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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部立交桥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时间:2021-10-22 13:11:01 浏览次数:

 目

 录

 第一章

 工程概况……………………………………………………

 2 第二章

 基本情况……………………………………………………

 4 第三章

  编制的主要依据……………………………………………… 5 第四章

 安全文明监理目标……………………………………………6 第五章

  安全监理机构及人员职责…………………………………… 6 第六章

 安全监理内容……………………………………………… 13 第七章

 安全监理控制程序………………………………………… 15 第八章

 本工程安全监理风险分析及对策………………………… 19 第九章

 危险源分析及监理对策…………………………………… 22 第十章

  旁站监理…………………………………………………

 26 第十一章

  安全监理制度……………………………………………

 27 第十二章

  施工中的安全监理要点……………………………………31

  第一章 、 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成都市红星路南延线与三环路交汇处,共包含车行桥 2 座(1

 号车行桥和 2 号车行桥)和人行天桥 2 座(1 号人行天桥和 2 号人行天桥)。本工程是对既有桂溪立交桥进行加宽,即在两侧同时各增设一条车行桥(宽 4 米)和一条人行桥(宽 4 米)

  1 1 、桥梁下部构造

 本工程桩基础采用机械冲孔成桩,孔桩直径 1.2 米—1.8 米。

 车行桥柱高 2.8 米-4 米,人行桥柱高 2.3-4.5m,在双桩基顶面设置承台,桩基、承台均为 C30 砼。桥跨与地面过渡采用挡墙路基连接,挡墙采用 C30 混凝土,挡墙与桥台间用透水性土回填。

  2 2 、上部结构

 (1) 1 号车行桥 主梁均为现浇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桥,桥梁共三联 12 跨,桥长 243.4 米,桥面宽度 10.0 米横向采用结构调坡,现场采用搭架浇注施工。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高度 1 米悬臂长 0.8 米,箱形截面。

 (2) 2 号车行桥 主梁均为现浇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桥,桥梁共三联 12 跨,桥长 245.511米,桥面宽度 10.0 米横向采用结构调坡。现场采用搭架浇注施工。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高度 1 米悬臂长 0.8 米,箱形截面。

 (3) 1 号人行桥 位于 1 号车行桥的外侧,跨转弯辅道梁采用一跨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桥,两端采用三跨和两跨现浇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桥,共十二跨六联组成,跨转弯辅道桥面宽度 6 米,跨过后桥面宽度 4 米,人行道采用 2.3 米宽度的梯步下到地面,横向采用结构调坡。现浇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和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梁体高度均为 1.2 米,悬臂长 0.8 米,单箱单室截面。

 (4) 2 号人行桥 位于 2 号车行桥的外侧,跨转弯辅道梁采用一跨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桥,两端采用三跨和两跨现浇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桥,共十二跨六联组成,跨转弯辅道桥面宽度 6 米,跨过后桥面宽度 4 米,人行道采用 2.3 米宽度的梯步下到地面,横向采用结构调坡。现浇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和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梁

 体高度均为 1.2 米,悬臂长 0.8 米,单箱多室截面。

 3 3 、排水工程

 本排水工程为三环路底层排水工程修改设计和三环路三瓦窑回头匝道排水设计。底层排水工程根据桥梁和道路平面位置调整后作相应调整,同时调整立交桥底层的雨水进水口。雨水管道为西侧设支管接原有检查井,东侧新建位置为人行道外 1 米。污水管道东西侧都为设支管接原有检查井。回头匝道排水只设一道雨水管道,距道路中线 1.5 米。

 4 4 、道路工程

 本道路工程为三环路底层道路工程修改设计和三环路三瓦窑回头匝道道路工程。本次底层道路改造共包括四条线,分别为 A、B、C、D 线。

 (1)A 线起点接红星路北侧辅道边缘,终点接三环路,设计全长 289.905米; (2)B 线起点接红星路北侧辅道边缘,终点接三环路,设计全长 297.367米; (3)C 线起点 00-42.384,接三环路慢车道,终点 02+22.940,接红星路,设计全长 265.324 米; (4)D 线起点 00-37.908,接三环路慢车道,终点 02+21.912,接红星路,设计全长 259.982 米; 本回头匝道工程共包括四条线,分别为回头匝道,D 延线,支一线和支二线。

