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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国税系统一把手监督的对策思考

时间:2022-05-11 14:28:01 浏览次数:

    国税系统一把手是全体国税干部队伍中的骨干,他们行使着方方面面的社会公共权力,其行为直接关系着国家的公共利益、人民群众和广大纳税人的个体利益,直接影响着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因此,加强对国税系统一把手的监督,不仅是防止权力腐败的关键,而且是控制权力有效运行,切实提高行政效率的关键。当前,我市的经济建设和税收发展都呈现出强劲上升的势头。要想保持和发展这一良好态势,加强对国税系统一把手的监督,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至关重要的保证措施。这就迫切需要我们在加强对国税系统一把手监督这一历史性、全局性的课题上,理出新思路,提出新举措,探索新途径,求得新突破。
一、加强对国税系统一把手监督的现实意义
在一个班子中,一把手是班长,是核心,是权力运行的中心,地位特殊,作用特殊。一把手地位的特殊性,决定了必须加强对其的监督。正如江泽民同志所言,“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方面工作做得如何,班子状况如何,同一把手关系很大,因而必须对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提出更高更严的要求。”
首先,加强对国税系统一把手的监督,是促进一把手更好地干净干事的需要。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是一把手最基本的官德。公生明,廉生威。廉洁可以产生凝聚力,勤政可以产生号召力。一把手清正廉洁,一心为公,群众就会信服你,一心一意跟你干事。反之,一把手如果处事不公,私心杂念严重,就不可能树立威信,而一旦丧失威信,领导能力就会大打折扣,干事也就无从谈起。更为严重的是,一个人如果思想不干净,干事还会迷失方向,变为民谋利为与民争利,能力越强,给党和人民造成的损失也就越大。
其次,加强对国税系统一把手的监督,是端正党风税风的关键所在。上梁不正下梁歪,中梁不正倒下来。一把手的形象具有高度的示范性。一把手是干部群众和广大纳税人心目中最重要的标杆。子帅以正,孰敢不正。一把手一身正气,下属搞歪门邪道的就少;一把手严于自律,下属就会守规矩得多;一把手不思进取,下属也就会无所事事;一把手好大喜功,虚假政绩就难以避免;一把手自我放纵不检点,下属违法乱纪的概率也会增大。可见,一把手如果能率先垂范,就等于树立了一面旗帜,就会产生巨大的示范效应和感召力;反之,就会带坏一个班子,污染一方风气,影响一块地区的经济和税收事业的发展。
第三,加强对国税系统一把手的监督,是防止一把手高度集中的权力发生异化的必然选择。失去监督和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一把手权力的高度集中,使其在承担重大责任的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风险。通过加强监督,使一把手对不该为的事不能为、不敢为,可以有效防止权力失范、失控和滥用。
二、国税系统一把手监督的现状
就目前的状况,对国税系统一把手的监督是比较难的,因为当前我们的监督意识、监督体制、监督制度和程序上不同程度的存在着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监督意识不强。一些国税系统一把手对监督的意义认识不足,对监督的方针、原则领会不深,对待监督的态度不够端正,监督意识薄弱。一是导致不能自我监督即自律。有的过于自信,认为自己不错,看不到自己的弱点和不足;有的甚至认为领导就是管人,就是监督部属,忘却了自我监督;有的则认为搞不搞自我监督是个人的事,不与他人相干。二是导致不愿接受监督。有的认为提倡监督等于提倡别人对自己不信任,担心接受监督会影响个人权威,以致拒绝监督;有的认为监督多了会束手束脚,影响效率,于是自觉不自觉的抵制监督;有的认为监督是与自己过不去,是在找茬整人,反感监督。三是导致不敢开展监督。监督上级怕穿小鞋,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影响关系,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了和气,丢了选票。
