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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2013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时间:2022-06-10 08:21:02 浏览次数:

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2013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上半年以来,民间组织管理科在局领导的正确指导下,认真按照《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及《湖北省发展和规范行业协会暂行办法》的规定依法行政,按照年初制订的工作目标,积极稳妥地开展各项业务,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规范流程做好民间组织登记工作。

截至目前,在我局登记的社团共计有8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共有225个,今年以来我们依法登记新的社团组织4个,民办非企业单位4个,办理登记法人变更4个。在登记新成立的民间组织时,我们严格依法办事、严把材料审核关和现场调查关,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我们一律不予登记,对有必要成立但条件不具备的我们均予以明确告知,并积极与市公安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单位实现联审联检工作机制,大大提高群众办事效率。

二、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年检工作

以国务院颁布的社团、民非两个管理条例为依据,以年检工作为抓手,从3月份开始到目前,对2012年6月30日之前在我局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年检。为做好年检工作我们以[2013]37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开展2012年度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对民间组织的初审切实负起责任,共同搞好今年的年检工作。为保证社会组织年检参检率和提高年检质量,我们深入社会组织,指导各社会组织填写年检报告书;为预防社会组织虚报年检材料企图年检过关,在实地考核中对相关材料逐一核实,以确保年检的真实性并认真听取社会组织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难处,积极联系各业务主管单位配合解决,让各社会组织真正感到确实为其服务。对制度不健全、运作不规范,主要负责人频繁更换、缺位、离位,民间组织工作严重受影响的,及时指出,限期纠正。通过年检,解决了部分民间组织存在的问题,促进了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

三、在社会组织中开展“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

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我科室认真部署,强化宣传,精心组织各社会组织紧密联系实际,与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工作结合起来,树立先进典型,及时总结经验,确保活动取得实在效果。

四、积极开展万家社会组织进万村帮万户活动

科室认真按照XX市民政局下发的《关于开展万家社会组

织进万村帮万户活动的通知》,积极组织我市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相关主题活动。通过开展结对帮扶、走访慰问、爱心救助和捐资助学等公益活动,积极为社会奉献爱心。活动期间,我市金融学会一行7人冒雨前往XX市白杨坪管理区珍珠岩村,将学会部分会员的爱心捐款2000多元送到村三名帮扶对象手中;XX市机动车驾驶员协会理事会成员与社区协商,求助社会搭桥,多方牵线援助融资,建立扶持基金,通过深入社会基层,向帮扶的低保对象协助担保办理货款。这次活动让贫困家庭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关怀,使各社会组织职工的爱心意识、奉献意识、责任意识得到提升,向社会展现了社会组织单位积极构建和谐社会的良好形象。

上半年以来,我科所做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是离局党组和同志们的要求还有差距。我们深知,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以下着问题:

一、与各业务主管单位协调少,没有形成对民间组织监督管理的合力,降低了对民间组织监督管理的力度。有的民间组织长期不开展活动,名存实亡,信誉度不高,协调撤销难。

二、因为基础条件差,执法手段落后,人员少,特别对民间组织违法活动和非法民间组织查处难。

在下半年中,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一、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履行监督执法职能,优化窗口服务,提高审批效能;二、抓好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的落实与完善,走访检查,整改年检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各项制度建设落实;三、加强宣传报道,力争使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真正成为各社会组织的“连心桥”,形成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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