 (1)回头匝道设计起点 00+00,接三环路辅道边缘,设计终点 04+78.479,设计长 478.479 米,道路含有 6 米和 9 米两个断面。

 (2)D 延线设计起点为 03+21.273,设计终点为 05+00,设计全长 178.727米,道路宽度为 7.0 米~10.5 米不等。

 (3)支一线起点接回头匝道,终点接 D 延线,设计全长 53.878 米,道路宽 6.0 米。

 (4)支二线起点接 D 延线,终点接回头匝道,设计全长 46.875 米,道路宽 7.0 米。

 第二章 、基本概况

 工程名称 三环路与红星路南延线桂溪立交桥工程 工程地点 成都市桂溪乡三瓦窑 工程性质 改善红星路通行条件,解决非机动车和行人横跨三环路通行难题 建设单位 成都兴城投资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西南交大土木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成都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 成都衡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 成都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安全监督单位 高新区安监站 质量监督单位 高新区质监站 开工日期 2008年8月10日 竣工日期 2009 年 5 月 10 日 工期天数 270 天 质量等级 合格 合同价 4000 万 承包方式 总承包

  第三章 、 编制的主要依据

 坚持“严格监理,质量第一,主动监理,热情服务,监帮结合,积极促进,争创信誉”的工作原则,正确处理质量与进度、安全的关系,同时注意发挥高智能服务,利用自身的优势,协助施工方优化施工工艺和作业方案,确保全面完成施工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任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及其它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等标准; 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 1991 年第 15 号令)》; 6、《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

 7、《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8、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81号)》;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0、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1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12 、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13、本工程监理合同及施工合同

 1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第四章 、 安全文明监理目标

 通过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的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杜绝、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的实现。杜绝特大、重大、较大及一般安全责任事故,确保事故死亡率为零;预防并减少重伤、轻伤及职业病伤害机率指数;采取有效措施使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处于可控状态。

 项目监理机构严格按照施工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积极主动地开展现场监理工作,督促承包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做好危险区域、危险工种的安全防护工作,做到安全生产无死亡事故、无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无火灾事故、无高空坠落事故、无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发生。杜绝伤亡事故,杜绝职工因工死亡事故,杜绝设备重、特大事故。杜绝责任火灾和爆炸事故。杜绝交通重大、特大责任事故。负伤率在 10‰以下。达到成都市文明施工标准,争创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和标准化施工工地。

 第五章 、 安全监理机构及人员职责

 一、安全监理机构 监理部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安全监理责任,监理部按照人员的配置,结合工程的特点,设置与工程相称的项目安全监理小组。项目监理部设置以项目总监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副组长、组员,具体负责现场安全监理工作。

 二、安全监理机构一览表 安全监理机构一览表 职务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组员 组员 组员 组员 姓名 吴栩葵 廖晖 曹会明 房爱国 吴红林 陈军 张明江

 三、安全监理领导小组的具体职责:

 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落实安全监理目标,制定安全监理方案和安全监理细则,根据方案的要求,落实资源配置。

 负责实施运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和对应的安全监理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不符合要求或安全隐患,要求施工单位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按照措施进行现场整改,最后对上述措施进行现场复查。

 对工程重大危险源项目,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进行重点监理。

 四、安全监理人员职责

 1、 监理人员组成

 总监:吴栩葵 总监代表:张璐 专业监理工程师:房爱国、张明江、蒋祖成

 造价监理工程师:汤全明 安全监理工程师:廖晖 监理员:吴红林、王庆华、陈军 安全监理员:曹会明 2、岗位职责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岗位职责

 项目 职责内容 考核要求 标准 完成时间 基 本 职 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人员的分工和相应工作职责,督促检查安全监理责任的履行 明确职责、开展工作、合理配置人员数量 与监理规划同步 2、组织分析识别和评价项目的危险源,策划项目安全监理方案,组织编制项目安全监理规划 应符合监理规范、监理合同,应具有可操作性 与监理规划同步 3、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企业资质 提出审查意见 与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同步 4、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专业、专项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签署意见 提出审查意见 专业、专项方案开工前 5、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及时、提出审查意见 监理规划批准一个月内 6、主持安全监理会议 及时、务实、有效 月末检查 7、协调工程现场重大施工安全事项,参与调查重大安全事故 及时、意见准确 与有关事项同步 8、审核签发安全监理通知单、暂停施工令和各类安全监理检及时、准确 与有关事项同步

