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规划区违法占地建设整治集中拆除工作方案
为严厉打击县城规划区违法占地建设行为,确保集中拆除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牵头组织:县城规划区违法占地建设集中整治工作指挥部。
二、参加领导:
三、参加单位:县纪委、规划局、国土局、建设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 相关街道、乡镇负责人;
四、实施拆除单位:县规划局、国土局、建设局全体执法人员;
五、协助单位:司法局公证处、电业、通讯、有线电视、自来水、消防、县急救中心工作人员。
六、拆除程序:
1、公安和执法人员要对拆除现场周围 米内的所有人员进行疏散清退,对阻挠集中拆除的人员进行控制;
2、司法局公证人员要对集中拆除进行现场公证;
3、电业、通讯、有线电视、自来水要切断一切线路、水路,确保安全拆除;
4、 指挥部主要领导现场指挥,下达拆除命令。
七、部门职责:
1、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拆除现场的组织、协调、调度和现场录像。
2、公安局负责维持现场秩序,对阻挠集中拆除人员进行控制。参加人数:50人。
3、县纪委、 检察院、法院现场监督集中拆除工作。对煽动、阻挠集中拆除的党员干部、国 家工作人员记录在案,研究处理。
4、司法局公证处负责集中拆除的现场公证。参加人数:2-3人。
5、规划局负责组织拆除机械和执法队员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协助公安部门维持现场秩序。参加人数:40人。
6、国土局负责组织执法队员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协助公安部门维持现场秩序。参加人数:40人。
7、建设局负责组织执法队员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协助公安部门维持现场秩序参加人数: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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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相关街道、乡镇负责做好当地群众和当事人的稳定工作。参加人数:10人。
八、注意事项:
1、所有人员到达指定地点后,一切行动要听从指挥部指挥,不得擅自行动或推诿扯皮;
2、要防止发生意外情况,如:起火、伤人等,要立即停止拆除,妥善进行处理;
3、各部门、各单位行动要迅速,保证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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