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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部某旅游区水电工程监理细则word范本

时间:2021-10-20 11:26:21 浏览次数:

 工程项目概况 职工宿舍楼 4999.98 筏板基础 砖混 18.9 六 1.1 工程名称:内蒙古响沙湾旅游区 1.2 结构特点:洗浴中心为地上五层,建筑主体标高为 21.6m,总建筑平米 4800 平米。职工宿舍楼为地上六层,建筑主体标高为18.9m,总建筑平米 4999.98 平米。抗震设防烈度为 7 度,结构设计使用年限 50 年,建筑防火分类为二类,耐火等级为二级。本工程设有:照明配电系统、建筑物防雷、接地及安全措施、有线电视系统、综合布线、保安监控系统、电气节能措施。

 1.3 本工程采暖采用散热器采暖系统,给水系统为下工上路式系统,干管立管采用衬塑钢管,丝扣连接,给水支管采用 PP-R 熔接,管井内给水管做 50 ㎜,厚玻璃管壳保温 1.4 配电线路:本工程电源按三级负荷考虑。消防负荷按二级负荷考虑,其消防负荷包括:消防泵房、防排烟风机、水箱间、应急照明。负荷容量:8.8KW,其余负荷为 44.7KW。低压方式采用放射式供电。供电线路由配电室电井桥架辐射至各层总配电箱,再由配电箱穿金属线槽引致各分层配电箱。

 工 程 名 称 建筑面积 (M2 )

 基

 础 类

 型 结 构 类 型 建筑层 高(m) 层 数 洗浴中心 4800 筏板基础 框架结构 21.6 五

 低压电器安装施工监理细则 一、施工工艺

  验收与低压电器安装有关的土建工程→开箱检查和安装准备→

  安装→测绝缘→调试→交接验收 二、低压电器安装的质量标准 2.1 低压电器的安装应按规范和已批准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2.2 采用的设备和器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并应有合格证,设备有铭牌。

 2.3 低压电器的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2.4 接线应排列整齐、清晰、美观,导线绝缘良好,无损伤。

 2.5 低压电器应按要求进行绝缘电阻的测试;测量绝缘电阻所用兆欧表的电压等级及所测量的绝缘电阻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的有关规定。

 2.6 电器的金属外壳、框架的接零或接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2.7 低压电器安装前,建筑工程应满足下列条件; (1)屋顶、楼板施工完毕不渗漏。

 (2)室内地面施工完毕、门窗安装完毕。

 (3)预埋件及预留孔位置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牢固。

 2.8 相关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96);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9-90);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J150-91)。

 三、各种低压电器安装施工的监理要点:

 3.1 低压断路器的安装监理要点:

 3.1.1 安装前需检查衔铁工作面无油污,触头合断灵活无卡阻现象,接触面平整,动静触头分闸距离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3.1.2 低压断路器的安装,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与熔断器配合使用时,熔断器应装在电源侧。

 3.1.3 低压断路器的操作机构接线应正确,开关辅助接点动作可靠,接触良好,开关合闸后有关联锁装置应动作及时。

 3.1.4 抽屉式断路器空载时,抽拉无卡阻现象,机械联锁应可靠。

 3.1.5 裸露在箱体外部的接线端子应加绝缘保护。

 3.1.6 有半导体脱扣装置的低压断路器,其相序应符合要求,脱扣装置的动作应可靠。

 3.2 低压隔离开关、刀开关、转换开关及熔断器组合电器的监理要点:

 3.2.1 隔离开关与刀开关的安装监理:

 (1)开关应垂直安装; (2)水平安装时,分闸后可动触头应可靠固定,不得自行脱落回到合闸位置; (3)动、静触头应接触良好; (4)双投刀闸开关在分闸位置时,刀片应可靠固定,不得自行合闸; (5)操作机构灵活,开关辅助接点指示正确。

 3.2.2 转换开关和倒顺开关的监理:

 (1)手柄位置指示应与相应的接触片位置对应; (2)定位机构可靠; (3)所有触头在任何接通位置上均应接触良好。

 3.2.3 带熔断器和灭孤装置的组合电器的监理; 熔断器无损伤;灭弧栅完好,固定可靠;电弧通道畅通,灭弧触头各相分闸应一致。

 3.3 住宅电器、漏电保护器及消防电器设备的监理:

 3.3.1 住宅电器安装监理:

 (1)集中安装的住宅电器,应在明显部位设警告标志; (2)安装完毕,调整试验合格后,对调整机构进行封锁处理。

 3.3.2 漏电保护器的安装监理:

 (1)按漏电保护器的产品标志进行电源侧和负荷侧接线; (2)有短路保护功能的漏电保护器安装时,应有足够的灭弧距离; (3)电流型漏电保护器安装后,除检查接线外,还应通过试验按钮检查动作性能,以满足要求。动作可靠方能投入使用。

 3.4 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控制设备等安装,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执行。

 3.5 低压接触器及电动机起动器的安装监理要点:

 3.5.1 安装前应检查:衔铁表面无油污,接触面平整,可动部分灵活无卡阻现象;电磁起动器热元件的规格应与电动机的保护特性相匹配;热继电器的的电流调节指示位置应调整到电动机的额定电流值

 上;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整定值校验。

 3.5.2 安装后应进行检查:接线正确;衔铁吸合无异声;触头动作正确。

 3.5.3 星、三角起动器的接线应正确,应在电动机转速接近运行转速时进行切换;自动转换的起动器应按电动机负荷要求正确调节延时装置。

 3.6 控制器、继电器及行程开关的安装监理:

 3.6.1 控制器操作灵活,档位明显 、准确。

 3.6.2 控制器触头压力均匀,触头超行程不应小于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灭弧装置完好。

 3.6.3 行程开关的安装位置应能使开关正确动作,碰块和撞杆应安装在滚轮或推杆的动作轴线上 ;对电子式行程开关应按产品技术要求调整可动设备的距离。

 3.6.4 碰块或撞杆对开关的作用力及动作行程均不应大于允许值。

 3.6.5 限位用的行程开关,应与机械装置配合调整,确认动作可靠后,方可接入电路使用。

 四、工程验收 4.1 电器的型号、规格符合设计要求,有合格证,产品技术文件齐全。

 4.2 电器安装牢固、平整,符合要求。

 4.3 电器的接零、接地可靠。

 4.4 绝缘电阻值符合要求。

 4.5 电器的连接线排列整齐,标志明显。

 4.6 活动部件动作灵活、可靠,联锁传动装置动作正确。

 4.7 触头压力、接触电阻满足要求。

 4.8 安装技术记录,调整试验记录齐全(施工单位填妥关表格,监理全部或部分签认)。

 4.9 备品、备件齐全。

  低压配线配管工程施工监理细则

  一、

 施工工艺流程:

