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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项目部高速公路安全监理细则t5

时间:2021-10-19 15:02:1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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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制依据 及适用范围 1.1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 393 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 493 号)和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河南省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监理规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结合叶舞高速工程的实际,制定本《安全监理细则》。

 1.2 适用范围 按照平叶舞高速公司与河南恒通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合同书中所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本安全生产监理细则适用于焦桐高速公路叶舞段 A 监理代表处施工监理细则实施安全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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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目标

 杜绝特重大安全事故; 杜绝责任职工死亡事故; 杜绝责任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杜绝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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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监理组织

 3.1

  成立代表处安全监理工作领导小组,总监理工程师甘良金安全监理生产组长,陈国强、杜富文为副组长,安全监理工程师、各驻地监理工

 程师为成员,现场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也为成员,实行统一协调、分级管理(见附表),监理代表处设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 1 名。

 3.2 焦桐高速公路叶舞段 A 监理 代表 处 安全监理组织机构框图

 各驻地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代表 安全监理工程师 工程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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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4

 监理 代表处 安全责任

 4.1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安全生产监理应与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同步实施,对监理代表处所监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4.2

  编制安全生产监理细则,针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和工程实际制定检查方案和专项安全监控措施,按照安全生产监理细则实施安全监理。

 4.3

  依据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生产标准,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对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生产标准的。责成施工单位修改完善。

 1)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部室、驻地监理逐级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分别提出修改意见,施工单位修改完善,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工、安全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配备的人员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3)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 4)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电器设备等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基坑支护、模板、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拆装等专项方案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情况; 7)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 8)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的设置以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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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限时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向建设单位报告;施工单位对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应立即向建设单位报告。

 4.5

 职业健康及安全计划(OH&S)

 建立一个 OH&S 计划,这个书面计划的目的是告知工地人员和管理人员他们在项目安全和健康方面的义务。另外,还应包括程序和导则,为项目每个部分的施工单位之间建立行为的一致性和协调性。在施工单位的协助下,建立 OH&S 计划,来协调所有能够减少或控制与项目施工相关的危险和风险的方法。目的是确定项目安全的责任,避免人员伤亡,把财产损失降低到最小,减少施工成本,提高效率。

 制订一个书面的安全计划,目的是告知所有工地人员、施工单位在施工安全和健康方面的责任。另外,还须包括在不同的施工单位间建立统一协调的工作程序和方式。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计划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根据合同要求编制一套标准,包括特定的安全/ 保安/ 环境计划,并与业主协商,然后提交验收和执行。监督执行情况和与既定计划的差异,包括专门安全/ 保安/环境人员不同活动的纪录。

  与施工单位共同建立营运安全计划,来协调所有可避免或控制项目施工相关的危险和风险。其目的是确认项目安全的责任,避免人员伤害,减 少财产损害和损失,减少施工成本,提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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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6

 安全生产监理控制流程图

 发现问题按规定程序处理 是 否 暂停施工(继续执行停工令)

 总监指示复工 是 否 施工单位报送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 驻地监理、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初审 监理代表处审批 制定安全生产监理细则和检查方案及控制措施 施工单位安全员现场检查 驻地监理集中平推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将安全控制作为程序检查内容 重大安全隐患或经多次指出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

 监理代表处巡视检查适时预控或组织定期联合检查进行安全培训和指导 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停工令 向业主报告 是否整改(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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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理 代表处 安全监理职责

  5.1

 按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安全生产监理与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同步实施,对代表处管段内的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5.2

  依据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生产标准,根据各驻地监理及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初步审查意见,经施工单位修改完善后由总监审查批准后实施。

 5.3

  编制总监办安全生产监理细则,针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制定检查方案,按照安全生产监理细则实施安全监理。同时,随着工程的进展变化及施工单位专项安全方案的完善,对安全监理细则进行修改、补充,增强安全监理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安全监理细则经监理总监审批后报建设单位和安检单位备案。

 5.4

  按照监理代表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与辖段施工单位密切配合,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定期抽查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和现场应急救援装备的配备及人员培训情况。

 5.5

 定期召开安全监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监理工作例会、施工工地例会,总结、分析、研究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及时对监理组提出安全监理工作的要求和指导意见。

