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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实施意见

时间:2021-10-24 14:34:49 浏览次数:

  ××省林业公安机关

 管理体制调整实施意见

  摘

 要

  一、管理体制

 二、党务工作

 三、人事管理

 四、经费与资产

 五、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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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3 页 ××省林业公安机关

 管理体制调整实施意见

  根据《中×中×办公厅国×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行业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71 号)要求,结合我省林业公安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管理体制 (一)林业公安机关(含省林业公安干部学校)从林业厅中分离,划转至省公安厅直接领导管理,仍依法履行所辖区域内的公安管理事权。

 (二)林业公安机关移交后,按照减少管理层级、缩短指挥链条、探索实行“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要求,研究确定林业公安机关(含省林业公安干部学校)机构、编制、领导职数等事宜并按程序审批。

 (三)各基层林业地区公安局移交后应与所在地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建立警务协作机制,区域性重大警务活动应服从主办方公安机关的统一组织指挥。

 (四)各级林业公安机关要与林业厅及所属单位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共同维护好重点国有林区社会治安。

 二、党务工作 林业公安机关党×工作由省公安厅党委领导,林业公安局机关党员组织关系转至××公安厅直属机关党委;各基层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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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3 页 公安机关党员组织关系按照“属地管理、政企分开”原则划转。

 三、人事管理 (一)林业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随所在单位一并移交,按照《××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规定实行规范管理,工资及其他经费暂由原渠道保障,待国家改革成本政策确定后,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

 (二)××、××、××林业地区公安局在编在职人员分别划转至××、××、××市公安局。划转人员由各地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统筹妥善安置,确保人员工资收入、保障待遇水平不降。

 (三)管理体制调整后,林业公安机关处级干部由省公安厅党委管理;科级以下干部由林业公安局党委管理,报省公安厅备案。省公安厅、林业公安局、各基层林区公安分局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管理干部人事档案。

 (四)林业公安机关离退休人员按照规定纳入机关退休人员编制平台后,享受机关退休待遇;20××年 6 月 30 日前离退休未进入编制平台的××名离退休人员,原工资保障渠道不变。

 (五)林业公安整体过渡公务员前因公因战伤残的××名民警抚恤待遇,暂由原渠道保障,待国家改革成本政策确定后,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

 四、经费与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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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3 页 各级林业公安机关经费列入公安机关预算,由省级财政统一保障。各级林业公安机关(不含撤销单位)实际占有使用的办公场所、车辆、装备等资产一并划转。

 五、组织实施 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由省委政法委牵头,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分工负责,协同配合,共同做好林业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后职能划转、编制调整、人员转隶和经费保障等具体实施及相关指导工作,确保我省林业公安改革积极、稳妥、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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