 测量定位→选管→下料加工→管子连接→固定→检查导线→导线穿管到位→电气性能测试。

 二、低压配线配管工程质量标准:

 2.1 线管敷设前应检查管材质量、型号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查不同部位的管材是否按要求除锈,防腐刷漆。

 2.2 配线工程的施工应按国家标准、规程规范和已批准的设计进行,当修改设计时,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方可进行。采用的器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并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技术文件应齐全;型号、规格及外观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规定。

 配线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规范和国家现行标准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2.3 相关标准:

 (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1KV 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2258-96)。

 (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

 三、各种管线施工监理要点:

 3.1 电气线路与管道间最小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

  电气线路与管道间最小距离(mm):

 管道名称 配电方式 穿管配线 绝缘导线明配线 裸导线 配电 蒸汽管 平行 管 道上 1000 1000 1500 管 道下 500 500 1500 交叉 300 300 1500

  3.1.2 对配线工程中的支架,线管卡、承重吊重部分、螺栓等宜采用预埋件,预留孔等,预埋位置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预埋牢固。

 3.1.3 配线设施中非带电金属部分的接地和接零应可靠。

 3.1.4 电气线路经过建筑物、构筑物的沉降缝、伸缩缝处应装设两端固定的补偿装置,导线应留有余量。

 3.1.5 电气线路沿发热体表面上敷设时,与发热体表面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规定。

 3.1.6 配线工程采用的管卡、支架、吊钩和盒(箱)等黑色金属附件,均应镀锌或防腐漆。

 3.1.7 管线敷设应保证横平竖直,管位、盒位的正确。

 3.2 配管的监理要点:

 一般规定:

 暖蒸汽管、 热水管 平行 管 道上 300 300 1500 管 道下 200 200 1500 交叉 100 100 1500 通风,给排水及 压缩空气管 平行 100 200 1500 交叉 50 100 1500

 3.2.1

 敷设在多尘和潮湿的场所的电线保护管,管口及其各连接处应密封。

 3.2.2 暗配的电线保护管应沿最近路线敷设,力求线管最短,配至设备接线口处位置应准确。

 3.2.3 进入落地式配电箱的电线保护管,排列整齐,管口宜高出配电箱基础面 50-80mm。

 3.2.4 电线保护管的弯曲半径:当明配时不宜小于管外径的 6 倍;当两个接线盒间只有一个弯曲时,不宜小于管外径的 4 倍;当线路暗配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 6 倍,当埋于地下或混凝土内时,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 10 倍,且不应有折皱、凹穴和裂缝等。

 3.2.5 当电线保护管:

 (1)管长度每超过 30m 无弯曲 (2)管长度每超过 20m 有一个弯曲 (3)管长度每超过 15m 有二个弯曲 (4)管长度每超过 8m 有三个弯曲时,中间应增设接线盒或拉线盒。且接线盒与拉线盒的位置应便于穿线。

 3.2.6 在 TN-S,TN-C-S 系统中,当金属电线保护管,金属盒塑料电线保护管,塑料盒混合使用时,金属电线保护管、金属盒必须与保护地线(PE 线)有可靠的电气连接。

 3.2.7 管子敷设,连接紧密、管口平滑、护口齐全牢固、明配管排列整齐,横平竖直,暗配管保护层不大于 15mm,穿过建筑物和设备基础处加套保护管,并在隐蔽工程记录中标示。

 3.3 钢管敷设监理要点:

 3.3.1 钢管的连接:

 采用螺纹连接时,管端螺纹长度不应小于管接头长度 1/2 连接后,基螺纹宜外露 2-3 扣;钢管下料应根据实际需要长度锯断,锯口应锉平,管口平滑。

 采用套管连接时,套管长度宜为管外径的 1.5-3 倍,管与管的对口处应位于套管的中心;套管采用焊接时,焊接应牢固、紧密。

 镀锌管和薄壁钢管应采用螺纹连接,不应采用熔焊连接。

 3.3.2 钢管与盒或设配的联接; 暗配的黑色的钢管与盒(箱)的连接应采用焊接连接,管口宜高出盒(箱)内壁 3-5mm;且焊后应涂防腐剂。

 明配钢管或暗配的镀锌管与盒(箱)的连接应采用锁紧螺母或护圈帽固定,用锁紧螺母固定的管端螺纹宜外露锁紧螺母 2-3 扣。

 与设备连接的钢管管口与地面的距离宜大于 200mm。

 3.3.3 钢管的接地联接 当黑色钢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处的两端应焊接跨接接地线或采用专用接地卡跨接。

 镀锌钢管或可挠金属电线保护管的跨接接地线宜采用专用接地线卡跨接,不应采用熔 焊接连接。

 3.3.4 安装电器的部位应设置接线盒。

 3.3.5 明配钢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点间距均匀,钢管管卡间的最大距离应符合表中要求;管卡与终端、弯头中点、电气器具或盒(箱)边

 缘的距离宜为 150-300mm。

 钢管管卡间的最大距离(m )

 敷设方式 钢管种类 钢管直径(mm)

 15-20 25-32 40-50 65 以上 管卡间最大距离(mm)

 吊架、支架或 沿墙敷设 厚壁钢管 1.5 2.0 2.5 3.5 薄壁钢管 1.0 1.5 2.0 ---- 3.3.6 明管敷设时,应重点检查其垂直度 、水平度(任意 2m 段内,偏差不大于 3mm)。

 3.4 金属软管敷设监理:

 3.4.1 钢管与电气设备、器具间的电线保护管宜采用金属软管或可挠金属电线保护管;金属软管的长度不宜大于 2m。

 3.4.2 金属软管不应退绞、松散,中间不应有接头。

 3.4.3 金属软管安装的弯曲半径不应大于软管外径的 6 倍;固定点的间距不应大于 1m,管卡与终端、弯头中点的距离宜为 300mm。

 3.4.4 金属软管应可靠接地,且不得作为电气设备的接地导体。

 3.5 塑料管的敷设监理:

 3.5.1 保护电线用的塑料管及其配件必须由经过阻燃处理的材料制成,塑料管外壁应有间距不大于 1m 的连续阻燃标记和制造厂标。

 3.5.2 塑料管与盒(箱)等器件应采用插入法连接,连接处结合面应

 涂专用胶合剂,接口应牢固密封。

 3.5.3 管与管之间采用套管连接时,套管长度宜为管外径的 1.5-3 倍;管与管的对口处应位于套管的中心。

 3.5.4 管与器件连接时,插入深度宜为管的外径的 1.1-1.8 倍。

 3.5.5 明配硬塑料在穿过楼板等地方时,应采用钢管保护,其保护高度距楼板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 50mm。