2、监督视野不宽。在监督的认识上存在着狭隘思想。一是局限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仅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当成党内监督的唯一内容,而忽视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税收决策情况的监督,忽视对执行本地区、本部门以及上级有关税收决策情况的监督。二是局限于个人品质的监督。只重视个人品质特别是廉政方面的问题,而忽视勤政方面的问题;只看到以权谋私、以税谋利、贪污受贿、腐化堕落等问题是腐败,而没有看到工作上的消极懈怠也是腐败,也会严重损害国税事业和政府的形象。三是不会、不懂监督。平时不学习、不思考、不研究、不顾大局,受封建残留民不与官斗的影响,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认为入党了,提干了,有组织监督就行了,毋需自己多管闲事去监督。
3、监督渠道不畅。一是民主生活会走过场。虽然在多数单位能够按时召开,但民主生活会的质量确实令人担忧,相当多的民主生活会难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的生活会甚至变成评功摆好会或相互表扬会。二是发现途径不正常。一些对国税系统一把手的意见包括举报的问题,往往是和道听途说甚至流言蜚语混淆在一起,而从正常渠道反映上来的又多是一些匿名的、只言片语的电话或信件,很难弄清事实。三是病急乱投医。这主要表现在群众和纳税人的监督上,群众和纳税人的心理承受能力较弱,祈盼尽快得到解决,在监督过程中表现出广种薄收的心态,向多个部门反映,甚至是根本无关的部门,对监督部门调查颇为不利。
4、监督机制不全。一是监督机制不完善。目前对国税系统一把手监督的制度可谓不少,但没有专门针对一把手的制度。一把手在班子中所处的特殊地位,应提出特殊的要求,来约束一把手的责、权、利。同时党内至今还缺少一个规范性、权威性的监督条例。二是制度可操作性差。尽管现在方方面面的制度不少,但许多条规线条粗,原则性强,比较抽象,缺少量的尺度,使得执行起来有一定的难度。三是制度执行乏力。一方面很多制度仅停留于写在纸上、贴在墙上、喊在嘴上,应付检查,装潢门面;另一方面在执行中也变调走样,执行制度不到位。四是保障机制不全。制度执行难或落实不力,除了制度执行者本身的素质以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少一个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机制,突出表现在缺乏同级和自下而上的监督保障机制,特别是防范一把手滥用权力的制约机制。
5、监督体制不顺。一是纪检监察职能不易发挥。作为行使党内监督职能的各级纪检组织,名义上是受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但实际上真正具有领导权的是同级党委,因为纪检组织各种利益的决定权掌握在同级党委的手里,上级纪委的领导实际上是业务指导,监督同级党委也就成了一句空话。同时纪检部门查处涉及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问题,要向同级党委报告,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职能的发挥。二是财务监督流于形式。一把手对单位的财务人员有任免调动权,部分报账员为保饭碗,就不敢犯上,只好对一把手言听计从。三是部门监督没有形成合力。现在监督的部门可谓不少,形式也多,这样就有的交叉重复,有的却出现空档。交叉重复的就会出现相互推诿、相互扯皮,出了问题谁都不负责的现象。有利可图的争着去监督,无利可图的,哪怕是影响最坏,不少部门也避重就轻或束之高阁。而监督工作中的空档,给少数一把手以可乘之机,利用自己对权力程序的熟知之便,钻政策制度的空子,逃避制度对权力的监督制约。
三、对国税系统一把手监督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
总体上来说,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自律意识不强,失去监督制约;二是相关的制度有漏洞。具体的说,主要有历史、环境、个人、制度等方面的因素。
