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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境保护局沧县分局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重点工作谋划

时间:2022-06-23 09:49:01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沧县环保分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坚强领导下,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好污染防治蓝天、碧水、净土攻坚战,各项工作取得一定的进展,现将重点工作总结如下:

一、环境监察方面

(一)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我县环境问题。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累计交办我县群众信访问题68件。其中重复问题21件、不属实的3件,所有问题均已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68件,整改完成率100%。具体整改进度为:涉大气的举报问题共计31件;涉水的举报问题共计7件;涉大气和水的举报问题共计24件;其他举报问题6件,关停取缔企业37家,对7家企业进行了立案处罚,全部按时完成整改。

(二)生态环境部空气质量专项督查工作。生态环境部打赢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累计交办我县问题96件,现已全部整改完成,其中累计取缔企业24家,整改完成率100%。

(三)河北省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交办问题。河北省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累计交办我县问题共18件,现已完成整改18件,整改完成率100%,对3家企业进行了立案处罚,处罚金额为15万元。

(四)“双随机”工作。我县“双随机”工作管理系统共有一般排污单位371家,重点排污单位12家,特殊排污单位1家,今年监察大队共对其中148家企业进行了双随机检查,圆满完成全年双随机检查工作。

(五)环保信访工作情况。今年我局对信访工作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继续加强信访工作软硬件建设,加强12369环保热线建设,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了群众信访结案率、反馈率均为100%,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答复。

(六)自行排查企业污染问题。今年以来,我县自行排查企业环境污染问题28个。针对以上企业环境污染问题,我县均已对其进行立案处罚,累计罚款150余万元,所有问题现均已整改完毕。

(七)强化省级空气站点周边精准管控。监察大队负责配合乡镇对站点周边2000米以内企业进行排查,建立台账,对环保手续齐的工业企业污染源定期进行现场检查,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对无环保手续的工业企业依据“散乱污”标准,分类施治。

(八)处罚情况。2018年已下达处罚决定书85件,累计罚款数额697.7062万元。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对8家企业进行了查封。

二、环境监管方面

(一)建设项目审批工作:建设项目审批中,不断提升建设项目管理能力,为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把好关;进一步提高一般建设项目的环评及审批效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分别由法定审批时限60日、30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和5个工作日内完成,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2018年,我局共审批建设项目231个,其中编制报告书项目12个、报告表项目219个,对环境影响的登记表项目完成备案429个,有力地促进了我县建设项目的健康发展。

(二)“三同时”验收工作:督促业主严格按环评审批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积极组织竣工项目进行“三同时”验收,对165个建设项目进行了“三同时”验收备案。

(三)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河北省控制污染物排污许可制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发放259个。

(四)辐射管理工作:我局纳入管理的辐射工作单位共有22家,其中使用放射源(含非密封)3家,仅使用射线装置19家,放射源数量56枚。

(五)生态整治工作:制定了南水北调沿线重点区域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了增加运力,2018年5月补充采购垃圾压缩箱轨道8条,共计74240元;根据个别乡镇的实际情况,垃圾转运压力大,2018年5月-6月补充采购自卸三轮车和电动环卫车,共计182000元。沧县垃圾中转站压缩及转运设备采购及基建部分资金已拨付到位,并已正常投入运行。

三、水污染防治方面

(一)强力推进沧浪渠、廖家洼河污染治理工作。我局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和“河长制”工作要求,持续加大对河流沿线垃圾、涉水企业、排污口等污染源的巡查管控力度。并进行每月不少于2次巡河采样监测,截止目前,我县重点河流考核断面水质均能达到考核标准。

(二)沧东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2017年9月27日河北省环保厅因沧东污水处理厂未按时建成,对沧东经济开发区下达暂停审批增加水污染物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通知。经专家论证同意后,我县于今年3月将河北冀春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整合为沧东污水处理厂冀春分厂,并正式投入运行,由其处理园区内企业产生的全部污水。该分厂已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实现了污水统一收集、集中处理、达标排放。2018年4月份沧东污水处理厂建成。按照市政府11月16日水污染防治调度会会议精神,2018年11月30日,我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制定了沧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小水量运行技术方案。2018年12月27日,沧县环保分局与沧东园区向省环保厅递交解限情况汇报,省厅初步认可沧东污水处理厂冀春分厂处理园区污水的方案。

我县投资106万元,以政府参股的方式,为沧东污水处理厂冀春分厂购买进水口cod、氨氮在线监测设备,出水口总磷、总氮在线监测设备及水质自动采样器,实现政府参与运行管理。目前监测设备采购工作正在进行中。

(三)大浪淀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应于2018年10月底完成整改的生态环境部督查饮用水水源地3个问题,已经整改完成。政府投入资金559万元,拆除猪舍、购置污水收集桶1800个、污水收集转运车2辆、垃圾收集转运车2辆、环淀路修整480米、污水收集管网5800米、污水处理站一座。生活垃圾实现了“村收集、乡转运”的管控和清运长效管理机制;生活污水实现了统一收集、集中处理。