 3.5.6 明配硬塑料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点间距均匀、管卡最大距离应符合下表要求;管卡与终端、转弯中点,电气器具或盒(箱)边缘的距离为 150-500mm。

 硬塑料管管卡间最大距离(m ):

 敷设方式 管内径(mm)

 吊架、支架或 沿墙 20 以下 25-40 50 以上 1.0 1.5 2.0 3.6 配线监理要点:

 配线所采用的导线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规定,配线的布置应符合设计规定。

 导线的连接当设计无特殊规定时,导线的芯线应采用焊接,压板压接,或套管连接。

 当配线采用多相导线时,其相线的颜色应易于区分,相线与零线的颜色应不同:同一建筑物的导线,其颜色应易于区分,其颜色的选择应统一,保护地线(PE)应采用黄绿颜色相间的绝缘导线;零线采用淡兰绝缘导线。

 配线工程施工后,应进行各回路的绝缘检查,绝缘电阻值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的有关规定,并由施工方做好记录。一般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必须大于 0.5MΩ。

 同一回路的所有相线和中性线,应敷在同一管或同一线槽内。

 配线工程施工后,保护地线(PE 线)连接应可靠,对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线路应作模拟动作试验,并做好记录。

 原则上不许用穿线的钢管作为接地、保护线(PE 线)使用,采用塑料管或塑料槽板配线的情况,其内应有专用 PE 线或中性地线。

 3.6.1 管内穿线监理要点:

 导线穿管拉线作业时,不能因管口处留有毛刺、裁截管接续处留有毛刺或焊接管时在接头处留有焊渣等,而使穿管的导线受到任何损伤。

 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和交流与直流的导线,不得穿在同一根管内。

 导线在管内不应有接头和扭结,接头应设计在接线盒(箱)内,管内导线包括绝缘层在内的总截面积不应大于管子内空余截面积的40%。

 导线穿入钢管时,管口处应装设护线保护导线,在不进入接线盒(箱)的垂直口,穿入导线后,应将管口密封。

 3.6.2 槽板配线监理:

 槽板应紧贴建筑物表面敷设,且平直整齐,多条槽板并列敷设时 应无明显缝隙。线槽不得在穿过楼板或墙壁时进行连接。

 槽板底板固定点间距应小于 500mm,槽板盖板固定点间距应小于 300mm;底板距终端 50mm 处和盖板距终端 30mm 处应固定,三线槽的槽板每个固定点均应采用双钉固定。

 槽板敷设时,底板接口与盖板接口应错开,其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 20mm。槽板的盖板固定在直线段上有和 90°转角处,应成 45°斜口相接;分支处应成丁字三角叉接;盖板应无角,接口应严密整齐。

 导线在槽板内不应有接头,接头应置于接线盒或器具内,槽盖板或接线盒盖板不应撞伤导线的绝缘层。槽板垂直或倾斜敷设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电线在槽内移动。

 3.6.3 线槽配线监理:

 塑料线槽必须经阻燃处理,外壁应有间距不大于 1m 连续阻燃标记和制造厂标记。

 线槽的连接应连续无间断;每节线槽的固定点不应少于两个;在转角,分支处和端部均应有固定点,并应紧贴墙面固定。

 导线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包括绝缘层在内的导线的总截面积之和不应大于线槽总面积的 60%。

 金属线槽应可靠接地或接零,但不应作为设备的接地导线。

 3.6.4 塑料护套线配线监理:

 塑料护套线不得直接埋入抹灰层内暗配敷设,不得在室外露天场所明配敷设。

 明配敷设时,线卡的固定点的距离应均匀,宜为 150-200mm,导线应平直,不得有松驰、扭绞和曲折等现象。

 塑料护套线在弯曲时,不应损伤护套和芯线的绝缘层,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导线外径的 3 倍;在终端,转弯和进入电气器具、接线盒处,均应装设线卡固定,线卡与终端转弯中点、电气器具或接线盒边缘距离为 50-100mm。

 3.7 验收 3.7.1 检查各种规定的距离。

 3.7.2 检查各种支持件的固定。

 3.7.3 检查配管的弯曲半径、盒设置的位置。

 3.7.4 检查明配线的允许偏差。

 3.7.5 检查导线的连接和绝缘电阻测试:照明线路绝缘电阻不小于0.5MΩ,动力不小与 1MΩ。

 3.7.6 检查非带电金属部分的接地或接零。

 3.7.7 做好安装技术记录(隐蔽工程记录),绝缘测试记录并存档(由施工单位填妥有关表格,监理全部或部分签认,竣工后归档)。

 3. 8 电 缆 桥 架 的 制 作 和 安 装 监 理 1)电 缆 梯 架( 托 盘 )及 其 支 架 ,连 接 件 和 附 件 的 质 量应 符 合 现 行 的 有 关 技 术 标 准 。

 2)电 缆 梯 架( 托 盘 )的 规 格 、支 吊 跨 距 ,防 腐 类 型 符合 设 计 要 求 。

 3)梯 架( 托 盘 )在 每 个 支 吊 架 上 固 定 应 牢 固 ,梯 架( 托盘 )

 连 接 板 的 螺 栓 应 紧 固 。

 4)

 当 直 线 段 钢 制 电 缆 桥 架 超 过 30 米 , 铝 合 金 或 玻 璃钢 制 电 缆 桥 架 超 过 15 米 时 , 应 有 伸 缩 缝 , 其 连 接应 采 用 伸 缩 连 接 板 ,电 缆 桥 架 跨 越 建 筑 物 伸 缩 处 应设 置 伸 缩 缝 。

 5)

 电 缆 支 架 全 长 应 良 好 的 接 地 。

 3. 9 电 缆 的 敷 设 :

 3.9.1 电 缆 型 号 、电 压 、规 格 应 符 合 设 计 ,电 缆 外 观 无损 伤 , 绝 缘 良 好 。

 并 联 使 用 的 电 力 电 缆 其 长 度 、型 号 、规 格 应 相 同 ;因 故 不 能 相 同 时 ,应 请 设 计单 位 核 算 确 认 。

 3.9.2 电 缆 各 支 持 点 间 的 距 离 符 合 设 计 规 定 ,当 设 计 无规 定 时 , 应 采 用 下 表 的 数 值 :

 ( 电 缆 各 支 持 点 间 的 距 离 ( mm )

 电缆各支持点的距离 敷设方式 水平 垂直 是力电缆 全塑型

 400 1000 除全塑型外的中、低压电缆 800 1500 35KV 及以上变压电缆 1500 2000

 控制电缆 800 1000 3.9.3 电缆的最小弯曲半径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电 缆 最 小 弯 曲 ( 半 径 ( D 为 电 缆 外 径 )