1、从历史因素上分析: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史形成了以官本位和官至上为表征的中国官文化。这一官文化所反映的是拜权主义,与拜权主义相伴随的自然是形形色色的官僚主义、专制作风、极权现象、家长制现象等。由于民主政治本身发展的阶段性以及官文化的相对独立性,拜权主义、官僚主义等文化形态将会保留一个历史时期。改革开放以来,官文化的影响仍时隐时现于现实生活中,这种影响使得下属和群众不敢和不能对一把手监督,甚至有人认为监督一把手是抗上、犯上,觊觎一把手的职位,从而存在监督意识不强的问题,这就又进一步促进了腐败的一把手在腐败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这样说,腐败的一把手是这种官文化的牺牲品。
2、从环境因素上分析:市场经济条件下崇尚金钱的拜金主义抬头,加之体制转换过程中法制和权力制约机制不健全或存在疏漏,权力的寻租和出租市场逐渐形成。这些不良因素的影响,在观念上淡化了对一把手的监督。一段时间以来,一些人将承包制原封不动地运用于现代社会的权力结构之中,并特别时兴一把手组阁制。结果,弱化和淡化了公仆意识、为人民服务意识和为广大纳税人服务的意识,却强化了老板意识、雇主意识。部分群众、纳税户和一把手身边的人有求于他或利用他谋求政治进步,自觉不自觉地放弃了对国税系统一把手的监督。
3、从个人因素上分析:有的国税系统一把手思想境界低下,慎独意识淡薄。表现为理论功底薄弱,大是大非面前把握不准方向;个人私欲膨胀,享乐主义思想严重,追求灯红酒绿、金钱美女;组织纪律观念淡薄,讲关系不讲原则,讲私情不讲党性;工作中独断专行,作风漂浮,听不进他人意见。腐败的一把手,往往都是构筑关系网的高手,个个根深叶茂,消息非常灵通,一旦风声紧,就会暂时收敛一下,目的不是改邪归正而是为了东山再起。除此之外,腐败的一把手还深懂利用舆论工具来包装自己,俨然是一个新生事物的代表。如此种种都在无形之中增加了监督难度。
4、从制度因素上分析:一是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自由裁量权过大。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一把手腐败和难以监督与权力过度集中有密不可分的联系。有的国税系统一把手大权独揽,小权也不分散,将党的领导变成个人领导,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集于一身,监督只能是空头支票。腐败的一把手往往掌握人财物的决定权,决定着下属的前途命运。这样,敢于监督的人就愈少,投其所好的人就愈多,致使同级不愿监督,下级不敢监督。由于权力过于集中,国税系统一把手决策往往处于封闭状况,透明度低,外部也无法进行监督。二是监督制度不健全,存在监督误区和盲区。新形势新环境下出现不少新矛盾、新问题,而我们以前的一些行之有效的监督制度由于没有跟上社会发展,存在不少监督盲点,给监督国税系统一把手增加了困难。具体表现为:首先,监督内容、领域过于狭窄。市场机制的确立扩大了国税系统一把手的生存空间,对一把手监督领域应该随之扩展,不能仅仅局限于经济问题和生活作风等方面。那样,将会给低素质的一把手提供可乘之机,导致权力失控、运行失范、监督失灵。其次,监督存在的重事后监督现象。监督的着重点应放在事前和事中,现实中却热衷于事后监督。对有违纪苗头的国税系统一把手不提醒、不纠正,等到犯了大错误甚至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之后,才去监督的现象仍然存在。再次,监督权受制于执行权,监督机构缺乏相对独立性。纪检监察机关受同级党委、政府领导,这就意味着受该单位的一把手领导。监督机构行使权力得向国税系统一把手汇报工作,使得监督权的效力大打折扣。第四,监督渠道不畅,监督权缺乏可靠保障。群众和纳税人监督由于一把手位高权重,决策又非阳光操作,难以监督;国税系统一把手的上级重提拔轻管理,疏于监督;舆论监督,没有相应法律保证,不敢监督;党内监督,由于少数民主意识不强的国税系统一把手大权独揽,很难起到监督作用。最后,监督协调机制不健全,未完全形成合力。虽然法律上对群众和广大纳税人的监督、舆论监督、党内监督、行政监督等明确给予保护并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但几者之间没有一个好的协调机制,合力尚未形成,仍存在各自为战现象。
四、进一步加强对国税系统一把手监督的设想和对策
加强对国税系统一把手的监督,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和齐抓共管,形成标本兼治的新格局。我们认为前提是教育、根本是制度,关键在创新,根本途径在于创新对国税系统一把手的监督机制。具体地讲,应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新的突破。