 5.6

  每月组织相关单位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专项检查,发现各类安全事故隐患,采取书面通知施工单位,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经监理代表处审批后报告建设单位。

 5.7

  组织监理代表处对施工单位进行季度安全管理考核,提出初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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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后,报监理代表处审核后,上报建设单位核定。

 5.8

  对驻地监理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指导工作,不断提高现场监理的安全责任感和监控能力。并对关键性作业部位,进行重点巡视和监控。制止有章不循、违章蛮干的行为;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对上级对施工单位检查提出的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结果进行跟踪反馈。

 5.9

  改变监理方式,密切与安全监督部门的合作,按照公正、严格、权威、规范的要求,不断提高高速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监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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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驻地 监理 安全监理职责 6.1

  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等国家及铁道部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6.2

  安全生产监理与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同步实施,按照合同中签订的《安全生产协议书》对监理组所辖施工区段路基、结构物、梁场、预制板厂等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按照代表处《安全生产监理细则》进行安全监理。

 6.3

  依据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生产标准,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生产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对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生产标准的,责成施工单位修改完善后报监理代表处审批。

 6.4

  在实施安全监理过程中,参照业主有关文件要求和《关于加强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监控指导意见》及专项安全监控要点等措施,结合现场实际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要求施工单位限时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向建设单位报告;施工单位对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应立即向建设单位报告,必要时向属地主管部门报告。

 6.5

  跨既有国道和临近既有偗乡道路施工应与公路部门签订安全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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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协议,当施工与行车安全发生矛盾时,服从行车安全的需要;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架梁等重点部位、地段施工作业,监理人员要进行过程监控。

 6.6

  按照代表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负责审批施工单位的专项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抽查施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与施工单位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发生事故全力协助施工单位的救援工作,并作出初步分析。

 6.7

  对施工单位进行季度安全管理考核,报经监理站审核后,上报建设单位核定。并将监理人员安全监理责任执行情况做为考核监理人员的内容之一。

 6.8

  加强对辖区内监理人员安全教育,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增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和施工单位共同努力,实现叶舞高速的安全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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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理 驻地办 安全监理职责

 7.1

  按照《安全生产监理细则》和《监理代表处安全监理职责》,将安全生产监理与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同步实施,对驻地(场)所管施工区段、梁场等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依法分别承担监理责任。

 7.2

  依据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生产标准,对所管区段(场)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生产措施部分和专项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及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初审意见,报监理总监审批;对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生产标准的,责成施工单位修改完善。

 7.3

  依据国家及交通部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在驻地(场)实施安全监理过程中,监督、协助施工单位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已经批准的施工方案;检查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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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设备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特种大型设备检验状况等。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要求施工单位限时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向建设单位报告及向监理代表处汇报;施工单位对重大事故隐患没有及时整改的,应立即向建设单位报告。

 7.4

  安全检查采取集中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将安全控制列为程序检查内容,将预控作为主要管理手段,加强对事故易发点的日常检查,定期检查施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善于发现安全问题,对运架梁、张拉作业、跨线、跨路、高空作业等重点工序、关键部位实行旁站监督或过程控制,严格安全监控,制止有章不循、违章蛮干的现象,做到有效监控。不瞒报、迟报事故。

 7.5

  如实填写监理日志中“安全文明施工栏”内容,现场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的监理例会要有施工安全问题、整改结果等方面的内容记录;对监理提出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过程进行跟踪记载,对下达的书面指令等涉及的安全问题做到安全监理资料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符,处理情况做到整改要求、时间与结果回复相闭合。参加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季度考核。

 7.6

 遵守监理纪律,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规定等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全面素质;增强安全责任感和现场监控能力,切实承担起安全监理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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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8.1

  安全监理工程师是项目安全生产日常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代表总监在项目工程监理过程中行使项目安全生产监理的职责,与监理代表处共同组织安全监理培训进行业务指导。

 8.2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理》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按照安全生产监理细则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监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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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

 8.3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否,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4

  做好日常现场安全检查和对关键性作业部位的巡视,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做好监督和记录,有权检查施工承包人安全生产的投入及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检查施工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特殊工种无证上岗予以制止。和代表处、驻地监理人员共同配合,对施工现场实施安全监控。

