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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构建和谐道路交通环境的实践与思考

时间:2022-06-08 12:14:02 浏览次数: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稳定的公共安全和良好的社会秩序作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与交通秩序,是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构建和谐社会有着密切的关系。构建和谐道路交通环境,既是道路交通事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又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笔者认为,和谐道路交通环境,应当是符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的、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能使各种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各种影响交通的因素相互和谐的交通环境。构建和谐道路交通环境,应当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交通的政策支持与法律保障
  构建和谐道路交通环境需要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健全的法律保障。国家有关道路交通的政策、法律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以利于和谐道路交通环境的建设发展,满足道路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现实需要。
  就道路交通管理而言,随着《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涉及交通安全管理的相关规章日趋完善,道路交通管理法规体系逐步健全。但是,从目前道路交通管理的实践来看,道路交通管理的政策法规体系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当前,有关立法机构或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和实施情况,尽快制定完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设立、交通安全责任监督、交通科技创新奖励机制、交通安全宣传责任等一系列现实工作急需的配套法规、制度。还要根据当地交通的现实需要特别是城市交通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制定优先发展公交、交通基础设施和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投入保障等有关政策和具体规划,使《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得到充分落实,使道路交通的建设能够与当地社会和经济发展保持同步。同时,要根据构建和谐交通的需要,针对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适时对《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补充修改,以满足现实工作的需要。
  近年来,淄博市通过一系列政策,不断加强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在工作机构方面,市政府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专门成立了交通安全办公室,并将其作为市、区县公安交警部门的一个专职机构,代表政府行使对各级政府、部门、单位交通安全责任制的监督落实、群众性交通安全活动的具体组织部署、重大交通安全隐患的监督整改等社会化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能。在工作的组织领导方面,市政府每年召开专门会议,对全市交通安全工作进行总结部署。在交通设施建设方面,财政部门按照每个路口20万元的标准,划拨专项资金由公安交警部门用于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和维护。在交通管理罚没款的使用上,财政部门每年都按照一定比例划拨,专门用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在警力资源供给上,在目前不能大幅度增加行政编制警力的情况下,市政府每年都安排一定事业编制警察,充实公安交警部门一线警力,并在工资、福利待遇等方面给予公安交警部门相对稳定的政策,近年来,市政府通过吸收大专院校毕业生、公开选拔专业人才、吸收复转军人等多种渠道,为公安交警部门充实警力近150名。今年又在40至50岁下岗男职工和夫妻双下岗零就业的特困职工中公开选聘了185名交通协管员,协助民警维护交通秩序,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有了有力地财力保障和警力支持。
  二、交通的多元协调与一致
  创造优良的道路交通秩序,实现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是和谐道路交通环境的基本目标。这一目标的实现有赖于道路交通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四位一体机制的进一步建立完善和有效运行。在道路交通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的四个主要环节中,交通规划和设计是重要的前提和基础,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是必备的条件和保障,交通管理执法是关键和核心。
  一是科学制定交通规划和交通管理规划。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立足于保障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高度,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和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城市总体规划,充分考虑交通与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相适应,运用系统工程和定量分析、定性分析等科学方法,制定交通规划和交通管理规划,以便及时掌握交通问题演变的内在规律,从技术管理和行政管理的层面上指导交通政策、措施的制定和管理手段的运用。二是搞好道路系统设计。要在交通规划和交通管理规划的框架内,以均衡路网饱和度、提高交通安全与畅通、实现交通便捷、寻求交通与环境和谐、充分利用道路资源等为目标,从道路安全、畅通、效率、便利、环保等方面,对道路进行系统设计。尤其是要搞好道路断面、路段出入口、交叉口渠化等重要环节的设计。三是及时实施道路建设。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和交通供需要求,在不断优化的道路设计方案的基础上,及时实施道路建设。尤其要注意搞好交通信号灯、标线、标志、照明和隔离设施等道路配套设施的建设,并确保其与道路同步建设使用。四是科学实施管理。要通过科学调配警力、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等行政手段和调整流量、科学诱导、信号灯科学配时等技术方法,科学组织交通,最大限度地发挥道路的承载力,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保障交通安全。
