持不懈地用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群众,营造良好社会风尚。继续贯彻精神文明重在建设、贵在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健康向上的工作方针,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基础和人文环境。

(二)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市民综合素质的提高和人居环境质量的改善,不断深化“二十字”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为准则的行为规范养成教育,把精神文明建设基本要求和群众实际需要紧密结合起来,提高教育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感染力。激发全县人民的创建积极性,努力营造尊重人、激励人、关心人的氛围和机制,形成有利于静海改革、发展、稳定的强大凝聚力和推动力。

(三)坚持服务大局。坚持精神文明建设为大局服务、为发展服务、为县委中心工作服务。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营造风正气顺的社会氛围,培养文明高尚的社会公德,创造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努力使创建活动在服务大局中推进,在服务大局中深化,在服务大局中提高,促进社会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协调发展,努力推进我县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四)坚持多办实事。持续精神文明建设也要抓项目的工作思路,认真对待文明创建中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坚持多办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实事。加强阵地建设,坚持城乡并举,以城带乡,努力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实践提供更多的活动平台,使更多的群众参与文明创建活动,让更多的群众受惠,提高群众的满意度,提高精神文明建设的影响力和实际成效。

(五)坚持规范运作。坚持与时俱进,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深入研究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在规律和时代性要求,加强对软硬环境建设并举的协调,加强运作机制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

(六)坚持重在实效。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制定工作目标和措施,着力解决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着力抓好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创建活动,不做表面文章,把工作分解落实到单位,责任到人,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开展阶段性专项督查,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发展目标

巩固“十一五”期间静海县精神文明建设成果,进一步加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力度,通过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实现经济发达、文化繁荣、法制健全、环境优美、社会和谐、全县人民文明素质显著提高。具体体现在:(一)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坚持改革开放,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更加坚定。“打造崭新静海”实现“一三四三五”奋斗目标成为全县人民建设静海的强大动力。(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教育进一步深入,全县干部群众的文明素质明显提高。(三)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广播电视等事业健康发展,成效显著。(四)社会治安状况得到有效治理,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讲文明、树新风”,全县形成安定、祥和、文明、和谐的良好社会局面。(五)牢固树立绿色经济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我县特色优势,加快发展生态林业、资源再生产业,深入推进节能减排、污染治理,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清、洁净的绿色静海。(六)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促进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实现新农村建设水平的显著提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

四、主要任务

(一)思想建设

1.思想教育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这个主题,从静海实际出发,着重解决人们的精神支柱和精神动力问题。要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知难而进,一往无前,艰苦奋斗,务求实效的精神,把全县人民的积极性凝聚到建设静海、发展静海、繁荣静海的伟大事业中来。

2.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要进一步落实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特别是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理论武装全党、教育干部群众的战略任务。要突出重点,增强理论学习和教育的针对性。着重在掌握精髓,把握科学体系,领会精神实质,联系实际指导工作和狠抓落实上下功夫。继续运用中心组学习、千名书记讲党课的有效形式,充分发挥基层党校的阵地作用,抓好对不同层次党员的培训,扎实推进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推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社会,扎实推进静海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3.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着重增强全县人民群众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想观念,强化改革开放意识。紧密结合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实际,重点搞好中央和市县提出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宣传教育;搞好我县科教兴县战略和各项事业取得的重大成果的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团结务实、崇德诚信、克难攻坚、创新超越”的静海精神,为“打造崭新静海”,凝神聚气、鼓舞斗志。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着眼于从思想上解决问题,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教育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恪尽职守。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阵地。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公仆意识,发扬奉献精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5.加强建设节约型社会。要通过加强教育,使全县人民充分认识到建设节约型社会是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举措。认识到振兴静海、发展静海、繁荣静海必须厉行节约,必须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要广泛宣传各行各业涌现出来的具有时代特征的艰苦奋斗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引导人们进一步树立远大的理想,坚定社会主义的信念,正确对待金钱、名利、苦乐等问题,划清是与非、荣与辱、美与丑的界限,增强艰苦奋斗、拼搏进取的意识。继续弘扬勤俭创业、勤俭办一切事情的精神,在全县逐步形成以厉行节约、艰苦创业为荣,奢侈浪费为耻的节约型社会风气。

(二)道德建设

1.切实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着力点,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学习宣传践行《天津市民文明公约》、《天津市民守则》,不断提高市民思想道德素质,形成团结互助、平安友爱、共同前进的人际关系和社会环境。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道德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创新形式、内容、手段,增强道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

2.进一步加强道德规范建设。道德规范建设要注意建章立制。各乡镇村都要修订、完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各企事业单位、服务窗口要按照行业特点,充实完善《职业道德规范》;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要制定《机关干部行为规范》,各类学校要落实《学生道德行为规范》,使道德规范进一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要通过舆论宣传监督,发挥群众自治组织作用等措施,增强道德规范的约束力。