 电缆型式 多芯 单芯 控制电缆 10D

 橡皮绝缘 电力电缆 无铅包、钢铠护套 10D 裸铅包护套 15D 钢铠护套 20D 聚氧乙烯绝缘电力护套 10D 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15D 20D 油浸纸绝缘 电力电缆 铅包 30D 铅包 有铠装 15D 20D 无铠装

 20D 自容式充油(铅包)电缆

 20D 3.9.4 电 缆 敷 设 应 排 列 整 齐 、不 宜 交 叉 ,并 固 定 ,并 装设 标 志 牌 。在 电 缆 终 端 头 ,电 缆 接 头 ,拐 弯 处 ,夹 层内 , 隧 道 及 竖 井 两 端 的 电 缆 上 装 设 标 示 牌 。

 标 志 牌 上 应 注 明 线 路 编 号 , 当 无 编 号 时 , 应 写 明 电缆 型 号 、 规 格 及 起 始 点 。

 并 联 使 用 的 电 缆 应 有 顺 序 号 。

 标 示 牌 规 格 应 统 一 , 挂 装 牢 固 。

 3. 9. 5 电 缆 在 下 列 地 方 应 固 定 :

 垂 直 敷 设 或 超 过 45º 倾 斜 敷 设 的 电 缆 在 每 个 支 架 上 ;桥 架 上 每 隔 2 米 处 ; 水 平 敷 设 的 电 缆 , 在 电 缆 首 末 两 端 及 转 弯 , 电 缆 头接 头 的 两 端 处 ;当 对 电 缆 间 隔 有 要 求 时 ,每 隔 5~10 米 处 ; 3.9.6 电 缆 进 入 电 缆 沟 、隧 道 、竖 井 、建 筑 物 、盘( 柜 )以 及 穿 入 管 子 时 出 入 口 应 封 闭 , 管 口 应 密 封 。

 4

 工 程 验 收 4. 1 检 查 电 缆 规 格 符 合 要 求 , 排 列 整 齐 , 有 标 志 牌 。

 4. 2 电 缆 的 固 定 、 弯 曲 半 径 、 有 关 距 离 、 相 序 排 列 符 合要 求 。

 4. 3 接 地 良 好 。

 4. 4 电 缆 直 埋 路 径 标 志 与 实 际 答 合 。

 4. 5 隐 蔽 工 程 技 术 记 录 齐 全 。

 4.6 电 缆 线 路 原 始 记 录 ,绝 缘 测 试 记 录 ,试 验 记 录 齐 全 。

 4. 7 由 施 工 单 位 备 好 、 填 妥 有 关 记 录 表 格 , 监 理 全 部 或部 分 签 认 , 竣 工 后 归 档 。

  管道及安装工程监理细则 一、 工程质量预控 有关规定:

  给水管与污水管相交时,给水管在上污水管在下,上下间距要大于 0.4m;若必须相反,则给水管每边要加不小于 3m 的保护套管。管道穿越场区道路时要加套管。地下闸阀、水表的规格要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规范要求,并有出厂合格证。镀锌碳素钢管无焊接口。室外给水及设备安装工程监理中,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包商对安全、劳动保

 护、防火、环境保护等是否采取有效措施。

 (一)监理工程师工作要点:

 1 .给排水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熟悉有关工程技术资料、规范和设计图纸,协同承包商进行现场核对,如设计与实际不符或专业之间发生矛盾,应通知设计及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2 .开工前应检查承包商的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建立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

 3 .开工前应对承包商报验的各种材料、构配件、设备进行检查验收,对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清理出现场。

 (二)材料的质量控制 材料应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凡采用国标、部标,按标准使用的施工材料,均应提交符合标准的材质证明,交监理工程师审核。

 2 .采用未明确标准的施工材料,应按材料的主要用途提供 1~2 项主要材料性能指标及样品,报送监理工程师。

 3 .材料在采购之前,应提供样品,提交《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注明材料产地、生产厂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采购。

 4 .承包商不得将不合格的材料以次充好用于工程,需代用的材料,应报请监理工程师书面批准后方可使用。当监理工程师认为材料的质量不能满足工程设计及有关规范规定时,承包商应按要求另行采购。

 5 .材料进场时应通知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所有材料当监理工程师认为需复检时,承包商应到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有检验资格的单位去进

 行复检,不合格的材料应退场,重新采购材料。需按规定送检的材料,配合现场监理工程师见证、取样送检,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构配件的质量控制 1 . PP-R

 PVC-U 硬聚氯乙烯管材及管件 本工程生活给水 PP-R 排水、雨水、污水均采用 PVC-U 管材,管材、管件的质量应符合国标有关规定,管材、管件及粘合剂必须使用同一厂家的产品,且与卫生洁具相适应,并有产品合格证及说明书。管材应内外表面光滑,无气泡、裂纹,管壁厚度均匀、色泽一致。直管段挠度不大于 1%。管件应有合格证,造型应规矩、光滑、无毛刺,承口与插口配套。

 2 .镀锌钢管及管件 本工程消防及喷淋系统、空调冷凝水管采用镀锌钢管材,应符合国标有关要求,管壁内外应光滑无腐蚀,无裂纹、气孔、扭曲等缺陷;镀锌层不得有脱皮、漏镀及超过 0.5mm 凹坑及蜂窝麻面等缺陷。Ø100以内管应采用丝螺纹接口,大于 100 的管可采用焊接接口。应使用镀锌管接头零件,且内外表面均要镀锌,管接头及配件的螺纹要完整无损,配合松紧适当。

 3 .焊接钢管 本工程废气、空压采用焊接钢管,应符合国标有关要求,管壁内外应光滑无腐蚀,无裂纹、气孔、压延不良和扭曲等缺陷。

 (四)设备的质量控制 1 .卫生设备及洁具:规格、型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质量符合国标一

 级品以上要求,并有出厂产品合格证,外观应规矩、造型周正,表面光滑、美观、无裂纹,边缘光滑,色调一致。卫生洁具零件规格应标准,质量可靠,外表光滑、电镀均匀、螺纹清晰、螺母松紧适度,无砂眼、裂纹等缺陷。

 2 .水表及阀门:水表规格符合设计要求,并经当地自来水公司确认、校核,取得计量合格证书;表壳铸造规矩,无砂眼、裂纹,玻璃盖无损坏。铅封完整,有出厂合格证。阀门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阀体铸造规矩,表面光洁无裂纹,开关灵活,关闭严密,填料密封完好无渗漏,手轮完整无损坏,有出厂合格证,安装前按规定每批按规格抽查 10%(不少于 1 个)进行强度试验,若存在不合格品则逐个检查,剔除不合格品。

 一、 施工质量控制 (一)

 审核图纸及规范要求 1 .应跟踪检查承包商在设备、管道及附件安装过程中是否符合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要求。