  淄博市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工作,建立了道路交通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四位一体机制,实行了城市规划建设项目部门协调、社会公示制度。每一轮城市规划后,都及时编制城市交通规划和交通管理规划。在城市道路建设中,政府及时协调规划、设计、建设和公安交警部门,共同研究规划设计方案,主动争取公安交警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公安交警则主动当好政府参谋,及时向政府提出城市建设和发展中交通安全工作对策和解决当前问题的建议,保证了城市建设与交通安全工作的协调发展。近年来,淄博市新建、改造道路近百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照明、客运站点、绿化美化等设施,基本做到了同步规划、设计、建设,避免了城市建设遗留先天性不足。2002年以来,市政府根据公安交警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先后拆除了不符合当前交通管理工作实际的环岛式道路交叉口5处,对中心城区20个路口实行了限时禁止机动车左转弯。在10条道路的不同路段采取了限时禁止客货车通行措施,对2条实行单向行驶的道路改为双向交通,使中心城区交通秩序明显改观。去年,市政府充分发挥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四位一体机制的作用,有关部门密切协作,科学制定了淄博新区智能化交通管理规划方案和设计方案,为新区未来交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影响交通主要因素的均衡与和谐
  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的因素有多方面,但主要的还是人、车、路三大要素。因此,构建和谐道路交通环境的具体实践,首先就是要在人、车、路三大要素的相互和谐方面下功夫。
  从人的因素看,人作为交通参与者的主导因素是首要的、决定性的因素。和谐交通环境具体到现实生活中就是要求人们在参与交通时的行为与交通管理目标相一致,使其参与交通的权益得到充分的尊重与有效保障、路权得到均衡以及交通安全、畅通、便捷的愿望得以满足。要实现这一目标,一是要通过宣传、教育、惩戒等各种不同措施,不断提高全体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素质。同时,要强化机动车驾驶人的道德教育,使其养成守法、礼让、仁爱的职业道德。二是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针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在参与交通过程中所处的不同地位,区分三种交通成份的强弱势力对比,以保障人的生命权为先,落实突出行人路权优先原则,合理均衡各种交通成份的通行权力,建立关爱交通弱势群体的交通利益分配体系。三是完善道路配套设施。按照利于管理,方便使用,满足需要,体现人性化,具有亲和力的原则,完善道路交通诱导设施、安全设施、指路标志、行人过街设施、盲道等配套设施建设。
  近几年来,淄博市公安交警部门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始终将人的交通行为和参与交通的权利置于改善交通秩序、预防交通事故、构建和谐道路交通环境的首要位置来抓。一是配合有关部门,以声、屏、报、网四大媒体为主阵地,通过开展文明行车,文明走路和交通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等各种特色活动和丰富多彩的形式;广泛传播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着力倡导文明行车,文明走路道德风尚;市民文明行路的自觉性、交通法制观念和科学规避交通事故意识明显增强,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率逐步下降。在机动车驾驶人的管理教育方面,针对机动车驾驶人由职业化快速向技能化转变、由单位集中管理向社会分散性自律转变等实际,通过驾驶员学校培训、公安交警部门严格考试和交通违法记满12分再教育、机动车驾驶员协会组织管理教育、依托各级交通安全办公室组织开展争创优秀驾驶员等群众性活动等措施,加强管理教育。二是完善交通设施。近年来,淄博市结合实施畅通工程,在新建、改造道路时,逐步完善了行人过街信号灯、交通指示、警示标志等设施。新建道路全部按照国家标准设立了盲人专用通道。三是在道路渠化中,通过人行道与机动车道硬性隔离、非机动车与行人停止线前置、信号灯科学配时等多种措施,保障非机动车与行人的安全和优先通行。
  从车的因素看: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作为主要交通工具,是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就是要求机动车的性能安全、经济、环保,供给适应需求,安全状态良好,行驶行为合法,行停不浪费道路资源。一是建立完善有利于构建和谐交通环境的汽车产业政策。政府应当及时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汽车工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科学整合目前汽车生产资源,形成布局合理、产能适度、产品结构适应市场需要、销售和服务充分满足消费者需求的汽车供求体系。二是鼓励汽车经济性、环保性、节能性、安全性以及新材料、新技术等方面的科技创新。三是机动车作为交通参与成份中的最强势因素,参与交通过程中,在依法行驶的同时,必须把优先通行权让与明显弱于机动车的行人和非机动车。四是严格机动车的行政管理和技术监督,确保机动车的安全性能。
  近年来,市政府出台优惠政策,大力推广机动车油改气工作,推进了机动车节能工作。公安交警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车辆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机动车管理,在机动车注册、报废、安全性能检验等方面严格把关。同时,对于所有车辆和驾驶人全部建立了电子档案,对全市客运车辆及其驾驶人实行了户籍化管理,保障了机动车的安全性能。技术监督部门强化了机动车检测设备的技术监督检验,定期对检测设备进行标准检验。环保部门在公安交警部门的配合下,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了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控制了机动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
  从路的因素看:道路作为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的承载者,是整个交通系统的基础条件,必须满足交通流量的需求,做到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达到供需关系平衡。一是要加大道路建设投入。各级政府在制定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时,要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逐步加大道路基础设施投入比重、明确投资渠道,建立保障机制,确保道路建设需要。二是及时改造不合理道路。要根据构建和谐道路交通环境的实际需要,及时对等级低、质量差或者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道路,通过拓宽路面、路面升级、改变隔离等措施进行彻底改造。三是科学渠化道路。根据交通流量的变化和管理手段的变化,以便于科学有效地组织交通为原则,以保证道路安全畅通为目标,对新建道路进行科学渠化,对不适应当前交通管理需要的道路渠化,及时进行调整完善。