 验表,组织编制签发上报安全监理月报、专题报告 9、组织安全监理人员学习有关安全监理政策文件和技术业务 及时、有效 及时组织、定期组织

 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岗位职责

 项目 职责内容 考核要求 标准 完成时间 基本 职责

  1、编写安全监理细则,负责具体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 则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监理工作有序、工作处于受控状态 监理规划批准后一个月内 2、协助业主考察工程投标单位的资质,并提出意见,协助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并监督实施

 及时、准确 与招标工作同步 3、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审查专业及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并提出意见,审查特种施工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件 及时、如实、准确 各专项开工前 4、审查施工承包单位和专业与劳务分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及时、如实、准确 各专项开工前 5、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业与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技如实、准确 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审批前

 责任 责 术措施,向总监提出报告,并监督承包单位实施 6、核查施工安全实施和施工机械的验收工作,签暑检查意见 及时、认真、真实 设施及机械作用前 7、定期评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向总监提交报告 及时、有效、工作处于受控状态 每周 8、指导安全监理员实施现场安全巡检检查等日常安全监理工作 认真、准确 专项开工前或定期布置 9、负责安全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 完整、准确、真实 月末

 监理员安全监理岗位职责

 项目 职责内容 考核要求 标准 完成时间 基 本 职 责 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安全监理工作 监理工作有序、工作处于受控状态 每周检查 2、监督施工承包单位落实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安全管理的自检工作 及时、真实、有文字依据 与施工单位自检同步 3、做好施工现场日常的安全巡检检查,对易发事故的高危作业工序进行现场跟踪监督,监督施工承包单位强制性施工安全技术标准组织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通知施工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当严重险情制止无效按安全检验评定标准发出整改通知,并追踪回复使安全工作处于受控状态 每日与其他监理工作同步进行

 时,应按规定迅速报告 4、检查进场的安全防护材料、用品的产品合格证明材料、检测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按安全产品质量检验标准发出整改通知 每批用品进场后 5、参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 按承包单位措施及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每周、每月 6、做好有关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和安全检查监理日志 准确、及时、真实 每周、每月检查

  安全监理员岗位职责

 工作范围 主要职责 在总监理工程师及安全监理工程师的 指导下从事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监理工作 1、现场监理应采取安装验收和使用过程中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并着重加强对高空作业防护、脚手架、“三宝四口”、物料提升机、基坑支护、模板工程、施工机具等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发现隐患,应督促有关人员限期解决,并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应立即制止。

 2、在现场巡视、旁站中发现不安全因素,要求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不安全因素,预防工伤事

 故发生,做好安全控制监督检查工作。

 3、对施工现场用电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及要求进行检查。

 4、随时根据气象预报,要求施工单位提前做好防风、防雨措施,切实按措施严格执行实施,并合理安排现场施工生产。夏季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冬季做好保暖工作。

  第六章 、 安全监理内容

 我公司严格按照安全监理相关要求,“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展安全监理工作,以帮监结合的方式,帮助和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全过程中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按相关的法律法规,尽职尽责做好安全监理工作:

 (1)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核实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5)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的安全保护措施。

 (6)督促并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

 (7)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责令暂停施工整改,并及

 时报告建设单位。

 (8)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一、施工准备阶段

 1.调查了解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情况。

 2.告知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并协助其及时办理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手续。

 3.审查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相互间的安全协议。

 4.审查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数量与资格。

 5.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6.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包括须经专家论证、审查的项目)和须经监理复核安全许可验收手续的大中型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一览表。

 7.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专项(重点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8.编制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及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9.对监理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10.在第一次工地例会上介绍安全监理目标、工作要求及安全监理人员等。

 二、施工(含缺陷责任期)阶段

 1.监理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到岗及工作情况。

 2.监督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及时制止违规违章施工指挥、施工作业。

 3.复核施工单位大中型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不得投入使用。

 4.核查施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参与施工单位组织的专项安全检查(包括异常气候和节假日的安全检

 查)。

 6.安全监督部门对项目安全检查后的项目安全生产状况讲评会。

 7.配合工程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8.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及安全设施不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条文要求的情况,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及时予以整改。

  9.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10. 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检工作;

  11. 监理人员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跟班监督检查;

  12. 竣工验收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在工程竣工或分项竣工签发交接书后,对未完成的工程和对工程缺陷的修补、修复及重建过程进行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七章、 安全监理控制程序

 (一)审查施工单位与安全有关的文件:

  1)《营业执照》。

 2)《施工许可证》 3)《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书》 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 6)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体系 7)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8)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 9)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10)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

 (二)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及证明文件 (三)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

 1)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

 ①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写 ②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工程技术、质量、安全、工会、设备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

 ③安全技术措施应由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④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建设单位审批认可

 ⑤安全技术措施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由原编制人员批准。

 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① 土方工程

 A 地上障碍物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 地下隐蔽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C 相临建筑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D 场区的排水防洪措施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E 土方开挖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机械的安全生产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F 是否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是否满足分级漏电保护。

 G 照明用电措施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四)安全文明管理

 检查现场挂牌制度、封闭管理制度、现场围挡措施、总平面布置、现场宿舍、生活 设施、保健急救、垃圾污水、防火、宣传等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1)审核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

  (2)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3)审核安全设施及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控制措施。施工单位应提供安全设施的厂址及出厂合格证书。

 (4)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安全事故(报业主、公司、上级主管部门)严重安全隐患(报业主)工程开工准备建设单位工程开工报告承包单位审核开工报告监理工程师审核结果总监审批不合格修改完善符合相应工程项目建设强制性标准开工令总监签发易发生重大事故部位、环节重点监控现场监理人员施工全过程安全巡视、检查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结果监理工程师安全问题指令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口令指令存在问题不合格合格暂停施工令总监签发对安全问题进行处理承包单位复工申请承包单位复查处理结果监理工程师复工指令总监签发监理通知单监理工程师(总监审签)整改复查报审承包单位复查意见监理工程师合格参与调查处理总监、监理工程师监督处理方案实施监理工程师执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5)现场监督与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或停止施工

  (6)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操作规程操作施工,发现安全隐患时,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责令施工企业整改。

 (7)对主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除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8)每日将安全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中。

 (9)及时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汇报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汇报,并做好汇报记录。

 (10)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控制程序框图:

  第 八 章 、 本工程安全监理风险分析及对策

 序号 风险内容 可能造成的后果 监理对策 1 “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不到位 发生坠人、坠物事故 督促检查,核查培训记录 2 “三类人员”、电工、电焊工、司机等无证上岗 违章操作引发事故 核查人员资料,对无证人员要求更换

 3 挖土机及渣土车违反操作规定及扬尘治理管理规定 污染城市环境 检查培训及技术交底记录,现场检查督促 4 桩机司机违反操作规程 祝电、伤人、倒塌、 检查培训及技术交底记录,现场检查督促 5 起重机司机及指挥违反操作规程 触电、伤人、坠物 6 电工及焊工违反操作规程 触电、发生火灾、损坏物品 7 模板工、钢筋工、混凝土工违反操作规程 伤人、坠物、质量事故 8 未按要求设置好临时用电设施,铺设电线、电缆及设置配电箱不规范 触电、火灾、电器跳闸等事故 审核临时用电方案,组织施工单位定期检查 9 材料乱堆乱放 坠物伤人、火灾事故 审核方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0 配电箱、电线、电缆配置及敷设不符合规范要求。

 触电、火灾、电器跳闸等事故 定期检查 11 其它不安全行为 引发安全事故 检查培训及技术交底记录,现场检查督促 12 未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未建立各项管理制度 组织机构、管理制度不健全,易引发各类事故 核查机构的建立及是否正常运行,检查项目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并督促落实 13 安全措施费用部到位 防止安全事故的硬件设施缺少 检查安全措施费用计划及使用 14 企业施工能力不符合及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禁止施工 核查企业资质及施工许可证,不符合时向业主书面反映 15 电焊机 触电、停电、伤人等 现场检查是否按要求

 事故 设置,核查定期检查记录 16 其它机械 触电、停电、伤人等事故 现场检查是否按要求设置,核查定期检查记录 17 临时用电方案 触电、停电、伤人等事故 审查方案,按方案检查并督促落实。

 18 桩基施工组织设计 引发各类事故 审查方案,按方案检查并督促落实。

 19 基坑支护设计、施工方案 引发各类事故 审查方案,督促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并参与方案论证,按方案检查并督促落实。

 20 土方开挖施工组织设计 引发各类事故 审查方案,督促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并参与方案论证,按方案检查并督促落实。

 21 高大模板施工方案 引发各类事故 审查方案,督促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并参与方案论证,按方案检查并督促落实。