 2 .管道穿过基础梁、楼板、砖墙时,应按设计要求留洞或预埋套管。留洞尺寸、套管规格宜比管道直径大 20~100,位置要准确。套管应高出楼面装饰层 50~100,地漏套管应低于楼面 5~10,管道与楼板或套管间的空隙必须封堵密实。

 (二)

 管道的切断与连接 1 . 切断:PVC-U 管用锯割,切口要平整不歪斜、无裂缝及凹凸不平等缺陷。镀锌钢管采用锯割或切割机,切口要平整不歪斜;焊接钢

 管不论采用何种方式切割,切口要平整不歪斜、无氧化渣,管口尺寸不得缩小。

 2 .钢管的丝扣连接:镀锌钢管及允许采用丝扣连接的直径小于 32 的焊接钢管,均采用丝扣连接。丝扣连接应平整光滑,不许有毛刺、乱丝,断丝部分不许超过全部丝扣的 10%。为达到严密性,丝扣间允许用 1~2 层聚氯乙烯胶带作填料,丝扣应符合装配公差要求,不许用过紧过松现象。被破坏的镀锌层及外露的丝扣要防腐处理,不许有成片损坏的镀锌层。

 3 .法兰连接:发兰面要平整光滑,两端面要平行并与管端面轴线垂直,垂直度允许偏差不大于 15。螺孔应位置准确,发兰垫片内缘不得突入管道内壁,外缘到螺孔边缘。发兰垫片允许用 3~5 厚的橡胶板,不许用斜垫片及夹线胶或多层垫。应使用机制螺栓和垫圈、螺帽,螺栓末端突出螺帽的尺寸不得大于螺帽直径的一半,所有螺帽均要安装在法兰盘的同一侧。

 4 .焊接质量控制: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

 2)焊条应根据母材选用。镀锌钢管采用镀锌焊条,焊接钢管采用 T422以上焊条。焊条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及材质证明。

 3)管子对口偏差不得超过管壁厚度的 20%,且不大于 2mm,调整管口间隙时不得用热胀或扭曲管子的方法。

 4)弯曲部位和对口焊缝处均不得焊接支管,弯曲部位不准有焊缝。接口焊缝距弯起点≮100,距支吊架≮50。

 5)不同管径的管道焊接时,若管径相差≯小管径的 15%,可将大管端部缩口与小管对焊。否则应加工异径管焊接。

 6)管材与法兰盘焊接,应先将管材插入法兰盘内,先点焊,找平找正后方可焊接。法兰盘应两面焊接,内侧焊缝不得突出法兰盘密封面。

 7)管道焊接完毕,监理工程师应做不少于 10 个焊口的外观检查,焊口的宽度、厚度、平整度及焊缝加强面,必须符合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焊波均匀一致,焊缝表面无烧穿、裂纹、结瘤、夹渣和气孔等缺陷。

 5 .管道及附件安装:

 1)管道在安装前必须进行内外除锈和消除油污工作。弯曲的管子要进行调直,但不得将管子打出凹扁及镀锌层受破坏。镀锌钢管不许用加热法调直。

 2)管道安装应按介质流向顺坡,一般采用 0.3%、但不得小于 0.1%的坡度;室内排水管一般采用 2%但不小于 1%的坡度;室外工程一般采用不小于 0.5%的坡度。

 3)管道安装不许挡住门窗,并避免通过电气线路的上方。

 4)管道支架应按设计要求制作,安装时应位置正确,埋设平整牢固,与管道接触紧密牢靠。立管管卡的间距为层高 3m 以下 1.4m;3m 以上 1.8m;4.5m 以上平分三段设两个管卡。水平支架间距见下表:

 管 径mm 15 20 25 32 40 50 70 80 100 125 150

 保温管 非 保 温管 1.5 2.5 2.0 3.0 2.0 3.5 2.5 4.0 3.0 4.5 3.0 5.0 4.0 6.0 4.5 6.5 5.0 7.0 6.0 8.0

 室外给水及室内外消防工程 1.室内外镀锌钢管安装工艺流程:

 2.监理工程师工作要点:

 1)

 检查承包商按图施工,认真组织技术交底,管道坐标、标高避免交叉,管道合理排列。

 2)

 预埋件、预留洞尺寸、位置正确,管沟位置、深度、平直程度沟底管基是否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

 3)

 消防管道、箱、金属支架的油漆种类和涂刷遍数应符合设计要求,附着良好,无脱皮、起泡、漏涂现象,漆膜厚度均匀、色泽一致,无流淌及污染现象。

 4)

 消防喷洒系统的报警阀、作用阀、控制阀、延迟器、水流批示器、水泵结合器等主要组件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配件齐全,铸造规矩,表面光洁,无裂纹,启闭灵活,为正规厂家生产,有产品出厂合格证。

 5)

 喷洒头的规格、类型、动作温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外观规矩,安装准备 管道加工 干管安装 管道防腐刷漆 管道试压 立管安装 立管安装 管道冲洗

 丝扣完整,感温包无破碎和松动,易熔片无脱落和松动,为正规厂家生产,有产品出厂合格证。

 6)

 消火栓环状管网应处于正常通水状态,且不受检修时关闭阀门的影响。

 7)

 消火栓箱体的规格类型应符合设计要求,箱体表面平整、光洁,无锈蚀、划伤,箱门开启灵活。箱内配件齐全。安装时箱口要向外,阀门中心距地面为 1.2m,允许偏差为±20mm;阀门距箱底为 140,距箱后内面为 100,允许偏差为±5mm。栓阀外观规矩、无裂纹,启闭灵活,关闭严密,密封填料完好,为正规厂家生产,产品均有消防部门的制造许可证及出厂合格证。

 8)

 水流批示器一般设于每层的分支干管上。应水平安装,保证叶片活动灵敏,其前后应保持 5 倍管径的直管段,安装时注意水流方向与批示器箭头一致。

 2)管道承口内部及插口外部飞刺要铲掉,污物应用钢丝刷清理干净。

 3)镀锌碳素钢管埋地铺设前应做好防腐处理。

 4)检查承包商安装的管件、阀门位置是否标准,阀杆是否垂直向上。

 5)直径小于 DN100 的给水管采用镀锌钢管丝扣连接。

 6)水表、阀门及消火栓、消防结合器应安装在检查井中,不得直接埋入土中;消火栓的顶部出口与井盖面的距离不得大于 400,超过时应加短管补足;水表、阀门安装要垂直,表面清洁,开关灵活。

 7)应协助承包商邀请有关单位参加,做好给水管的试压工作,标准如下:消防及喷淋管道试验压力为 1.4Mpa,其它给水管为 1.0Mpa,

 在 10min 内压力降不大于 0.05Mpa,再将试验压力降至工作压力外观检查不渗漏为合格。最不利点的喷洒头和消火栓的压力和流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9)

