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好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切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规范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根据《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湖南省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二十条措施》、《怀化市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十二条措施》和上级有关政策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
通过人社就业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或村支两委等有组织劳务输出转移到县外就业并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贫困劳动力按3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按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三)补贴程序
1.申报。申请人填写《会同县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审批表》,贫困劳动力可由有组织输出机构(个人)统一申报,并附相关材料:①申请人居民身份证、个人银行账号复印件;②求职创业证明,其中贫困劳动力提供稳定工作6个月证明如工资单或企业证明等,高校毕业生提供求职创业证明如工商营业执照、创业地或求职企业证明等;③认定为贫困劳动力或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的相关凭证。
2.审批发放。有组织输出部门或求职创业地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报县人社部门审批,并对拟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财政部门按标准予以发放补贴。同时,乡村将补贴情况录入省就业信息服务平台。
二、以工代训补贴
(一)补贴对象
经认定的就业扶贫车间、就业扶贫基地、创业孵化基地
等稳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经营主体。
(二)补贴标准
对吸纳10名以下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就业扶贫车间和基地企业,每月给予2000元培训补贴;吸纳10-30名的,每月给予3000元培训补贴;吸纳30名以上的,每月给予4000元培训补贴。贫困劳动力代训时间应多于或等于经营主体享受培训补贴时间,且培训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三)补贴程序
1.申报。生产经营主体填写《会同县以工代训补贴申报审批表》。并附相关材料:①生产经营主体法人和贫困劳动力共同签字认可的劳动合同和工资发放清单或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工资的相关凭证;②生产经营主体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和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主体法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③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以工代训花名册(含姓名、性别、联系电话、住址、上岗时间和以工代训时间等)及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相关凭证。
2.审批发放。申报经营主体所在乡镇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县人社部门审批,并对拟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财政部门按标准予以发放补贴。同时,经营主体将申报和享受补贴信息情况录入省就业信息服务平台。
三、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
初次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离校五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
(二)补贴标准
初次创办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并吸纳一定规模就业,给予一次性创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3000元、一次性开办费补贴1000元和商标注册补贴1000元。
(三)补贴程序
1.申报。申请人填写《会同县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审批表》,并附相关材料:①申请人居民身份证、个人银行账号复印件;②初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工商营业执照;③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的相关凭证。
2.审批发放。创业所在村、乡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报县人社部门审批,并对拟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财政部门按标准予以发放补贴。
四、其他补贴
关于转移就业交通补贴、创办就业扶贫车间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贴、企业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培训补贴、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等其他支持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原有操作办法执行。
附件:1.《会同县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审批表》
2.《会同县以工代训补贴申报审批表》
3.《会同县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审批表》
4.《就业创业补贴诚信承诺书》
附件1:
会同县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审批表
申请人姓名 | 贫困劳动力□ 高校毕业生□ | 联系 方式 | |||
家庭住址 | |||||
求职创业地及企业(项目)名称 | 求职创业时间 | ||||
申请补贴金额(元) | 开户银行名称及帐号 | ||||
贫困劳动力有组织输出部门或高校毕业生创业地村委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所在乡镇 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人社就业部门 复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会同县以工代训补贴申报审批表
申报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申请单位 名 称 | 就业扶贫车间□ 就业扶贫基地□ 创业孵化基地□ | ||
法人代表 | 联系人电话 | ||
就业人数 | 其中: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人数 | ||
生产时间 | 以工代训时间 | ||
申请补贴月及金额(元) | 个月 元 | 开户银行称 及帐号 | |
所在乡镇或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人社就业部门审批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会同县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审批表
申请人 姓名 | 贫困劳动力□ 高校毕业生□ 就业困难人员□ | 联系方式 | ||||
家庭住址 | ||||||
创业地及项目名称 | 就业人数 | |||||
创业规模 | 注册时间 | |||||
申请补贴 金额(元) | 开户银行名称及帐号 | |||||
创业所在地 村(支)委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所在乡镇 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人社就业部门 复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4:
就业创业补贴诚信承诺书
xxx镇人民政府:
根据《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湖南省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二十条措施》、《怀化市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十二条措施》和《会同县支持就业创业补贴方案》,现拟申请xx补贴,本人(生产经菅主休)承诺所提供材料和填写相关数据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承诺人(生产经营主体负责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