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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意识形态强化核心意识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交流发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时间:2021-10-20 11:48:53 浏览次数:

  - 1 - 筑牢意识形态

 强化核心意识

 推动 X X 县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 在全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的交流发言

  各位领导、同志们:

 2019 年,全县教育系统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高举“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旗帜,围绕立德树人的目标,着力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舆论环境,为提升 X 县教育良好社会形象,为促进 X 县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文化条件。

 一、提高站位,担好政治之责,明确主体责任抓实抓细

 以“三个到位”为前提,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和监督保障机制。

 组织领导到位。建立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成立了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

  - 2 -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了自上而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责任压实到位。严格落实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责任清单制度,各级党组织书记做到“三抓”,即带头抓、直接抓、具体抓,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签定责任书,坚持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直属党组织每半年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实现意识形态工作无盲区。

 督查考评到位。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将其列入年度工作要点、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任务内容。对照清单,通过开展“拉网式”督查、“兜底式”比对、“常态化”通报等方式,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快推进、快落实。将意识形态工作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抓住关键,借好理论之势,强化工作核心抓稳抓严

 以“三个建设”为主线,把意识形态工作融入日常、

  - 3 - 抓在经常。

 强化思想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主题教育同党建工作融合,通过开展教唱红色歌曲、举办演讲比赛、组织红色教育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增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强化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抓实政治建设。做到“三坚持”,即坚持逢会必讲意识形态,工作必查意识形态,业绩必看意识形态,把意识形态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目标管理。

 夯实阵地建设。筑牢基层意识形态“根据地”,各学校充分利用校园网、微信平台、电子屏、国旗下的讲话、橱窗、黑板报等宣传载体,营造浓厚、和谐的舆论氛围。探索“每月一事”德育模式,开展学雷锋月、读书月、诚信教育月、敬老孝亲月等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校园文化活动,潜移默化育人。推进“一校一品”建设,以建设“书香校园、生态校园、阳光校园、智慧校园”为目标,做精做靓校园文化,以文化人润物无声。各学校党组织以落实主体责任为重点,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确保意识

  - 4 - 形态工作落细、落实。

 三、突出重点,发好舆论之声,加强宣传引导抓常抓长

 以“三个强化”为导向,传播意识形态工作正能量。强化舆情防控。加强教育系统专兼职信息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培训,提升信息员专业素养。加强 X 县教育信息网站、QQ 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阳光信访平台等平台管理,严格信息发布。加强网络素养教育,开展网络文明传播,引导师生增强网络安全意识,提高对网络不良信息的“免疫力”。完善舆情研判机制,关注师生思想动态,及时协调解决问题。

 强化宣传引导。据统计,2019 年教育系统国家级新闻媒体用稿 X 篇,省级用稿 X 篇,市级用稿 X 篇,县级用稿 X 篇,教育局网站用稿 X 篇。2019 年,X 县教育局与《XX 日报》等媒体深度合作,开设“X 县教育在线”专版,充分发挥其作为主流传播媒体时效快、传播广、影响大的优势,全面宣传 X 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亮点、展现师生风采,形成新闻共振效应。

 强化基层调研。以“访议解”活动为主

  - 5 - 线,在全县教育系统扎实开展“四联一包”活动,对教育系统中涉及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及时引导,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四、固本强基,务实育人之职,突显精神文明抓紧抓牢

 以“三个持续”为抓手,扩大意识形态工作影响力。持续抓实核心价值观教育。注重思想教育,狠抓师德师风建设,引导教师潜心育人,努力打造一批“四有”教师队伍。坚持“讲好 X 县教育故事”,汇聚教育正能量。举办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演讲比赛,激励教师在平凡工作岗位上履职尽责,弘扬高尚师德,奉献聪明才智。不断丰富教师的业余生活,组织开展集体娱乐活动,消除职业倦怠。创造条件,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环境,让他们安心从教、开心从教,真正“过一种幸福完整的教育生活”,广大教职员工“学高为师、德高为范”意识进一步增强,涌现出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典型教师。