 室外给水管道施工完毕并经试水合格后,应在隐蔽工程记录上签字。管顶上层 50cm 以内的回填土,密实度要大于 80%;管顶上层 50cm 以上的回填土,密实度要大于 95%。

 10)

 生活给水系统的调试运行:试压合格后排尽水,用 20~30mg/L浓度的含氯水进行消毒,在管道内停留 24h 后放尽。然后用符合生活饮用水要求的自来水进行冲洗,并取样送卫生防疫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准交付。再将水池内放满水,进行水池、水泵、管路联合试运行,保证每个用水点有足够的压力及水量,整个系统运行正常,无跑、冒、滴、漏、渗等现象。

 11)

 消防给水系统的调试运行:先作管路冲洗,把水放尽;再将贮水池内放满水,进行消防泵、消防管路系统、消火栓联合试运行,试验时要同时试用消火栓不少于两组;另外,要配合电气人员对消火栓箱中消防泵的自动控制系统和灵敏度进行试验。

 9)工程完工后,应通知施工单位提交《工程师报验单》及质量记录附件:①材料及设备出厂合格证;②材料及设备进场检验记录;③管路系统的隐蔽检查记录;④管路系统的试压记录;⑤系统的冲洗记录;⑥系统通水记录。同时审验《工程质量报验单》,签发《工程质量认可证书》。

 四、室内给排水工程

 本工程采用给水管道为 PP-R 塑料管,PVC-U 硬质塑料管排水。监理的内容包括管道和管件、附属设备的安装,管道及设备的试压工程。

 (一).有关规定:

 1. 给水管通过变形缝的管道,均要安装可绕曲双球体橡胶接头,以防沉降不均匀时切断管道。

 2. 管道穿墙处位置、标高正确,管周回填土夯实。

 3. 给水管道在吊顶安装前进行安装,其型钢支架均应安装完毕并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排水管的卡件应安装牢固、位置正确。

 (三)

 工序质量控制:

 1. 施工工艺流程:

  5

 验 收 :

 安装准备 管道预制 污水干管安装 雨水干管安装 污水立管安装 雨水立管安装 污水管支安装 雨水支管安装

 5. 1 金 属 构 件 加 工 、 配 制 、 螺 栓 连 接 、 焊 接 应 符 合 国 家现 行 标 准 的 有 关 规 定 。

 5. 2 所 有 螺 栓 、 垫 圈 、 闭 口 销 、 锁 紧 销 、 弹 簧 垫 圈 、 锁紧 螺 母 等 应 齐 全 、 可 靠 、 防 腐 蚀 。

 5. 3 油 漆 完 好 、 相 色 正 确 、 接 地 良 好 。

 5. 4 做 好 安 装 技 术 记 录 和 电 气 试 验 记 录 并 存 档 ( 有 关 表格 由 施 工 单 位 备 好 、填 妥 、监 理 全 部 或 部 分 签 认 )。

 则 防 雷 及 接 地 装 置 监 理 细 则

 1

 施 工 工 艺 流 程 :

 材 料 和 安 装 机 具 准 备 → 接 地 体 安 装 → 接 地 线 敷 设 →引 下 线 敷 设 安 装 → 避 雷 针 ( 网 、 带 )

 安 装 → 接 地 装 置 接地 电 阻 的 测 试 。

 2 2 电 气 装 置 的 接 地 的 一 般 要 求 :

 2. 1 电 气 装 置 的 下 列 金 属 部 分 , 均 应 接 地 或 接 零 :

 电 机 、 变 压 器 、 电 器 、 携 带 式 或 移 动 式 用 电 器 具 等的 金 属 底 座 或 外 壳 。

 电 气 设 备 的 传 动 装 置 。

 室 内 外 配 电 装 置 的 金 属 或 钢 筋 混 凝 土 构 件 以 及 靠 近带 电 部 分 的 金 属 遮 栏 和 金 属 。

 配 电 、 控 制 、 保 护 用 的 屏 ( 柜 、 箱 )

 及 操 作 台 等 的金 属 框 架 和 底 座 。

 交 直 流 电 力 电 缆 的 接 头 盒 , 终 端 头 和 膨 胀 器 的 金 属外 壳 和 电 缆 的 金 属 护 层 , 可 触 及 的 电 缆 金 属 保 护 管 和 穿线 的 钢 管 。

 电 缆 桥 架 、 支 架 和 井 架 。

 装 有 避 雷 线 的 电 力 线 路 杆 塔 。

 装 在 配 电 线 路 杆 上 的 电 力 设 备 。

 在 非 沥 青 地 面 的 居 民 区 内 , 无 避 雷 线 的 小 接 地 电 流架 空 电 力 线 路 的 金 属 杆 塔 和 钢 筋 混 凝 土 杆 塔 。

 封 闭 母 线 的 外 壳 及 其 它 裸 露 的 金 属 部 分 。

 电 热 设 备 的 金 属 外 壳 。

 控 制 电 缆 的 金 属 护 层 2. 2 接 地 线 不 应 做 其 客 观 存 在 用 途 。

 2. 3 各 类 电 气 设 备 、 电 器 器 具 及 非 带 电 金 属 部 件 的 接 地( 接 零 )分 支 线 ,必 须 直 接 与 接 地 干 线 相 连 接 ,严禁 将 上 述 各 类 接 地 分 支 线 串 联 连 接 。

 2. 4 相 关 标 准 :

 电 气 装 置 安 装 工 程 接 地 装 置 施 工 及 验 收 规 范( GB50169-92)建 筑 物 防 雷 设 计 规 范( GB50057-94)

 3 3 接 地 装 置 的 选 择 的 监 理

 3. 1 交 流 电 气 设 备 的 接 地 可 以 利 用 下 列 自 然 接 地 体 :

 埋 设 在 地 下 的 金 属 管 道 , 但 不 包 括 有 可 燃 或 有 爆 炸物 质 的 管 道 ; 金 属 井 管 ; 与 大 地 有 可 靠 接 触 的 建 筑 物 的 金 属 结 构 ; 水 工 构 筑 物 及 其 类 似 的 构 筑 物 的 金 属 管 、 桩 。

 3. 2 交 流 电 气 设 备 的 接 地 线 可 利 用 下 列 接 地 体 :

 建 筑 物 的 金 属 结 构 ( 梁 、 柱 等 )

 及 设 计 规 定 的 混 凝土 结 构 内 部 的 主 钢 筋 ; 生 产 用 的 起 重 机 的 轨 道 , 配 电 装 置 外 壳 、 金 属 走 廊及 平 台 、 电 梯 坚 井 、 起 重 机 与 升 降 机 的 构 架 , 运 输 皮 带