  2000年以来,淄博市在城市建设中,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实施畅通工程,不断加大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以中心城区为重点,投资近xx亿元对城区主干道全部进行了升级改造,新建城区主干道32条,改造背街小巷260多条,使交通基础设施明显改善,路网结构进一步优化,城市交通承载力逐步加大。
  四、城乡交通环境的统筹与发展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十一五期间的重要战略任务,也是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战略步骤。实现道路交通环境城乡统筹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也是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城乡道路交通环境的统筹与发展,是广大农民的迫切愿望,也是实现城乡人民共享经济和社会发展成果的有效途径。具体讲,一是要不断改善和加强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的道路交通条件。二是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交通法制观念,提高其交通安全意识和科学规避交通事故危害的能力。三是要在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上求突破,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对广大农民的危害,四是公安交警部门要切实维护好农村道路的交通秩序,努力在农产品运输、车辆管理、交通事故救援等方面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效的服务。
  近年来,淄博市不断加强农村交通事业,大力实施村村通工程,90%以上的行政村实现了通柏油路、通公交车,极大地改善了农村交通条件。公安交警部门针对农村、农业、农民对交通管理工作的需求,通过改革警务机制、加强农村交警中队规范化达标建设、警力下沉、服务前移、下放车辆管理、交通事故处理等业务工作权力、建设农村公路干线警务工作站、开辟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增设交通安全设施、整改公路交通事故隐患、开展交通安全村创建活动、对农村公路主干线实行全线巡逻等措施,实行道路交通城乡一体化管理,使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得到了全面加强。
  五、交通管理服务的有序与高效
  交通管理服务的有序与高效是和谐交通环境较为直接、具体的体现。交通管理的执法理念、管理手段和工作效果之间的和谐一致,是构建和谐交通环境的必然要求。交通管理与服务应当把实现公平、法治、友爱、安全、有序作为最高追求。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思想,作为制定交通管理规划、决策、措施的立足点和出发点,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坚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原则,树立现代执法理念,采取科学管理手段,讲求工作的社会效果。
  一是在工作模式上努力实现四个转变,即:由少数部门单一管理向全社会协同共管的转变,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预控转变,由片面强调严格执法向人文关怀转变,由短期行为向长远发展转变。二是在管理方式上加快四个推进,即:推进管理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由体能型向智能化转变,由经验型向科学化转变,由现场执法向非现场执法转变。三是在工作目标上追求四个统一,即:追求交通环境与社会和经济发展的统一,交通管理法治与文明的统一,交通秩序活力与规则的统一,交通过程安全与快捷的统一。四是在工作效果中努力做到四个体现,即: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公平正义的原则,对交通参与者权益的尊重与保障,人、车、路的和谐。
  近年来,淄博市公安交警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改进和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努力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在工作模式上,坚持走多元协调共管之路,在交通安全宣传、道路建设、群众性基础工作、交通事故预防、交通设施建设、交通事故隐患整治、实施畅通工程、创建平安大道等工作中,在政府的领导下,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多管齐下,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交通安全问题,使道路交通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同城市各项基础工作同步发展,得到明显加强。在管理方式上,按照抓秩序保畅通、防事故筑平安、强素质树形象、以科技促发展的工作思路,以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主题,大力实施科技强警战略,通过构建计算机网络平台、实施电视监控、开发应用交通管理信息与决策支持系统、流动电子警察巡逻、实行移动警务、建设警务工作站、推行机动车驾驶人电子考试、改善和加强装备建设等各种措施,努力在加强科学管理,讲求工作的社会效果方面下功夫,不断推进警务方式和管理手段的改革创新,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得到明显加强,城乡交通秩序保持了稳定,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同时,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努力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改善服务工作。对车辆管理、交通事故处理、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交通违法处理、各项收费、车辆号牌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和社会比较关注的工作,实行警务公开和阳光作业,并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责任追究、热点岗位交流、业务练兵、争先创优、热点岗位权力分离和纪检监察、警务督察、社会监督等监督制约措施,保障了交通管理严格、公开、公正、文明执法。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为构建和谐的交通环境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又提出了新的、更高的任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特别是公安交警部门,面临新形势,站在新起点,使命神圣而艰巨;工作任重而道远。构建和谐道路交通环境,就是要通过各种措施,努力实现道路交通的政策支持与法律保障、多元因素的协调与一致、影响交通主要因素的均衡与和谐、城乡交通环境的统筹与发展、管理服务的有序与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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