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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县级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及下年工作计划

时间:2022-05-26 19:35:02 浏览次数:

    2010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价检局的具体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及省、市物价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履行价格监督检查职责,不断提高价格监管服务水平,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全年,共开展各项检查13次,出动检查人员42人次,没有价格违法案件数发生;受理价格举报、咨询8件,已办理结案8件,其中立案查处价格举报案件4件,咨询答复4件,案件办结率达100%,为有效规范价格和收费秩序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一、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1、开展涉农价格与收费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由纪委、纠风办、减负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检查等部门,组成涉农价格与收费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于2010年3月10-12日三天,出动检查车辆1辆,检查人员5人。对相关单位开展了涉农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此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共14项:1、商务局。2、供电有限公司。3、民政部门收费。4、自来水公司。5、人事劳动部门收费。6、畜牧兽医收费。7、建设部门收费。8农业部门收费。9、农村教育收费政策执行情况。10、广电局。11、卫生部门收费。12、生资公司。13、玉溪银河化工有限公司。14、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落实情况。在检查的同时检查组成员走访了当地农民,在走访的过程中没有发现违法行为。
2、开展农机服务收费重点检查。几年来,农机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清理整顿收费项目,农机服务站取消了大中型拖拉机每年每台60元,小型及手扶拖拉机每年每台30元及11马力以下拖拉机每年每台15元的农机服务费。涉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操作和农机购置后续服务的相关单位,严格按有关规定价格或优惠价格销售,并以省财政直接拨付生产企业或供销商的形式,补贴款项按程序如数兑现给购机农户,共兑付农机购置补助250.04万元。没有克扣或挤占农机购置补贴的行为发生,农机购置落户登记、检验、人员培训等服务,能严格按照国家收费政策执行。
3、开展行业协会收费专项检查。监督检查采取自查自纠、重点检查相结合。于4月12-13日两天,出动检查车辆1辆,检查人员4人。分别抽查社会福利企业协会、个体私营经济协会、质量技术管理协会、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协会等单位,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查处代行行政职能、具有行业垄断地位或政府指定服务资格、对企业收费较多的行业协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扩大范围、延长时限收费,强制办班、强制培训、组织考试并收取费用的,违规评比(审)收费的,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违规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或将明令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收取的,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集资、捐款、赞助等形式变相收费,利用行业垄断地位强制服务并收取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
4、了解矿石市场价格情况。根据了解,XX矿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7以上品位的600元/吨左右(没到47品位的都配到后才卖);XX县万得利自然资源开发有限公司37-38品位的60-80元/吨,原矿40以上品位的200元/吨左右;云南省玉溪市敦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50以上品位的600元/吨左右(只买50以上品位的)价位不同,是因为矿石产地不同、所含各种成分不同,价格各异。
5、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维护市场正常秩序。根据国家发改委等三部委《关于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的紧急通知》(发改价检〔2010〕1137号文件)精神,于6月10日,出动检查车辆1辆,检查人员5人。对县城农贸市场、西门市场等涉及农产品市场交易和价格情况开展检查:一是第一时间做好农产品价格的分析和公布。据主要商品价格监测情况反映,近期我县豆奶制品、糖烟酒、收费、房地产价格保持平稳运行;食用油、水产品、水果、生产资料稳中略涨;粮食、肉禽蛋、蔬菜、工业品价格有涨有跌。二是加强监管,严厉打击炒作农产品的价格违法行为。检查小组工作人员深入各价格监测点开展巡查,告诫经营者要合法经营,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不得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牟取暴利;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垄断货源、阻断流通渠道,造成市场脱销断档。一旦发现经营者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价格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万元以下罚款。