 的 钢 梁 , 电 除 尘 器 的 构 架 等 金 属 结 构 。

 配 线 的 钢 管 。

 3. 3 接 地 装 置 宜 用 钢 材 。

 接 地 装 置 导 体 截 面 应 符 合 热 稳定 和 机 械 强 度 的 要 求 。

 但 不 应 小 于 下 表 的 规 格 :

 种类规格及单位 地上 地下 室内 室外 交流电流回路 直流电流回路 扁钢 截面(mm²)

 厚度(mm)

 60 3 100 4 100 4 100 6 角钢厚度(mm)

 钢管管壁厚度(mm)

 2 2.5 2.5 2.5 4 3.5 6 4.5 圆钢直径(mm)

 6 8 10 12

 3.4 低压电气设备地面上外露的铜和铝接地线的最小截面应符合下表要求:

 名称 铜(mm²)

 铝(mm²)

 明敷的裸导体 4 6 绝缘导体 1.5 2.5 电缆的接地芯或与相线包 1 1.5

 在同一保护外壳内的多芯线的接地芯 3. 5 在 地 下 得 采 用 裸 铝 导 体 作 为 接 地 体 或 接 地 线 。

 3. 6 不 得 利 用 蛇 皮 管 、 管 道 保 温 层 的 金 属 外 皮 或 金 属 网以 及 电 缆 金 属 护 层 作 接 地 线 。

 4

 接 地 装 置 的 敷 设 :

 4. 1 电 气 装 置 的 接 地 工 程 应 配 合 土 建 施 工 同 时 进 行 , 其隐 蔽 部 分 应 在 覆 盖 前 作 好 中 间 检 查 和 验 收 记 录 并存 档 。

 4. 2 接 地 体 顶 面 埋 设 深 度 应 符 合 设 计 规 定 , 无 规 定 时 ,不 宜 小 于 0.6m。角 钢 及 钢 管 接 地 体 应 垂 直 配 置 ,除接 地 体 外 ,接 地 体 引 出 线 的 垂 直 部 分 和 接 地 装 置 焊接 部 位 应 作 防 腐 处 理 ;作 防 腐 前 ,表 面 必 须 除 锈 并去 掉 焊 接 处 的 残 留 焊 药 。

 4. 3 垂 直 接 地 体 的 间 距 不 宜 小 于 其 长 度 的 2 倍 , 水 平 接地 体 的 间 距 应 符 合 设 计 规 定 。

 一 般 不 小 于 5m。

 4. 4 接 地 线 在 穿 过 墙 壁 、 楼 板 和 地 坪 处 应 加 装 坚 固 保 护套 , 但 保 护 套 不 得 形 成 电 磁 闭 合 回 路 。

 4. 5 接 地 干 线 应 在 不 同 的 两 点 及 以 上 与 接 地 网 相 连 接 。

 自 然 接 地 体 应 在 不 同 的 两 点 及 以 上 与 接 地 干 线 或接 地 网 相 连 接 。

 4. 6 每 个 电 气 装 置 的 接 地 应 以 单 独 的 接 地 线 与 地 干 线 连接 ,不 得 在 一 个 接 地 线 中 串 联 几 个 需 要 接 地 的 电 气装 置 。

 4. 7 明 敷 接 地 线 的 安 装 应 便 于 检 查 , 支 持 件 间 的 距 离 ,水 平 直 线 部 分 宜 为 1.5~3m 转 弯 部 分 宜 为 0.3~0.5m。接 地 线 沿 建 筑 物 墙 壁 水 平 敷 时 , 距 地 面 宜250~300mm, 接 地 线 与 建 筑 物 墙 壁 间 的 间 隔 宜 为10~15mm。

 4. 8 明 敷 接 地 线 的 表 面 应 涂 以 用 15~100mm 宽 度 相 等 的绿 色 和 黄 色 相 间 的 条 纹 。

 4. 9 接 地 装 置 由 多 个 分 接 地 装 置 部 分 组 成 时 , 应 按 设 计要 求 设 置 便 于 分 开 的 断 接 卡 ;自 然 接 地 体 与 人 工 接地 体 连 接 处 应 设 有 便 于 分 开 的 断 卡 。断 接 卡 应 有 保护 措 施 。

 5

 接 地 体 ( 线 )

 的 连 接 :

 5. 1 接 地 体 ( 线 )

 的 连 接 应 采 作 搭 接 焊 , 其 搭 接 长 度 必须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5. 1. 1 扁 钢 为 其 宽 度 的 2 倍 ( 且 至 少 3 条 棱 边 焊 接 ); 5. 1. 2 圆 钢 为 其 直 径 的 6 倍 ; 5. 1. 3 圆 钢 与 扁 钢 连 接 时 , 其 长 度 为 圆 钢 直 6 倍 ; 5.2 扁 钢 与 钢 管 ,扁 钢 与 角 钢 焊 接 时 ,为 连 接 可 靠 ,除应 在 其 接 触 部 位 两 侧 焊 接 外 ,并 应 焊 以 由 钢 带 弯 成的 弧 形 卡 子 与 钢 管 焊 接 ; 5. 3 焊 接 必 须 保 证 搭 接 长 度 , 必 须 是 焊 缝 平 直 、 饱 满 ,无 杂 渣 及 明 显 气 孔 、 咬 肉 现 象 , 即 牢 固 无 虚 焊 。

 6

 避 雷 针 ( 线 、 带 、 网 )

 的 接 地 6. 1 避 雷 针 ( 带 )

 与 引 下 线 之 间 的 连 接 应 采 用 焊 接 ; 6. 2 避 雷 针 ( 带 )

 的 引 下 线 及 接 地 装 置 使 用 的 紧 固 件 均应 是 镀 锌 制 品 ; 6. 3 建 筑 物 上 的 防 雷 设 施 采 用 多 根 引 下 线 时 , 宜 在 各 引下 距 地 面 1.5~1.8 米 处 设 置 断 线 卡 , 断 线 卡 应 加 保护 措 施 ; 6. 4 装 有 避 雷 针 的 金 属 筒 体 , 当 其 厚 度 不 小 于 4mm 时 ,可 何 等 避 雷 针 的 引 下 线 ,筒 体 底 部 应 有 两 处 与 接 地体 称 连 接 ;

 6. 5 独 立 避 雷 针 ( 带 )

 应 设 置 独 立 的 集 中 接 地 装 置 , 其接 地 装 置 与 接 地 网 的 地 中 距 离 不 应 小 于 3m。

 6. 6 避 雷 针 ( 网 、 带 )

 及 其 接 地 装 置 , 应 采 用 自 下 而 上的 施 工 程 序 ,首 先 安 装 集 中 接 地 装 置 ,后 安 装 引 下线 , 最 后 安 培 接 闪 器 。

