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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汇报

时间:2022-05-16 08:28:02 浏览次数:

**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汇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关于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治工发[2009]2号),**区认真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主要的工作做法  

(一)传达贯彻会议精神,扎实开展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 2009年12月16日 -18日,自治区在**市召开全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参加了此次会议,并及时将会议精神向**区和**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同时向领导小组传达会议精神和组织大家学习《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法律政策指导》等。通过传达学习,使大家认清了形势、明确排查范围、排查重点和主要环节等。  

(二)精心部署,研究制定排查工作通知、方案和排查表  

1、制定下发《**区关于对党员干部涉及建筑工程领域问题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为体现宽容相济,更好地保护干部,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通知》,通知包括自查自纠的原则、范围、时限及方法、处理、机构设置等五方面的内容。自查自纠的范围包含有六方面的内容,并公开专项治理举报电话,举报网站和廉政账户,同时在专项治理工作《简报》和《新**》公布。《通知》明确了处理办法:一是凡是在自查自纠期间主动自查自纠、上缴违纪款物的,不论数额大小,一律从轻、减轻处理或免予处理;二是凡是在自查自纠期间拒不清退或清退不彻底,甚至串供、隐匿、转移违纪款物的,从严查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制定排查方案,扎实开展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  

根据自治区关于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治工发[2009]2号),**区制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实施方案》(江治工发[2009]4号)。一是明确排查范围。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为重点,对2007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建设项目进行排查。对于其他投资项目(非政府投资和未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也要对核准、备案、用地、规划、环评、质量、安全生产等情况进行排查。二是明确排查重点。对总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以上的非政府投资和未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进行排查,经排查:**区2008年以来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500万元以上有8个,其中涉及道路交通的有5个,由**区交通局实施,涉及基础设施的有3个,由**区丽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实施。非政府性投资3000万元以上项目有3个,分别是**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公务员小区一、二、三期工程,由**区丽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实施。三是明确排查的主要环节和时间要求等。  

(三)研制自查表,调查摸底工程领域基本情况。  

1、制定《**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调查表》,对**区2007年以来辖区内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排查。摸底排查包括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单位、招标方式、招标代理、项目审批情况、项目经理、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合同价、付款情况、实际承建人等十一个方面的内容。  

经排查,**区2008年以来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共有254个,其中200万元以上的项目有23个(水利局实施的项目3个,财政局实施的项目1个,交通局实施的项目13个,建设局实施的项目1个,计生局实施的项目1个,**区丽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项目4个),100-200万元的项目有35个,50-100万元的项目有20个,50万元以下的项目有168个。200万元以上的项目都实行公开招标,200万元以下的项目部分实行公开招标,部分实行邀请招标。  

2、研制《**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基本情况查检表》、《**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自查情况统计表》、《**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项目排查表》、《**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建设项目情况一览表》,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自查自纠正。四份表格详细反映了工程项目的基本信息,从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管理、规划许可、招标投标活动、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案件查处、存在问题等进行细化,含盖了8个方面34项内容。各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四份表格详细所反映的内容逐项查找逐项自查。通过自查自纠,截止目前,**区还未发现任何违纪违法问题。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工作纪律。 2009年12月8日 -9日,**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分成两个组,对**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各有关单位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指定专门人员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传达学习有关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工作部署、政策法律等。如:**区建设局于 12月2日 ,组织**区辖区内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并邀请**区纪委监察局、检察院参加了会议,对自查自纠阶段工作进行了部署和要求,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提高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认识;**区政府办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申请财政拨款5万元,开发政府门户网站;**区财政局打算成立政府投资基建评审机构,对工程造价预算进行审核;**区审计局打算成立政府投资工程审计中心,对工程竣工验收后进行审计。各有关单位根据**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下发的《**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调查表》的要求,对**区2007年以来辖区内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摸底排查,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了工程建设领域的基本情况、容易发生的腐败薄弱环节和重点岗位等内容,同时为下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拓展了工作思路和对策。同时对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五)拓宽投诉举报途径,认真收集案件线索。为抓好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阶段性工作, 2009年12月2日 ,**区下发了《关于对党员干部涉及建设工程领域问题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江治工发[2009]3号),公开专项治理举报电话(7820025),举报网站(jzqxntszx@163.com)和廉政账户,并在专项治理工作《简报》和《新**》公布。截止目前为止,未接到任何投诉信访件,也没有发现这方面的案件。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专项治理工作的不正当交易行为手段高超,隐蔽性强,基本是一对一的交易方式,缺少案件线索;对专项治理工作中涉及到的深层次的招投标全过程还没有较好的对策,给案件查处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二)原**县撤县设区后,部分有审批职能的部门上划上市,**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与市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按照《工作方案》8个方面中查6个方面的(除“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和“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两个方面)内容,6个方面中又涉及到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环保等方面的问题,涉及这方面工作的单位又上划上市,协调配合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由于**区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项目小而少。**区2008年以来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共有254个,其中,50万元以下的项目就有168个。而且绝大多数是农、林、水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扩大内需项目,没有申请计划、核准,上级就没有审批。  

(四) 一些项目审批手续烦琐,不能按时开工。由于涉及到土地、规划等问题,无法办理规划、施工许可证,招投标不能及时进行。如:江南一中学生宿舍楼是2009年5月份的项目, 2010年1月7日 才招投标。  

(五)关于招标方式的选择问题。对于200万元以下的项目确定招标方式问题,是否一律按照崇政办发〔2005〕143号《**市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招标工作规则》和崇政办发〔2007〕224号《**市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文件执行,**区200万元以下的部分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确定招标方式。建议成立一个项目建设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对所有建设项目进行审定招标方式。  

(六)关于委托招标代理和设计预算代理的选择问题。根据《**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有关规定:招标人不具备国家规定的自行招标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有招标代理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设计预算代理的选择又没有相关具体规定,因此,业主自行选择一些和他“保持一致”的招标代理机构和设计预算代理办理招标事宜。容易出现围标、串标和预算过高的现象。建议招标交易中心选择数家信誉好、知名度高的代理机构,编成代理机构库,然后确定代理机构时,也要在监察局的监督下从代理机构库随意抽取代理机构。  

(七)各有关单位对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没有很好的工作思路和措施。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全国、自治区、**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的精神, 结合《**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目标要求和主要措施环节,督促各牵头单位按照中央提出的全面清理工程建设领域8个方面的34项具体任务和工作责任去开展好各个阶段的工作,力争取得实效。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及时公布工程建设项目信息,逐步形成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的共建共享。强化对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督。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行为。建章立制,明确政府采购范围,规范采购方式和程序,要求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目录和标准中规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实行管理机构和执行机构相分离。  

(三)规范基建投资评审和工程审计、决算工作。成立健全政府基建投资评审中心和工程审计中心,对工程造价预算及工程竣工验收后进行审计。  

(四)加大查办案件力度。着重查处工程建设领域以权谋私、官商勾结和权钱交易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  

   

   

   

   

**区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0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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