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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建设高素质的司法行政队伍

时间:2022-06-11 13:21:01 浏览次数: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质上是政法工作的指导思想,理所当然,也是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只有紧紧围绕它来进行,才能坚持方向,抓住根本。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全面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行政队伍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任务。本文就如何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作些探讨。  

一、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重大指导作用  

作为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进行思考与总结的崭新成果,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当前加强和推动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强大思想武器。牢固树立和坚决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尤其是思想政治建设,确保司法行政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统领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全局的灵魂。“灵魂的东西从来就是居于引领、统摄、支配和决定的地位。”用什么样的法治理念,采取什么样的法治模式和法治战略,决定着我们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朝什么样的方向发展,决定着我们队伍建设遵循什么样的方法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凝聚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和法的理论的精神要髓,无疑它统领、规制着我们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整个理论体系和实践操作体系:队伍建设必须服务大局。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自觉服从和服务于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准确把握新时期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绩效,实现思想在大局中统一,工作在大局中规划,作风在大局中改进,业务在大局中展开,力量在大局中凝聚。队伍建设必须突出主题。坚持一切为了保障人民的根本利益,一切为了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一切为了促进法治国家建设,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司法行政队伍的选拔、任用、奖惩、培训等各项管理措施之中,促进整个队伍的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建设,为全面履行司法行政各项职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实现政治建设、思想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有机结合,整体推进。队伍建设必须全面提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正确、动态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新要求,科学、依法规划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不断提高队伍建设的技术水平,促进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全面提升。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进程的指针。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法治理念的产生和确立,并成为法治实践活动的思想指南,历来就与其存在的社会制度、历史传统、法律文化和价值观心心相印、密切相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一科学命题,深刻体现了中国国情和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指导思想的本质:它是引领方向的指南。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仅指引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发展方向,而且对发展方向具有制约和调适作用。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只有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才能始终具有方向意识、政治意识。离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就必然迷失方向,无所适从,无所作为。它是创新方法的源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仅是世界观、方法论,而且是创新的思想动力。新形势下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要实现与时俱进,就必须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使队伍建设工作始终符合时代要求、贴近司法行政实际,服务全党全国大局,整合队伍资源,激发创造合力,推进司法行政各项事业科学发展。它是实现目标的保证。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目标就会明确,工作中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就会抓得准、抓得住,正确政绩观就会自觉落实在工作中,体现在实际成效上。  

     (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衡量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成效的标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取得的伟大成绩,无不得益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正确指导和有力推动。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出现的一些问题和失误,其背后总是可以从深层次理念的视角找到原因。没有正确的法治理念,再好的队伍建设制度设计和程序规范在实践中也会被扭曲。一支没有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起来的司法行政队伍,必然是一支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政治上靠不住、工作上没能力、作风上不过硬的队伍。只有把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队伍建设工作的首要任务,作为推进队伍建设的根本动力,作为衡量队伍建设的检验标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才会贯穿于整个司法行政工作之中,整个队伍也才能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提高工作能力,保持和发展整个队伍的先进性,不断增强组织保障功能。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检视和剖析近年来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一定程度上存在的机制不活、办法不多、措施不灵、技术不高等问题,彻底摒弃那些过时的、不符合法治进步要求的思想和观念,进一步牢固树立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文明、廉洁的队伍建设理念,并自觉以之指导队伍建设工作实践,就必然会不断提高整个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现代化、法治化水平;坚持以促进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的实际成效来衡量和检验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成效,并以此引导和激励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伟大实践中施展才能,建功立业,就必然使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赢得人民的信任、获得社会的尊重。  

      二、正确分析司法行政队伍现状,切实增强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在司法行政的全部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障。近年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各单位高度重视队伍建设工作,整个队伍建设工作呈现出领导重视、措施得力、主题鲜明、重点突出、逐步推进的良好局面,整个队伍的综合素质有了明显提高,整体素质是好的,主流是积极、健康、向上的,卓有成效的队伍建设工作为推进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和发展,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作用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在充分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推进队伍建设上存在不足,充分认识到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任务还十分艰巨、十分紧迫。  