 7

 验 收 7. 1 栓 查 整 个 接 地 网 外 露 部 分 连 接 可 靠 , 防 腐 层 完 好 、标 志 明 显 。

 7. 2 检 查 避 雷 针 ( 带 )

 的 安 装 位 置 及 高 度 是 否 符 合 设 计要 求 。

 7. 3 测 量 接 地 电 阻 值 应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并 作 好 记 录 。

 7. 4 提 交 安 装 技 术 记 录 ( 含 隐 蔽 工 程 记 录 )。

 7. 5 由 施 工 单 位 备 齐 记 录 表 格 并 填 妥 , 监 理 全 部 或 部 分签 认 , 竣 工 后 归 档 。

  电气照明装置施工监理细则

 1 安 装 工 :

 艺 流 程 :

 器 具 与 配 电 箱 进 场 、 安 装 器 具 准 备 → 灯 具 盒 、 开 关盒 、 插 座 盒 等 配 电 箱 壳 预 埋 → 灯 具 、 开 关 、 插 座 、 照 明配 电 箱 等 安 装 → 导 线 与 器 具 连 接 → 绝 缘 电 阻 测 试 → 通 电试 验 。

 2 2 基 基 本 要 求

 2. 1 采 用 的 设 备 和 器 材 的 型 号 、 规 格 及 外 观 质 量 应 符 合国 家 现 行 技 术 标 准 及 设 计 要 求 。

 的 关 技 术 文 件 齐 全 , 进场 前 应 经 过 验 收 检 查 。

 2. 2 照 明 电 气 装 置 的 接 线 应 牢 固 , 电 气 接 触 良 好 ; 需 接地 或 接 零 的 灯 具 、 开 关 、 插 座 等 非 带 电 金 属 部 分 , 有 明显 标 志 的 专 用 接 地 螺 钉 。

 暗 装 用 盒 应 做 防 腐 处 理 。

 对 高大 空 间 安 装 的 灯 具 应 注 意 今 后 是 否 便 于 维 修 方 便 , 有 无延 长 光 源 寿 命 的 措 施 。

 2. 3 相 关 标 准 :

 电 气 装 置 安 装 工 程 电 气 照 明 装 置 施 工 及 验 收 规 范 ( GB 50259-96)

 2. 4 电 气 施 工 前 建 筑 工 程 :

 1)

 对 灯 具 安 装 有 妨 碍 的 模 板 , 脚 手 架 应 拆 除 。

 2)

 顶 棚 、 墙 面 等 抹 灰 工 作 应 完 成 、 地 面 清 理 工 作 结 束 。

 3)电 气 专 委 托 土 建 专 业 的 预 埋 件 预 埋 管 、预 留 孔 洞 应 已完 成 。

 3 3 各 照 明 装 置 施 工 监 理 :

 3. 1 灯 具 的 安 装 监 理 :

 3.1.1 灯 具 安 装 前 应 封 锁 损 伤 、脱 漆 、变 形 ,配 件 要 齐全 。

 3.1.2 根 据 灯 具 的 安 装 场 所 及 用 途 ,引 向 每 个 灯 具 的 导线 线 芯 最 小 截 面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

  导线线芯最小截面

 灯头的安装场所 线芯最小截面(mm²)

 铜芯软线 铜线 铝线 灯头线 民用建筑室内 0.4 0.5 2.5 工业建筑室 0.5 0.8 2.5

 内 室外 1.0 1.0 2.5

 3. 1. 3 室 外 安 装 的 灯 具 。

 距 地 面 高 度 不 宜 小 于 3m; 当在 墙 上 安 装 时 , 距 地 面 高 度 不 应 小 于 2.5m。

 3.1.4 螺 口 灯 头 接 相 线 时 应 接 在 中 心 触 点 的 端 子 上 ,零线 应 接 在 螺 纹 的 端 子 上 。

 3.1.5 日 光 灯 和 高 压 汞 灯 及 其 附 件 应 配 套 使 用 ,安 装 位置 应 便 于 检 查 。

 3. 1. 6 公 共 场 所 的 应 急 灯 和 疏 散 指 示 应 有 明 显 标 志 。

 3.1.7 每 套 路 灯 应 在 相 线 上 装 设 熔 断 器 ,由 架 空 线 引 路灯 的 导 线 , 在 灯 具 入 口 处 应 做 防 水 弯 。

 3. 1. 8 金 属 卤 化 物 灯 灯 具 安 装 高 度 宜 大 于 5m, 导 丝 应经 接 线 柱 与 灯 具 连 接 , 且 不 得 靠 近 灯 具 表 面 ; 灯 管 必 须与 触 发 器 和 限 流 器 配 套 使 用 。

 3. 1. 9 嵌 入 顶 棚 内 的 装 饰 灯 具 应 固 定 在 专 设 的 框 架 上 ,导 线 不 应 贴 近 灯 具 外 壳 , 且 灯 具 的 边 框 应 紧 贴 在 顶 棚 面上 。

 3.1.10 日 光 灯 管 组 合 的 开 启 式 灯 具 ,灯 管 排 列 应 整 齐 ,

 成 排 灯 具 的 中 心 应 横 平 竖 直 , 其 金 属 或 塑 料 的 间 隔 片 不应 有 扭 曲 等 缺 陷 。

 3. 1. 11 室 内 照 明 每 一 回 路 上 连 接 的 灯 数 和 插 座 数 不 宜超 过 25 个( 不 包 括 组 合 花 粗 灯 中 的 灯 数 ),且 应 有 15 安及 以 下 熔 丝 保 护 或 漏 电 开 关 保 护 。

 3.1.12 室 个 照 明 回 路 每 个 回 路 不 宜 超 过 10 个 灯 ,超 过10 个 时 , 每 个 灯 上 应 装 熔 丝 。

 3.1.13 一 般 灯 具 安 装 时 ,吊 链 灯 具 的 灯 线 不 应 受 拉 力 ,灯 线 应 与 吊 链 编 叉 在 一 起 ; 分 支 及 接 线 处 应 便 于 检 查 。固 定 灯 具 用 的 螺 钉 或 螺 栓 不 少 于 两 个 。

 同 一 室 内 成 排 安装 的 灯 具 , 其 中 心 偏 差 不 大 于 5mm。

 3. 1. 14 吊 灯 灯 具 的 重 量 超 过 3 公 斤 时 , 应 预 埋 吊 钩 或螺 栓 。

 3. 1. 15 容 量 较 大 的 灯 , 特 别 是 发 热 量 大 的 灯 , 要 注 说明 书 灯 具 及 其 附 件 高 温 的 散 热 和 隔 热 措 施 , 尤 其 要 注 说明 书 不 能 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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