 8.5

  在实施监理过程中,有权利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立即向驻地监理、总监和业主汇报。

 8.6

  组织监理代表处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施工现场、高处作业、施工用电、施工机具等方面进行季度安全管理考核,监理代表处审核;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对安全整改通知的落实情况,并将核查情况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8.7

  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8.8

  按期提供监理月报中安全生产监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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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理 驻地办 现场监理安全措施

 为保证监理驻地办监理人员在现场实施检验,旁站过程中的自身安全,结合现场施工作业的实际,制定如下安全防范措施:

 9.1

  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关爱生命”、“以人为本”的思想,学习和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做到能识别危险源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9.2

  审查和执行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生产篇”内容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发现安全隐患,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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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3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注意瞭望,远离拆装脚手架,拆除模板区域,防止高处坠物或碰伤。

 9.4

  冷拉机、弯曲机、调直机等钢筋加工机械操作使用时,不得跨越钢筋,不得在起重机起重臂下和起吊、运吊的重物下方停留、工作和通过,不得在钢筋骨架上行走;气割、电焊作业,要保持安全距离,防止火星飞溅伤害。

 9.5

  监理人员要定期体检,有高空禁忌症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进行高处作业检验时,要着装整齐,不准穿硬塑料底等易滑鞋;攀登脚手架要走上下专用扶梯,踏稳可靠立足,佩带安全带,并不得沿脚手架攀登,强风(六级)以上、大雨、大雪、浓雾等恶劣天气,严禁进行高处作业的监理检验。

 9.6

  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不准在重要运输通道上逗留,浇注墩身时要躲开吊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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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检查方案、监督控制措施

 10.1 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专项检查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具

  体

 内

 容 备注 1 资质证书的办理情况 资质齐全(包括《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分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两级管理。

 2 设置安全生产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设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构,在施工现场配备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具有工程系列技术职称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建立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

 3 三类人员经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情况 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均经安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无重大安全事故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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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特种作业人员执证上岗情况 特种人员主要是指:电工、炮工、锅炉司炉工、金属焊接(含气割)作业、金属无损检测作业、压力容器操作工、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工、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及单位内部行驶机动车辆驾驶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在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5 安全管理实现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情况 1)杜绝行车险性及以上事故;杜绝责任职工死亡事故;杜绝责任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杜绝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

 2)安全责任分解、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考核奖惩制度。3)安全生产作业指导书,各项安全施工操作规程的制定针对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季节、气候的变化,制定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

 6 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及实施情况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内容包括: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配备的人员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施工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电器设备等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基坑支护、模板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拆装等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等临时性设施的设置以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以及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2)施工组织设计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审批意见、专项施工方案应附具安全检算结果,经技术负责人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3)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应有具体要求和班组负责人签认,技术安全交底要交到操作作业人员。

  专项施工方案包括(达到一定规模的工程)(1)基坑支护与降水、桩基开挖围堰、沉井工程;(2)模板工程;(3)起重吊装和钢结构安装工程(4)脚手架工程(5)拆除爆破工程(6)高空、水上、潜水作业(7)高墩、大跨、深水和结构复杂的桥梁工程(8)架 梁 工 程(10)其他危险性较高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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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培训制度 1)建立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培训制度,制定教育培训计划。2)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当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3)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4)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5)教育培训记录,三级安全教育内容。

 8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1)制定用火、施工、生活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应设置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3)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动火作业应当严格执行动火批准制度。4)易燃易爆场所、设备、设施应当装设仪表信号、超限报警、防爆泄压、保险控制以及防静电等安全监控系统并保证其灵敏可靠。

 易燃易爆作业场所设备、设施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禁止穿戴和使用易产生静电火花的服装、鞋帽和工具。作业人员清楚消防知识并定期进行灭火演练。

 9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办理情况 执行和建立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应对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均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0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公示与控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建立与落实情况

 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中应设有应急机构、救援人员组成、应急措施,消防通道示意图,急救通道示意图以及周围的消防部门、医院的联系电话等,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并定期组织培训、演练。应急救援预案应报建设单位备案。

 对照检查河南省 建 设 工 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 实 执 行 情况;对每个危险源的危害性分析,监控要有 相 应 的 记录。

