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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时间:2022-06-26 10:07:01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贯彻落实法治全州、平安全州建设要求,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综合施策、统筹推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开展反腐“拍蝇”等治理,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净化市场环境,为全县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组长:唐朝华党组副书记、局长

副组长:唐学义党组书记

唐林军党组成员、副局长

谭小建党组成员、副局长

蒋鑫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淑敏副局长

廖冬富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各股所、单位、二层机构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创业大厦12楼原工商局执法与商广股,办公室主任由原工商局执法与商广股股长张小平兼任,扫黑除恶举报电话:4816315。

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研究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决策部署,结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整顿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的职责,开展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治理行动;及时协调解决部门联动、协同打击、舆情应对、案件会商等重大事项,健全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扫黑除恶长效机制,配合政法机关依法履职,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组长: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根据工作分工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成员:依据职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贯彻落实全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加强协调沟通、督促和检查,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日常工作落实,建立管理台账,落实对各股、所、二层机构工作开展的情况进行督查,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总结推广全县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验,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目标任务

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全州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坚决依法查处破坏市场经营秩序的违法行为,摧毁黑恶势力滋生的经济基础。力争通过市场监管部门上下不懈努力,促使我县营商环境风清气正,重点行业、领域管理得到明显规范,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市场经济秩序明显改善,圆满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任务。

四、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组织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日常监管执法,加大对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行为、虚假广告、虚假会议营销等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积极与公安机关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执法行动,对执法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通报,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对政法机关通报的行业管理漏洞和建议,及时调整完善监管制度措施,并按有关规定通报反馈,做好“两法衔接”工作。(牵头单位:执法与商广股,责任单位:法规股、市合股、经检大队,各基层所。)

(二)针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食品等行为进行摸排,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食品等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切实保障全县人民食品安全、消费质量安全。(牵头单位:执法与商广股,责任单位:消保股、市合股、食品监督管理相关股室,各基层所。)

(三)针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行为进行摸排,商品交易市场、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有无欺行霸市和强买强卖行为,摸排务必精准、到位,尤其要对市场中“菜霸”、“肉霸”、“鱼霸”进行拉网式摸排打击。(牵头单位:执法与商广股,责任单位:消保股、市合股,各基层所。)

(四)会同公安机关健全完善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机制,对涉及黑恶势力从事经营活动、涉黑涉恶人员开办企业和从事个体经营的依法严格审查,强化监管。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抓好“小个专”党建工作。加强企业信用监管,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面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和共享,积极配合政法机关开展信息监管工作。聚焦高风险行业、领域和高频度违法主体,开展风险分类监管。加强有关企业信息的共享应用,便于相关部门对其业务活动进行有效监管,与各职能部门加强互联互通,健全案件咨询、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执法联动等工作机制,形成合力。(牵头单位:企个股,责任单位:企个股、机关党委、各基层所。)

(五)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加强队伍管理相结合,教育系统内全体干部职工,不得充当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对那些与黑恶霸痞势力有牵连的公职人员,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线索,依法严肃处理。(牵头单位:人教股,责任单位:派驻纪检组、人事监察股、局机关各股室、单位,各基层所。)

(六)严格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督导问责机制,对不落实执法责任,不作为、乱作为,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牵头单位:派驻纪检组,责任单位:执法与商广股、各基层所。)

(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宣传,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要综合运用橱窗、led显示屏、横幅标语、发放宣传册、宣传板报、公布举报信箱、12315举报热线以及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数字平台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信息,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倡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引导消费者提高防范意识,广泛发动经营者和消费者积极检举揭发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涉黑涉恶行为,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各相关股室,各基层所。)

五、工作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务必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深刻领会专项斗争的政治性、全面性、彻底性、协同性,在思想认识、打击手段、防范措施、协调机制、法律适用等方面全面加强完善,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自治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在全州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相应组织领导机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到工作突出位置,加强工作部署,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推进,确保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任务分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中央明确要求,党委、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级行业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行业监管责任人。为了确保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要把明确保障措施,细化责任分工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股室、基层所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扫黑除恶工作责任人,要切实履行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积极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按照《全州县市场监管局关于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1)的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层层落实到股所、岗位和每一个人,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扫黑除恶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坚决防止推诿扯皮。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所积极推进,各层级上下联动共同推进的工作局面,全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三)强化督促检查,严肃责任查究。2019年4月,中央督导组将进驻广西开展督导工作。要严格工作纪律,强化自身监督,提升政治站位,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依法严惩,打击违法犯罪情况;围绕深挖彻查,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情况;围绕综合治理,加强日常监管情况;围绕基层组织,整顿基层党组织情况;围绕组织领导,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发挥职能作用情况等“六个围绕”开展自查自纠,对照市场监管部门任务分工,结合自身职能,及时发现问题,立行立改,把做实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迎接督导检查有机结合起来,以迎接督导工作促进实际工作,确保各项部署和措施落实到位。