(四)纳污坑塘治理情况及兴济污水处理厂建设。截止目前王家沟子、东边沟子两处坑塘已完成治理任务,并验收销号。为避免兴济镇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北排河,镇政府在北排河市级考核断面(兴济镇排水渠总排口)上游100米处(东边沟子坑塘处)建拦水坝,由县政府投资536万元兴济镇政府招投标购买一体化撬装设备,处理兴济镇生活污水。兴济镇污水处理厂目前正在进行升级改造,预计2019年6月完工。

(五)加油站双层罐改造情况。截至十月底,沧县55家

加油站已全部完成双层罐改造任务。

四、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置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排查整治。按照《沧县固体废物环境风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在全县范围内,4-10月份共排查工业企业136家,对发现的2家企业固体废物堆存不规范问题进行了限期整改,现已完成整改。

(二)工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1.对涉危废企业采取动态管理,截至目前完成建档上报36家(其中产废单位34家、危废经营收集单位2家),全部采取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双档”台账。

2.省厅于9月11日对我县2家危废企业(产废单位1家,医废处置单位1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2个。市局第一季度抽查我县涉危废企业6家(产废单位3家、经营单位2家、医废处置单位1家),达标企业5,基本达标1家,排查问题隐患10个。第三季度抽查我县涉及危废企业7家(产废单位6家,医废单位1家),达标企业2家,基本达标5家,排查问题26个。我县自行排查发现问题企业19家,发现问题53个,全部问题均纳入“五个清单”管理,限期责令企业整改,目前已经全部整改完毕。

3.对照危险废物智能监控体系安装标准要求,我县确定第一批7家涉危废单位(其中经营单位2家,产危废超过100吨、自行利用、收集单位5家)纳入智能监控体系安装范围并在网站公示,目前已完成安装。

4.对2018年度提出申请的3家进口加工利用企业进行资料审查及现场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及时做出不予上报的决定。

(三)土壤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情况。我县重点企业共4家,目前已全部完成进场采样和报告编写。

(四)涉酸企业排查整治情况。按各部门职责,县安监局排查上报经销酸企业17家,用酸企业7家;县环保局对已经申报纳入平台管理的36家涉危企业,进行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废酸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的张贴公示,对产生废酸的11家企业全部进行了调查摸排。

(五)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统计数据。8月份我局对辖区进行调查,确认3家涉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企业,并10月底进行补充填报,已全部上报。

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对列入2017年省重点治理企业清单的19家企业,现超标报警传感装置已全部安装完成并和市局联网;同时对80家非重点vocs排放的企业安装超标报警传感装置,现在有56家已和市局联网,其余24家正在和市局联网中。

(二)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治理工作。高速合围区内29台燃气锅炉需要进行低氮改造,目前已安装完毕17家,其余12家正在督促推进中。

(三)减排工作:我县共对全县68家企业进行了减排,现已全部完成减排目标。

(四)开展汽修喷漆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我县共有汽修喷漆行业40家,现已全部完成治理或取缔工作。

(五)开展恶臭异味气体专项治理工作。我县共有恶臭异味气体排放单位18家,现已全部完成。

六、监测站方面

按照2018年沧州市环境监测工作计划的要求,沧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已完成4家企业的重点排污单位监督监测工作,其中包括沧州大化tdi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福富液压配件科技有限公司、沧州鑫泰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沧州市益康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沧东工业园分公司。

截止目前,沧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已完成沧州大化tdi有限责任公司自行监测检查工作,已有11家企业上报自行监测方案及自行监测数据。沧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已完成20家空气站的验收及自查工作,在自查中发现张官屯乡空气站未安装扶梯,现已督促张官屯乡政府完成扶梯安装工作,保证了空气站的正常运行。根据省环保厅的要求完成河流断面水质自动站选址及手工监测断面选址工作。除完成企业的监督监测工作外,同时积极按时完成临时性、突发性事件的监测工作。截止目前为止,共出具有效监测数据1400余个,确保了数据的准确及时上报,为环境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

、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一)开展隐患检查。牢固树立“防范胜过救灾”的理念,进一步强化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不断增强环境风险意识,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完善环境隐患排查档案,形成企业应急管理长效机制。制定督导检查计划,实行留痕管理,设定排查绩效,全面推进环境风险防范治理工作常态化。环境风险企业27家、石油天然气开采设施970家、加油站及加气站55家、危废经营单位2家。

(二)完善应急预案。指导企业规范评审程序,提升预案质量,并指导企业开展预案培训、应急演练、回顾性评估,及时完善预案内容,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完成27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相关要求,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采取有效、便于操作的停产、轮流停产、限产等减排措施,细化到了企业工序、生产线。减排清单中企业共531家,其中90家错峰生产企业、25家企业(采取减限产措施进行减排、416家企业采取轮流停产措施进行减排。