 11 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投入和使用情况 该专项费用应专款专用,只能用于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施工条件的改善及文明施工保证措施,不得挪作他用。

 12 防护用品的配置和使用 1)施工单位应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2)安全防护用具和防护服装充足并能正常使用,防护用具还应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特种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应有安全鉴定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检查。3)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做好自身防护工作。4)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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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13 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和安全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施工单位内部定期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活动、做好检查记录。现场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应有日检查记录。对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监理指令、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建设单位和咨询单位现场检查提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按期回复,整改记录应闭合。安全例会应有记录。

 驻地监理部填写监理日志均应如实填写当日检查安全施工或安全管理的内容,监理例会有施工安全内容记录 14 施工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情况 制定了施工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并按照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如实上报施工安全事故;发生事故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损失,按照“三不放过”的要求进行调查处理。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吸取教训。

 检查《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的执行情况; 15 环境保护 1)有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2)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震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3)有地下设施交底资料及保护措施;4)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应当采取(检测、通风、排气、专人监护等)有效防护措施,有毒有害物质含量不得超过国家标准。

  10.2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专项检查 序号 项目 项目名称 具

  体

  要

  求 备注 1 临 时设 施 围挡 1)在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设置高于 2.0 米围挡,一般路段工地周围设置高于 1.8 米围挡,材料应选用符合规定的金属等硬质材料;2)梁场、板场等施工现场应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小于 1.8 米,材料可采用彩色、定型钢板、砖、砼砌块等墙体;3)围挡设置应坚固、整洁,破损应及时更换。

 2 门卫管理制度 和 设 置1)施工现场进出口设大门、建立门卫和门卫管理制度,门头设立企业标志;2)按照总平面布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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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 牌 一图”的标识 要求,设置“五牌一图”,悬挂或树立工程概况,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保卫五牌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此外,视现场环境条件设置安全标语、宣传栏等。

 3 现场办公、生活、生产设施 1)施工作业区要与办公、生活区划分明显,保持安全距离;2)生活区、办公区建立治安保卫制度;食堂符合卫生防疫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卫生管理;卫生饮水有供应保证;厕所符合卫生要求,不随地大小便;生活垃圾及时处理;预防各种传染性疾病,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3)临时工程(包括现场办公、生活、生产设施)牢固整齐,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具有产品合格证;4)员工宿舍应保持通风、干燥,有防蚊措施;统一使用安全电压;周围环境安全、卫生,不得混住地铺。

 4 施工现场 安全警示标志牌 在易发生伤亡事故(或危险)处: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大模板、桥梁口、涵洞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刚浇注完砼桩等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分 禁 止 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指示标志、消防设备 提 示 标志等。

 5 场容场貌 1)道路通畅;2)排水沟、排水设施畅通;3)梁场、板场等工地地面硬化处理,因地适宜进行绿化。

 6 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 1)各种材料、构件、半成品、料具按总平面图布局堆放,堆放整齐、安全可靠;2)各类堆放材料应悬挂名称、品种、规格、产品厂家等标牌;3)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安全存放;4)现场按照消防制度和措施,合理配置灭火器材,留有消防通道。

 7 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 1)钻孔桩泥浆池应有防止外溢措施;2)搅拌机前台、砼泵、车辆清洗处应设沉淀池;3)锅炉、火灶使用清洁燃料;4)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5)施工便道扬尘天气应洒水净化;6)市区施工作业应有施工不扰民措施和夜间施工许可证;7)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处理。

 8 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2)夏季施工应有防暑降温措施,防止中暑;3)冬季施工应制定防止煤气中毒、防冻防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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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3

  施工用电专项安全检查 序号 项目名称 具

  体

  要

  求 备注 1 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方案 施工单位应制定专项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方案,指导现场用电的正确使用。

 2 配电线路 1)采用 TN-S 系统,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按要求配置五芯电缆;2)电缆敷设应采用埋地或架空,严禁沿地面明设,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等或设置电缆埋地的地沟;3)各种电源导线严禁直接绑扎在金属架上,不得使用老化电缆;电缆一米以内严禁作业;4)外电保护要执行电小安全操作距离的规定,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和建造生活设施,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设置木质、竹或塑料等其他绝缘体的防护设施,防护设施的警告标志必须昼夜醒目可见;5)施工线路根据现场需要应定时使用,定期拆除。