3.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结合静海实际,积极探索新时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规律,加强学生思想政治理论和思想品德等课程建设。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劳动基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教育基地、科技示范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等方面的基地建设。开展有益于培育“四有”新人的主题教育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网络,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开展移风易俗活动。这是转变社会风气,提高全县文明水平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加强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无神论和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的宣传教育,提倡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红白理事会章程,加强村级红白理事会建设,实现组织、人员、制度、服务设施“四落实”有效遏止婚丧事大操大办。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火化率要达到100%。坚决取缔各种封建迷信活动和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加强对丧葬用品销售的管理。要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严格控制人口增长,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全县计划生育率达到95%以上。

(三)文化建设

1.繁荣发展群众文化事业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要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努力建成一批现代化的标志性文化设施,打造一批凸现静海特色的文化品牌,壮大一批各具优势的文化产业,逐步把静海建设成为文化事业繁荣、文化市场活跃、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现代文化名县,彰显崭新静海的文化魅力。

2.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坚持寓教于文、寓教于乐,举办静海文化艺术节,组织文艺演出、电影放映、歌咏和群众书画大赛等具有静海特色的群众性文化活动;组织好重大节庆文化活动,要从内容、形式上突出“新”字,力求打造文化精品,通过企业冠名、联办等多种途径吸引社会资金共同参与,把节庆文化活动做大做强;开展好送文化下乡活动。同时,进一步活跃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家庭文化、乡镇文化,不断丰富和活跃群众业余文化生活。

3.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大力开展“扫黄打非”活动,净化文化市场。文化场所建设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宣传、文化、广播电视、工商、公安等部门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舆论宣传等多种手段,进一步加强对文化市场、娱乐场所、文艺表演团体的管理,促进文化事业健康发展。

4.加强和推进素质教育。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全面育人,突出特色,打造品牌,德育、智育、体育和美育等工作争创全市、全国先进水平。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原则,努力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教育创新机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前一年、二年入园率保持100%,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7%以上。小学入学率、巩固率、合格率以及小学阶段完成率均保持100%。初中入学率、巩固率、毕业合格率达到99%以上。残疾儿童受教育率达到98%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达到99%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达到98%,高考质量指标保持全市农村区县领先位置。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进教师专业化成长,打造一支政治坚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拼搏进取的干部教师队伍。

5.提高科学技术创新能力。在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上,初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在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水平上,进一步加大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位居天津市区县前列;在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进步上,科技在两个新城和新农村建设中的应用程度要显著提高,科技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的作用要明显加强,科技对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作用更加突出;在提高全县人民科技素质上,大幅度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实施科技人才工程,建立比较完备的技术培训体系,大力引进人才,建立有利于人才发挥作用的体制机制,为县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6.推进体育事业的发展。一是加强体育设施建设。从完善城市功能着手,采取招商、社会捐助、政府出资等措施,广辟资金渠道,加大活动场所建设的力度,为广大群众提供健身娱乐的活动平台。二是加强社区体育的推动。随着城市化建设的发展,社区体育的发展是趋势和必然,在进一步完善、更新、维护体育设施的同时,积极争取市体育彩票公益金和社会力量,推动社区体育的发展,力争“十二五”期间70%的社区建有体育场地、活动室,100%建立体育队伍和配备社会体育指导员。三是积极开展群众体育活动,筹备组织好第八届运动会,不断提高运动水平和全民的健康水平。四是建立健全群众体育组织,完善功能。

7.加快卫生事业发展。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基本解决看病难和看病贵问题,居民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进一步提升。各类传染病、慢性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发病率明显下降。拓展社区卫生服务功能,乡镇卫生院逐步转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转化,村卫生室逐步向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型,积极推行乡村一体化管理模式,以乡带村,形成农村新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社区卫生服务站覆盖全县农村。大力加快城乡基础卫生设施建设。积极开展卫生下乡活动。

8.加快新闻媒体事业的发展。把广播电视办成高品位、全视角、多层次、强感应、多功能的传播载体。加快广播电视技术装备的更新换代,提高节目制作和播出质量。实现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数字化、网络化和自动化播出,使广播电视节目的覆盖率达到100%。加强乡村电视网络建设,力争到2015年实现有线电视入户率达100%。积极办好《静海文汇》报,不断提高报刊质量,加大报刊的发行量,扩大影响面。

(四)环境建设

1.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同步发展的方针,使全县整体环境质量明显提高。

2.加强城镇环境综合治理和农村卫生环境治理。搞好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以建立与大都市郊县相适应的现代化城镇为目标,大力加强城乡环境建设,改善环境面目。强化县城烟尘控制区和噪声控制区建设和管理。完善垃圾存放、清运和无害化处理等设施。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从根本上解决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停乱摆、乱泼乱倒等问题。城镇要实现干净整洁,环境优美,整体卫生水平达到国家标准;农村要实现硬化、净化、绿化。通过在城乡组织开展“同在一方热土、共建美好家园”、“讲文明、树新风”等活动,教育培养人们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环境卫生意识。

