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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2013年上半年综治工作述职报告

时间:2022-06-11 08:00:03 浏览次数:


  2013年上半年,xx县司法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积极创新社会管理,有效地推动了xx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保持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为打造“四区”战略,建设富裕、魅力、秀美、和谐、活力新xx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我作为综治工作直接责任人,将2013年上半年综治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

  党的十八大胜利开幕,开启了中国新的篇章,为中国共产党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全县司法行政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并针对党的十八大提出“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的要求,全县司法行政部门把工作重点放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上,社会管理是人类社会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管理活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事关党的执政地位、事关国家长治久安,要求在新的形势下不断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努力提高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二、强化责任,层层抓落实

  将综治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并把该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年终单独组织考评。通过制定综治工作实施方案、下发综治责任书、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台帐等手段,切实抓好了综治工作的落实。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半年来,我局积极参加县综治办召开的各项会议,并及时传达会议精神,抓好贯彻落实,并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创新,社区矫正工作井然有序。认真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工作程序,规范开展社区矫正人员接收衔接、入矫宣告、日常管理、公益劳动管理和法制思想教育、考核奖惩、请假审批、社会调查评估等工作,落实“日定位、周听声、月见面”,确保刑罚的规范执行。强化同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和监所的沟通,设立xx县社区矫正监管中心,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衔接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共为法院、监狱出具适用非监禁刑调查评估意见函132件。截至目前,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04名,解矫87人,在矫117人。在矫的117人,分布在全县13个乡镇,其中缓刑78人,管制12人,假释16人,暂予监外执行4人,剥夺政治权利7人,所有矫正对象管理井然有序。

  (二)阳光帮教,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稳步推进。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赣综治2010[19]号文件精神,强化与监所之间的无缝对接机制,通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信息管理平台,确保服刑人员与预释放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沟通到位,确定接送人,落实必接、必送要求,严格按要求发放刑释解教人员6个月生活补助费。自2010年8月实行无缝对接以来共到监所接送刑释解教人员627人,发放生活补助费519730元,实现了接送率和生活补助费发放费2个100%。二是安置帮教措施落到实处,认真履行职能,充分发挥职能单位的能动性,积极为有需要的刑释解教人员提供就业培训、就业推荐、落实责任田。同时,为开展好刑释解教人员无缝对接工作,更好地掌握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意见建议,三月份以来我们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经费发放满意度调查,调查采取问卷调查形式,对象为刑释解教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家属、村(居)委会干部以及其他群众,内容为对经费发放是否及时、到位的满意度和经费发放审批程序和手续的满意度等方面,调查共发出问卷500份,收回500份,经统计各项调查内容满意度均达到100%,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政治效益。

  (三)攻坚克难,全力化解社会矛盾。一是健全组织,确保工作“有人管”。全县共建立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81个,形成了以县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为龙头,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为骨干,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层的多层次、多方位覆盖的组织网络体系,为全面开展调解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二是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工作“有保障”。把调委会主任的工作报酬纳入了保障范围,并将落实情况列入了综治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了乡(镇)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做到了“五有”、“六统一”。“五有”即:有必要的办公场所、有健全的组织体系、有完备的规章制度、有合理的工作报酬、有统一的工作标识;“六统一”即调委会标牌、印章、标识、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文书格式统一标准要求。三是完善机制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处”。围绕“调”字作文章,在“防”字上下功夫。建立了反应迅速的信息预警机制,设立中心户长3000多人,发挥他们身处基层、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让他们成为人民调解的“顺风耳”和“千里眼”,使大量的矛盾纠纷能早发现、早介入、早控制。建立了上下双线的矛盾排查机制,“下线 ”排查就是依托各级调解组织对所负责的区域进行经常性排查,及时发现各种矛盾纠纷。“上线”排查就是通过土地、城建等职能部门的接访,掌握所涉矛盾的发生情况,实行单一调解、联合调解、综合处置三种调解模式,使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妥善解决。四是认真履行职责,对矛盾纠纷做到及时介入、及时调解、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把纠纷处置在萌芽状态,上半年来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200余起,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服务民生,全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一是领导重视。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法律援助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过问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为法律援助中心的列户列编问题专门召开了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明确了编制、工作经费;二是畅通“绿色通道”,扩大覆盖面。强化各乡镇、工、青、妇、残、看守所等法律援助站点的设立,实现了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前移;三是切实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惠及更多人群。认真落实国务院颁发的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事项和省政府规定的补充事项,实行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民工、妇女、残疾人等五类人群实行免于经济条件审查,只要申请就给予援助的工作机制,对一些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提供身份证明、经济困难证明的,采取先受理,后补交证明的办法特事特办。

  (五)纵深发展,全力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一是深化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结合我县农村祠堂众多的特点,2008年以来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确立了“推进法律进祠堂、构建和谐平安新农村”的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将祠堂打造成了普法宣传的“大课堂”、科技培训的“加油站”、文娱活动的“俱乐部”、传播文明的“好窗口”,进一步增强了全县农村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不断增强,法律素质不断提高,农村呈现出“三多三少”的新景象,即:依法表达诉求的多了,上访闹事的少了;学法守法的多了,违法犯罪的少了;邻里和谐互助的多了,闹矛盾纠纷的少了,有力促进了和谐平安新农村建设,全县农村处处洋溢着文明守法、勤劳致富、邻里和睦的良好村风民风。二是服务大局,广泛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大局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开展了优化发展环境、矿产资源整治、“一江两岸”建设、交通安全等专项法制宣传活动。三是突出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法制宣传进基层,健康娱乐树新风”活动,聘请了71名政法干警担任所有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副校长除每年上好两堂法制课外,还以座谈会、调查走访等形式对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隐患进行详细了解并积极协助处理,积极为学校创造安全、和谐的学习环境。

  通过扎实的工作和不断的努力,我局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深知,综治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不能松懈,不能疏忽,我们必须时时提高警惕,事事抓好落实,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厉,为创建和谐平安xx、实现xx县在后发中崛起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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