 3 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1)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标准电箱,三类电箱中的各类电器应是合格产品,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应配置合格的规定产品,不得采用木板制作或无箱使用;2)总配电箱必须装设漏电开关,所有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开关,并应选择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漏电保护器;3)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必须分箱设置,分配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 30m,开关箱与其他供电的固定式用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 3m;4)配电装置必须按正常工作位置安装牢固、稳定、端正,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 0.8m~1.6m,配电装置均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开启和关闭上锁;5)使用移动式电动工具,必须配备防漏电保护装置,实行使用前、用后两检查。

 电工有巡视、维修记录,专人管理,地极阻值摇测记录齐全。

 4 TN-S 接地、接零保护 保护接零(PE)是临时用电的第二道安全防线,整个施工现场的 PE 线上应作不少于 3 处的重复接地,且每处接地电阻大于 10 欧姆,保护零线和工作零线不能混接。

 5 一机一箱一闸一漏 1)开关箱作为末级配电装置,与用电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的规定,即每一台用电设备必须用自己使用的控制开关箱,而每个开关箱只能用于控制一台用电设备;2)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挂接其他用电设备;3)配电装置的漏电保护器应于每次使用时,应用试验按钮试跳一次,只有试跳正常才能使用;4)严禁将电线直接勾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严禁在一个开关上连接多台电动设备。

 6 现场生活用 1)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 2.4m,应使用安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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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压;2)严禁违章使用电器、电热毯,电暖气要单独附线,不能与照明线混用;员工宿舍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发现破皮线路应及时包扎;3)电气设备周围不得使用火源和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配置灭火器材齐全有效。

  10.4

  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专项安全检查 序号 项目名称 具

  体

  要

  求 备注 1 高处作业 凡是坠落高度基准面 2m 以上(含 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 进行的作业均称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应经过体检,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经过安全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2 专项安全技术施工方案 脚手架、模板拆装等高处作业施工单位应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并经批准后实施。

 3 脚 手 架 搭设、拆卸 1)脚手架搭设每 10 延长米立杆基础平整、坚实,底座垫木齐全,按操作规程设置扫地杆、剪刀撑、斜支撑和排水设施,不得使用弯曲、锈蚀严重的钢管等不合格材料;2)设置上下专用通道或爬梯,不得沿脚手架上下攀登;3)操作平台铺满脚手板,不允许出现探头板,按规定设置平面网,密目式安全立网,做好临边防护;4)拆卸脚手架上下不得同时作业,地面设专人防护。

 4

 大模板防护 1)模板支撑系统牢固可靠,防护措施齐全有效,2 米以上支拆模板要有可靠立足点,模板支拆有防倾覆措施,拆除区域设置警戒线、防护人员;不存在未拆除的悬空模板;2)浇筑离地面 2 米以上框架过梁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站有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5 现场及作业人员的防护 1)施工部位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夜间红灯示警;2)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它设施,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严禁在一个物件上拴挂几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作业人员不得穿硬塑料底等易滑鞋;3)强风(六级)、大雨、大雪、浓雾等恶劣天气,严禁进行高处作业和露天起重吊装。

 10.5

  特种设备、主要施工机具专项检查 序号 项目名称 具

  体

  要

  求 备注

 1 起重、挖掘、钻孔、打桩、吊装、运输、架设、搅拌站等机械设备 1)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2)使用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合格,并附有行政部门的登记标志;3)施工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内容包括:①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②起重、吊装有专项作 业 方案;施工单位租赁的设备均应按具体

  19

  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③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④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⑤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要 求 执行。

 2 氧气瓶、乙炔瓶 气瓶存放符合危险品存放规定,使用时,乙炔瓶要立放,和氧气瓶的最小间距不小于 5 米,距明火不小于10 米,并有隔离措施;夏季防暴晒、防震动、防护帽齐全,压力表合格。

  3 电焊机 执行“一机一箱一漏一闸”的规定,安装检验合格使用,一次线长度不大于 30 米,焊把线接头不超过两处,不得使用绝缘老化电缆,做保护接零,有触电保护器。

  4 安全防护设施、标志 各种机械设备机体和施工机具使用现场应悬挂安全操作规程,钢筋加工区、对焊作业区设有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10.6

