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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规范办事大厅工作的意见

时间:2022-05-03 12:21:35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政务大厅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推动办事大厅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优化我市政务和经济发展环境,根据《大庆市人民政府“推行透明政府、打造阳光政务”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要求,对各办事大厅工作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   加强领导,提高对办事大厅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

办事大厅是我市规范行政许可(审批)行为,创新许可(审批)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政务水平,实现高效便民服务的政务窗口,办事大厅服务水平,不仅代表着各部门的形象,而且也代表着市委、市政府以及大庆市的整体形象。因此,各办事大厅更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管理机制,规范服务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让人民群众满意,让市委、政府放心,努力使我市的开放形象更佳,投资环境更优,发展后劲更足。

二、        实现统一管理方式,统一运行模式,统一服务行为的工作机制

(一)统一管理方式

1、各单位、各部门的办事(便民)大厅必须统一接受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下设的服务中心建设推进组统一领导。

2、各单位、各部门的办事(便民)大厅要统一公示内容、统一公示途经、统一投诉渠道。

3、各单位、各部门的办事(便民)大厅的每个窗口工作人员要实行A、B岗制度,统一服务、统一胸卡、统一办公设施。

(二)统一运行模式

各办事大厅要实行统一的运行模式,即:

1、一门受理。进入办事大厅内设办事窗口受理的项目,不再在大厅以外受理。

2、内部运作。需由一个部门的多个科室联合审批的事项,在大厅窗口受理后,在部门内部运作完成;需多个部门联合审批或需要实地勘察的项目,由主办单位牵头,抄告并协调相关部门运作完成,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推进组全程监督运作过程。

3、限时办结。在政务大厅内受理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明确承诺办结时间,按期办结。

4、统一收费。在办事大厅内受理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涉及收费的,依据规定的收费标准,由市财政指定的收费窗口代理收取,纳入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统一服务行为

1、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必须按大厅的规定统一着装、统一胸卡、统一设施。工作人员仪表举止要端庄、大方、文明、自然,站、坐的姿势要端正。女工作人员可淡妆,不得披散发,不得涂浓指甲油。男工作人员不得留长发,不得蓄胡须。服务台面、办公桌面、地面、电脑等保持清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

2、工作人员在接待服务对象或办理有关审批手续、证件时,提倡讲普通话,要主动热情。

3、对待服务对象,必须做到“三个一样”,即:领导与群众一个样,生人与熟人一个样、本地人与外地人一个样。接待时做到“三声”,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4、服务对象来咨询有关问题时,要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百问不厌、百查不烦、解释全面,不准冷落、刁难、训斥和歧视。

5、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要耐心听讲,不予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6、服务对象出现误解,出言不逊时,要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不要与其争吵,也不要与其争辩,及时向大厅值班主任汇报,予以解决。

7、应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告知服务对象其申办事项所需的全部资料,并主动介绍下一步应在哪个窗口办理。书写的批语、单据等,应表述完整、字迹清楚、准确无误。尽可能做到早办件、快办件,缩短承诺时限,提前办结事项,提高办事效率,方便企业和群众,当天办结率要在80%以上。

三、加强大厅工作的监督,开展业务评比,提高服务水平

1、各办事大厅的工作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推进组统一检查和督导,大厅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大厅管理机构要有主要领导坐班,以值班检查和日常督查为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据大厅的有关制度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2、各办事专业大厅要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制定窗口工作人员考核评比机制,使各窗口的工作人员要切实做好工作,做到严格要求、严格标准、严格教育、严格管理。

3、严格规范化服务工作的考核。为了使规范化服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大厅的窗口设监督人员岗,监督员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推进组统一选派,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其职位晋级的重要依据。

4、大厅监控设施必须完备,并对监控内容要保留半年以上,备服务对象及上级部门检查时使用。

5、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推进组将在重点大厅排督察员,代表服务中心建设推进组行使督查权。

6、各单位、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直接与行风评测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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