    有的同志片面崇尚西方的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政治鉴别力不够强;有的同志对党和政府赋予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责缺乏正确全面的认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比较淡薄。特别是自认为与其他政法部门相比,司法行政部门职能弱,存在着自卑心理和抱怨情绪,不切实际地与其它部门比待遇、比规格、比权力;一些基层司法工作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不强,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的能力和水平有限。可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执法为民理念,摒弃认为职能弱的自卑心理和埋怨情绪,增强职业自豪感和责任感,仍是当务之急。少数律师党的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淡薄,片面追求执业行为自由,不讲政治、不顾大局。少数法律工作者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忽视社会效益,执业工作中存在不讲诚信、不讲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问题;一些法律工作者经受不住非法利益的诱惑,甚至为当事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制造或指使制造伪证、串供或帮助串供、向司法人员行贿或介绍行贿。一些公证人员公证质量意识淡薄,违规办证,对公证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查不严,出现错证、假证,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可见,教育和促使法律服务队伍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扬公平正义之剑,积极依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仍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件大事。  

      三、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全面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必须围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坚持以提高素质、增强能力为核心,全面推进思想、能力、作风、制度建设,使司法行政队伍能够肩负起法律服务、法律宣传、法律保障的重任。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各单位要坚持把“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作为一项长期战略任务来抓,努力把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队伍。  

      (一)按照政治过硬、开拓创新的要求,推进司法行政队伍思想建设。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的思想建设,关键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司法行政队伍要始终站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伟大实践的前列,肩负起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的神圣使命,就必须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切实搞好思想政治建设。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密切结合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紧密联系司法行政队伍思想实际,通过集中教育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全面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经过扎实深入、触及思想、震动灵魂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促使司法行政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做到“五个牢固树立”:一是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依法治国的理念,切实提高法律素养,增强法治观念,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崇尚法治精神,坚定法律信仰,忠诚履行职责,维护法律尊严;二是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执法为民的理念,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尊重和保障人权,努力提高执法、执业水平;三是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公平正义的理念,坚持秉公执法,公正执法,以公开促公正,立足执法、执业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四是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服务大局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自觉服务大局,始终把司法行政工作融入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在大局下谋划司法行政工作,在服务大局中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五是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党的领导的理念,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司法行政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  

      (二)按照科学发展、业务精通的要求,推进司法行政队伍能力建设。面对社会环境和社会条件的深刻变化,司法行政队伍要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服务发展大局、应对复杂局面、规范执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努力提高政治鉴别、政策运用、拒腐防变的能力,努力提高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的能力。当前,要立足业务精通,促进事业科学发展,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的能力建设。一是科学制定长远规划。在对能力现状进行摸底、充分掌握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司法行政队伍能力建设的近期目标和中长期目标、内容、步骤和要求。规划既要有指导性,又要有可操作性;既要设计好整个队伍能力建设的整体目标要求、发展思路和基本路径,又要依据队伍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特点和需要,结合职业能力及其指标体系,明确各自不同的目标和内容。要通过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把司法行政干部人才培养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培养基地建设。二是加强实践锻炼。实践是丰富知识的来源,也是增强本领的途径。把年轻干部放到一些环境艰苦、情况复杂、矛盾突出和困难较多的地方去锻炼和培养,对他们的成熟和提高大有好处。要把干部放到艰苦环境中去磨练意志,放到复杂条件下去增强本领,放到中心工作中去提升能力,放到突发事件中去积累经验。特别是要把干部放到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主战场去摔打。要有意识地早压担子,压重担子,让年轻有能力、有培养前途的干部挑大梁,使干部在实践得到锻炼、培养和成长。三是加大培训力度。要拓宽培训渠道,上挂与下派相结合,系统内与系统外相结合,整合培训资源,改进培训手段,建立多层次、宽领域、大规模的干部培训体系。要改革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法,突出知识更新,解决干部本领恐慌、知识透支的问题,努力提高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履职、依法执业的能力。四是创造良好环境。积极营造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真诚相待、工作融洽、良性竞争的良好氛围,形成一个团结向上、互相关心、气氛活跃的工作环境。要用优秀的团队精神凝聚人。强化团队意识,努力打造彼此沟通、相互协作的团队精神。要用真挚的情感关爱人,努力创造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和成长进步条件。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传播新精神、宣传新思想、吸收新文化,营造出浓厚的文化气息。  