6、开展电力价格检查。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精神,严格落实对高耗能企业差别电价政策,坚决纠正地方越权实施优惠电价,严肃查处电力企业不执行国家上网电价、脱硫电价政策的行为,有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由市交叉检查组一行3人组成电价检查小组,于 2010年7月12日至14日,对我县供电有限公司自2009年以来执行国家有关电价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情况进行了检查。
7、根据玉溪市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对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工作进行自查的通知》(玉发改办环资[2010]464号)文件要求,2010年,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巩固“禁塑令”实施成果, 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组成由常副主任任组长,发改委、商务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四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于2010年7月15日,出动人员6人,车辆一辆,对我县辖区内的玉溪家佳购物超市XX店、汇康超市、天天乐购物超市、农贸市场、西门市场等塑料购物袋的生产、销售及商品零售场所有偿使用的情况进行检查。
全县“禁塑”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无法从源头扼制不合格塑料袋进入市场。我县目前没有发现生产塑料袋的厂家,市面上流通使用的超薄塑料袋,基本上都是从大市场等地输入。这些塑料袋生产工艺简单,价格低廉,深受市场喜爱。但这些超薄塑料袋的经销点以及销售渠道都非常隐蔽,一般都是采用自行车或三轮车送货上门,执法人员很难捕捉他们的踪影。二是部分经营者、消费者难以接受有偿使用塑料袋的规定。有偿使用塑料袋,使部分经营者和消费者产生抵触情绪。部分消费者认为自己购买商品商家提供免费塑料袋理所当然,这是扩大销售、方便顾客的需要。而小商小贩做的是小本生意,他们为了薄利多销,不愿向消费者有偿提供环保塑料袋,只是向消费者无偿提供超薄塑料袋。这样一来,就给不合格塑料袋提供了市场空间。三是商贩的环保意识亟待提高。农贸市场的小摊贩以及小型便利店、小吃店主环保意识较为薄弱, 他们依旧还在使用违规塑料袋,许多人竟对“限塑令”一无所知。甚至有的为自己利益而明知故犯,思想意识中毫无“环保”二字。四是正规塑料购物袋销售企业经营情况举步维艰。在“禁塑”自查中发现:禁用的不达标塑料袋以其价格低廉的优势依旧风靡市场。五是“禁塑”近两年,塑料购物袋仍在市面流通。明知道会产生污染,但仍在使用。
8、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优化发展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根据《玉溪市发改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涉企收费进行全面检查文件的通知》(玉发改价检〔2010〕125号)文件要求,于6月21-22日两天,出动检查车辆1辆,检查人员4人。此次涉企收费检查重点包括建设、环保、工商、国土等部门的收费政策执行情况。5月12日,市减负办检查小组共7人到我县检查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检查组在听取了县减负办等部门2009年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情况汇报后,还听取了我县万得利公司、致远玻璃公司、天大工贸有限公司三家企业领导,对涉企收费情况的0汇报,各职能部门为企业争取资金、减轻负担,没有发现违规、随意对企业罚款、巧立名目向企业进行摊派、借职务之便强行服务并收取各种费用等行为。为企业经济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法制环境。
9、开展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系统收费检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定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措施的分工意见》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关于开展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检〔2010〕794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按照检查内容、范围、时间及要求,对2009年涉及收费情况进行全面梳理,于10月12日,出动检查车辆1辆,检查人员3人,对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和XX县质量技术管理协会的收费行为进行检查,涉及企业收费有: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组织机构代码证收入2.8万元、2010年组织机构代码证收入2.2464万元属行政事业性收费;XX县质量技术管理协会2009年涉及一项经营服务性收费,为2009年XX县质量技术管理协会与玉溪市质量技术协会签订服务委托协议,联合举办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班,收取了玉溪市质量技术协会按协议规定返给的特种设备联合办班培训款,税后收入的8330元。没有发现违规、随意对企业罚款、巧立名目向企业进行摊派、借职务之便强行服务并收取各种费用等行为。
10、开展教育收费检查。2010年10月12日,市局转发的全省教育收费检查自查表,我委已按相关要求印转全县各校点进行自查并汇总。
11、积极参与并配合县级各部门组织开展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二、加强肉禽蛋等副食品市场价格巡查和监测
市场价格监测是价格监督局的重点和主要工作。为了能够及时准确的了解市场价格动态和能让广大老百姓明明白白消费,我所工作人员,每周一、周三对牛羊肉、猪肉、鸡肉、面粉大米、食用油等副食品价格进行定点、定时采集,并在周一、周三10点之前,将市场动态情况和监测信息定时报送市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及县委、政府,并取得了突出成绩。
三、加强市场价格监管
