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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

时间:2022-06-16 10:49:01 浏览次数:

2017年度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

  

根据《赣州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赣市安办[2017]51号)及《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兴府办字〔2016〕43号)的要求,为做好2017年度全县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实现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目标。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2.全面构建防控体系。在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全面构建防控体系。

  3.实施一批源头治理工程。以企业为主体根治一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程,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进一步夯实安全根基

  1.出台县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以问题为导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全力推进符合我县实际的安全生产制度化建设,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进改革发展。(责任单位:县安监局牵头,有关单位配合)

  2.建立健全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市府办发〔2016〕47号)等有关要求,修订《XX县工业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兴安字[2003]25号),建立健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和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园区安监机构和专职队伍建设,强化监管执法保障,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科学化水平。(责任单位: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保障县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推进乡镇(区)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督促辖区内实强化安全生产第一意识,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完善培训制度,强化现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5.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督促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投入,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点推进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工贸等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制订《XX县工贸行业标准化建设标准体系》,推进工贸三级标准化达标验收工作。(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城建局、交通运输局)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督查机制。建立安全生产督查专员制度,制订督查管理办法,有力推进安全生产督导督查工作(责任单位:县安监局)

  (二)进一步全方位构建防控体系

  1、构建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全面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年内实现4个100%(安监直管企业100%注册系统;系统注册企业100%建立数据库;系统注册企业100%实现一企一清单,一岗一清单;系统注册企业100%实现两个15天闭环管理)。研究制定区域性、行业性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辨识、评估、分级标准,落实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岗位责任,建立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和安全操作“明白卡”制度,年内在开展试点的基础上完成两个行业以上建立风险因素辨识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和规划选址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建立健全招商引资项目安全风险预审制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又无力有效管控的项目坚决实施“一票否决”。对工业园区、化工集中区以及其它集中连片的风险集中区域实施定期风险评估,绘制安全风险等级图,实施动态管理、持续更新、分级管控。(责任单位:县商务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建局)

  3.完善高危行业领域安全准入制度,制定严格的最小生产规模、最低服务年限等安全准入标准。(责任单位:县直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4.全面落实重要安全生产设备、设施检测检验制度。(责任单位:县直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5.完善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准入制度,健全重大事故责任人员职业和行业禁入制度,全面推进关键岗位人员的安全宣誓承诺,年内制订地下矿山从业人员安全准入标准。(责任单位:县直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三)进一步实施源头治理工程

  1.大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整顿关闭。按照省市计划,全面完成矿山关闭任务。整治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易燃高毒材料。(责任单位:县安监局、消防大队)

  2.新工艺新技术推广使用。县内所有尾矿库、小二型以上水库全面建立在线监测系统;县内所有地下矿山三年内全面建立“六大系统”;县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自动化控制和紧急停车(切断)系统,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报警系统;鼓励推广“两客一危”车辆(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安装防碰撞系统;推动一批高危行业企业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完善。(责任单位:县安监局、水利局、发改委、交通运输局、交管大队)

3.加快实施一批保护生命重点工程。力争用两年到三年时间,全面完成地下矿山采空区治理,头顶尾矿库治理,铁路沿线穿越工程安全治理,占压管线建筑物治理,公路隐患治理,公众聚集场所重大火灾隐患治理,超载超限和危险路段整治及校车安全整治,危旧校舍、养老院改造,“三无”电梯、特种设备治理,以及城乡危房、违建房、空心房治理等各行业领域的安保工程,强化城乡运行安全保障。(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发改委、消防大队、城建局、交通运输局、公路分局、民政局、城管局、卫计委、房管局、市场和质量监管局、交管大队、各乡镇(区))

 4、全面推进省项目库危桥建设。农村公路危桥改造,按期完成建设任务(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三、强化工作保障措施

  (一)强化任务分解。各责任单位要按各职责要求,认真落实责任,明确负责人和部门,制订具体方案,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取得实效。 

  (二)扎实推进实施。各责任单位要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于8月20日前报县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安委办)。交通安全领域方案及整治情况按《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兴府办字[2017]72号)要求及时上报。12月30日前各责任单位须报送本年度任务实施情况。

  (三)促进齐抓共管。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媒体,加强宣传、广泛发声。重点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定期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单位,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形成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

  (四)强化督促检查。县安委办将根据工作进展,建立跟踪督办制度,定期通报工作完成情况,适时组织督促检查。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指导工作措施落实,确保2017年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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