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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查报告

时间:2022-06-23 09:28:01 浏览次数:

2018年,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坚强领导下,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总目标,贯彻落实《xx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计划》具体要求,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为载体,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力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依法全面履行公安职能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公安局党委始终把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的一项重要措施,摆到突出位置。市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的专门领导小组,高点站位,统筹谋划,各相关警种部门明确分工、协调配合,严格按照公安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责任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部署落实,明确了推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责任科室、责任人、完成时限和质量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抓好打击“主业”。运用法律武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数量和质量均居全市前列。围绕新旧动能转换、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乡村战略,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春雷行动”,打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行动。重拳打击食品和环境领域犯罪,集中侦办了一批大要案件,维护餐桌上的安全。开展“专业化处警、常态化巡防”,实施“警灯闪亮”工程,全市城区110刑事警情和治安警情同比大幅下降。

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中央、省、市精神,深入推进公安改革,借助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完善公安机关行政执法与监督信息化进程,依托省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系统,逐步完善行政执法信息梳理录入,梳理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推出“全市通办”事项,将全局行政许可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等相关信息通过系统对社会网上公开,建立健全各项标准、规则和工作机制,全力打造“提交证件少、办事速度快、流程监管严、服务质量高”的新模式,大幅提升服务效能,优化服务环境,增强群众对公安改革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在社会面法律宣传工作上,积极组织开展“12•4”宪法宣传、“1.10”宣传、“6•26”国际禁毒日宣传、“11.9”消防宣传。紧紧围绕禁毒法、道路交通安全法、110宣传日等活动,利用新媒体、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手段,加大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充分展示公安机关执法为民、便民、利民的工作成果,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公安执法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一是出台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下发《关于深入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将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为党政工程,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大执法投入,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切实予以保障。市局制定印发《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将各项工作具体细化分解落实,广泛发动各警种单位积极参与其中,确保执法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坚持依法科学、统筹谋划、规范高效、便民利民的原则,紧密联系公安工作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市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着力解决公安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各类问题,梳理出公安机关主要的行政执法事项和流程图,制定和完善一批制度文件,全面落实三项制度的各项要求,努力实现执法权力清单化、执法过程透明化、执法监督全程化、法制审核制度化,保障和监督各级公安机关依法履职,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是积极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以理顺公安权责、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按照职权法定原则,市局立足本职,严密工作程序和统一审核标准,全面梳理公安机关权力、职责事项,规范权力运行流程,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审查,形成统一的公安机关岗位权力(职责)清单,制定运行流程图,切实减少工作环节,明确要素内容,不断提高职权运行的规范化水平。

四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市公安局充分认识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入落实法律顾问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队伍,队伍以外聘律师事务所律师和局法制部门人员为主体、同时继续吸收相关法律专家和律师共同参与,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决策以及舆论宣传和社会评估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情况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2018年,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清理各类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市政府要求,组织开展涉公安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政策类文件清理工作,相关警种单位密切配合,对涉我局的9份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提出废止、继续有效、修改意见,并报市政府法制部门审查备案。

二是深度建设应用案管中心。在全潍坊率先建成使用集“受立案监督、执法要素管理、案件审核把关、执法数据研判”等功能于一体的案管中心,深化执法信息化应用,实现执法办案全流程、全要素监督管理。按照“四统一、五当场”要求,强化警情巡查和受立案监督,确保受立案工作“八条严禁”落到实处。及时修订完善《xx市公安局受立案工作规范》,确保执法依据合法有效。

三是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制度》办案,实行办案民警、单位法制员、单位负责人、法制部门、局领导五级审核制度,健全疑难复杂案件集体研究制度,对办案时限实行严格要求,切实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按照省政府《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全面推行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18年,全市公安机关未发生诉讼败诉和国家赔偿案件。

四、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情况

一是加强案件审核监督。始终坚持原则,依法办事,严格按照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执法办案,加大日常执法质量考评力度,实现全部案件网上考评打分。对各办案单位通过闭环系统呈报的案件切实做到随报随审、一案一评、利用系统反馈存在问题,每季度通报成绩,督促整改,确保把提高执法质量融入到日常执法办案工作中;同时加强执法问题数据分析研判。对日常案件审核中发现的执法问题数据进行全面的汇总、分析、研判,明确整改意见,确定培训重点,切实提高法制民警思想认识。

二是推进受立案制度改革。深化“两统一”工作机制,除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外,所有案件一律在省执法办案闭环管理系统内办理,坚决杜绝体外循环案件。加强“统一审核”,对办案关键环节必须经法制部门审核把关,未经法制审核的,不得审批,突出证据、程序、时限审核,不断提高执法办案质量;理顺“统一出口”,由法制部门统一对接检察院、法院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

三是开展常态化执法巡查。在全市公安机关每月深入开展执法巡查,采取“四不两直”突击检查和实地、网上巡查相结合的方法,及时发现整改执法问题隐患,进一步加快全局警情流转、案件办理,有效提升案件办理时限,不断加强办案场所管理,有效预防办案场所执法安全问题。

五、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一是完善常态教育培训。市局法制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全局法律知识学习培训计划,不断丰富学习内容和方式。在内部:以执法办案过程中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作为培训切入点,定期开展法制大课堂。制作的相关课件被省厅选用《办理有毒有害食品案件精品案例》巡展ppt课件1篇,被潍坊市局选用《公安机关巡逻盘查工作规程》视频课件1部。在外部:强化“审判中心”意识,加强与检、法之间深入交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针对疑难案件进行深入研究咨询。邀请检察院专家来局专门案件培训,每月组织民警庭审旁听。

二是加强战时现场培训。结合重大活动安保任务,结合公安基层执法工作实际,推出“主动上门、现场教学”培训模式,提升民警规范执法意识。教官队伍轮流到基层所队现场讲解交流相关法律适用,在每个检查点、责任区,现场示范教学防控、查缉等战术技能,努力解决民警执法理念上的认识偏差和执法过程中的粗糙、冷硬、推诿等问题,引导民警法治思维养成,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

三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积极推行公安执法资格制度,确保执法岗位民警全部具备基本级以上执法资格,充分保障执法分规范性和有效性。2018年,按照公安部要求组织开展二次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一次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充分组织保障全局民警参考,圆满完成各级考试任务。截止目前,我局执法岗位民警全部具备了基本级以上执法资格,其中有三百多人取得中级执法资格、多人取得高级执法资格。

在推进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个别民警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识还有待加强,工作开展有时还不够及时,一些措施的落实情况离先进单位还有差距;相关工作创新程度不高,应用科技化水平有待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此为侧重点,通过学习培训、交流借鉴、制度规范等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力争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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