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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发改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述职述廉报告

时间:2022-06-07 13:07:02 浏览次数:

2012年发改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述职述廉报告
 
  2012年,我分局在区局党组和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会议精神和局年初下达的工作计划,密切联系实际,全力克服人员紧缺、案件查处难度大等困难,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市场价格巡查、收费专项检查和价格举报案件受理。2012年,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件,没收违法所得177678.01元,罚款45288元,退还消费者2220元,实现经济制裁总额225186.01元。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我区社会和谐稳定。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开展价格监管,维护价格秩序

  为维护节假日市场价格秩序,我分局坚持在元旦、春节、五一重大节日期间,开展市场价格巡查。据统计,上半年共出动检查人员50余人次,对辖区的农贸市场、粮食批发市场、禽蛋市场、大型超市、宾馆、景点等28家场所开展检查。从检查情况看,与往年相比,市场交易秩序良好,价格保持平稳,超市、宾馆、景点明码标价执行率有所提高。同时,在节日休假期间,我分局加强了内部值班制度,安排专门人员,接听价格举报电话,做好详细记录,妥善处置群众反映的价格问题。落实好节假日和日常市场巡查制度,充分运用提醒、告诫等手段,引导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做好市场明码标价工作。健全应对突发事件价格监督检查机制,防范市场价格的异常波动,确保人民群众过上祥和的节日。

  二、重视企业减负,优化投资环境

  为营造良好的价费环境,确保我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围绕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开展涉农涉企收费、教育收费、医药收费等专项检查,加大价格监督力度,严格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全省涉农涉企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关于开展规范商业银行及金融机构服务收费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的通知》、《关于开展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分局共计出动30余人次对辖区部分涉农、涉企单位的价费政策执行情况展开抽查。从检查结果看,我区收费政策总体执行情况较好,大部分单位均能严格按照相关收费规定,做到公开收费方式、公开收费标准,但个别单位仍然存在曲解收费规定,超标准或超范围收费现象。在“商业银行及金融机构服务收费明码标价专项检查”中,我们检查了工行、建行、农行、交通银行等6家分行及其下属11个营业网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大部营业网点都在醒目位置公开了人民币结算业务、银行卡业务收费标准,并在网点大厅设专架摆放相关服务收费资料,供客户查阅。我们也发现个别银行的营业网点仍存在服务收费项目标价不齐全和未按《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商业银行服务价格明码标价的通知》规定的样式明码标价等不规范现象。在“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专项检查”中,我们根据市发改委统一部署,进一步强化上下联动,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进行严格监管,积极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此次检查范围主要包括政府定价停车场、垄断配套停车场、公益性停车场、住宅小区配套停车场等四大类。我们共检查8家单位,大部分被查单位都做到明码标价收费,其中有1家交通事故车辆存放定点停车场,未按(温发改费[2009]399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拖车费,检查人员对该停车场口头责令改正,监督其退还车主多收价款320元,并要求在其服务场所及缴费地点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公布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单位、收费依据、服务承诺(责任与义务)、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同时,我们还向各停车场发放了《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醒告诫书》,郑重告诫各机动车停车场,必须严格按照《价格法》相关规定,合法经营,主动接受群众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推进价格监督,深化价格服务

  10月19日,我区景山社区、繁荣社区和区医药协会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点正式挂牌成立,11位熟悉价格政策、责任心强的同志被聘为首批XX区社会价格监督员。今后,这些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组织将充分发挥其价格法规政策的咨询、宣传以及价格矛盾调解作用,对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有效营造和谐诚信的市场价格环境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根据省物价局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分局切实采取措施,全力推进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点建设相关工作开展。通过借鉴其他兄弟县区的有益经验,同时密切结合XX实际,及时制定了《关于设立价格监督服务点和聘请价格监督员的通知》,明确了我区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组织、工作协调机构和具体工作职责等重要内容。我分局对辖区符合设点条件的单位进行精心筛选,最终确立了首批试点单位,并积极争取市价格检查分局的经费补助,为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点的设立奠定扎实的工作基础。分局还设立社会价格监督服务办公室,强化指导联络工作。加强组织监督员业务培训,促进创建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从而实现对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组织的长效管理,使其成为政府监管市场价格行为、保护群众价格权益的重要补充力量。

  四、受理价格举报,化解价格矛盾

  2012年,我们共受理价格举报件28件,其中上级交办9件、直接退还消费者2220元。今年的价格举报呈现上升趋势,举报事项趋向复杂化和多元化。社会上一些职业举报人、信访专业户对价格违法案件的关注也给我们的举报案件受理、查处工作带来很大压力。如何进一步做好价格举报工作,化解价格矛盾,从而减少乃至避免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的发生,对我们一线检查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在上半年的1件价格信访案件中,我们积极与市发改委法制部门联系,及时启动了行政调解机制,安排双方当事人展开面对面协商,并主动从法律、政策以及人情事理方面与双方展开沟通协调,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促成当事人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圆满解决了这起价格信访案件。价格投诉举报工作,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我们在创建重点岗位社会满意度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上级的要求和标准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专项检查处理力度上有待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尚缺乏调查研究,在机制创新力度上有待完善。我们将不断总结提高,抓住机遇,继续努力,积极探索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新思路,力争使我分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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