今年元旦、春节、“五一”节日期间价格监管。委领导非常重视,由分管物价的副主任亲自带队,出动检查车辆1辆,检查人员5人,对节日市场以走访调查为主,主要调查各管辖区内存在那些不规范价格行为。检查中重点对10家与人民群众节日前后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情况,如粮油、肉禽蛋菜奶、液化气等;交通运输、旅游服务等节日相关商品和服务;以及家电下乡相关商品价格和收费的波动情况,密切关注可能引发市场价格异动的倾向、苗头性问题,及时反映,适时启动价格异动应急工作预案,快速妥善处理价格违法行为。同时还将加大执法力度,开展市场巡查,严肃查处经营者不执行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
通过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加油站等巡查采价调查了解,与前段相比价格稳中略有升降;各种物资充足,没有囤积居奇、串通哄抬物价现象; 汽油、柴油、液化气,供给充足,有库存;节日市场物资丰富,肉、蛋、禽、粮、油、蔬菜等品种齐全,应有尽有;客运市场价格平稳;零售商店价签齐全,标价准确,填写规范,XX家佳超市、天天购物广场、汇康超市全部实行明码标价;各收费单位都在明显处设立了收费公示牌和价目表进行价格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没有发现有乱收费、乱涨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被巡查单位立即整改,并对此进行回访,由于坚持不间断的巡查,我县节日期间市场消费购物环境井然有序。
为规范中秋、国庆两节市场秩序,保证价格基本稳定,让全市人民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我委提早对全县市场检查工作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制定了详细的检查工作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两节市场物价专项检查。于9月30日,出动检查车辆1辆,检查人员4人,对辖区内的超市、农贸市场等各经营场所组织了价格专项检查。综合运用巡查、调查、告诫、舆论监督等形式,做好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检查中发现,1、某超市未按禁塑令的要求,还在继续使用不规范的塑料购物袋。2、销售月饼的摊点未对价格进行明码标价等,检查人员当场进行了教育指导,责令立即进行整改,并对此进行回访,由于坚持不间断的巡查,我县节日期间市场消费购物环境井然有序。
四、强化价格举报品牌形象
为使各种价格突发事件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健全各种应急处理机制。一是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充分发挥“12358”价格监督电话作用,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做到坚守岗位,认真接听,耐心解答,完善记录,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确保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价格举报有人接听,并在规定时限内给举报人及时反馈,力争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建立价格监测上报制度。根据上级价格主管部门的要求,遇到市场价格异常变动或可能引起价格异常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等特殊情况,不受时间限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我县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全年共受理价格举报案件4件,价格咨询4件,办结率100%。
五、下年工作打算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各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感到,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原因一是业务学习不够,缺乏工作主动性。二是监督检查处罚力度不够,所有这些,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因此,我们要找差距、定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再创物价工作新佳绩。
重点抓好六方面监督检查工作。1、组织专项检查,重点开展医疗服务收费、药品价格、油电气价格等专项检查工作。2、继续突出重点时段,加强对节假日等活动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突出重点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串通涨价、垄断市场价格、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3、强化市场价格监管,密切关注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成品油、建材等重要商品市场价格动态。4、加强价格举报工作,保持12358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5、加强经营者价格诚信建设,完善明码标价制度,继续推进明码标价的治理规范工作,推行明码实价试点工作。6、加强和改进价格举报工作,做到快速办理、及时反馈、实时查询、动态分析。7、一是强化价格行政执法监督。加强对立案、调查、审理、定性、处理各个环节的执法监督,把好法律关,提高办案质量和法律文书的制作水平,促使价格执法合法行政。二是加强内部制度建设。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综合素质。特别是要提高分析解决问题和创新的能力,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三是加强统计分析工作。推进统计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完善统计报表指标体系,建立统计分析考评制度,切实提高统计工作水平。

 


XX自治县价格监督检查所
二Ο一Ο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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