 22 预应力方案 引发各类事故 审查方案,按方案检查并督促落实。

 23 场地狭小,工期紧,处于交通要道 引发各类事故 审查方案,按方案检查并督促落实。

 第 九 章 、 危险源分析及监理对策

  危险源 可能导致的事故 监理工作措施 钻孔桩 桩机有缺未经检测合格的机械陷 机械伤害、倾覆 检查桩机是否有检测合格证,禁止使用未经检测合格的机械 司机无操作证 机械伤害 督促施工方加强教育,检查操作工是否有操作证,要求司机在有桩或锤的情况下不准离开操作岗位 非工作人员进入工地 机械伤害 要求作业区有明显的警示标志、或围栏,非工作人员离开桩机 10 米以外,操作人员在 5 米以外监视 司机违章作业 机械伤害、倾覆 督促施工方加强教育,严禁带锤行走。

 土方工程 施工机械有缺陷 机械伤害,倾覆 进行巡查 施工机械的作业位置不符合要求 倾覆、触电等 进行巡查 挖土机司机无证或违章作业 机械伤害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教育和培训,进行巡视检查 其他人员违规进入挖土机械作业区域 机械伤害 督促施工单位执行运行的安全控制程序、进行巡视检查 基坑支护 支护方案或设计缺陷或者不符合要求 塌陷 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或修订方案,并组织专家审查 临边防护措施缺乏或者不符合要求 人员坠落等 督促施工单位在坡顶安设围栏及警示标志 未定期对支撑、边坡进行监测、测量 塌陷等 督促施工单位执行运行安全控制程序、进行巡视检查边坡顶部是否有裂缝、边

 坡渗水等情况 边坡支护不符合要求 塌陷等 督促施工单位执行已经批准的方案,注意检查收锚杆长度、巡视监控 排水措施缺乏或不当 塌陷等 挂网喷浆面排水孔的设立,坡顶及坡底截水沟的设立,监理日常进行巡视检查 积土、料具堆放或机械设备施工不合理造成坑边荷载超载 塌陷 督促施工单位执行运行的安全控制程序进行巡视检查 模板工程 人员上下通道缺乏或设计不合理 高处坠落 督促施工单位执行运行的安全控制程序进行巡视检查 施工方案缺乏或不符合要求 倒塌、物体打击 督促施工单位按项目实施情况编制方案,并组织审查,特别是高支模方案,应有 5 人以上的专家进行审查通过。

 无针对砼输送的安全措施 机械伤害及影响脚手架稳定 要求施工单位混凝土泵管支架与模板支架及脚手架分开 支撑模板立柱的稳定性不符合高支模立杆的稳定要求 模板坍塌 督促施工单位执行已批准的方案,审查钢管扣件质保书,并见证委托检测,监理进行巡视检查水平杆、扫地杆、水平加强层、剪刀撑 的设置,高支模工程监理将按比例抽检已安装支架扣件的扭矩,并对高支模进行验收。

 模板拆除区未设置警戒线且无人监护 物体打击 警戒施工方设立警戒线并派人监护,监理进行巡视检查施工方执行情况 模板拆除前未经申请批准 倒塌、物体打击 审核拆除试块,对照验算方案进行审批,拆除过程中还应检查后浇带的支撑等 施工外电防护措施缺乏或接地与接零保护触电 要求施工方在临时供配电布设完成后,进行验收;监理进行定期巡视检查

 用电 系统不符合要求 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触电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教育培训,进行巡视检查 电缆电线老化,破皮未包扎 触电 进行巡视检查 非电工私拉乱接电线 触电 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教育培训,监理进行巡视检查 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触电、电器损坏 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教育培训,监理进行巡视检查 电缆架设或埋设不符合要求 触电

 进行巡视检查 机械金属外壳未接地 触电 进行巡视检查 潮湿环境作业漏电保护参数过大或不灵敏 触电 进行巡视检查 闸刀及插座插头损坏、闸具不符合要求 触电 进行巡视检查 不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要求,导致防护不足 触电 进行巡视检查 手持照明未用 36V及以下电源供电 触电 进行巡视检查,潮湿部位与低于 2.5M 等易触电的场所照明应采用安全电压,不大于 24V 带电作业无人监护 触电等 督促施工单位执行运行的安全控制程序、进行巡视检查

 第 十 章 、 旁站监理

 一、旁站监理职责:

 安全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内容:

  1、检查待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工序(重大危险源)是否有施工方案并经过审批;

