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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公安机关制作盗伐林木案侦查终结报告示例

时间:2021-10-24 14:29:01 浏览次数:

 ××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 关于××盗伐林木一案侦查终结报告

 ×森公刑终结字[20××]第××号

 犯罪嫌疑人 NAMECASE 一案,经 20×年×月×日至 20×年×月×日期间的讯问,审查和调查工作,现已侦查终结,现将侦查审理结果报告如下: 犯罪嫌疑人 NAME,男,19×年×月×日生,系××省××市××区×镇×村农民,身份证号码××,汉族,文盲,捕前住×。犯罪嫌疑人于 20××年 6 月 6 日抓获归案,因涉嫌盗伐林木罪于 20×年×月×日被 DW 刑事拘留,经××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于同年 7 月 9 日被依法逮捕。

 NAMECASE一案由×于20×年×月×日报至我局。我局经过审查,于20×年×月×日立案进行侦查。犯罪嫌疑人NAME已于20×年×月×日被抓获归案。

 经依法侦查查明:

 20×年×月×日,犯罪嫌疑人NAME........... 认定以上犯罪事实的证据如下:报案材料、证人证言、现场勘查记录、指认照片、指认笔录,××区林业科学研究

 所、××区价格认证中心作出的木材活立木蓄积及价格鉴定、物证照片等证据材料,犯罪嫌疑人 NAME 供述等材料。

 犯罪嫌疑人××于20×年×月×日提供了同案犯罪嫌疑人××住所,我局依此线索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20××年被告人××在法院庭审前逃跑,20××年7月14日犯罪嫌疑人××再次电话向侦查人员提供了被告人××做工地点,后我局民警经过蹲守,于同年7月16日将被告人××抓获,经××区人民法院决定,被告人××于抓获当日被执行逮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同案犯罪嫌疑人,有立功表现,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NAME以非法占有树木为目的,在明知是违反法律的情况下,采用非法手段,盗伐××一号大坝附近××区建设局所属林木,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之规定,涉嫌CASE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拟将本案移送××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追究犯罪嫌疑人NAME的刑事责任。

 本案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犯罪嫌疑人NAME被抓获后交待了其参与了与××、××盗伐林木,但对其组织、预谋盗伐林木行为的犯罪事实拒不供认。侦查人员对其余两名犯罪嫌疑人××、××审讯,其二人分别供述了本案中组织实施盗伐林木犯罪的人是××。

 (二)NAME认罪态度较好,主动向公安机关主动提供线索抓获同案犯罪嫌疑人××,有立功表现。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后,主动供认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

 ××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刑警大队 ××× ×××

 二○××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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