1、深化教育是加强对国税系统一把手监督的主要手段。现在我们对国税系统一把手的教育主要通过进党校,参加党委、党组中心组和党内组织生活会的学习来进行。但是,效果有时不理想,所以在强化党校等教育的同时,还需加强以下几个环节的教育。一是必须在转折处对国税系统一把手进行导向教育。引导国税系统一把手务必把调任、转任、轮换、挂职锻炼等看作是前进途中的加油站,要鼓励国税系统一把手在新的起点或新的环境中奋发向上,正确行使权力,做到勇于自律,严于自律,不断增强自我约束力。二是在成功处进行预防教育。一把手受党培养多年,头戴桂冠,在事业取得成功和个人成名之后,要对一把手在事业成功之后可能放松自我结束的行为实行超前教育。三是要在偏轨处进行调节教育。在改革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矛盾,少数国税系统一把手认为自己辛勤工作,付出的太多,而得到的却太少,吃了大亏,抱怨社会不公,心理失衡,从而偏离了正确的人生轨道。针对这种情况,上级党组织要积极调节和疏导他们的失衡心理,引导他们从大局出发,正确对待个人的名利,增强对改革的承受能力,增强自我控制,自我约束的信心和力量。四是在失落处进行鼓励教育。每一位国税系统一把手都希望一展身手,有所作为,但高期望与客观现实往往有差距,这时他们的思想行为会表现出失意等情绪,有的甚至会产生失落感,走向极端,自我约束力十分脆弱。针对这种情况,上级党组织要进行鼓励教育,帮助他们重新燃起自尊、自爱、自信、自强之火,走过脆弱期,以更好的工作成绩赢得上级和群众以及广大纳税人的肯定。
2、严密考察是加强对国税系统一把手监督的有效途径。大力选拔任用德才兼备的国税系统一把手,一定要把思想政治素质的考察放在首位,这是选准用好干部的基础和前提。为进一步拓宽国税系统一把手思想政治素质的考察途径,可采取两条途径:一是通过熟悉考察对象的知情者来了解考察对象,如个别谈话、民主评议等,这是最基本的途径。二是采取适当方法直接对考察对象进行观察、测试,了解其素质、能力和行为表现,如考试考核、情景模拟以及听取个人汇报等。具体有四种考察方法:(1)采取必要措施,让知情者客观、真实地向组织反映情况。一个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表现,基本上还是能被知情者所了解掌握的,问题在于考察者事实上很难从所有的知情者那里收集到考察对象的全部真实材料。因此,拓宽考察途径,首先要研究让知情者能客观真实地向组织反映情况的方法和手段。要创造让知情者敢讲真话的条件。通过大力推行考察预告制,开展调任后的回访考察,开展大范围的征求意见以及网上反映情况等办法,考察了解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要选择特殊知情者,为考察组提供真实情况。知情者中有一部分人,比如,原所在单位的领导、同事、秘书、司机,对考察对象某一方面的情况比较清楚,我们可以根据情况将其作为访谈对象加以了解。纪检、监察、信访等部门接受群众的举报,也掌握着一些国税系统一把手的情况,是非常重要的知情者,所以考察者必须听取这些部门的意见。要制定有关干部如实向组织反映问题的纪律。要求各级干部在上级考察干部时,如实向考察组反映情况,积极配合考察组的工作。对知情不说,故意为考察对象隐瞒问题或夸大、虚报成绩以及干扰群众和纳税人向组织反映问题,打击报复的,必须严肃处理。(2)进一步完善国税系统一把手思想政治素质的考察内容。干部的德才素质,有一部分是可以通过测试、检验、核查进行评价和认定的,比如理论知识水平、部分工作实绩、经济收入情况等等。但是,还有许多方面是不能直接认定的,需要考察组不断改进考察办法,增强考察结论的客观性和真实性。一是结合干部管理工作,设计特殊情景对干部进行考察。比如,结合干部下派、交流,看其是否愿意服从组织决定,是否愿意到艰苦落后的地区工作。二是到干部工作、学习、活动的现场,直接考察了解干部。比如在一些急、难、险、重的工作中,考察干部是否有献身精神、顽强斗志和毅力;通过参加班子的民主生活会,看考察对象是否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考察换届,特别是考察对象作为候选人的情况下,看考察对象是否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服从党的决定;通过掌握干部在党校学习、出国考察中的情况,了解干部的学习态度,看考察对象在外事活动中是否能严格要求自己等。三是开展国税系统一把手经济责任审计和评价。从了解一把手所在单位、部门财政收入、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理性和效益情况,看考察对象是否遵纪守法,是否廉洁自律。(3)切实做好考察材料的积累工作。当前干部考察档案普遍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材料不全,二是收集的面不宽,多数是组织部门自己撰写的考察材料。