  基坑开挖、桩基承台等施工安全专项检查 序号 项目名称 具

  体

  要

  求 备注

 1 基坑开挖与防护 1)基坑开挖对邻近建筑物或临时设施有影响时应提前采取安全防护措施;2)基坑顶面应提前做好地面防排水设施;3)基坑开挖时,不得采用局部开挖深坑及从底层向四周掏土;4)基坑顶有动载时,坑口边缘与动载间的安全距离应根据基坑深度、坡度、地质和水文情况及动载大小等情况确定,且不应小于 1 米,必要时应采取其他措施;5)在土石松动地层或在粉、细砂层中开挖基坑时,应先做好安全防护,土质松软层基坑开挖必须进行支护;6)基坑支撑护壁应根据土质情况确定分段分层支护开挖,每层开挖深度不宜超过 1.5m,边挖边支,当发现支撑变形或折断时,应立即加固,支撑拆除应自下而上分段进行;7)基坑临边防护要设置相应的防护标杆、防护网或防护绳。

 重点为靠近 既 国道、省道、道路两侧施工地段加强监控

 2 桩基承台施工 1)插打桩基的定位桩组成的施工平台应高出设计施工水位 0.5m。平面结构的顶层、底层应连接成一个牢固的平面整体,平台周围通道应设标栏及脚手板;2)在围堰内除土、吸泥直至封底前,应经常检查围堰内水流的冲刷情况,并有防止围堰倾斜的措施;3)在处理桩顶被捶击的破损部分(混凝土、钢桩)的残渣及浮浆时,应加强安全防护,在绑扎钢筋连接时,作业人员应互相配合,基坑内承台施工必须设置牢固的上下专用通道。

  3 预留洞口防护 用木板全封闭,材质符合要求。

  4 梁的起吊、运输、架梁 按 JTJ

 076--9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中相应规定执行。

  20

  11

 被交道路 施工安全监控 11.1 把确保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公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当施工与行车发生矛盾时,要严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服从行车安全的需要。

 11.2

 施工单位应分别与公路管理部门和行车组织单位等分别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安全协议书的基本内容包括:①工程概况(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②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③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④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根据工点、专业实际情况,由双方制定具体条款;⑤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职责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⑥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包括发生行车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⑦安全监督和配合费用;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11.3

  各监理站要认真履行监理合同,监督施工单位按设计标准和有关规范规定施工,加大现场施工的监控力度,及时防范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对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进行整改。防止因擅自变更设计或施工方案造成的行车事故,彻底消除因施工质量不良给行车安全留下的隐患。

 11.4

 跨线施工,施工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施工岗前培训,各监理驻地办针对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高空作业、施工用电、安全围栏、深基坑支护、地下管线迁改及现场材料设备的防盗、火用品的管理、消防等现场安全控制作为程序检查内容,加强对施工设备管理,依法落实保护电缆措施,做到有效监控。

  21

  11.5

 按《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中被交施工安全技术内容规定:在通行线路附近施工作业,铁路线附近堆放的器材、工具必须牢固,严禁侵入公路建筑限界;施工中必须保证原有道路排水系统的畅通;在裸露带电设备周围不得使用钢卷尺和皮尺进行测量工作;在接近馈电线处进行长、大金属物品的搬运和施工时,其金属物距最近馈电线条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 2 米,当距离不足时,应办理停电申请,在确认停电后方可施工;距接触网带电 5 米以内的电缆金属结构均应接地,施工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临时接地;在带电区域附近作业时,作业人员与带电体应严格执行安全距离的强制性规定,及架梁作业中执行外电架空线路与公路交叉时,其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 7.5 米相关的行业标准。

 11.6 桥梁施工及桥面系作业,梁面施工材料应堆放整齐,施工垃圾应及时清理,严禁向桥下抛掷杂物,防止废弃物随意乱扔或被风吹落碰挂接触网,影响营业线行车安全。当起重机吊装臂侵入被交道路施工作业时,施工单位应有负责人在现场进行指挥。

