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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商局六五普法实施方案

时间:2022-05-30 17:21:01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县进程的实施意见》(彭党发〔2011〕35号)和《宁夏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工商建设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推进工商行政管理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工商建设,努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工商系统干部的法律素养,提高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夯实工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学理论基础,提高法律实践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类市场主体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经营的自觉性和诚信意识;进一步增强广大消费者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十二五”规划总体要求和工商中心工作,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法治工商建设,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着眼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干部职工和广大经营者、消费者的实际法律需求,在法制宣传中突出群众导向,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服务群众的过程,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3、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要根据当地工作实际情况,根据区、市工商局和全县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和措施,向工商机关干部职工和广大经营者、消费者广泛开展工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深入研究工商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全面把握全社会对工商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需求,充分注重法制宣传教育对时代发展的适应性,不断更新宣传教育内容、创新宣传教育形式。

(四)普法对象

全县工商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全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干部、职工,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重点对象是全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

(一)着力增强工商干部法治理念和依法履职能力。立足增强工商机关干部职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和服务社会的能力。

1、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不断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反腐倡廉意识和能力。

2、进一步健全重大决策集体研究、法律顾问咨询、公开征求意见和疑难问题会商等决策机制,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基本要求。

3、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制培训、考试考核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要把学习、掌握、运用法律知识以及依法办事能力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年度考核重要内容。领导干部法律法规集中学习每年不少于20小时。

4、大力推进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守法。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特别要加强对涉及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新法规和新政策的学习,提高公务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将学法情况作为公务员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坚持和完善“一月一法一讲、一季一考”等学法用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参加法律法规集中培训不少于1次,时间不少于15小时。

(二)丰富法制宣传教育载体。

1、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立足培育青少年法律素养,把普及法律知识、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作为进校园活动的主要内容,不断创新法制教育的方法途径,重视运用互联网等传播手段丰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充分发挥市民、学校、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的作用,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夯实法治社会公民基础。

2、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立足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发展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坚持法制教育与诚信教育相结合,依托12315消费维权进企业、进市场、进商场、进超市、进景区等活动的开展,和“一会两站”工作机制,通过举办企业法定代表人培训班、召开个体工商户例会、组织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等方式,积极开展对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经营、诚信守法教育,使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达到辖区经营户的95%以上,企业自主调处消费纠纷达到80%以上。

3、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立足实现强农富农,依托“红盾护农”、“合同帮农”、“经纪活农”等行动,进一步加强与农民生产经营和消费维权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农民依法维护消费权益的能力,提高农民运用法律实现自身发展的能力。把农村经纪人队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作为农村普法工作的重点,依托农民夜校、职业院校、教育网站,协同农牧、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农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经纪技能、市场营销、合同风险防范以及诚信经营、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和教育,努力提高其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

4、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立足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依托社区居民学法制度,利用社区法制宣传橱窗和社区法律图书角等方式,定期开展群众性工商法制专题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以电信服务、家电维修、旅游服务、美容美发、装饰装修等关系居民生活的社区服务为重点,大力开展衣、食、住、行、用等日常物质文化生活消费方面的法律维权知识宣传教育,规范经营行为,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科学、健康、安全、文明、和谐的消费理念,提高依法维护自身消费权益的能力。

(三)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方式

1、广泛开展各种主题宣传活动。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国际知识产权日、“12•4”法制宣传日为活动载体,通过媒体宣传报道和采取法律咨询、受理投诉、知识竞赛、文艺表演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一系列声势浩大的普法宣传活动,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效果。

2、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层次,继续完善现有法律法规规章资料库和在线学习、考试题库,为网上普法宣传搭建平台。鼓励干部充分利用网络信息资源,推广网络培训、远程教育、在线考试,有针对性、系统性地对基层执法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培训。

3、抓好法制宣传教育与日常业务的融合。坚持将“六五”普法工作自觉融入日常的、具体的工商管理各项业务工作中,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广告许可,查处违法行为、开展信用分类监管等各项日常业务中抓好融合,在开展市场整规活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中抓好融合。要围绕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突出监管和宣传的重点,加强对打击传销、打击侵权假冒、“红盾护农”等活动的宣传报道,营造严厉打击各类经济违法行为、提倡诚信守法经营的良好环境。

4、抓好法制宣传教育与行政指导的融合。将普法宣传教育寓于工商机关行政指导中,通过帮助、引导、警示、劝告、建议等柔性的、非强制性的手段和措施,对行政相对人市场准入与退出、商标、广告、合同、公平交易等事务进行行政指导,宣传工商法律法规和政策,鼓励其建立、完善自律自纠机制,引导其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提高市场监督管理的有效性。

(四)积极推进依法治理进程

1、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步伐。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关于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的意见》要求,通过完善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制度体系,科学民主依法的行政决策程序,健全法治工商建设的体制机制,大胆探索,积极创新,确保法治工商建设的目标如期实现。

   2、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继续完善和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监督、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和案卷评查制度。健全行政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执法监督制度和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以及行政指导等执法工作制度。不断完善与司法衔接的沟通协作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3、积极开展“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全局要继续按照“依法治理示范单位”标准,做好依法治理工作,力争到2015年,达到创建依法治理示范单位的标准,为全局创建文明行业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3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1-8月份),根据区局和县委、政府的《规划》和《实施意见》,研究制定本本局《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和启动工作。《实施方案》报区局和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8月至2015年12月)。根据自治区工商局和XX县普法办的年度计划,抓好落实。2013年上半年开展全系统中期检查督导,为迎接自治区的中期检查督导做好准备。

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按照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的安排,区局将组织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六五”普法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并做好迎接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县局成立“六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全局普法工作。要进一步健全机构,完善机制,充实力量,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党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科室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本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把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情况纳入干部考核内容。建立健全“六五”普法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监督等制度。每年11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向市工商局和XX县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年度普法工作情况。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推广经验,积极举荐推进法治工商进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干部参与 “法治人物”评选活动,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报道,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二)落实经费保障。要把普法活动开展、学习资料订购及印制等普法工作经费列入经费预算,做到专款专用,切实予以保障,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三)科学考核评价。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研究细化考核评议标准,积极探索将年度考核、阶段性考核和专项督察的有机结合,开展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用依法治理的成果检验普法宣传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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