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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长关于失地农民情况的调研报告

时间:2022-06-11 08:21:01 浏览次数:


 
 
 


近年来,由于xx镇独特的地理位置和全镇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及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全镇被征收的农村土地的规模与数量不断增多,失地农民的队伍逐渐扩大。为了更加准确地了解失地农民的经济和生活现状,从5月上旬开始,我镇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实地走访失地农民等形式,对辖区内失地农民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

    一、全镇失地农民的基本情况

    xx镇辖12个村,98个村民小组,7131户(其中农业户6643户),农业人口20470人,面积108平方公里。据我统计,全镇因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兴建、陕南移民搬迁建设、高速公路建设、西成高铁建设以及发展经济产业等造成的失地农民有2452户,8033 人,分别占总户数、总人口的37.02%和39.25%。其中:xx村因高速公路、西成高铁征地造成81户、298人失去土地;戚家垭村因卧龙台电站、高速公路、西成高铁征地造成88户、312人失去土地;韩家坝村因高速公路、工业园猪场、镇中学、西成高铁征地造成318户、1101人失去土地;薛家坝村因高速公路、安置点、西成高铁征地造成191户、613人失去土地;赵家田坝村因高速公路、工业园、二级路、西成高铁征地造成320户、1058人失去土地;张家坪村因高速公路、安置点、二级路、西成高铁征地造成122户、380人失去土地;筒车河村因高速公路、二级路、安置点、西成高铁征地造成410户、1280人失去土地;肖家坝村因工业园、安置点征地造成450户、1450人失去土地;何家院村因工业园、安置点征地造成311户、1021人失去土地;古城村因生猪示范园、农场征地造成161户、520人失去土地。

    二、失地农民的生活现状

失地农民大幅增加,这部分群体虽然得到了一些征地补偿,现有的生活条件和生存环境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改观,有的甚至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从长远生计考虑,这些失地农民可能从此成为“种田无地,就业无岗,保障无份”的“三无”游民,成为新的社会弱势群体,这将会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可致使上访事件不断攀升。为深入了解失地农民的基本情况,我们调研组先后到全镇涉及失地的10个村,采取抽样调查的方式,共走访调查了126户失地农民代表,从失地情况、人员结构、就业情况、家庭收支及社会保障等方面进行走访调查,我镇失地农民呈现出一下特点:

(一)失地率较高。在调查的126户失地农民中,有102户现为完全无地户,占总数的81%。被调查人员中失地前人均拥有耕地0.73亩,失地后人均拥有耕地0.31亩,人均失地0.42亩,失地率为57.5%。

(二)失地农民年龄结构偏大,劳动力文化水平偏低。被调查的126户失地农民共有410人,其中劳动力258人,占人员总数的62.9%。人员年龄结构情况为:20岁以下的有52人,占总数的12.7%;20-30岁的有26人,占总数的6.34%;30-40岁的有42人,占总数的10.24%;40岁以上的有290人,占总数的70.7%。劳动力文化结构为:初中及以下文化水平的304人,占总数的74.15%;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106人,占总数的25.85%。

(三)农村富余劳动力人数上升。被调查的258名劳动力中,原从事农业生产的有168人,占总数的65.2%;经商的有22人,占总数的8.5%;务工的有38人,占总数的14.7%;闲赋在家的有30人,占总数的11.6%。现从事经商的有26人,占总数的10%;外出务工的有180人,占总数的69.8%,闲赋在家或耕种少许土地的有52人,占总数的20.2%。

三、失地农民目前面临的难题、心态及真实想法

调查结果显示,尽管从总体上看失地后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消费水平呈下降趋势,但大部分失地农民心态都比较平和,觉得征地是城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都能够正确对待,予以理解和支持。但是失地农民稳定问题也日趋严峻,亟待解决。问题突出表现在:

一是认为土地是生活的保障,失去土地心里不踏实,担心没有退路。有些农民尽管目前生活还过得去,但由于打工不稳定,担心后期生活出路,希望有比较稳定的工作维持生活。农民普遍认为种田虽然经济效益很差,但是有了土地至少可以填饱肚子。他们希望能加快土地流转,让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扩大经营面积及规模。

二是一些中老年和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失去土地后再就业无望,他们面临子女上学、就医等困难。如:一些年龄稍大的失地农民说,农村五六十岁的人还能干点农活,而没了土地他们还能干些什么呢?上班没人要,打工没力气。现在生活勉强维持,如果遇到生病,生活就更艰难了。目前靠吃补偿费过日子,补偿费吃完后就会面临更大的困难。

三是那些失去土地后只能靠打工、经商、从事饮食业等方式就业的农民担心就业不稳定,怕再次“失业”,生活没保障。

四是只给失地农民发一点补偿费的做法,正在造成大批“种田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游民。个别农民拿到征地款后大手大脚很快就花光了,有的甚至参与赌博,增添了社会不安定因素。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与失去土地后收入和生活消费水平下降的部分农户进行了座谈,倾听了他们的意见和想法:

一是60岁以上失地农民希望每月得到最低生活保障。

二是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帮助解决劳动力就业的问题,提供就业岗位,如公益岗位、就近岗位等。

