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心得体会 > 公安机关治安案件收缴/追缴物品清单式样

公安机关治安案件收缴/追缴物品清单式样

时间:2021-10-24 14:29:22 浏览次数:

  ××县公安局 收缴/追缴物品清单

 ×公(

 )缴字〔

 〕

  号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二款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一款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三款之规定,对物品持有人

 的下列物品予以收缴/追缴。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清单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编号 名称 数量 特征 物品处理情况 (发还的,由接收人签名)

 物品持有人、见证人

 年

 月

 日 保管人

 年 月

 日 办案民警 公安机关(印)

 年

 月

 日 一式三份,一份交物品持有人,一份交保管人,一份附卷。

推荐访问:追缴 收缴 式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