这给干部考察工作特别是全面考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带来了很大的限制。为此,目前需要完善的工作,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内部要做好材料积累工作。对各个时期干部的考察、分析材料、背景材料、调查材料都要收集完整保存。这方面的材料,包括形成考察材料的原始素材,如干部的思想汇报、工作述职、荣誉证书、处分决定、工作计划、财产申报表、民意测评表、党校学习成绩等等。二是外部要扩大文字素材的收集面。收集的文字素材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涉及考察对象的群众来信以及群众来访的记录,纪检、监察部门有关干部的廉政档案,领导班子重要活动、重要会议的记录,财务、审计部门对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经济财务检查报告和审计报告,新闻媒体对国税系统一把手的正面或反面的报道,等等。(4)加强对考察结果的综合分析。针对国税系统一把手思想政治素质的考察,在考察结果的综合分析中要突出以下几点:一是对考察对象在重大政治活动、重大问题决策和处理中的表现情况进行分析。分析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可以从职务升迁、工资调整、工作岗位交流等问题入手,要注意分析他们在这类涉及个人切身利益问题上的表现,看是否具有坚定的党性观念、纪律观念和正确的权力观、名利观和荣辱观,特别要注意在换届选举、下派锻炼、临近退休等期间干部的思想和行为表现,以便更准确地识别干部。二是对考察对象日常工作的表现情况进行分析。国税系统一把手的工作表现,虽然情况比较复杂,但与思想政治素质的高低都有密切联系。在考察分析中,需要重视考察他们在创造工作实绩过程中的表现、团结方面的表现、思想修养和自身要求方面的表现。分析被考察对象思想政治素质如何,应当结合他们日常工作的具体表现,找出思想根源,从而比较客观地作出思想政治素质方面的评价。三是对被考察对象工作范围以外的表现情况进行分析。一个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除了在工作中表现出来外,还必然在其工作范围以外的生活与交往中得到表现。有些干部可能在单位里表现不错,而实际生活中就不一定如此。因此,对一个干部工作范围以外的表现情况,也是把握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重要环节,必须给予一定的重视。
3、创新机制是加强对国税系统一把手监督的重要保证。近些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相继制定了收入申报、礼品登记上交、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干部选拔任用暂行条例、领导干部廉政准则、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一系列制度和规定,这些制度和规定,对加强党内监督特别是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提供了一定的依据。但是从目前情况看,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要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着力解决国税系统一把手权力过分集中的状况。一要建立完善有关规章制度。根据党的“十六大”精神和新党章的要求,抓紧制定《党内监督条例》,形成一个规范性、权威性的党内监督法规,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国税系统一把手实现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在此基础上配套制定若干切实可行的专项实施细则,使党内监督更加具体深入,更便于操作和规范化。(1)实行对国税系统一把手定期示廉、述廉、评廉、考廉制度。着重抓好述廉评议环节,全面掌握一把手的德能勤绩廉情况,称职不称职,让群众和纳税人来评判。(2)实行上级领导联系下级一把手的监督责任制。增强上级直接领导的监督意识,如果下级一把手因监督失控、出现严重问题时,要追究上级联系领导的连带责任。(3)实行公开选拔、署名推荐国税系统一把手制度,严把入口关。