(四)保持联系顺畅,严格信息报送。各股所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于每月23日前把本部门任务完成情况报告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执法与商广股),邮箱:qzxdcb@163.com,联系人:罗雪,电话:4816315。报告主要包括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原因以及下一步工作意见建议等。同时及时掌握和汇总本辖区所行动的进展情况,将线索摸排登记表(附件2)一并报送。各股所、单位、二层机构要主动配合,按照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信息资料,力求真实、简要、完整、清晰,坚决避免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等情况的发生。

附件:1.全州县市场监管局关于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任务分解表

2.全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登记表和相关填写说明。

附件1

全州县市场监管局关于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任务分解表

(2019年-2020年)

督导重点

具体工作

内容明细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

(一)政治站位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切实履行好扫黑除恶的重大政治责任。

局党组将组织由局领导担任组长的督导组,督导局机关各股室,各基层所的主要负责同志是否切实履行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等情况。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唐朝华

局机关各股室,各基层所主要负责同志

2.督导局机关各股室、各基层所是否建立领导和办事机构,建立日常工作机制情况

①是否制定出台扫黑除恶政策措施情况。重点查阅文件印发级别及有效措施等情况。

②是否建立工作机构,制定职责体系等情况。查阅会议文件资料、工作人员办公场所、工作笔记等。

③结合实际,针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创新性工作意见等。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唐学义,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唐林军,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谭小建。

办公室、

执法与商广股,各基层所

(二)依法严惩

3.协同打击,配合办案

配合法院、检察、公安机关调查涉黑组织及其成员经营状况,查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情况。主要通过查阅案件卷宗和相关会议记录,与办案人员、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个别谈话等方式,了解相关部门配合工作是否主动、提供查询结果是否及时、落实案件办理要求是否积极。

局党组全体成员

局机关各股室,基层所

4.主动承担职责任务、建立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摸排机制

①采取多种形式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涉黑涉恶犯罪问题情况。主要核查设立举报电话、网站,收集涉黑涉恶线索以及建立、兑现有奖举报、保护举报人人身安全制度等。

②对本行业、本领域涉黑涉恶线索进行排查梳理情况。检查相关的部门台账、机制建立情况以及排查出的线索条数。

局党组全体成员

局办公室、消保股、执法与商广股,各基层所

(三)综合治理

5.对涉黑涉恶人员开办企业,依法严格资格审查、加强市场监管

依法落实职业禁止规定,出台相关制度,防止黑恶势力开办企业、从事企业管理岗位,对有群众举报涉案企业所有者、经营者、管理者进行排查,防止利用企业幌子掩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情况。将所掌握的涉黑涉恶企业线索与关联企业比对、暗访,核查资格审查是否落实,核查涉黑涉恶势力是否为企业实际控制人等。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蒋鑫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廖冬富

企个股、企监股、各基层所

6.积极承担责任,自查自纠、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

核查局机关各股室,各基层所对媒体报道、群众反映强烈、黑恶势力容易滋生的本行业、本领域主动排查,采取有效监管措施的情况。查看工作台账、相关会议记录、媒体报道,并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到医院、矿山、市场、沙场、交通运输等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行业、领域。

局党组全体成员

局机关各股室,各基层所

7.加强基层社会综合治理,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针对重点地区、行业、领域的管理漏洞,加强跟踪督导和重点整治,进一步加强监管,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通过查阅文字档案,对周边群众进行暗访等方式进行核查。

局党组全体成员

企监股、企个股、各基层所

(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8.深入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①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倡导文明新风,引导群众树立正气,勇于同一切不良风气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核查是否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宣讲会等形式,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内容。

②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进以基层党建为统领,以人民为中心,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情况。通过查阅文字档案、影像资料,随访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的方式进行核查。

局党组全体成员

局机关各股室,各基层所

附件2

全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登记表

摸排单位:编号:

线索名称


线索来源


首发部门


线索归类


线 索 主

要 内 容


涉黑涉恶相关人员

姓名

绰号

性别

职业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单位领导:首发部门领导:

经办人:联系电话:

年月日

线索摸排登记表查登记表说明:

一、线索名称:xx或以xx为首的涉黑恶团伙在xx行业或xx县(市区)xx乡镇(街道)xx市场(工地、项目……)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揽工程……)。

二、线索来源:分为群众举报、工作中发现、上级机关交办、其他单位移交。

三、首发部门:摸排工作首先发现涉黑恶线索的相关部门。

四、线索归类: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

(三)利用家族、宗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及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在扶贫领域、项目扶持、救灾救济资金和物资分配等农村经济社会事务中雁过拔毛、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与民争利的;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的及违规插手、抢占掠夺、侵占挪用、损公肥私的;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

(十)境外黑社会入境进行发展、渗透及跨国跨境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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