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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新时期法制建设为灌区水利事业保驾护航(江蓓)

时间:2022-05-18 10:07:01 浏览次数:

  一、宜昌市东风渠灌区概况。

东风渠灌区位于长江中上游,灌区水利工程以长江Ⅰ级支流黄柏河为水源,由一条长61.3千米的总干渠集中引水,其下连接246条总长达1569.1千米的干支渠,灌溉系统将1座大型水库、13座中型水库、188座小型水库和3.9万口堰塘连接成典型的长藤结瓜式灌区,总蓄水能力6.5亿立方米。覆盖夷陵区、枝江市、当阳市,共涉及22个乡镇,灌区总面积2437平方千米,设计灌溉面积116.2 平方千米,现有效灌溉面积96.9万亩,其中水田88.96万亩,旱地7.94万亩,总人口63.85万人。渠系工程担负着宜昌市城区百万人生产、生活用水及宜东百万亩农田的灌溉输水任务。城市供水设计日供水44万吨,目前实际日供水28万吨,同时还承担着渠道沿线村镇、企业的生产生活供水。灌区粮、棉、油产量分别占宜昌市总量的40.7%、50%、44%,素有“宜昌粮仓”的美誉。

二、灌区法制化建设日渐步入正轨。

2004年以来,东风渠灌区管理局在国家政策的指引下为充分发挥水资源优势,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大力争取项目资金改善硬件设施,完善灌区法制化建设,通过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加大对灌区内居民的法制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和灌区居民的法治意识,灌区内各种侵占和破坏水利工程的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的遏止,和谐的用水环境逐步形成。

(一)制度建设完善充实

为全面推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管理局领导统一思想观念,把水资源的可持续性发展作为我局的中长期工作目标,坚持“两条腿走路”,在努力加强工程建设和维护过程的同时,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将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充分运用到实际管理工作中,逐步形成了以局部带动整体,以制度带动管理,以科学化管理带动灌区良性运作的新思路。

1、2001年起东风渠灌区管理局为深入开展灌区法制化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十五”、“十一五”法制规划的具体实施方案,制定了“四五”、“五五”两个阶段的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普法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将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深入化、细致化,力保各项宣传教育方案得以具体实施。

2、2007年6月,局完成了《宜昌市东风渠灌区管理局水政水资源监察管理办法》的编制工作,该《管理办法》标志着东风渠灌区管理局水政监察工作迈上制度化的新台阶,《管理办法》要求水政监察人员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明确了执法范围,规范了执法行为。

(二)执法水平大幅提高

1、2004年起,东风渠灌区管理局为配合灌区法制化建设进程,每年指派部分水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由湖北省水利厅、宜昌市水利局组织的各期水政监察人员培训,通过学习具体法律法规条款和实际运用中的程序,提升了监察人员的理论素质,同时通过与授课老师和学员间的交流,增加了在实际工作中灵活运用法律法规应对突发事件的经验,为依法行政奠定了理论和实践基础。

2、2008年7月,为贯彻省水利厅水行政监察队伍“四项”建设,特邀请地方部队为东风渠灌区管理局水行政监察人员进行了军事化培训,旨在提高我局水行政监察队伍纪律性和凝聚力,效果明显。

(三)法制建设效益日益彰显

东风渠灌区管理局水行政监察大队在执法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程序依法办案,有效的遏制了各种水事违法案件的发案率。

1、2003年东风渠灌区管理局共依法办理水事违法案件6起,其中责令拆除违法建筑1起,清除乱耕滥种1起,制止侵占工程用地2起,责令修复供水剅闸1起,制止违法毒鱼1起,调处荆宜高速侵占泉、白河水库库容案1起,查处白河水库养殖户投肥案1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2、2004年办理水事违法案件5起,其中侵权案件3起,侵占工程用地2起,追缴拖欠水费案2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5余万元。

3、2005年办理5起,其中依法拆除总干渠大中坝段乱搭水管86根,有效的保护了水资源不被浪费,我局还专门投资12万余元为大中坝村民修建供水池7座并免费安装水表,挽回因乱搭水管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20余万元,责令拆除渠内拦网、白河水库内乱建鱼塘和溢洪道内修建拌和场案件及白河水库内违法采沙案件各1起。

4、我局水政监察大队在水行政执法工作中注重用真实案例开展法制教育,使灌区内群众自觉守法意识不断提高,大队采取每月巡查制和随机抽查制相结合的办法,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将许多水事违法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从而大大降低水事违法案件发生率。2006年至今灌区内未发生水事违法案件。

5、我局水政监察大队还配合市水利局水政支队开展长江采砂执法行动,2006年至今共出动318人次。

三、灌区法制建设主要做法。

1、为监督各项制度和方案的贯彻落实,我局成立了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法治宣传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法制的副局长亲自挂帅,相关科室负责具体实施。我局分别于每年年初拟定该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实施方案和年度法制学习计划,并列出普法宣传专项资金,具体工作紧紧围绕水利法律法规展开,一方面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法律意识为主线,强化依法治理、依法管理、依法维护的方针,逐步提升服务质量和等级;另一方面以提高灌区居民法律意识为主线,扩大宣传教育层面,丰富宣传教育方式,不断增强灌区居民自觉遵守水利法律法规和维护水利工程设施的自觉意识。