     (三)按照执法为民、规范执法的要求,推进司法行政队伍作风建设。一是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之风。司法行政各级领导机关要突出抓好作风建设这个突破口,通过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的转变,带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要深入调查研究,探索解决问题,做到摸实情、讲实话、出实招,依法善谋发展之策。要把诚心诚意为群众谋利益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无论做计划,还是办事情,都要体察民情,集中民智,珍惜民力。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政绩工程。要加强群众观念和群众路线的教育,自觉摆正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怀着对社会的深沉责任和对老百姓的深厚感情,多办实事、做好事。二是全力打造合法合理、及时高效、公开公正的执业形象。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法律服务工作中要本着对法律负责、对当事人负责、对社会负责、对职业操守负责的态度,始终坚持依法办事,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维护法律权威,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的公平正义。三是始终保持清廉清白之身。轻财足以聚人,律己足以服人,量宽足以得人,身先足以率人。要加强“执法为民、规范执法”的主题教育,使各级领导干部正确对待权力,正确行使权力。要严厉惩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端正用人导向。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治本清源,从源头上制度上预防和减少消极腐败现象。  

     (四)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效的要求,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制度建设。提高整个队伍的水平和能力,既要靠思想教育,又要靠制度保证;既要靠个人自觉,又要靠严格管理;既要靠集中教育,又要靠常抓不懈。要建立健全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要细化岗位职责,结合司法行政干部能力指标体系,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对每个工作岗位的工作目标与任务、应达到的标准、能力素质要求等作出具体规定,做到科学合理、责任明确、切合实际。干部的提拔是组织上的信任,干部的职位是党和国家的资源。要坚持客观公正,以实绩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使各级司法行政领导班子集中精力抓主业,一心一意谋发展。要积极探索建立司法行政队伍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制定目标时要坚持科学发展,考核方法要做到简便易行,考核结论要体现群众公认,通过绩效考核,建立以发展为中心的导向机制,形成以实绩为重点的考核机制,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导向。二是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要严格贯彻《公务员法》,坚持高标准选人,“严”把入口,从源头上保证干部队伍的质量。要创新选拔机制,加大公开推荐、公开选拔、公开选调、竞争上岗的力度,打破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的思想束缚,打造各类人才公平竞争的平台。尤其要着眼发展需要配强司法行政各级领导班子,重点是选好配强班长,做到结构优化、团结和谐。要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今年起抓实抓好监所正职领导向厅党组述职述廉制度的落实。要积极疏通出口,通过提拔、交流、调离等手段,形成良好的新陈代谢机制,确保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能力始终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上,始终保持旺盛的生机与活力。三是建立健全长效责任机制。队伍建设责任重大,松懈一事,麻痹一刻,贻害深远。要在工作定位、理清职责、抓好落实等方面形成长效责任机制,以责任为已任,以压力为动力,永葆生机与活力,推动队伍建设工作科学发展。要从完善队伍建设工作的运行机制入手,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逐步健全和完善包括议事规则、岗位职责、工作标准、事务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力求使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措施相互配套、形成体系,努力把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各单位的政工部门建设成为制度健全、严谨细致、效率较高的规范型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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