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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2010年度教育培训方案计划

时间:2022-05-16 15:56:01 浏览次数:

法院2010年度教育培训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法官的整体素质,落实政法系统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提高法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法律综合素质,更好地服务于审判执行工作,根据《法官法》、《法官培训条例》和《2006—2010年全国法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要求,特制定2009年教育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至上”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提高队伍整体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养和司法能力为目标,以法官培训为重点,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加强和改进我院教育培训工作,为促进人民法院审判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培训的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服务审判。充分保障全体法官及工作人员(包括聘用的工作人员)接受培训的时间与经费,坚持教育培训为审判工作服务,不断提高个人的业务修养,提高队伍整体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促进雨花法院整体业务水平的提升。  

按需施教、务求实效。坚持将法律业务能力培训贯穿于全年的教育活动中,针对法院队伍的不同特点和培训需求,科学、规范地实施分类培训。  

针对法官将联同上级法院开展审判业务轮训。  

针对书记员将开展速录技能的培训与考核。  

针对没有审判资格的工作人员,将聘请资深法官开展理论培训。  

针对司法警察将测重体能培训与考核与法警业务培训。  

针对人民陪审员将重点培训法律基本知识和基本诉讼制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逐步拓展人民陪审员的工作范围和职能,将人民陪审员从单纯参与庭审延伸到参与执行、保全送达、立案接待以及信访案件申诉听证等多个环节。  

三、组织和督查  

由院政工室、纪检监察室以及审监庭三部门联合组成培训督察小组,将严格按照《法官培训计划》、《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要求实施各类培训。并根据《长沙市法官培训管理考核规定》的要求认真执行培训纪律,建立和完善教育培训的督促、激励机制以及培训情况通报制度。对没有按规定参加培训者,扣除质效考核中相应得分。  

三、业务培训类别  

1、上岗培训  

新录用人员在上岗前必须参加由本院举行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学基础知识、中国审判制度、人民法院工作规章和纪律。  

2、法官任职资格培训。任职资格培训包括任职培训、预备法官培训、晋升高级法官培训。按照《法官培训条例》规定,拟任院长、副院长的人员应参加任职资格培训;已经通过司法考试,但没有任命为法官的应参加预备法官培训;任一级法官满一定年限的可以参加晋升高级法官的培训。  

以上三类培训均由国家法官学院或省高级法院举办。2009年将及时组织、选派全市法院符合条件的有关人员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任职资格培训。  

 3、法官业务轮训和续职培训  

2009年长沙中院全年将举办5期法官培训班,时间为2009年3月—9月。重点集中培训基层法院法官和中院二级以下法官。计划组织刑事、民事、行政、执行以及法庭庭长培训班各1期。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有法治理念、法官职业道德、廉政教育、政治教育等。  

2、职业技能培训,内容有审判实务中的热点、疑点、难点,新出台的法律、司法解释的适用等。  

3、实践经验交流,内容有经验座谈会,庭审观摩、专题讨论等。  

4、专题业务培训  

2009年我国有一批新的、有重要意义的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根据我院审判工作实践的需要,一方面,选送一批优秀法官参加由最高法院、国家法官学院、省高级法院、市中院等组织的新法律、司法解释、法规的培训;另一方面,拟邀请省高院和市中院资深法官、著名法律学者来院授课,组织全体干警学习新出台的法规和重要的司法解释。  

5、晋升高级法官培训  

根据相关规定,任一级法官满一定年限的可以参加晋升高级法官。为此,本年度将由政工室组织、选派我院符合条件的法官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晋升培训。  

6、挂职培养。着力于培养法院后备干部,进一步拓展学习培训的渠道和方式,按照分类培养、动态管理、备用结合的原则,选派业务骨干到市中院跟班学习,加强后备干部的培养。有组织、有计划的配合上级法院选拔优秀法官到国内外知名院校进行培训锻炼。着力培养一支专家型法官队伍。  