2、我局在完善制度的同时,划拨法制建设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从加强基层法制建设做起,不断丰富宣传教育手段。针对2002年10月1日新《水法》的正式实施,我局进一步明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性质,以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为中心,不断增强法纪观念,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以贯彻“依法治水”为宗旨,每年集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每年年初我局都组织由全体干部职工参与的法律知识竞赛,合格率达100%。新《水法》实施以来,我局在灌区内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普及法律知识,各级单位认真开展《水法》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利用报刊、影视、网络等大众媒体的优势,扩大宣传教育面,结合每年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法制宣传日、安全生产月等契机在全灌区内采用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和宣传单、出动流动宣传车、送法进户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为配合2006年10月1日《水法办法》的颁布实施,我局在全灌区范围内开展法制宣传日活动,印发《水法办法》5000份、有针对性摘录《宜昌市东风渠灌区水利工程管理办法》部分条款制作为公告,印制3000份在灌区内张贴,制作横幅8幅在灌区内悬挂;2007年3月22日,我管理局以“珍惜水资源 保护水环境”、“创建灌区和谐水文化”为主题制作展牌2块,并派员参与在夷陵广场举行的法制宣传活动,印制横幅8块在灌区内悬挂;2009年3月22日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大型宣传活动中,制作法制宣传和水利工程介绍展牌2块,同时在全灌区内悬挂10幅法制教育横幅标语,86处水工程建筑物上喷印水法律法规摘要进行水法规宣传。出此之外还组织购买和发放相关的法律学习资料,并对有关水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汇总和编辑。

3、2006年8月,我局为配合全灌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建立起水政水资源监管制度,各二级单位也可依据自身管理需要制定相关巡查监管制度,并上报管理局批准。我局水行政执法大队每月对各二级管理单位管理的工程展开监督巡查工作,对由于疏于管理形成的乱搭滥建、违法侵占、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等问题进行记录,并对监督巡查情况进行汇总以月通报报形式印发全局,同时上报市水利局备案,该记录一并纳入各单位年终考核评分。2006年5月由宜昌市政府划定官庄水库水源保护区以来,我局把加强对宜昌市城区近百万人口日常生活原水的监管作为首要工作来抓,官庄水库管理处制定了《饮用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官庄水库库面巡查制度》、《官庄水库取水口巡查制度》、《东宜输水管道巡查制度》等较为完善的巡查监管制度,并严格参照执行。由于该管理处在北京奥运会期间和60年国庆期间的社会治安及反恐工作成绩突出,被评为我局乃至宜昌市夷陵区安保工作规范化示范点。

4、2006年5月31日市委、市政府以宜府发〔2006〕22号文件将官庄水库划定为宜昌市城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我管理局为切实加强对保护区的治理,在保护区范围内开展了旨在贯彻落实《水法》、《水污染防治法》、《市政府76号令》、提高保护区居民法律意识、依法治理污染源的水法律法规宣传行动。采取在保护区范围内树立醒目的标志性宣传牌1块、永久性宣传牌9处,沿保护区边缘地区设置界桩10处、界碑10处明确地界;在保护区范围内印发《城区水资源保护区九项禁令》宣传单;在《三峡晚报》连续登载十版报道“关注水源地”等多种方法和手段开展普法宣传,引起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也使保护区内居民保护饮水水源的自觉性大幅度提高。在2006年6月之前我局联合市政府相关机构依法取缔保护区内采矿点15处,对现存2处采矿点采取严密监控,防止其超范围开采,有效地保护了库区水质不被污染。为深入净化水库水质,我局每年向官庄水库投放花白鲢5000-10000斤,运用生物链净化的自然方法保障原水输送达到70%以上一类水质的高标准化,使宜昌市成为第一个邻近长江边城镇居民却不使用长江水的城市。2009年3月,为加大与地方行政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我局与宜昌市夷陵区公安局小溪塔派出所建立联动机制,在官庄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聘请三位遵纪守法的村民为护水监督员,并设立举报电话,打击保护区内各种破坏水资源的违法行为。

5、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灌区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在日常工作中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成立了由局领导分头负责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与干部职工签定安全责任书,并定期聘请宜昌市夷陵区消防大队官兵、电力部门等专业人士加强对一线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技能的培训,同时结合对各部门生产情况进行不定期考核等方法,逐步推动我局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又上一个新的台阶。

四、灌区法制建设取得的经验。

1、法制化建设从基层做起。依据我灌区自身地理环境、居民居住环境、水利工程分布等特征,开展片区性调研,将调研结果作为基层单位法制化建设的基础,结合各二级管理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水行政监察制度。

2、加强执法队伍各项建设。通过参加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班,不断增强队伍法制化理论基础;通过与其他水利单位的执法交流,汲取经验,不断完善队伍执法实际操作能力;通过加大资金投入,不断改善执法队伍执法条件。

3、丰富法制宣传形式。通过总结前期法制宣传教育的成果,不断改进宣传教育形式和方法,逐步形成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模式,在全灌区贯彻落实水法律法规,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及全灌区居民法律意识。

五、灌区法制建设展望。

2010年,“五五”普法进入最后阶段,东风渠灌区管理局在各项法制建设上将不断总结法制宣传和执法经验,始终坚持把提升全局干部职工及全灌区居民的法律意识作为工作重心,开门纳柬,广泛吸取各灌区的优秀管理经验,努力改善并积极营造一个良好的取用水秩序,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性、高效性利用。

1、结合该灌区灌溉面积大、群众居住相对分散的特点,东风渠灌区管理局本着“求真务实”的态度,在今后的法制宣传过程中力争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的重要作用,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同时积极组织参与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创新和丰富法制宣传形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把水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到位,发动全灌区的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保护和维护水利工程。

2、不断加强执法队伍自身素质建设,始终坚持以“四项建设”为指导,努力提升执法形象,将各项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到位,捍卫法律尊严。

作者单位:宜昌市东风渠灌区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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