 1 12 2

 夏季(雨季)施工现场监理安全监控要点

 12.1

 检查施工单位夏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制订和施工现场排水、临 时道路排水沟、河道疏通防汛应急设施;塔吊、钢管脚手架、机械设备、临时房屋等安装防雷装置等相关准备工作情况;在架空线引入室内的接入线,应在进入房屋处装设接地等防雷装置;

  12.2

 遇到大雨、高温、雷击和 6 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应当停止进行露天高处作业、起重吊装、脚手架安装和拆除、箱梁架设等作业;当风力达到 5 级时,不应进行桥梁防水层等作业;雷雨天气时,不得在涵洞口、单颗大树下避雨,并应远离高压线; 12.3

 大风、大雨后作业,应当检查塔吊等起重机械设备的基础、塔身的垂直度、结构以及安全保险装置,并先进行试吊,确认无异常方可作业;

  22

  梁场及架桥机设备,大雨、大风后应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轨距偏差、不直度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起重吊装作业,必须设信号工专人指挥,严禁在吊装重物下停留、通过和作业; 12.4

 雨季脚手架体周围要采取排水措施,防止雨水浸泡脚手架;大风、大雨后,应检查脚手架是否牢固,如有倾斜、下沉、安全网脱落、开绳等现象,及时进行处理,跳板和作业场所等应采取防滑措施; 12.5

 特大桥水上作业应时刻了解和观察气候突变,发生暴雨、河水水位暴涨情况,避免因雨季到来而发生险情。监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施工单位防洪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梁场及临时房屋和设施应制订排涝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 12.6

 各种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选择较高的干燥处放置,机电设备(配电盘、闸箱、电焊机、水泵等)应有可靠的防雨措施;检查照明和动力线有无混线、漏电;临时施工架空线路电杆有无腐蚀、埋设是否牢靠;检查现场电气设备的接零、接地保护措施是否牢靠,漏电保护装置是否灵敏,电线绝缘接头是否良好。上述检查应由持证的正式电工执行,监理应随时检查电工日检查记录,发现问题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民工宿舍应统一使用安全电压,禁止使用床头小吊扇,杜绝生活用电的私拉乱接现象,梁面上电缆线要防止被水浸泡或碾压; 12.7

 检查施工单位防暑降温措施及落实情况,防止员工中暑。员工宿舍应保持通风、干燥,有防蚊措施,不得混住地铺; 12.8

 氧气瓶、乙炔瓶存放应符合危险品存放规定,使用时乙炔瓶要立放,和氧气瓶最小间距不小于 5 米,距明灯不小于 10 米,并应有隔离措施;防震圈、防护帽齐全,压力表合格,夏季有防暴晒措施;各种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临时存放施工现场时,相互间距不得小于 30 米,距其它建筑不得小于 25 米,监理人员定期检查施工单位消防措施落实情况;

  23

  12.9

 梁的起吊、运输、架设应严格按照《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相关规定执行; 现场存在的具体问题,重新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进行分析,逐级落实监控责任,实行适时预控;重视对作业人员的规范作业的检查和管理,有针对性的组织安全培训、规范作业培训,健全培训记录和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技术交底要交底到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国家和铁道部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资料”的内容、管理方式对每个特种设备分别建立“安全技术档案资料”,补充完善“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资料”,规范细化附件保养、使用情况,定期检查等项目记录,不得混用、混填。同时,督促施工单位尽快完善架梁资质。在架梁过程中,监理人员加强过程控制与监督,做好相关记录; 12.10

  公路通信、信号、电力供电工程及设备、给排水、房建、暖通等专业工程应严格执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公路技术管理规程》和交通部、平叶舞公司制订的有关规定;同时,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技术工作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13

 冬季安全施工监控要点

 13.1

  依据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生产规定、规范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冬季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对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生产标准的,责承施工单位修改完善。

 13.2

  监理人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按照安全生产监理细则实施安全监理。各监理驻地办针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制定检查方案,将“预控”作为主要管理手段。重点检查施工单位冬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规章制度执行情况;重点危险部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冬季施工各项安全技术经济指标、防火安全措施等落实情况。