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杜绝跑官要官之路,让人才脱颖而出;署名推荐,建立干部推荐责任制,做到谁推荐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造成失误的要追究责任。(4)建立公务员财产登记和个人终身只用一个银行账号制度。二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权力过分集中的状况。一是赋权适度,合理配置权力。本应副职等班子成员独立负责完成的工作,要放手让副职去完成,不要什么工作都强调一把手的责任;同时要改变上级领导只找一把手了解情况,下级一把手向上级一把手汇报情况单线联系的做法。二是规范权力运作,健全民主集中制。凡属重大事项、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福利企业审批、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小规模建帐企业结算、纳税评估和免、抵、退办理审批以及个体定额调整核定等,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不能由一把手个人说了算。三是增强一把手权力运作的透明度。凡适宜公开的事项,都应以适当的方式公开。四是减少审批环节。凡具有审批、核准、办证、登记等职能的部门,实行集中办公,一站式服务,并尽快与WTO接轨,推行准入制和备案制。三要加大制度执行力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细化责任内容,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好责任链,如果一把手出现过错行为、重大失职和重大问题,不仅要上追一级甚至二级领导的责任,而且还要追究同级班子成员监督不力的责任。同时要加大惩治力度,提高腐败机会成本。设立职业资格限制和剥夺制度,包括公务员资格、从事专业资格、开办行业资格等,一把手违纪违法的坚决清离出公务员队伍。在经济上也要创新机制,彻底清缴非法所得,并处以几倍甚至几十倍的罚款,实行严厉的经济制裁,不让违纪违法的一把手在经济上占便宜。
4、构筑防线是加强对国税系统一把手监督的有力武器。江泽民同志曾在中纪委四次全会上提出:“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活动延伸到哪里,党组织的监督就实行到哪里。对领导干部工作时间内的表现要监督,工作时间以外的活动也要注意。”时下,许多国税系统一把手参加社会活动多,与各类人员打交道多,个人支配的时间多,如果对他们这些时间和活动不加以监督和约束,很可能会使不少意志薄弱者陷入迷途、毁灭前程。因此,党组织有责任对国税系统一把手的八小时以外的活动实施有效的管理、教育和监督,早提醒、早打招呼,明确告诉他们哪些事情干不得,哪些东西拿不得,哪些习气染不得,使之经常保持清醒的头脑,谨言慎行,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为进一步加强对国税系统一把手八小时以外的约束,当前要着力构筑好五条防线:一是构筑防范线,强化对国税系统一把手的制度约束。许多国税系统一把手有这样的思想意识:业余时间是自己的,谁也管不着。行动上可以天马行空,独往独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殊不知,往往在这种相对的自由中,许多人犯下错误,有的甚至锒铛入狱。由此可见,对国税系统一把手业余时间的行为约束是对一把手的最大关心和爱护,是关口前移的重要举措。要对国税系统一把手活动和行为作出规范,就要建立具有超前、管用、有约束力三种特性的监督制度。超前就是要把监督落实在常教育、常管理上,防患于未然。管用就是所制订的制度必须具有一定的针对性,有的放矢。如针对国税系统一把手应酬多、业务往来多、结交朋友多的实际,可建立一把手生活作风承诺制,承诺在八小时以外不参加打牌赌博、公款吃喝、公款娱乐、公款消费、公车私用、公款炒股和向纳税户借车驾驶等违纪行为,并定期向纪委作出报告。有约束力是指运用各种手段保障国税系统一把手执行有关规定,如:为约束某些国税系统一把手大摇大摆、拉拉扯扯的生活作风,可建立群众和广大纳税人的评议制,规定每年对国税系统一把手业余时间的活动进行一次群众评议,由群众和纳税人来评价一把手平时的所作所为,评议内容、记分标准、结果反馈给一把手本人,必要时也可以公布于众。同时,把评议结果与干部的提拔使用,奖惩兑现相结合,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二是构筑辅助线,强化对国税系统一把手的家庭约束。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社会的基本单位。