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好《景政办<2011>199号文件关于印发开展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贯彻落实好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县199号文件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声誉。发展经济搞建设谋发展都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安全可持续的理念,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只有抓好安全任何生产,任何建设才有效益,才有意义。XX乡安全生产总体稳定,但也有一些一时难以克服和解决的安全隐患,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形势严峻,任重道远。“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行动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途径,是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有效手段,各相关单位各生产经营企业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以极端负责的态度做好此次的专项排查工作。
二、加强领导,使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质性的成效,成立开展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 李光泽 人民政府副乡长
副组长 岳 伟 派出所所长
李仕唐 安监站副站长
成 员 姚 晶 党政办副主任
李 欣 安监员、经济办主任
李 楠 宣传专干
周朝东 中心校校长
龚大春 广电文化站站长
段 燕 土地所负责人
李开政 林业站负责人
王天伟 水务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办公室具体工作由李仕唐负责。
三、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以排查治理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办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景政办199号文件精神,重点是道路交通安全、矿山、建筑施工工地、工厂、学校以及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要通过排查找出存在的安全隐患,明确不安全因素,进行有效的防范和整治,避免不必灾害和伤亡。
(二)行动时间
2011年8月20日至11月5日结束。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动员
要求对所涉及的单位进行宣传动员,召开动员会,作认真地宣传动员。
(二)排查治理
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地、深入细致地进行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逐一排类,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的方法排查治理。
(三)督查检查
对各企业各单位在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进行逐一督查、整改。
(四)总结上报
专项行动结束后要认真做好总结,各企业要认真总结并将相关材料报送乡安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