7、选任人民陪审员培训  

(1)、组织陪审员参加2009年第1期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履职培训班,培训内容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审判工作基本规则、审判职业道德和审判纪律等,培训采取集中授课、庭审观摩、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岗前培训的面授时间一般不少于24学时,任职期间的审判业务专项培训每年应不少于16学时。培训时间为2009年8月。  

(2)、本院组织陪审员业务培训两次,具体内容包括政治教育:法治理念\廉政教育;业务培训:法官职责和权利\法官职业道德\审判纪律\司法礼仪\法学基础知识\基本诉讼制度;实践经验交流,有经验座谈会\庭审观摩\专题讨论。  

7、速录员培训  

(1)对速录员每月开展一次法律综合知识培训,由院资深法官授课。  

(2)每月由电脑速录速度最快的书记员,为其他速录员讲课,传授庭审速录要点。  

(3)每三个月,开展一次法律理论考试和电脑速录的综合考核。对考试成绩前三名分别予以相应奖励。对连续三次进入前五名的工作人员,一次给予奖励,以此进一步激发聘用制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8、法警业务技能培训  

继续组织我院法警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业务集训与考核。具体计划由院法警大队协同市中院商定。  

9、学历教育  

鼓励我院青年法官及工作人员,本着积极进取的心态,积极参加专升本学历教育和研究生学历教育。全院要逐年减少并消灭大专学历,提升研究生学历人员所占比例。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打造人才强院战略。  

10、专项政务管理人才培养  

积极选派档案管理人员、网络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司法鉴定人员、政工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专业知识进修,重点培养一批思想政治工作、行政事务管理、人才资源管理、计算机应用开发、法院网络管理等专业的高素质人才。  

四、学习培训方式  

要提高法官的素质,重要的途径是采用多种方式,让法官学习、学习、再学习。通过各种方式、渠道的学习,积极开展有效的培训,是提高法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的极具现实意义的重要战略选择。学习培训的方式有:   

(一)采用请进来的方式,由本院或上级法院的法官进行业务指导,请党校老师进行政治辅导,请专家、教授进行学术讲座。把法官们引入课堂,进行系统地学习,为全院法官提供一个互相交流的平台和学术探讨的讲台,使大家受到教育,学到知识。  

  (二)采用走出去的方式,将具有丰富审判实践经验的业务骨干推向高等院校讲台,坚持带课题外出考察制度,继续组织法官到发达地区、先进法院去取经,学习其他法院先进的管理经验、学习法官们的敬业精神、学习他们如何实现司法为民、司法公正等等。  

  (三)实行全面长效的培训机制。实行干警岗前、岗中培训,突出新知识学习和司法技能训练。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积极组织干部参加审判业务培训;按照岗位的需要和法官自身的学习需求,选送干部参加各类岗位培训和业务培训;以院治搬迁为契机,加大对干部的电脑操作能力和现代化技术掌握能力的培训。  

(四)鼓励调查研究。以调查研究为基础,在全院形成大调研的格局,号召全体人员人人参与调研,并就审判操作、法律思想、制度管理、案例评析等各方面内容组织调研和探讨,并注重调研成果转化。通过要求法官写调研文章,以促使法官去思考、去研究、去探索、去总结,从而提高法官的执法水平,克服法官机械执法之弊端,走出一条边审判边研究的法院审判新路子,最终形成学风浓、正气盛、事业兴的良好局面。  

  (五)鼓励自学。通过合理有效的激励机制,激发法官的学习热情,参加深层次的学历教育;建立和完善在职深造机制,适度调高学历提升的奖励措施,尽量为法官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确保他们在知识体系上获得深层次的提高。提倡全院法官在业余时间集中精力读书学习,以法学理论和审判业务书籍为主导,广泛涉猎政治、历史、文学等专业,同时学习电脑知识、外语知识、现代科技知识、金融知识等,拓宽法官的知识层面,并适时开展读书心得交流活动,以求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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