3.加强污染控制和管理。环境污染单位要限期治理,认真实施污染物排放量控制目标。要加大污水处理力度,以治水保水为中心,进一步加强工业污染控制和治理,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保护农业生态环境。

(五)法制建设

1.全面实施依法治县战略,在完成“五五”普法的基础上,有计划、分层次地搞好基本法、专业法的学习和普及工作,使公民懂得与自己工作和生活直接相关的法律知识和行为规范,自觉遵纪守法,敢于同违法乱纪行为做斗争,正确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别要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2.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严打方针,保持高压态势,搞好专项斗争和综合治理,遏制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和犯罪行为。充分发挥政法部门职能作用,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和巩固群防群治体系,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内部管理,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执法水平,树立良好的执法人员形象。

(六)创建活动

1.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吸引群众参与、改造环境、转变风气、建设文明生活的重要途径。要把创建活动同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同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紧密结合起来。围绕和服务经济建设,扎实有效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在实践中培养人们的文明习惯,营造文明的社会环境。

2.开展争创全国文明城区活动。按照《全国文明城区测评体系》的标准和要求,围绕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制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等七个方面的重点内容,集全县之智,举全县之力,扎实做好创建工作,力争到2015年进入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城区)行列。

3.开展创建特色文明社区活动。围绕“平安、和谐、文明、有特色”的要求,积极开展创建活动。要进一步完善社区各项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健全各项服务网络,搞好社区文体辅导员、社区服务志愿者(义工)、社区教育志愿者、社区文明巡访团等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大力开展“六进社区”等主题鲜明的各种活动,组织、动员社区内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社区文明建设,形成“一区一重点、一区一特色”的学习型、诚信型、文化型、互助型、管理型特色小区。

4.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把职业道德教育融入行业管理和服务之中,教育干部职工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形成规范的职业行为,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加强党政机关作风建设和窗口单位行风建设,进一步以“为人民服务,树行业新风”为主题,以加强诚信建设、改进行业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为主要内容,开展“创文明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开展以“修身正德,治学育人”为主题的师德建设活动,开展“诚信经营”活动,开展“讲文明、促和谐、展风采”等规范化服务活动。积极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推进文明行业建设,塑造行业形象。

5.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要以提高农民素质,提高农村文明富裕程度,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为目标,积极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结合实施小康村镇发展战略,按照布局合理、规划科学、规模适度、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强文明示范路、村民培训中心、文体活动中心、规范化农贸市场、中心花园建设,彻底解决村容村貌不整、街道“脏乱差”的问题,使全县各村镇的环境面貌有一个大的改观。

6.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要从优化家庭“细胞”做起,在强化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的同时,搞好政策、法律、科技、文化、卫生、文明“六进家”活动,创建“三户”活动,开展好评选文明楼院、文明街道、文明胡同、文明市民活动,不断丰富创建内容,提高创建档次。

7.加强先进典型的选树和宣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人物是实践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榜样。要积极选树各个层面的先进典型,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先进典型的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

五、保证措施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纳入整体工作布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前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是否重视和善于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作为衡量各级领导干部政治上合格不合格、领导水平高不高的重要标准,作为衡量地区、部门、单位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志。

(二)要齐抓共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具有长期性、战略性、艰巨性的特点,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要充分发挥文明委成员单位和各级领导、社会各界的积极作用,努力形成党委、政府领导,文明委组织、指导、协调,宣传、文化、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为主导,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齐心协力的工作格局和工作机制。

(三)要坚持与时俱进。要敏锐把握社会环境的新变化、工作对象的新特点,积极探索新途径、新办法,组织引导各种新经济组织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离退休人员等群体参与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扩大工作覆盖面。要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发挥互联网、手机短信等传播渠道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增强工作的影响力和感染力。坚持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充分体现人民的利益,针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每年办几件作用大、影响大的实事好事,让人民群众成为文明创建的最大受益者。

(四)要加大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要从思想上牢固树立四个文明建设要同步发展就必须同步投入的观念,要把精神文明建设所需要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要占有一定比例。要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建立多元化的筹资机制,为创建工作提供资金和物质保障。

(五)要建设高素质的工作队伍。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标准,加强精神文明队伍建设,充实和加强基层精神文明建设机构,做到组织落实、责任明确、制度健全。搞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队伍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努力建设一支具有坚定政治立场、广博文化知识、崇高职业精神、过硬工作本领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队伍,为做好精神文明建设提供组织保证。

(六)各单位和部门要根据本规划要求,制定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建设规划。要把长远目标同阶段性任务结合起来,特别要规划好每年要办好的实事,认真解决当前精神文明建设中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问题并抓好落实。通过共同努力,不断开创我县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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