  2、检查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到位情况;

  3、检查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 、监视作业人员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及有关规范、规定操作;

  5、检查施工作业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如附近是否有高压架空线会碰撞等); 发现问题及时作出处理决定,或及时报告总监或专监;

  6、旁站监理过程中,发现作业人员不按专项施工方案操作,应立即制止,要求及时纠正。如发现异常情况或情况危急,应要求立即停止施工,督促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7、针对旁站监理工作内容,认真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旁站监理记录应针对旁站监理内容记录每项的监理情况)

 二、安全旁站监理工作程序

  督促施工单位明确重大危险源,并制定计划,书面送达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监理组将需实施安全旁站监理的关键工序(重大危险源)在施工前书面告知施工单位项目部; 施工单位项目部应在该工程施工前向监理组书面告知该工序何时施工;

 监理组接到施工单位项目部书面告知后,按时派安全监理员实施安全旁站监理

  安全监理员做好旁站监理记录,(记录的内容应与旁站监理内容相符,并要注意记录有关技术参数); 三、本工程需旁站监理的关键工序

  1.高大模板验收检验

  2.拆除工程

  3.预应力结构张拉工程

  4.基坑开挖

  5.结构物混凝土浇筑 6.扣件、钢管检查验收 7.桩基钢筋笼吊装

  第 十 一 章 、 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首次安全监理交底会议制度

 1. 工程开工前,由总监理工程师召集施工总承包方的项目经理、技术负人、 专职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并邀请建设单位代表参加,召开首次安全监理交底会议。

 会议主要内容:

 (1)

 建设单位介绍委托合同约定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和有关法规规定。

 (2)

 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及其分工。

 (3)

 研究确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共同分析识别和评价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研究确定安全监控的主要措施。

 (4)

 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有关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意见要求。包括:编制和提交符合项目实际的施工重大危险源清单及专项施工方案:配合安全监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安全奖惩制度、施工安全资料管理制度以及贯彻执行这些制度的保证措施。

 (5)

 共同组建工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其任务职责和工作制度。

 (二)安全监理例会制度 1、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由总监理工程师定期主持,会同建设、施工等单位召开安全监理例会。

 2、安全监理例会的主要内容:

 (1)

 检查分析施工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存在问题的原因。

 (2)

 针对安全生产及其管理存在问题,提出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及其管理的改进措施,包括管理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等。

 (3)

 坚持分析和研究文明施工的现状,提出下一阶段文明施工的改进措施。

 (4)

 通过会议,总结表扬安全生产、安全管理的好经验,讲评、批评违规施工作业和放松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落实下一步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分工。

 (三)专项施工方案报审制度 1、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按照编制重大危险源的专相施工方案,并提交监理审查。对于规定应通过专家论证审查的方案,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按规定论证审查后,再向监理报审。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安全监理工程师,对专相施工方案进行审查,重点审查专相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否经过施工承包单位内部审查,该单位技术负

  责人是否签署、审批,是否已盖施工企业印章;方案是否符合本工程项目具体条件并具有针

 对性。

 3、重大危险源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程施工具体情况确定。

 4、凡施工工艺和施工设施、施工机械等变更,需要修改专项施工方案,应

 从新办理方案审批手续。

 (四)危险源交底监控制度 1、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针对施工危险源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列入施工组织设计中,并应经监理审批。

 2、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单独编制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包括危险源施工的监理措施和监理检查要求。

 3、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针对重大危险源,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办理监理审批手续。

 4、督促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对危险源的施工作业进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监理人员应检查交底的书面记录,对于没有进行交底的不允许擅自施工作业。

 5、重大危险源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后,安全监理人员应检查施工承包方危险源施工作业前的各项安全自检工作是否落实,自检人员是否到位,自检工作是否完成,自检责任制是否落实。施工承包方自检工作不落实的,安全监理人员有权拒绝施工作业监理报验的申报,以及禁止不经监理报验擅自施工作业。

 (五)安全监理巡视制度 1、重大施工危险源工程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有针对性的巡视监理方案,明确对工程巡视监理的施工作业控制点及要求。

 2、总监理工程师应按安全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安排安全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监理的巡视监督工作,并检查实施情况。

 3、安全巡视监理每天不少于一次,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应进行必要的旁站监理。安全监理人员应将巡视、旁站监理情况填写巡视旁站监理记录。