我们要采取教育、引导和鼓励等办法,促使国税系统一把手的家属及亲属在廉政方面对其进行积极的提示、批评和监督,使他们构筑起家庭这条辅助线,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要在国税系统一把手家属中开展廉内助教育,提高家属思想品行和修养,引导他们当好参谋,管好家庭,为亲人分忧,支持亲人的工作。同时也为每位家属讲授国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的纪律和国税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教育、引导一把手的家属行动起来拒绝腐败,主动承担起监督的责任,该提醒的及时提醒,该制止的及时制止。要树立典型进行教育和有针对性地找家属个别谈话。召开家属座谈会,了解和掌握国税系统一把手的兴趣爱好、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情况,便于组织及时掌握情况。三是构筑举报线,强化对国税系统一把手的社会约束。举报是来自人民群众和广大纳税人的监督。据统计,近五年多来全国查出的近几十万违法违纪案件中,70%以上来自群众的举报。群众举报对于消除腐败的毒瘤具有很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人民群众和广大纳税人也渴望通过多种途径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由此可见,以改善国税系统一把手的生活作风为目的的举报监督,是人民群众坚决拥护支持的,也会积极参与的。构筑举报线可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可建立群众举报网络,在各级党委所在地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站,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全方位监督一把手的一举一动,使其不会胡来,不愿胡来,不敢胡来。另一方面可由纪委聘请监督信息员,发挥其喉舌、触角、耳目作用,通过介入一把手的社交圈、娱乐圈、家庭圈,及时反馈信息,从而使组织及时发现某些国税系统一把手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教育,这对于防止国税系统一把手犯错误是大有裨益的。四是构筑纠察线,强化对国税系统一把手的组织约束。国税系统一把手正常的社交活动,正常的娱乐活动,是无可非议的。但无数的现实事例告诉我们,一把手出入社交场合、娱乐场所要非常慎重,不能被心术不正、投机钻营、溜须拍马者所左右。有些国税系统一把手每次剑财受贿都是他们的所谓密友、知己、老朋友、老同事、老领导、老部下、老熟人投其所好,盯住了他的生活嗜好之缝。这些心术不正之人,为了达到十倍百倍于付出的回报,费尽心机用金钱、美女、豪宅、出国旅游等为诱饵,设下陷阱,等待某些国税系统一把手自动往下跳,或者趁机推进陷阱之中。因此,作为监督部门,为使他们不落陷阱,在八小时之外要构筑一条拒腐防变的纠察线,如经常性地对消费、娱乐场所进行明查暗访,对国税系统一把手社交圈跟踪了解。通过经常性的调查,掌握国税系统一把手所在地区的知名老板、个私业主、建筑包工头常与哪些国税系统一把手关系过于密切,采取打招呼、督查等防止一把手傍大款或者被大款牵着鼻子走。这样,一方面可以注意自己的形象,另一方面可以使国税系统一把手避免不少纠缠。五是构筑警示线,强化对国税系统一把手的舆论约束。舆论监督是来自新闻媒体的监督,是一项阳光监督工程,它虽不具备强制力,但因为其曝光面广而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和约束力,某些领导不怕通报,就怕见报的心态,就是因为舆论监督具有相当的震慑作用所产生的。据此,我们可以建立与新闻单位的情况通报制度,主动借助舆论的力量,采用开辟专栏、设置新闻焦点、新闻报道等方式,时常为国税系统一把手敲响警钟,构筑一把手思想的警示线,及时纠正和批评某些一把手的不检点行为,在他们误入歧途的初始阶段就给他们当头棒喝,使其幡然醒悟并悬崖勒马,在强烈的舆论氛围中,强化教育,消除隐患。总之,我们从讲政治的高度,从关心爱护国税系统一把手出发,对他们施以全方位的监督、教育、管理,把工作做到前面,把丑话说在前头,防止其犯错误。这样,对于国税系统一把手的成长和党的事业,都颇有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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