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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

时间:2022-06-12 13:28:01 浏览次数:

xx区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意见》(文明委[2013]6号)和首都文明委《北京市关于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实施意见》(精建[2013]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遵循道德建设规律,坚持道德教育与依法解决问题相结合,坚持群众自我教育与发挥职能部门作用相结合,坚持专项教育治理活动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采取有力措施,抓住关键,突破重点,着力解决我区道德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推动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促进我区社会道德建设水平和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  

二、总体目标  

我区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针对性,增强实效性,重点在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服务、公共秩序三个领域强化集中整治,在取得实际成效后,再逐步向其他领域拓展,努力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我区社会经济转型发展营造文明健康的社会环境。  

三、重点工作  

根据中央文明委和首都文明委的工作部署,结合区域实际,我区教育治理活动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大教育引导力度。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载体,在我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建好用好“道德讲堂”,集中开展诚实守信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广泛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在全区营造“讲道德、守诚信、做好人、树新风”的浓厚氛围。组织食品药品行业、社会服务行业等从业人员进入道德讲堂培训,引导他们用道德良心做放心产品,以爱岗敬业精神服务首都百姓。深入开展道德模范、时代楷模、最美北京人、身边榜样学习宣传活动,引导人们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媒介的作用,运用媒体专栏、社区宣传栏等,强化以文化人,传播道德理念,培育良好风尚。推广市民公约、学生守则等行为规范,引导人们从一言一行做起,知荣明耻、遵德守礼。  

2.实施文明引导行动。以“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为主题,重点实施四项行动:一是“文明餐桌行动”,采取制作宣传提示牌等方式,在全区各类餐饮企业、各级机关、学校食堂开展“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教育活动,把服务劝导与管理约束结合起来,引导人们就餐不剩饭、不剩菜。二是“文明交通行动”,进一步推进“绿色出行、文明交通、从我做起”活动深入开展,引导人们自觉摒弃“十大交通陋习”,共同打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三是“文明旅游行动”,引导人们恪守公德,讲究礼仪,文明游览,摒弃不良习惯,保护生态环境、文物古迹和公共设施。切实加强宣传教育,落实管理责任,引导我区出境游公民成为中华文明的传播者、实践者。四是“网络文明行动”,进一步推动“文明上网、文明办网”活动,引导网民文明上网、不讲脏话、不信谣传谣。  

3.开展道德实践活动。在党政机关开展“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使广大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修身立德、勤政廉政,为全社会做出表率;在学校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活动,使广大青少年在认识社会、服务社会的实践中,树立正确道德观念、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在窗口行业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引导从业人员诚信服务、敬业奉献;在企业开展“诚敬做产品”活动,突出抓产品质量,打击假冒伪劣,把良好职业道德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在社区开展创建“文明家庭”活动,大力弘扬尊老爱幼、邻里互助社会道德观念;在全社会广泛开展以“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推广“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  

4.加大管理整治力度。坚持政府主导、部门监管和行业自律相结合,明确责任,综合治理。对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通过教育规劝、警示惩戒的方式,引导人们恪守公德。启动“非机动车行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治理“中国式过马路”,对非机动车、行人违反交通法规进行批评教育、罚款处罚以及扣车等处罚。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推动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切实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对食品药品行业中存在的见利忘义、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加强日常监管,坚决遏制不法行为。推动建立食品药品行业质量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对构成犯罪的食品行业从业人员,除依法惩治外,终身禁入食品行业,让守信受益,失信受损,营造恪守诚信的社会环境。  

  5.开展道德评议监督。邀请我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以及无党派人士、道德模范和居民代表组成“文明督导团”,深入窗口行业和公共场所明察暗访,评估道德状况,督促解决突出问题。运用政风行风热线、公众信箱、政务微博、“文明随身拍”等多种形式,形成有力的社会监督。对评议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各行业要深入分析产生原因,切实加以整改。  

6.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在石景山电视台、《石景山报》开辟道德建设专题专栏,大力宣传道德模范、时代楷模、身边榜样、行业先进人物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积极传递正能量,大力弘扬正风正气,加大“讲文明,树新风”宣传力度,在《石景山报》的重要版面、石景山电视台的黄金时段,用“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普及道德行为规范,加强时代道德标尺的宣传引导。采用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统一制定的宣传图片和标语,在全区建筑工地和施工现场围挡、临街围墙、文化广场和公园景区周边,积极开展“讲文明、树新风”的宣传活动。加大“我们的节日”宣传推广力度,坚持继承传统文化和弘扬时代精神相结合,努力挖掘传统节日的精神文化内涵,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激发爱国情感。  

四、工作步骤  

教育治理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9月份,区文明委统一部署。各系统、各街道、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职责等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9月至12月,在全区范围和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  

第三阶段:12月,阶段性总结,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负起责任,带头落实工作部署,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政策宣传到位,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做好工作,推动在全区上下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尚。  

2.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区委统一领导、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文明委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制定相应工作方案,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履职尽责,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3.力求工作实效。把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纳入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行业、文明旅游景区考评体系,形成有力工作导向,促进我区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开展。区文明委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通过不定期召开专项教育治理活动协调推进会、研讨交流会、现场观摩会等形式,对教育和治理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责任、细化方案、完善措施、常抓不懈,确保专项教育和治理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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