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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工作总结

时间:2022-06-29 19:49:01 浏览次数:

宝鸡市民政局
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工作总结

宝鸡市民政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局机关设有12个科室,局属15单位,局系统干部职工586名。
创建文明城市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营造健康、文明、向上的良好社会风尚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公民文明素质、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促进我市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重要载体。我局高度重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推动民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建文明城市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按照“面对压力不气馁,调整思路挖潜力,迎着困难抓落实”的思路,积极开展工作。树优良作风,抓优质服务,创优美环境,树文明形象,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民政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现将我局今年以来创建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责任机制,形成良好的文明城市创建氛围。
局党组高度重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与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机关紧密结合起来,列入全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周密部署,狠抓落实,把创建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布置、一起落实、一起督查、一起考核,切实从思想上、组织上、具体措施上全面进行落实。局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并确定局办公室负责创建活动和各项措施的具体制订、实施、督查、考核、总结等经常性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目标要求,结合民政部门实际制定了相关文明创建规划,明确创建工作重点,并通过岗位责任制考核和相关制度,对创建目标及具体措施内容进行细化量化、逐项落实。各科室、各单位层层落实目标责任,管人与管事、抓业务工作与抓文明创建有机结合,从而形成了创建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为了确保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落到实处,由分管领导带领局监察室、办公室相关同志,对各科室、单位的创建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针对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认真抓好查漏补缺,并将检查情况在全局进行通报,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及时给予表彰,同时认真整理创建资料,接待了市创建办来我局进行创建检查指导。在全系统形成浓厚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氛围。
二、按照测评体系,紧密结合民政业务,全方位树立民政部门的文明形象。
市创建办共下达我局目标任务9项,我局依据科室职能,又分解细化为12项。共涉及6个业务科室,从目前进展情况来看各项任务完成比较顺利:
(一)人文环境一处(六项)
1、以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为基本任务,面向社会,大力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逐步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覆盖所有老年人、残疾人和孤残儿童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立政府宏观管理、社会中介组织承办、福利机构实体化运作的管理体系;建立符合社会化要求的社会福利政策、法规体系的社会福利工作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思路。坚持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方向,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老年公寓(敬老院)和社区服务设施等,进一步促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市区现有社会福利床位数共1918张,具体包括:市绛帐社会福利院788张,市社会福利院403张,民办社会福利机构渭滨区南苑老年人公寓46张,市扶老携幼康乐102中心张,渭滨区颐和老年人公寓220张,三区敬老院359张。
2、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积极开展德育教育、国防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市宝天铁路烈士纪念碑管理处及扶眉烈士陵园本着“以人为本,服务社会”的理念,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以满意为标准,挂牌上岗,文明接待,诚信服务,主动热情积极的对观瞻群众服务,展馆每天开放,对所有参观人员免费,到目前为止接待参观单位85个,接待人次3.5万人。
3、我市及12县区都设立了救灾募捐办公室,归市县民政局社救科(股)管理,救灾募捐款物都能做到专款专用。
4、我市坚持利用重大节日,开展经常性社会捐赠,并做好捐赠款物的使用。去年10月份至今全市已累计收到捐赠款20.6万元,衣物17.3万件,其它物资折合人民币11.2万元,做到了专款专用。
5、全市五保供养经费均已纳入财政转移支付,山区县五保供养经费年人均800元,川原县都在1000元以上,金渭两已达到1700元以上,有效地保障了五保老人的基本生活。
6、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在扩大城市低保覆盖面的同时,提高了保障水平,今年4月1日,我市再次全面提高了城市低保标准,我市三区低保标准达到160元,各县达到140元,高于全省同地市水平。现有城市低保对象3.17万户,8.11万人,占全市非农业人口的8.9%,年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5300万元,月均437万元,月人均补差54元。目前,我市正在开展提标扩面工作,并认真落实分类施保政策,对于分类施保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发10-30元保障金,六月底前有望完成全部工作,到时,全市保障对象将达到9万人左右,预计月人均补差将提高到65元,略高出全省平均水平。
(二)法制环境建设处(四项)
1、积极做好孤残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和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按政策规定做好孤残儿童收养工作,及时办理公安机关送来的育婴收养手续;做好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工作,认真登记,严格工作程序;做好收养儿童资料归档整理、收集工作。由于这项工作我们一直都很重视,工作开展有序,有效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依法加强了社区居委会民主建设。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完成社区规模调整,依法民主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社区居委会。3月底配备的社区事务助理已全部到岗;督促指导各区县建立健全了社区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各社区普遍产生了居民代表、中心户长(小组长),实行了居民代表联系居民户制度;各区县普遍建立健全社区工作人员考勤、目标任务考核,奖罚等民主管理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基本做到了依法自治、照章管理。
3、在社区居委会选举产生之前,所有社区普遍都选举产生了社区居民代表,组成了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负责社区重大事项决策。居委会产生之后,成立了社区居民代表议事会,在社区居民代表会议闭会期间,由其履行社区居民会议职责,决定社区重大事项,负责对社区居委会工作进行监督。
4、依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上级有关规定,从我市实际出发,去年底,全市所有板块型社区都是按照由社区居民户代表或社区居民代表召开会议选举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办法进行新一届社区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的。
(三)城市设施建设处(二项)
1、对市区路牌标示与有关部门密切协商,结合市区实际进行了合理的规划。
2、与有关部门紧密联系,定于6月底在市区17条主干道设置100块地名标志。做到设置科学,清晰明确。
三 、存在问题
一是路牌设置数量多、任务重、时间紧、经费缺,尚需与有关部门抓紧协商落实;二是三区共有38个社区无办公活动用房,绝大部分社区目前已定址开工建设,尚有个别社区正在选址;三是市区仍有部分流浪乞讨人员,部分送葬车辆仍有抛洒冥币现象。这些现象和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创建工作的正常进展。
 总之,今年以来,我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力度大,措施硬,成效显著,受到各级有关部门的好评。但是,和兄弟部门市相比,也还有不少差距,我们真诚地希望各位领导给我们留下宝贵的意见,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指导和帮助。我们坚信,有创建办和市文明办的有力支持和指导,有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会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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