 4、各专业工程的安全巡视、旁站监理的施工作业控制点,按照有关规定和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六)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1、项目监理机构应组织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共同开展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制定安全检查计划,该计划应取得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的

 同意。

 2、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活动类型有定期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和季节性、节假日的安全检查。

 3、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的内容根据法规和规范性标准要求,结合安全检查活动的目的和工程具体情况进行确定,包括现场安全和安全资料等方面。项目监理机构应事先制定检查标准和检查办法,明确检查参与人员。

 4、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应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保证施工安全。

 5、安全监理人员应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通过工程例会等形式向建设工程各方主题通报。

 (七)施工安全设施、施工机械验收核查制度 1、施工现场的重要施工安全措施和大型施工机械的使用,应在运行前监理核查。

  第 十二 章、 施工中的安全监理要点

  一、临时用电安全监理:

 (一)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1、现场临时用电设备 5 台或者设备总容量在 50KW 以上,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装饰装修工程或其他特殊阶段,应补充单项施工用电方案;

 2、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内容要包括:

  ( 1 )

 现 场 勘测;

  (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

  (3)进行负荷计算:一般采用需要系数法进行计算;

  (4)选择变压器(根据具体情况可有可无);

 (5)设计配电系统:

  a)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导线或电缆:截面选择根据具体情况按电流法或机械强度法;

 b)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

 c)设计接地装置;

 d)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

 (6)设计防雷装置;

 (7)确定防护措施;

 (8)确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从技术和管理两个方面);

  3、临时用电组织设计要单独编制,不能与其他施工组织设计在一起编制;

 4、临时用电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经安全、技术、设备、施工、材料等相关部门审核,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进行报验;如果有变更,应及时补充有关的图纸资料;

 5、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对于小型工地(指现场临时用电设备 5 台或者设备总容量在 50KW 以下),可不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但仍要编制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并且也须经过“编制、审核、批准”程序; (二)、电工及其他用电人员

  1、电工要持证上岗,其他用电人员(指直接操作用电设备人员)要经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暂停使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该关门上锁;

  3、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好妥善处理后进行;

 (三)安全技术档案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档案内容:

  (1)用电组织设计全部资料及修改用电组织设计资料;

 (2)用电技术交底资料;

 (3)用电技术交底资料;

 (4)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5)

 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由设备制造厂或维修人提供);

 (6)定期检查(复查)表;

  (7)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

  2、安全技术档案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电工工作记录可由电工代管,每周由项目经理审核认可,并应在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3、临时用电应定期检查:施工现场每月一次,基层公司每季一次。检查时要检测接地电阻和绝缘电阻;

 4、临时用电定期检查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四)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

 1、外电线路防护

 (1)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生活设施、料棚及堆放杂物;

  (2)在建工程及脚手架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最小安全操作距离(1KV 以下)不小于 4m;

 (3)施工现场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1KV 以下)交叉时,架空线路垂点与路面最小距离不得小于 6m;

  (4)起重机与外电架空线路(1KV 以下)边线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最小距离不得小于 1.5m;

 (5)施工现场开挖沟槽边缘与埋地电缆沟槽边缘最小距离不得小于 0.5m;

 (6)当安全距离达不到要求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火措施,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外防护设施宜采用木、竹或其他绝缘材料搭设,不宜采用钢管等金属材料搭设,防护设施的警告标志必须昼、夜均醒目可见。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10KV)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 1.7m;

  2、电气设备现场周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污源和腐蚀介质;

 3、电气设备设置场所应避免物体打击和机械损伤; (五)接地与防雷

  1、一般规定

  (1)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同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外电线路一致;

  (2)在专用变压器三相五线制供电 TN-S 接地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须与 PE 线相连;如果进行为三相四线制,N 线必须通过总 RCDE 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 RCD 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 TN-S 系统;通过总 RCD 的 N 线和 PE 线之间不得做电气连接;重复接地线要与 PE 线连接,不得与 N 线相连接;PE 线的规格:S≤16 (5mm2),16mm2<S≤35 mm2(16 mm2),S>35 mm2

  (3)相线、N 线、PE 线颜色标记:相线 L1(A)/L2(B)/L3(C)相序为 N 线为淡蓝色,PE 线为 g/y 双色线。

 2、保护接零

  (1)TN 系统的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部分做保护接零:

  1)电机、变压器、电气、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2)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3)配电柜与控制柜的金属框架;

