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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审处践行创先争优活动经验交流

时间:2022-05-25 17:21:01 浏览次数:

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 努力做创先争优的表率
行政审批工作处在服务企业的第一线,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直接关系机关形象。我局的审批工作在局党组的高度重视下,取得了优异成绩,得到了群众的赞誉。但对照群众的期望、上级的要求,在作风、效率、服务意识等方面仍然存在着不小的差距。按照局党组关于创先争优的安排部署,审批科紧密结合建设工作实际,查不足,定方向,“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投资商、市场主体、服务对象满意为标准,以项目建设早一天落地为目标”的“创先争优”指导思想,积极营造创先争优的氛围。

一是在主动服务上创先争优。在行政审批事项即时办结基础上,主动向企业依法自主实施的事项进行延伸服务,服务项目建设。在工程项目招投标完成后,召开各相关监管部门参加的帮办会。帮办会上向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提供面对面的服务,将下一阶段应办理的有关手续的程序和注意事项,进行宣传和告知、提醒,为办理许可前的前置手续提供帮助。过去建设单位办理有关许可前的前置手续,需要十天到半月时间,由于不清楚怎么办,走了不少弯路。通过我们提供帮办服务,一般的一周以内就可以办妥。近期开工的天合嘉园四期工程三天就办妥了许可手续,比过去节约了近一周时间。

在已实现“六公开”、“网络审批”、“一站式服务”、“首问负责制”和“服务上门”的基础上,进一步又确定了“领办、帮办服务”新举措。在窗口设立“工程项目领办台”,安排专人值班,随时受理服务对象申请,领办人员提供指导、代填代办、协调等全过程,跟踪项目的办理进度,汇集各个环节的办理情况,全程参与各项手续的协调工作,保证按时高质量办结帮办事项。为企业提供便捷、快速、高效的“绿色”办事通道。

二是在完善工作机制上创优争先。过去有的建设项目急于开工,领到施工许可后,在没有向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部门申报的情况下就开工建设,使监管措施不能及时到位,带来了质量和安全隐患。针对此问题,审批科及时与质监和安监部门认真研究,采取针对措施:领办质监、安监手续。每个项目颁发施工许可证后,审批科安排专人将安监、质监等资料送到监督科室、站(办),同时直接带领建设施工单位有关人员与监管单位进行面对面接洽,协助做好下一步工作。通过领办,使得建设施工单位清楚了监管的要求、落实哪些方面的措施;监管部门掌握了施工进度安排、技术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适时介入,纳入监管,实现了审批与监管的有效对接,避免了可能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

加强与科室、站办的沟通协调,消除信息传递上的障碍。根据近日有关站办和科室在工程项目大检查中发现的不能准确掌握有关责任主体人员、机构设置情况和招投标承诺等信息,现场管理中存在擅自变更人员,承诺措施不到位等现象,我们正在采取措施,将许可前的有关信息进行汇总和集中,及时传递到有关部门,为开展监管工作提供准确依据。

三是在提高办事技能上创先争优。在学习和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查找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紧紧围绕如何提高行政效能、提高办件质量和服务质量,提高审批效率和质量等,制定工作措施。按照“一人多岗、一岗多能、一人受理、独立办结”的总体要求,加强对窗口人员业务培训,制定学习计划,内容主要包括办事程序、资料审查、法律法规学习等,实现每名工作人员外都能够办理窗口的所有业务,成为了能独挡一面的多面手,做到工作零环节、办件零误差,为企业和服务对象提供最快捷、优质的服务。

四是提升服务质量上创先争优。为避免工作差错,我们对工作流程进行了完善,一是实行了A、B岗﹢C岗工作制,即在窗口两名工作人员(A岗、B岗)对受理事项进行审查的基础上,在随机指定其他一名工作人员(C岗)对事项进行复审核查,杜绝了办件的误差和拖延。二是实行否定报备制。对在办理业务事项中,决定不予受理的事项,实行登记备案和报告制度。做到了四个“不”:该办的事坚决办,不拖;能办的事马上办,不等;难办的事想办法办,不推;涉及其他部门的事主动协调办,不靠。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不良行为。

根据企业需要,不断调整服务方式方法,向企业群众提供上门服务、网上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项目跟踪代理服务等服务项目;进一步压缩承诺时限,在施工许可实行即时办理后,经过与有关科室协商,将资质类许可进行了进一步压缩,由过去的10天压缩为5天。坚持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难事帮办。

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和组织建设的重大举措。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局党组的要求,积极向先进单位学习,再增措施,再想办法,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在优质、规范服务上下功夫,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项目建设发挥好自己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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