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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自查自评报告

时间:2022-05-16 09:14:01 浏览次数:

2009年我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在乡党委、政府和上级综治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乡人大的有力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建设、富裕、文明、开放、和谐、生态社会这一目标,以创建“平安**”为载体,紧紧围绕“社会更加稳定,民族更加团结,边防更加巩固,治安更加良好,群众更加安康”的综治工作具体目标,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方针,深入开展各项治理工作,全乡各部门认真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乡综治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不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我乡的综治、维稳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现将目标管理落实情况自查自评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组织领导10分,自评10分)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我乡的综治工作,在加强领导,统一思想的基础上,将综治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议程,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将综治工作纳入本年度的工作目标,并召开会议作了安排和部署。同时,把综治工作的好坏作为检验党政领导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标志,作为衡量政绩的重要指标。在年度召开集体研究综治会4次,召开“创安”会议2次,召开综治维稳委、人民调解员、治保员会议2次,在每次安排政府中心工作时,总是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安排,切实做好我乡综治工作,维护了我乡的社会稳定。  

二、加强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完善机构(基层组织8分,自评8分)  

(一)根据县综治委的有关文件精神,重组成立乡社会综治维稳委员会,并配备一名综治干事,以乡党委书记为综治维稳委主任,乡长、乡人大主席、乡党委副书记为副主任,乡司法所、武装部、民政办、综治干事、派出所、学校、医院为成员。针对基层综治干部的培训。2009年共培训2次,培训人数达28人次。  

(二)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指导下,乡公安边防派出所、司法所、人武部等部门进一步健全了组织机构,使人力得到充实,办公设备、装备也进一步得到了完善。特别是司法所的建设,办公条件得到了改善。  

(三)以乡党委、政府牵头,继续抓好对工、青、民政、司法、武装部、派出所等为首的乡治安巡逻队的领导。要求每晚十一点以后进行巡逻。有力维护了我乡的社会稳定,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指导各村以武干为队长的巡逻队的工作,要求因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巡逻。  

三、加强整体联动防范机制建设(治安防范机制健全16分,自评16分)  

(一)进一步加强社会面流动犯罪防范体系建设,继续通用乡村报警电话(3481110),并24小时开通。各综治成员单位在联动防范工作中从各自职能出发,认真开展好各辖区内的综治工作,乡综治办连同乡派出所、司法所等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履行了维护治安责任,并组织乡村巡逻队对重点部位开展治安巡逻、防范和监控。  

(二)加强单位内部的安全防范体系建设,完善由乡综治办、乡派出所、校区、九年一贯制学校、乡武装部、乡司法所、民政、团委、宗教等成员组成的巡逻队,要求每周日、周四晚11点在桥头到中学进行巡逻,通过各方向的管理,减少了治安犯罪现象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稳定。特别今年是“普九”验收工作中,乡派出所、村武干抓好了学校及周边的治安工作。  

(三)根据我乡实际,健全完善四级防范体系,即乡、村、组、户四级防范网络体系,要求乡村组负责人做到经常带队参加治安巡逻,同时,乡派出所结合辖区实际和现有警力,将辖区6个村委会划分为2个警务区(江东片和江西片两个警务区),各警务区安排警长,调整配备好警务区警官,采取走勤式、驻勤式、集中工作式开展工作,进一步完善“边境110接”处警和农村警务室建设。并通过上级党委政府牵头安排警官担任村干部,现6名警官分别担任了6个村委会党支部副书记,参加处理村务工作。向治安复杂的村委会倾斜,落实了村一级的治安巡逻队名单及报酬,进一步健全了四级防范体系。  

(四)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体系建设。乡综治办连同乡司法所作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工作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并做好每一季度向县综治委上报一次全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报表和台账。同时,制定出《关于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体系的意见》,进一步落实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和有关人员在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中的责任,使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在基层得到及时有效的化解,年内没有发生10人以上部门群体上访的事件和因民事纠纷调解不及时而引发的重大刑事案件。  

四、加强重点防范措施得力(重点防范措施得力16分,自评16分)  

(一)以专项整治为突破口,推动综治各项专项领导领域防控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乡综治办通过年初制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的考核标准,对中小学防范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学校周边环境治安整治及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并采取统一部署,认真督导,推动落实的方式来全面开展各项工作。  

(二)坚持创建“平安乡”、“平安村(组)”活动,进一步深化具体措施,并做好“平安单位”和“平安乡”的复查汇报工作。  

(三)乡综治办连同乡派出所每半年排查一次整治治安混乱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政治工作、治安形势分析报告及开展公众安全感调查,并将开展结果上报县综治委。2009年共发出调查表120份,收回113份,调查情况反映良好。群众满意度达96%以上。  

五、健全和完善治安防范体系,逐步实现治安防范体系的社会化(治安防范逐步实现社会化8分,自评8分)  

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整体联动实施方案,健全各种工作制度。各签订责任制的单位在防控体系建设中责任落实,各单位能按各自职责开展工作,使单位内治安、刑事案件明显下降,年内未发生群众性事件和无重大治安案件。  

六、建立健全保障机制(保障机制健全15分,自评15分)  

通过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的方式,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推动整体联动防范工程建设宣传,利用可用的力量,重点在群众集中的街天、教堂、村委会等地方进行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全县召开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会议及相关的会议、法律、法规、文件精神,从而提高了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七、加强矛盾化解和案件查办,维护社会稳定(治安防范21分,自评21分)  

(一)通过建立健全各项机制,全乡刑事案件上升幅度控制在全县平均增幅水平以下,切实提高了破案率,治安案件查处率达100%,在全乡开展各项活动或节假日期间没有发生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重特大刑事案件,重大生产事故。  

(二)乡司法所及矛盾调处中心对矛盾纠纷的调处率达到100%以上,无因民间纠纷调解不力而转为刑事案件,无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无刑释人员重新犯罪。中小学校都配有法制副校长,并有法制教育计划。  

(三)开展创建无邪教乡活动,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的工作力度,利用街天、教堂集中的地方通过广播、标语、黑板报等宣传工具进行宣传教育,使群众对正确区分邪教与正常宗教,同时,做好非正常宗教“恒尼”人员转化工作,加大反对邪教的宣传力度,有效控制了“恒尼”派的上升。  

八、认真开展综治业务工作(4分,自评3分)  

1、加强业务理论知识学习,提高理论水平。  

2、按照按质按量的完成上级综治办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上报各种材料和报表。  

3、认真、全面宣传县政法委、县综治委的文件精神及有关综治、维稳会议精神,充分认识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  

九、奖励分(2分,自平 2分)  

乡(镇)所辖部门、单位和个人的综治工作,受到州级以上部门的表彰。  

十、检查落实和自评情况  

对综治责任制的落实情况采取半年一次自查和总结,并将自查和总结材料及开展综治情况及时全面向县有关单位和部门上报。经实事求是的自评,本年度我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自评为9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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