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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前镇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时间:2022-06-06 17:07:02 浏览次数:

坪上镇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新邵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单位基本情况  

坪上镇机构改革后事业机构设为7个,名称分别是:农业综合服务站(加挂水利站牌子)、文体卫站、畜牧站、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安监环保规划建设服务站、林业站,机构领导正职7名,副职11名。  

现有岗位和人员配备情况:实有人数69人,其中:管理人员8人;专业技术人员总数23人(中级5人,聘任5人;初级18人,聘任18人);工勤技能人员38人(高级工13人,中级工11人,初级工14人)。  

二、拟设置岗位情况  

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81个,其中:管理岗位6个,专业技术岗位57个,工勤技能岗位18个。主体岗位是专技岗位,占岗位总量的70%。  

(一)事业机构及名称  

坪上镇事业机构7个,名称分别是:  

(一)农业综合服务站加挂水利站牌子(承担水土保持、防汛抗旱、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农技、农机、农产品质量监管、农村能源、乡镇企业等服务职责)。岗位数是34人。  

(二)文体卫站(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文物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承担农村广播电影电视服务,指导搞好乡镇、村或社区环境卫生等职责)。岗位数是3人。  

(三)畜牧站(为本镇畜牧业发展提供防治动物疾病与畜牧兽医新技术服务;承担动物疾病医治、预防、疫情测报、优良品种推广、法律法规宣传和技术咨询工作及相关社会服务)。岗位数是9人。  

(四)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负责辖区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宣传贯彻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各村或居民会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岗位数是16人。  

(五)安监环保规划建设服务站(依法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经营活动,宣传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监督检查区域污染治理工作,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落实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规划管理工作)。岗位数是4人。  

(六)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负责辖区内的就业和再就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最低生活保障等服务工作)。岗位数是9人。  

(七)林业站(宣传贯彻森林和野生动物植物资源保护等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保护林业资源,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业采伐、林政管理、森林防火等工作)。岗位数是6人。  

(二)岗位类别  

根据岗位类别划分的原则,确定本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数额,其中:管理岗位6个,占8%;专业技术岗位57个,占70%;工勤岗位18个,占22%。  

(三)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6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8%。其中:九级6个。  

1、机构领导岗位6个。其中:九级职员6个,名称分别是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站长、安监环保规划建设服务站站长、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站长、畜牧站站长、文体卫站站长、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  

(四)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总数57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70%。其中:副高级3个,中级20个,初级35个。  

1、副高级岗位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其中七级岗位1个,占中级岗位比例33%,六级岗位1个,占中级岗位比例34%,五级岗位1个,占中级岗位比例33%。  

2、中级岗位2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4%。其中:十级岗位6个,占中级岗位比例30%;九级岗位8个,占中级岗位比例40%;八级岗位6个,占中级岗位比例30%。  

3、初级岗位3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61%。其中:十二级岗位18个,占初级岗位比例51%;十一级岗位17个,占初级岗位比例51%。  

(五)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18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22%。其中:技术工二级1个,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5%;技术工三级4个,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22%;技术工四级7个,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39%;技术工五级6个,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34%。  

三、岗位任职条件  

(一)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的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任职学历条件: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管理岗位任职工作资历:  

(1)三级、五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四级、六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2)四级、六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五级、七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七级、八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三)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  

(1)业技术岗位任职基本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2)执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任职基本条件,应包括执业资格的要求。  

(3)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任职条件,由卫生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不低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任职条件基础上,根据本意见、岗位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四)工勤技能岗位的任职条件。  

(1)术工一级、二级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技术工三级、四级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技术工五级岗位,须在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或见习、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四、实施方法、步骤及组织领导  

(一)岗位设置工作组织领导等情况;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周湘平  

副组长:蒋命贤、谢海欢  

成  员:张红斌、廖婷、陈燕、谢伟武、周萍  

(二)工作职责  

负责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部署、安排相关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突出问题。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职工积极参与这项改革,保证岗位设置管理制度顺利实施。    

(二)岗位设置具体实施方法步骤;  

(一)2011年8月23日—9月9日:学习研究岗位设置有关文件精神,核实本单位相关数据,起草岗位设置方案组织准备和调查摸底。  

(二)2011年9月10日—10月20日:岗位设置方案报人事行政部门审批核准。  

(三)2011年 10月21日—2011年11月10日: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实施方案,编制岗位说明书。  

(四)2011年 11月10日—11月20日:广泛听取单位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并由单位负责人员讨论通过。  

(五)2011年11月20日—12月30日:按照管理权限向人事行政部门报送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认定材料,由人事行政部门组织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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