 持续抓紧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道德讲堂”阵地,推进诚信建设,开展文明

  - 6 - 科室评比、文明礼仪教育、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游等系列活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增强文明意识。认真组织“创文明城,做文明人”主题道德讲堂活动,提升党员干部道德正能量。以文明单位测评体系为导向,不断扩大创建覆盖面,规范制度管理,丰富活动载体,形成示范引领。

 持续抓牢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推进阅读,引导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深入开展“践行文明行为规范”“网上祭英烈”“学习和争做美德少年”“向国旗敬礼”网上签名寄语等活动,把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向纵深推进。

 意识形态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党的执政基础和国家政治安全,意义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航标,提高政治站 位、强化责任担当,用意识形态引领方向,努力办好党和人民满意的教育。

 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 7 - 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不动摇,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推动公司系统各级党组织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省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根据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委实施细则精神,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照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委(党组)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委(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三条

 各级党委(党组)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

  - 8 - 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査、一同考核。

 第四条

 各级党委(党组)主要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是: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党中央或者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

 (三)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指导和督促检查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四)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

  - 9 - 理。意识形态阵地主要包括:各类新闻媟体和网络媒体,各类出版物和文艺作品,各类社科研究机构和思想文化类学术协会等社团,高等学校、中小学、职业学校和民办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千部学院和社会主义学院,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各类演艺场所、博物馆、陈列馆、展览馆等。严格落实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加强对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等的管理,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基金会在境内活动的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坚决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境内渗透。

 (五)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党委(党组)书记应当亲自抓,领导、组织互联网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体制。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奥论,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深入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清理行动。

 (六)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应当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通过党报党刊及其所属网站或者党内通报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

  - 10 - 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不能爱惜“羽毛”,当“开明绅士”。对坚持错误思想的意见领袖、网络“大 V”、敏感人物、“异见分子”等重点人物,应当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七)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做好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应当注重同社科理论界、新闻出版界、广播影视界、文学艺术界、教育科技界知识分子交朋友,做好各领域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和新媒体中代表人土的工作。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的文艺组织、文艺群体中知识分子的联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八)选优配强各级宣传思想文化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确保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坚强有力。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应当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适合、不适应的应当及时

  - 11 - 作出调整。高度重视城乡基层宣传文化千部队伍建设,切实解决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第五条

 党委宣传部门作为各级党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主要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是:

 (一)根据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拟订工作计划,并督促抓好落实。

 (二)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三)组织协调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间题的处置。针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突发事件、敏感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权威信息发布和與情信报送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论 (四)牵头建立意识形态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五)指导和督促检查意识形态工作。每年对本地区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向同级党委报告,并报上级党委宣传部门。

 第六条

 各地区应当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各地区党委宣传部部长由同级党委常委兼任,党委宣传部门对下级党委宣传部部长的任免提出意见。高等学校党委宣传部部长担任党委常委,不设常委会的担任党委委员 第七条

 各级党委(党组)应当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 12 - 的检查考核制度。由本地区党委宣传部门会同组织、统战、政法、教育、民族宗教、公安、国家安全、文化、民政、新闻出版广电、社科联等部门,通过随机抽査、交叉检查、问卷调査、座谈、民主评议、专题汇报等方式,对本地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第八条

 各级党委(党组)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次意识形态工作。各地区党委宣传部门应当于每年 6 月和 12 月底前,汇总本地区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宣传部门专题汇报。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将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城情况报告,及时报送当地党委宣传部,配合做好意识形态专题汇报工作。各级党委常委会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全会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九条

 各级纪检机关应当把落实党中央、上级党委和同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第十条

 巡视巡察机构应当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巡视巡察范围,加强监督检査。

 第十一条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 13 - 第十二条

 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査、进行通报批评,给子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級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與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委(党组)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四)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五)所属新闻媒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六)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七)丧失对管辖范围内报刊、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 (八)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九)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高等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千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课堂教学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 14 - (十)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三条

 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千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第十四条

 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应当由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作出。党委宣传部门可向实施问责的党委、纪委提出问责建议。对领导班子、领导千部问责情况,应当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

 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可以根据本细则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第十六条

 本细则由省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省委办公厅商省委宣传部承担。

 第十七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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