 13.3

  冬施前,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应提前做好防寒保暖工作。人行

  24

  道路、跳板、高处作业操作平台、上下专用通道和作业场所应采取防滑措施;蒸汽管道、上水系统的防冻措施及宿舍、办公室临时设施的取暖措施;场地要在土方冻结前平整完工。根据冬季施工的特点,施工单位应重新调整好机构和人员,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主要应加强保温、测温、冬季施工技术检验机构、热源管理机构、掌握气象预报、了解近期、中长期天气变化,防止寒流突袭。对测温人员、保温人员、能源工(锅炉和电热运行人员)及参加冬季施工的员工组织专门技术业务培训和冬施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岗位职责,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13.4

  冬季野外施工,应配备防寒保温用品和必要的应急药品。

 13.5

  配水设备、机械、电力设备及其他工程均应严格按照有关冬季设备使用和施工规定执行。操作机械应有防冻措施。驾驶车辆不得在积雪和冰冻的道路上快速行驶,冰雪路面、上下坡和急转弯时应避免紧急制动。机械挖掘基坑时,应采取措施注意行进和移动过程的防滑,上坡时不得换挡,下坡时不得空挡滑行;在边坡附近使用移动机械应注意边坡可承受的承载力,防止边坡坍塌。

 13.6

  脚手架、便道要有防滑措施,及时清理积雪,外脚手架要经常检查加固积雪冻结的场地施工,应穿防滑鞋。

 13.7

  严格明火作业管理,采用煤炉和暖棚施工时,应有防火、防煤气中毒预防措施,现场使用的锅炉、火炕应有通风条件;炉火的安装、使用和管理要符合防火要求。民工宿舍严禁室内明火取暖或自制炉具取暖,严禁违章使用电器、电热毯;电暖气要单独附线,不能与照明线混用;消除临时线路私拉乱扯等事故隐患。木工房、库房不得用火炉取暖。保温材料要指定专人进行监护、存放管理;消防器材做好保温防冻。

 13.8

  冬季解冻期施工时,应对基坑(槽)和基础边坡支护进行检查,无异常情况方可施工。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支撑结构折断,走动应当

  25

  立即采取措施。

 13.9

  大雪、施工 电缆结冰和 6 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应当停止垂直运输作业;风雪过后作业,应当检查安全保险装置并先试吊,确认无异常方可作业。

 13.10

  加强外加剂使用管理,防止亚硝酸钠中毒。

 13.11

  井字架、龙门架、塔机等缆风绳地锚应设置在冰冻土层以下,防止春季冻土融化,导致锚固作用降低,地锚拔出,造成架体倒塌事故。

 13.12

  冬季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提出需监理单位监控的其他事项。

 14

  桥面附属工程等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监 控要点

 14.1

 桥面系施工是指桥梁封端、伸缩缝、遮板、防撞墙、屏障等多项施工作业;

 14.2

  凡是坠落高度基准面 2m 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14.3

  施工单位应制定高处作业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及应急预案,并须上报所属监理代表处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执行,监理人员在监理过程中应检查专项方案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14.4

  作业人员应经过体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安全技术交底要交底到施工作业人员,严禁违章作业;预防中暑;有心脑血管、高血压、恐高症等患者不得在高空作业区域内作业;机械操作人员、电工、电焊工等特殊工种应持证上岗; 14.5

  运、架梁和桥面系交叉作业区段,双方应在监理工程师的协调下,签订安全协议,建立联络协调机制;各方在每个工作面均必须安排一名专(兼)职安全员负责防护,防止运梁车和其它工程机械、机具或人员碰撞,引发恶性事故;塔吊吊臂在运梁车、架桥机通过时不得侵入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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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6

  箱梁的翼缘板外侧应采取防护栏杆和防护网密封,防护栏杆应设置上下两道横杆和栏杆柱;监理人员发现防护范围不够、防护网破损、防护栏杆刚度、强度不符合安全技术措施的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做到高处临边防护安全设施牢固可靠; 14.7

 梁面的预留孔、作业孔、伸缩缝、合拢段等处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跨路施工地段应增设交通安全防护设施;跨越与梁面交叉的外架空高压线时应执行最小安全操作距离的规定和采取必要的防护设施;警告标志必须昼夜醒目可见; 14.8

  临近既有线的现浇梁、连续梁及桥面系施工作业要严格执行铁道部《公路营业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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