(三)突发环境事件及时妥善处置。为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截止2018年12月29日,启动了1次重污染天气三级应急响应、14次二级应急响应、2次一级应急响应,黄色预警48个小时,橙色预警1762个小时,红色预警个50小时,采取了交通管控、停止土石方和混凝土剔凿作业、禁止渣土车上路行驶、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增加城市保洁频次、强化搅拌站管控、企业减限产、采暖季企业错峰生产等措施,努力做到了削峰降频,减轻影响。为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由沧州市环境保护局主办,我县于2018年12月12日在沧州大化tdi有限责任公司成功举办了2018年沧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企业第一时间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召集应急救援队立即展开救援,县级政府及沧县环保分局、公安、卫生、宣传等部门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携带专业设备开展救援和应急处置。此次演习达到了检验预案、磨合应急指挥体系、锻炼应急队伍的目的。

八、法规宣传方面

(一)、沧县环保分局围绕2018年“6.5”世界环境日中国主题“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的开展专题活动。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折页2000余份,现场接受咨询200多人次,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在县政府门口组织了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合、展板、横幅等宣传工具,向群众积极宣传保护生态环境的先进理念、典型做法、成功经验和突出成果,动员全县人民参与、支持环境保护活动现场,现场共发放环保知识手册、宣传单1000多份,发放环保购物袋1000余个。营造了人人参与和支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二)积极开展12.4集中法制宣传活动。我局在12.4号上午8.00去杜林集市上摆放展摊,通过拉条幅,发放环保塑料袋,水、大气、土壤环境保护手册、以及和群众面对面解答生活问题,让我们感受到群众积极学习宪法的积极性,在整个活动中,群众很活跃积极咨询,活动中发放了1000个环保袋,1000本水污染防治手册、1000本大气污染防治手册。1000本宪法手册,1000本土壤保护手册。1000张环保生活常识宣传页。

其他工作

(一)成功举办“沧县生态环境大讲堂”环保局班子成员及业务科室股长定期分乡镇对全县民营企业经营者和乡村干部及特别是企业负责人等进行环保知识讲座,宣讲环保形势,分析存在问题,就企业法人如何履行在生态环境保护企业主体责任等各项涉及环保问题进行讲解与探讨,向基层干部群众和广大企业经营者传递出“两手抓”信号,即一手抓热情服务,一手抓严格执法,倒逼企业规范发展,依法治污,合法排污。10月份以来,开办1100名企业家参加的主会场讲座一次,分会场讲堂7场,教训培训企业家2200余人次。

(二)乡镇环保所实现规范建设和能级提升。目前全县19个乡镇已经全部实现挂牌;编办下发沧县机编办[2018]4号文件《关于加强乡(镇)环保所建设工作通知》,要求各乡镇根据工作实际配备环保工作人员不少于5名,目前共有专兼职95人;为所有乡镇环保所及沧东配置执法用车;我县出资10万余元为各乡镇配备了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数码鹰、空气检测仪等设备并配备办公用房。11月27日,我县在旧州镇召开了乡镇环保所规范化建设和能级提升现场会,此项工作得到省环保厅第五专员办认可。12月4日、12月25日《沧州日报》头版报道了我县环保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重点工作安排

1、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牢牢抓好机关工作人员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队伍整体素质,让争先创优理念深入到每名干部职工,成为全局共识和自觉行动。

2、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机构改革工作,理顺部门职责,依据职能合理设置相应股、室、队、站;坚持全面依法行政、依法监察,着力解决服务不到位、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透明、不文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建立健全服务、执行、监督、协作机制。

3、持续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措施得力、资料完善、按时销号。

4、自1月10日起,利用两个月时间开展“向非法排污行为宣战”、全面清理整治生态环境违规项目专项行动,确保达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目标,倒逼企业做大做强的同时,实现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5、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继续坚持“三不三直”(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检查方式,持续开展“利剑斩污,零点行动”,加大对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偷排偷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严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让企业真正达到断“三个念想”,树立“四个理念”(规范发展、依法排污、落后淘汰、合作共赢)。

6、继续开展污染防治工作,做好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锅炉低氮改造、加油站防渗整治、水污染防治、秸秆禁烧等工作,进一步开展好全县土壤污染调查工作,试点开展土污染防治和污染地块功能修复。

7、强化沧浪渠、廖家洼、黑龙港河等重点河流污染巡查治理,确保水质持续达标;强化坑塘排查治理,强化涉水企业管控,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督导污水处理厂建设,启动重点河流沿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8、继续办好“生态环境大讲堂”,让一手抓热情服务,一手抓严格执法的“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理念成为生态环境战线干部职工的根本遵循,倒逼企业规范发展、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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