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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质监局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时间:2022-05-25 19:42:01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印发2010年昆明市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昆质监局发〔2010〕58号)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建材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部署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关于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建材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水平,促进工程质量的全面提高,2010年我局结合省、市局关于“质量提升年”活动的安排部署,及时研究制定了我局“质量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将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列为今年我局“质量提升年”活动的一项重点工作,同时明确了整治计划、时间、人员、职责等具体工作。为确保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我局依据省、市、县相关规定于年初向县纪委递交了<<关于2010年涉企监督检查的请示>>(富质监局发[2009]1号),请示将今年列为检查重点的企业(产品),其中也包括建材产品、在建建筑工程质量等向县纪委作了请示,并得到同意进行监督检查的回复。通过这些工作的开展,为我局对建设工程质量的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确保了整治行动得以顺利开展。
二、开展建材产品专项整治情况
自2010年1月至10月底,我局共对辖区39家建材产品生产企业及15个在建居民小区、标准化学校、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等开展了监督检查。共抽样送检建材产品36批次,经检验合格30批次,不合格6批次,涉及建材产品质量立案查处5件,对于生产不合格建材产品企业及使用不合格建材产品的建筑工地,我局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对其进行了相应处罚。 
我县建材产品生产企业主要涉及速凝剂和砖产品,另外还有少量(每类均为1-2家)生产水泥、钉子、水泥管、防水卷材等的生产企业,从产品质量抽检情况来看,除速凝剂、砖产品质量不稳定外,其余建材产品质量均较稳定,速凝剂、砖产品质量不稳定主要反映在:一是速凝剂产品初凝时间和终凝时间达不到标准要求;二是砖产品外观尺寸不合格较多。
对在建重点工程项目的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多数建筑工地工程施工方能严格按照工程质量八个百分百要求,做好建材产品进货渠道、使用情况、产品质量等方面的严格把关,所使用的建材产品均有供货方信息、进货时间、数量、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等,而少数建筑工地仍存在使用不合格建材产品的违法行为,主要为使用无《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作安装的建筑外窗。对于查处中发现的问题,我局责令施工方停止使用不合格建材产品,并对已使用的无证制作安装的外窗,责令施工方送检,经检验合格方能继续使用,否则将予以坚决拆除。
三、存在问题
我县建材产品生产企业中获证企业总量太少,多数为(小作坊),存在产品质量不稳定现象,主要集中反映在红砖、水泥外加剂两类产品较为突出,这两类企业都属于粗放型生产加工,科技含量不高,产品附加值低,而且均以个体经营户为主,经营都普遍存在重营销、轻管理,质量意识不高,对国家强制性标准执行不严,未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偷工减料、降低标准;企业内没有建立起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部分企业员工的技能较低,不能保证生产出质量合格稳定的产品,加之这两类生产企业不能对产品质量进行自检,难以掌握各批次产品质量状况,故产品合格率低,同时也给我县的建筑工程质量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同时监管工作也面临一定难度,从处罚力度来看,对多家企业的处罚不足50%,企业都还难以承受,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总体水平还需要一个过程。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对建材产品的整治力度,彻底消除建材产品、建筑工作质量安全隐患,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另外,针对在建材产品整治中暴露出我县红砖、水泥外加剂产品质量不稳定现象,我局将积极联系建材质检站专家,召集相关生产企业对其进行技术、工艺等方面培训,为企业答疑解惑,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

 

 


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O一0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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