三是一些失地农民由于文化水平有限,又不懂技术,不会选择致富项目,希望政府部门能无偿提供再就业培训,掌握一技之长。

四是一些失地农民想发展养殖业、个体经营,但就是缺乏资金,希望政府提供一些小额贷款,帮助农民自谋职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四、解决失地农民生活出路问题的做法

一是破除失地农民“等、靠、要”思想,增强自谋职业的意识。失地农民普遍在思想认识上对征地、拆迁工作存在两面性。一方面,他们认为征地、拆迁支持了国家重点建设,发展了项目,通过建设,必将增加收入,改变贫困状态;另一方面,他们又认为政府征占了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政府就应该保证失地农民的生活,政府就应该给他们解决工作,提供就业岗位。由此可见失地农民对政府的依赖性太强,坐等政府解决就业,而忽视了自身的努力。对此,镇党委、政府应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广泛宣传教育,引导和教育失地农民转变观念,破除“等、靠、要”思想,增强自谋职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自觉性,积极主动地融入市场,参与市场竞争获得就业岗位。

二是强化劳动技能培训,提高失地农民的就业生存能力。由于失地农民的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普遍偏低,在土地以外的其它岗位竞争中处于劣势,大部分人短时间内难以找到新的、适合自身条件的就业岗位。再加上旅游项目建设目前处于起步阶段,企业提供的工资、福利待遇等非常有限,难以达到失地农民的需求。要持续地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难题,最根本的还在提高其自身素质,增强其劳动技能。因此,镇党委、政府应帮助他们树立全新的就业观念,鼓励其积极参加就业培训,提高劳动技能,适应企业的用工需求,努力通过劳动力市场寻找就业机会是当前的首要任务。切实发挥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职能,完善就业培训体系,根据不同的年龄阶段和文化层次,有针对性的安排培训内容,尽可能使他们能有一技之长,解决就业问题。逐步将失地农民纳入城镇就业管理服务范围,按照城市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政策,通过税收减免政策和个人自主创业信贷政策,提供就业扶持,促进其就业。

三是建立健全失地农民基本情况信息库,构建劳动信息服务网络。以镇劳动保障所为依托,成立就业服务站。建立信息台账,做到劳动力对象、文化程度、年龄结构、技术特长、培训意愿、择业意向“六清楚”,全盘掌握失地农民的情况,为全镇失地农民下一步就业安置提供坚强的堡垒。针对农民信息闭塞,找工作难的事实,从就业信息源入手,将用工单位分散招工转变为劳动管理部门统一发布招工信息,畅通劳动就业信息渠道,加强推荐就业。

四是建立社会救济、帮扶保障体制。我镇高度关注失地农民中贫困群众和贫困党员的生活状况,在逢年过节带去慰问金和慰问品的同时,组织致富能手和富裕党员结对帮扶,安排临时救助款进行贫困救助,帮助他们摆脱贫困。

五、对建立失地农民保障长效机制的几点建议

(一)改革现有土地征用模式。土地对农民有多方面的保障功能,包括为农民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和就业机会,产生直接收益和资产增值功效等,土地一旦被征用,这些功能随之一并丧失。要保障失地农民的利益,则应给予农民在这些权利上的等价补偿。因此,要加快改革和完善现有土地征用补偿一次性发放货币的办法,使土地补偿费的发放与失地农民的长期生活保障相结合。对于国家重点工程、公益性建设用地,要在现有基础上,按照公平补偿原则,适当提高土地补偿安置费的标准,使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一致,并为失地农民参加失业、养老、医疗保险提供一定的保障,最大限度地降低因征地带来的失地农民长期基本生活的风险。对于工商业经营用地,可引入竞争机制和谈判机制,在按规定土地转为建设用地后,农民与用地方自行谈判确定补偿安置费数额,也可允许农民以土地使用权入股、出租方式参与土地的开发,分享社会进步产生的土地增值收益。对目前地方政府为招商引资而负担的土地租金,应当采取措施,实行“谁占地,谁补偿”,以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

(二)开展对失地农民的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由于失地农民的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普遍较低,在非农产业岗位的竞争中处于劣势。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根本在于提高农民自身的素质,消除陈旧思想,帮助他们树立全新的就业观念,鼓励其参加就业培训,提高就业技能。政府部门要建立完善的就业培训体系,根据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要加强对失地农民的就业指导,建立促进农民就业城乡间无障碍流动机制,多渠道安排就业。同时,对招用失地农民的企业给予政策优惠,并鼓励扶持失地农民通过自主创业等方式解决就业问题。

(三)确立社会保障机制。解决农民失地问题,没有长效的保障机制,失地农民难免近忧远愁。因为对失地农民即使一次性补偿再多的钱,也总有花完的一天。解决这一问题,关键是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使农民失地而不失“根”。从目前实际出发,建议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重点要建立好四方面的社会保障:家庭养老保障,解决老有所养问题;就业保障,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最低生活保障,为生活可能陷于困境的农民提供救助;医疗保障,确保失地农民有病治得起。建立社会保障需要的资金,可以从三个方面筹集:政府从土地出让金拿出一部分,社会筹集一部分,农民个人负担一部分,以此构筑长效社会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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