  4)配电装置的金属箱体、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5)电力线路的保护管、钢索、起重机底座和轨道、滑升模板的金属操作平台等;

  6)电力线路杆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7)潮湿或条件特别恶劣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采用保护接零;

 (2)TN 系统的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部分可以不做保护接零:

  1)在木质、沥青等不良导电地坪干燥房间内、380v 及以下电压的电气装置金属外壳;

  2)安装在配电柜、控制柜金属框架和配电箱的金属箱体上且与其可靠电气连接的电气测量仪表、CT 及电器金属外壳;

 3、接地

  (1)超过 100KVA 的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工作接地电阻不得超过 4Ω,不超过 100KVA 的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工作接地电阻不得超过 10Ω;

 (2)TN 系统中 PE 线在配电室、总配电箱以及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都要做重复接地;每一处接地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 10Ω;在工作接地电阻允许达到 10Ω 的电力系统中,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不得大于 10Ω;

  (3)接地装置:1)不得用铝导体做接地极和接地母线;2)不得用螺纹钢做接地极;3)接地母线应用 2 根及以上并联连接;4)接地极可以用角钢(δ≥4mm)、钢管(δ≥3.5mm)、光面圆钢(φ≥4mm);

  4、防雷

 (1)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井字架、龙门架以及钢脚手架和正在施工的在建工程的金属结构,当在现场防雷接闪器保护范围以外时,按规定安装防雷装置(宁波地区年平均雷暴日为 40d/a,高度≥32m 的高架设施和机械设备均需要安装防雷装置),机械设备上的接闪器长度为 1~2m;安装避雷针的机械设备,动力、控制、照明、通讯线路要采用钢管做保护管,并与该机械设备保持良好的电气连接(屏蔽、等电位)以防止雷电侧击;

 (2)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得大于 30Ω;

  (3)做防雷接地的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 PE 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要满足重复接地的电阻值要求;

  (六)配电线路

  1、架空线路:

  (1)架空线路须采用绝缘导线且敷设在专用电杆上;

 (2)导线截面:1)计算负荷电流不大于其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2)线路末端电压偏移不大于额定电压的 5%;3)三相四线制的 N 线和 PE 线截面不小于相线截面的 50%;单相线路 N 线与相线截面相同; (3)架空线载一个档距内,每层导线接头数不得超过该层导线条数的 50%,且一条导线只能有一个接头,在跨越铁(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架空线不能有接头;

 (4)相序:动力、照明在同一横担上水平(面向负荷自左至右)L1、N、L2、L3、PE;动力、照明在二层横担上,上层(面向负荷自左至右)L1、L2、L3,下层(面向负荷自左至右)L1(L2、L3)、N、PE;

 (5)架空线路档距:≤35m;线间距≥0.3m,靠近电杆的两导线间距≥0.5m;

  (6)架空线路最大弧垂距地面距离:施工现场 4m,机动车道 6m,铁道 7.5m;架空线路电杆与路基边缘最小水平距离 1.0m,与铁道边缘水平距离:杆高+3m,与建筑物边缘水平距离:

  (7)架空线路须有短路保护;

 2、电缆线路

 (1)电缆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线路。

  (2)电缆截面:1)计算负荷电流不大于其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2)线路末端电压偏移不大于额定电压的 5%;3)三相五线制的 N 线和 PE 线截面不小于相线截面的 50%;单相线路 N 线与相线截面相同;

  (3)电缆应采用架空或埋地敷设,不许沿地面明敷设;埋地应采用铠装电缆;

  (4)埋地电缆:1)埋地深度≥0.7m,并在电缆上下左右侧敷设不小于 50mm的细砂,然后覆盖砖或砼板等硬质保护层;2)埋地电缆在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介质腐蚀场所、引出地面从 2m 到地下 0.2m 处,必须加防护套管(套管内径不小于电缆外径的 1.5 倍);3)埋地电缆与其附近外电电缆和管沟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 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 1m;4)埋地电缆的接头应在地面的接线盒内;5)在建工程内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严禁穿越脚手架引入;

 (5)架空电缆:1)架空电缆应沿电杆、支架或墙壁敷设,并采用绝缘子固定,严禁沿脚手架、树木或其他设施敷设;2)敷设高度符合架空线要求,沿墙壁敷设时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 2m;

 (6)电缆线路必须有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采用熔断器保护时,熔体额定电流不应大于导体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的 1.5 倍;采用断路器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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